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雨清风 发表于 2012-9-19 10:40:25

老草 发表于 2012-9-19 01:1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正宗的法盲!

如果立法者不能维持天主的正义,反而坑害弱者,这样的法律必然会受到人民的排斥。

为此懂不懂法律的规条细节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心中是否还有正义,还有一点判断是非的能力。

王公明 发表于 2012-9-19 11:21:34

老草 发表于 2012-9-19 01:0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老草兄在梵蒂冈广场上参与教宗主持的弥撒时,突然间看见一个狙击手正瞄准教宗,而你手上刚好有一个木棒 ...

老草说得好,《道德经》说:“常有司杀者杀。夫代司杀者杀,是谓代大匠斫。夫代大匠斫者,希有不伤其手矣。”
所以主耶稣才说:“人啊!你不论是谁,你判断人,必无可推诿,因为你判断别人,就是定你自己的罪,因为你这判断人的,正作着同样的事。”(罗2:1)

我是主羊 发表于 2012-9-19 12:57:08

借口
    【说地】

    一只小羊迷途,被狼发现了。狼当然不能放过这顿美餐。可是狼想改变一下过去那种野蛮行径,希望通过较“文明”的手段达到目的。因此,它必须找到吃掉羊的理由。

    狼走近羊,说:“小家伙,去年你骂过我。”小羊悲声悲调地说:“没有呀!去年我还没有出生呢!”“那么这块草地上的青草肯定是你偷吃的。”狼继续逼供。而小羊瑟瑟发抖说:“没有啊,我至今还没有尝过青草的滋味哩!”狼的火气大起来了:“我井里的水一定是你喝过的。”小羊说:“到今天为止我一直在吃妈妈的奶水啊!”

    狼恶狠狠地说:“好啊!我说一句,你顶一句,你的礼貌何在?”说完,它还是扑上去把小羊吃掉了。

    【谈天】

    “欲加于罪,何患无辞。”会找借口的人,什么事情都可能办到,但什么意见都难以接受,有时也似乎去征求别人的意见,但永远不会听的。

    【经文】“你们就要意念相同,爱心相同……”

花雨清风 发表于 2012-9-19 13:00:53

    信仰的正义哪里去了?

 任何一个人都知道信仰是正义的,而如今我们的信仰却成为了懦弱的代言词。

  无论是从大的环境中,还是在信仰实践中,我们处处都给人一种被推入死角唯有暗自啜泣的感觉,但我们却在沾沾自喜,认为一切都是大好,我们的福传很给力,我们的服务很到位,我们的信仰很正义。

  难道说掩耳盗铃的本事就能够躲避天主的惩罚么?到了生命终结的时候,我们真的就能够拥有天堂么?扪心自问,我们到底都做了些甚么?

  天主的正义是希望能够抚慰穷人与弱者,让这些人能够得到公平的生活,得到最基本的人权保障,而在这个复杂的社会中,多少穷人与弱者是被保护的,是得到公平对待的?我们的信仰带给了这些穷人与弱者甚么呢?我们是在为这些穷人与弱者服务,我们在劝慰他们,忍耐吧,多做补赎吧,一切都有天主的旨意。难道说我们带给这些穷人与弱者的,祇有苟且偷生?祇有更加的不公平?那我们信仰的正义到了哪里去了?

  穷人与弱者真正渴求的并不是我们的怜悯与施舍,他们需要的是在社会中得到尊严与公平,我们却祇给予他们短暂的欢愉,解决不了他们永久的问题。我们为何不为他们谋求正义呢?不要说这一切都是天主的旨意,天主将来必会审判那些恶人,我们就为甚么不去想想,我们从内心中都没有正义可言,将来我们要怎样面对天主呢?我们都没有在信仰中见证到天主的正义,我们何以说自己是基督徒呢?

  从服务穷人与弱者这些小事上,我们都不能够见证信仰的正义,在维持教会正义的大事上,我们就更没有正义可言了。

  从神职人员开始,就一直都在选择向不正义妥协,非法祝圣、信仰不公等等问题,我们信友更是以不关自己的事,反正自己能够进天堂就行了的心理来向不正义畏缩,信仰的正义就这样被击垮了。我们平日里还自满自足的向圣人们祈祷,希望得到他们的助佑,却不想想看,他们中有多少人都是因着正义被杀害的呢,我们效法圣人都效法到哪里去了呢?我们祇效法他们中的一部分,每天向天主唠唠叨叨的么?

  直到现在,我们似乎面对着不正义发生在我们身上,好像成为了一种正常的事情,并且还认为是一件好事,我们这种助纣为虐的行为,还能够进入天堂么?我们的信仰在发生着极大的变化,而我们却不知道,我们甚至把天主给的信仰都丢失了,把天主的公义都给抹杀了,我们祇是在想着天主的仁慈,借着这种仁慈来麻痺自己,难道说在最后审判的时候,天主也用自己的仁慈来麻痺自己么?或许,我们连最后的审判都不信了,否则我们怎么能够做些不正义的事呢,和无神论有甚么区别?

