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dzxc 发表于 2012-7-6 12:31:32

强烈要求教庭重整中国天主教信友手册

强烈要求教庭重整中国天主教信友手册
制定中国天主教信友当守的教规教义和当守教会法准则,界定信友信仰的原则及处罚标准,以示行动准则,是十分必要的。信徒有信徒的责任,信徒有对上主及他在世代表负责的良心,接受训诫及训导,接受的当信的道理。
重整大陆内的教友守责以示当务之计了。

慧心文 发表于 2012-7-6 16:17:02

这这这信仰的道理能用一本小手册就能解决的么?

慕容梓 发表于 2012-7-7 09:27:23

教会有法典和圣教四规,已经很明白了,还要教会怎么着?
光有这些规矩不够,关键是理解这些规矩后的深层意义,
很多人对教会法典或某些法律性的东西存在误解。梵二后对法典的制定有其牧灵意义,
从神学上讲或从法理上来讲,教会法是教会当信道理的牧灵解释,而不只是条条框框。

asdzxc 发表于 2012-7-7 10:24:03

教会有法典和圣教四规,已经很明白了,还要教会怎么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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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可能还有许多信友不了解天主教信友手册(细则)的作用。
比方牧函上说的:“但信友们该注意:在可能的范围里当然先该参与与教宗共融的主教和司铎主持的感恩圣祭和其它圣事。但如果有严重不便而无法做到上述要求时,为了急迫的灵性需要,他们也可转向尚未与教宗共融者。”那么我们先说“与教宗共融的主教”应制定的细则的作用,就目前状况,与教宗共融主教大部分都在自办教会里,就地下教会不论,单说地上的信友应该去那里,作一个明确的规定,“可能的范围里当然先该参与与教宗共融的主教和司铎主持的感恩圣祭”“先该参与”这里我们又要说到什么是共融的标准了,那么一会一团里的教宗任命的主教是不是共融的主教?关于牧函、(主教的任命)一段中所说:“因为教宗任命主教,是教会合一和圣统制共融的保障。所以,这事有关教会生命的核心。为此,《教会法典》(参照第1382条)规定严惩未经教宗授命擅自祝圣他人为主教者及受祝圣者。事实上,此类祝圣,是教会共融的惨痛创伤,严重违反了教会法典所阐述的纪律”那目前的合法和不合法的主教,都在此段中表现出合法不合法的主教,都不在共触的范围中 ,他们只是接到了宗座一个任命吧了,而有形可见和服从,早被这些任命和没任命的“主教抛到脑后去了”共融根本谈不上,他们怕!因为共融会害了他们,那我们回过头说制定信友细则,“在可能的范围里当然先该参与与教宗共融的主教和司铎主持的感恩圣祭 ”我们就有了行动的标准,这样也会对不共融者有了边鞭,教友应该[先去那里]有了明确的细则,为教会为人灵都有利。

清茶黄 发表于 2012-7-7 17:50:18

asdzxc 发表于 2012-7-7 10:24
教会有法典和圣教四规,已经很明白了,还要教会怎么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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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可 ...

还要听猴子。

清茶黄 发表于 2012-7-8 20:04:11

清茶黄 发表于 2012-7-7 17:50
还要听猴子。

那也能灌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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