对圣经理解的疑问?天主有召选自由?
我是一位刚领洗的教友,开始学习圣经。但遇到了与现实很难理解的问题。天主说“我要恩待的,就恩待;我要怜悯的就怜悯。”圣经上说这是天主的权利,不是天主不公平。这里就有了疑问:照这么说人在天主前都是罪人,得救是靠天主的大恩。我在向他人介绍教会的时候,他们会说:天主的恩许还没来到,来到了自然会入教。如果真是这么理解,那不是碰运气了。比如,两个罪人都犯了相同的罪,法官把第一个罪犯按法定标准判决。另一个罪犯因为法官心情好就当无罪释放了。这样旁人看来,法官不公平,包庇他人,这是在轻视法律。但如果按圣经理解:我们又不是法律的创造者,无权向法律权威者质疑?而且这还显示了法官的宽恕精神。这点该如何正确理解?神父也教育我们要把圣经精神在生活中运用,但就像遇到这样的问题又该如何正常运用? 为了回答你的问题,我另外写发了一个主题贴子《再论人皈依信仰基督的最高主权归属问题》,不知道能否通过审核。另外,本人所写的《在神凡事都能:无神论重量级掌权者信基督的理论可能性》也可以简单地参考一下。
不知道能否对你的困惑有所帮助。 天主对梅瑟说:“我要怜悯谁,就怜悯谁;要恩待谁,就恩待谁。”
圣经这样提到梅瑟和法老,难道真的是天主叫法老心里刚硬不信吗?难道天主不公义吗?请你详细看出埃及记,就会晓得事情的原委。天主应许亚伯拉罕的后裔以色列人,要在埃及寄居,埃及人要苦待以色列人,然后, 天主要刑罚埃及人,带领以色列人出埃及。埃及人的恶行太多,杀害以色列人的男婴,逼迫他们做苦工。他们的行为也该受刑罚, 天主于是用十灾刑罚了埃及人,此时, 天主说了这些话,我们看到天主这样做,也是按他们的行为报应了他们,因此这里的:“我要怜悯谁,就怜悯谁;要恩待谁,就恩待谁。”是有条件的,并不是无条件的。
我这讲一个比喻给你听:一个父亲把二个儿叫来,对大儿子讲我今天要打你,对小儿子讲我今日要赏你,大儿子讲:“你为什么一个罚一个赏不一样呢?”父亲讲:“我要罚谁就罚谁,我要赏谁就赏谁。”大儿子讲:“你这是不公义”,父亲讲:“不公义?你这小子不听我对你要爱人的教导,你在外横行霸道,欺压乡邻……,我不罚你罚谁,老二他扶老助幼爱护乡邻,爱人如己,我若不赏他我才是不公义呢?”。
请你详细看出埃及记,就会知道天主讲这句话是不失公义的。你仔细看出埃及记后,知道了天主讲这句话的前因后果,你若喜欢听老小草的解释,老小草再给你讲怎样理解圣经,给你讲圣经中的神圣盟约(Covenant)。
老草 发表于 2012-2-8 06:0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天主对梅瑟说:“我要怜悯谁,就怜悯谁;要恩待谁,就恩待谁。”
圣经这样提到梅瑟和法老,难道真的 ...
你理解错了我的疑问,我是在看创世纪和罗马人书。你说的按他们的行为报应了他们他们那时很好理解,不然我不会用这个比喻了。我不能理解的是蒙召并不在乎人愿意,也不在乎人努力而是由于天主的仁慈,雅各伯和厄撒乌还没有出生,还没有善恶,天主就说“年长的要服事年幼的”雅各伯虽然用了欺骗的手段但都不影响天主的计划,就想保罗说的一样。就用你刚才的比喻,他们还没有出生你就选了祝福大儿子,小儿子,大儿子的行为就想你说的一样,但你依然恩待他胜于小儿子。 谢谢你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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