  我们的生命是因着正义而生的,但是在不正义面前,我们却贪生怕死,连为义致命的勇气都没有,基督徒三个字我们何以说得出口?我们连自己的正义都争取不到,何以谈信仰是正义的?我们都给予不了弱者正义,何以让他们相信我们是正义的?我们连正义都做不到,何堪去面对天主?我们的心要硬到几时,我们的眼要蒙蔽到几时,我们的生命又能活到几时?

__________

撰文:寇宏广兄弟

凌云 发表于 2012-9-19 14:06:39

我觉得 dominus   说得更有道理一些。。。。
一不小心成墙头草了。。。

苹果的信仰 发表于 2012-9-19 15:14:13

以善胜恶 发表于 2012-9-19 10:3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既然圣事有效,就不是亵渎圣体圣事??

苹果:你的理论出自何处?

你应该明白,有我告诉你吗?

信仰自由 发表于 2012-9-19 15:30:49

凌云 发表于 2012-9-19 14:06
我觉得 dominus   说得更有道理一些。。。。
一不小心成墙头草了。。。

反正都有理,
就你没有理。

0577 发表于 2012-9-19 16:52:58

;P楸下绝罚的主教下台如果算暴力;那如果一个犯罪分子到你家去;说是你的爸爸那你准备怎么处理、难道就称呼叫他假爸爸吗、

andrew_wzh 发表于 2012-9-19 17:32:03

花雨清风 发表于 2012-9-19 13:0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信仰的正义哪里去了?

 任何一个人都知道信仰是正义的,而如今我们的信仰却成为了懦弱的代言词。



看了很久,说几句……

正义和爱确实是天主教徒的标记,不给予他人应得的——正义,还奢谈什么爱呢。

在追求正义时,懦弱和暴力之间,也确实是一条窄路,认识这条窄路需要凭靠天主的恩宠。

最近很多争论,都是由77事件引起,何不回头看看马主教的做法?(本想用“见证”,想起些什么,偏偏就用“事件”……)

77有很多值得“回味”的,其中一个细节就是马主教站起身来,回头迎向那位非法主教,与之拥抱……

对于马主教而言,这场典礼本是人生的一个冠冕,值得喜悦和庆祝。而非法主教的到场,却使这场盛典可能反而变成对他的羞辱。众多原本一起在同一教区亲密共事的神父缺席,已经使这典礼蒙上阴影。而非法主教将要覆在他头上的手,将是他懦弱地屈服于邪恶势力的见证。

那么,是否动员教友将非法者拦在教堂外?或是将非法者“揪下祭台”?无论是马主教自己想到的还是别人建议的,他站起身迎向非法者,没有怒骂和痛斥,而是拥抱……这一定是圣神工作的结果!这是马主教以他的行动告诉大家,圣神指出了那条窄路——“不合作”。

大家回头仔细品味一下77事件,“不合作”这一行动并非只有马主教一个人在作为……

我想,楼主应该已经明白我的意思了……

再啰嗦二句,一是“不合作”需要合作……,二是“不合作”需要循序渐进……

dominus 发表于 2012-9-19 18:12:34

andrew_wzh 发表于 2012-9-19 17:3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看了很久,说几句……

正义和爱确实是天主教徒的标记,不给予他人应得的——正义,还奢谈什么爱呢。


的确是这样,有很多方法都可以使用,但不能净出些方法引导人朝向暴力方向,我都说过好几次了,一旦上台去揪,谁也控制不了,脑袋一热出人命怕也会。
非暴力不合作,这是最好的办法,有人说甘地在印度能成功得益于英国政府的宽容,我不这么认为,就如andrew_wzh所言的,马达钦主教在我们这个国度里也成功了。实际上,77之后,上海教区全面被压制,但我们却没有看到有谁反抗。正义可以为强权压制,但不能使之屈服。但“凡自以为正与罪恶战斗而以暴易暴者,祇会有害无益。”
非暴力不合作,需要有智慧,更需要学习自律,学会控制自己。在一个人性品格尚未成熟的国家,一切事情都有始料不及。看看港台的抗日游行再看看我们自家的,就知道问题的根源其实是在“思想”和是否拥有一个健全的人格。
只可惜,对待那些非法和被绝罚主教们,很多教友神父不仅是不合作,还紧紧地与之合作。我想,问题应该在这里。

dominus 发表于 2012-9-19 18:24:05

花雨清风 发表于 2012-9-19 10:4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如果立法者不能维持天主的正义,反而坑害弱者,这样的法律必然会受到人民的排斥。

为此懂不懂法律的规条 ...

