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严尽失,法治何在?
2012年9月14日下午4时许,湖北省仙桃市龙华山办事处蔡帮村一哑巴教友突然发现蔡邦天主教堂内部一片狼藉,整个房屋被大火焚烧,教堂主体大部被烧毁,前庭大门及内门全部被恶意拆除,并堆积至教堂前半部!随即,蔡邦村的天主教友相继赶赴现场,到场的人无不震惊!天理难容啊!教友们看到了现场后一个个潸然泪下!一百多年的教堂老基,今天遭受如此歹毒之手!
现在一些地方为了促进经济的发展,征地拆迁、出让土地,以此获取更多的利益,这是无可厚非的。但前提是不能因此而侵害到公众的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2条是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国家保护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国家的和集体的财产。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就物权的所有及保护问题作出了更加明确的规定。
教堂是信教群众举行宗教仪式和聚会的重要场所,所以教堂既是教会的财产,也是公众的财产,理应得到妥善的保护。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商业房地产开发不得拆迁教会财产,除非是与相关的宗教组织自愿达成协议;如果是列入城市规划的公共设施建设项目需要拆迁教会财产,则应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在规划过程中关于教会财产拆迁事项,要征得教会财产所有人或使用人的同意;二是通过拆迁前置换或拆迁后重建等方式,保证信教群众的正常宗教生活需要。现在某些人为了小团体、小地方的利益公然挑战法律,拆毁宗教建筑的事情屡有发生。教会的尊严受到了严重的侵犯和伤害,谁来保护教会和教友们的利益?我们国家的法治何在?
一些地方政府忽视了宗教机构在创建和谐社会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对于宗教机构财产的保护等问题不上心。作为一个服务型的政府应该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行使权力的最高位置,把人民群众满意与否作为行使权力的根本标准,让信教群众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给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创造有利的条件。这样,信教群众才能在和谐社会建设和经济发展中作出更大的贡献。
在此强烈呼吁: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查
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查清事件真相,严惩纵火凶手!为我们天主教会及众教友主持公道,还我们天主教神圣尊严!在事情得到妥善处理后,依法归还我们的教产,让天主教友们早日有“家”可归!
尊严尽失,法治何在?法治何在啊? 强盗行为!
连自己的家园、自己的教堂都保不住,保个岛又有何用? 尊严尽失,法治何在? 天主教信友当自尊才能自强,我们一定要团结起来向有关部分讨个说法! 依靠天主,让教友们团结起来,找到真凶,而且绝不退让,还要在原址重建教堂。别让那些以为即成事实的人阴谋得逞。 可以自发游行抗议吗?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