你来论坛是在说理还是斗气?
前提错误,结论还能正确?我建议你应该大幅修改你的文章,至少要把错误的观点和自相矛盾的观点去掉。

花雨清风 发表于 2012-9-19 18:57:00

dominus 发表于 2012-9-19 18:2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来论坛是在说理还是斗气?
前提错误,结论还能正确?我建议你应该大幅修改你的文章,至少要把错误的观 ...

我现在难得跟你生气了,你问问你的神长:

看有哪位神长会认同你在前面提出的:“那些非法在天主祭台上举行弥撒圣祭仅仅是演戏而不是亵渎”!

信仰自由 发表于 2012-9-19 19:26:40

苹果的信仰 发表于 2012-9-19 15:14
你应该明白,有我告诉你吗?

这是苹果给善恶的答复。

“民心声”粉丝是否也来答一下啊?

信仰自由 发表于 2012-9-19 20:35:40

花雨清风 发表于 2012-9-19 18:57
我现在难得跟你生气了,你问问你的神长:

看有哪位神长会认同你在前面提出的:“那些非法在天主祭台上举 ...

刘牧师算不算神长?

信仰自由 发表于 2012-9-19 20:44:14

王公明 发表于 2012-9-19 11:21
老草说得好,《道德经》说:“常有司杀者杀。夫代司杀者杀,是谓代大匠斫。夫代大匠斫者,希有不伤其手矣 ...

“不认教会”也与“民声粉丝”达成共识。

老草 发表于 2012-9-19 21:07:16

花雨清风 发表于 2012-9-19 00:2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法盲总比钻法律的空隙为非法行为辩护强吧!

请你回答dominus兄弟下面的提问:
再请教一下法盲先生,你说被绝罚主教做弥撒是亵渎圣体圣事,罪大恶极,那么,非法却没有被绝罚的主教做弥撒是否他们的罪就比那些被绝罚的主教小呢?或者没有罪?


回答正确不是法盲,不回答或者回答错误就是法盲!

dominus 发表于 2012-9-19 22:48:11

花雨清风 发表于 2012-9-19 18:5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现在难得跟你生气了,你问问你的神长:

看有哪位神长会认同你在前面提出的:“那些非法在天主祭台上举 ...

呵呵,我说过不是“亵渎”了吗?我只说不是你所说的“亵渎圣体圣血”。

擦亮眼睛 发表于 2012-9-19 23:09:05

1382 发表于 2012-9-18 17:4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中国天主教的悲哀是参加会团和自办的人的心硬才是整个教会真正的悲哀!各位先退出吧!退出再说:“俺不支持 ...

中国天主教的悲哀是参加会团和自办的人的心硬,才是整个教会真正的悲哀!

花雨应该明白这个道理,才是我们应该去作的,就像你在自办里望赵风昌的弥撒,你揪了吗?说句实在的,我因为你跟本没有那个能力和胆量去揪吧?也可能你心里有正义,但在此刻你的肉身早己战胜了你那正义和良心,这就是自办会团里人的心态!是吧?所以说:中国天主教的悲哀是参加会团和自办的人的心硬,才是整个教会出现了悲哀!
怎么办那?离开犯罪的机会和场合是最好的办法,也希望见到花雨清风公开退出自办教会,为合一共融做出榜样,成为真正说做一直的天主的儿女。

冷眼看世态 发表于 2012-9-20 00:06:46

艾祖章神父生前曾表示,如果马达钦主教祝圣礼有非法主教来,要摘下他的帽子http://www.chinacath.org/news/china/2012-08-21/17271.html
如果艾祖章摘下他的帽子不属于暴力,我们是否可以扒下绝罚者在祭台行的祭衣?
暴力,还有一个冷暴力,堵门 不合作 藏祭衣 避而远之......这些可以定位冷暴力,算不算是暴力?
俗世:公安抓捕罪犯社会的定义是正义[当然社会与信仰是两回事],他们可以用非常手段,甚至可以枪毙,这究竟是正义还是暴力?

老草 发表于 2012-9-20 00:10:51

dominus 发表于 2012-9-18 20:2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不怕提出问题,就怕非理性解决问题。
那我也给你提个问题,看看你是否能解决?



您这个家伙不知是哪一类神仙?在论坛中老草以智商分类您属于仙类。修公爵讲老草智商不如猪,老夫自认论坛中我智商最低属不如猪类,因老夫斗大字只识一筐。修公爵比老夫智商高一级斗大字多识几筐属猪类。山雨来比修公爵智商又高一级,他熟悉之乎者也属人类。您老弟比山雨来智商再高一级,懂英文、拉丁文、希腊文等洋码属仙类。老夫所谓真正的仙类是指超凡脱俗的仙类,不知你是在修的仙还是修成的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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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原著】揪亵渎者下祭台不是暴力行为,乃是最后的界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