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雨清风】望同性恋推崇者反思
本帖最后由 花雨清风 于 2013-5-28 23:16 编辑最近同性恋的话题在学术论坛中很多,但教友兄弟们对此褒贬不一,我就不明白为什么大家非得用对立的方式来进行交流?而没有几个人能够冷静地去关爱他们、去了解他们。
据我的网络调查,在中国有同性恋倾向者(男性占5%,女性占3.5%),其人数比例比天主教友还多。这实在是令人震惊的事情,我在此并没有轻视同性恋者,但我必须要向推崇同性恋的兄弟提出以下事实,希望能引起你们的共鸣和反思!
首先我们暂时就算撇开宗教伦理不谈,我承认人的感情有超越性别的可能,但男女自愿在性内结合达成的高度互尊互补,所维系的婚姻的稳定性是同性之间的性行为无法比拟的,而人们也绝不能正常地表达这样的爱慕。
第二:人们的经验证明,同性恋的性满足感到最后是别扭的,不足的。事实上,几乎没有同性恋者能满足于自己的这种生活方式。甚至有许多同性恋者中都有一种下意识的罪恶感。
第三:同性恋关系往往是一种模棱两可的矛盾关系,双方即被温柔的爱情所吸引,同时又被厌恶的感觉所排斥——这种矛盾特性深深动摇了同性恋关系的稳定性。
第四:当人上了年纪之后,许多同性恋者会发现,他们到头来没有家庭,没有根基,没有朋友。作为性伴侣,他们不再具有吸引力,所以,同性恋者相对于异性恋者而言,在变老的问题上显得更为忧惧。
第五:一些对同性恋所作的问卷调查显示,如果他们作了父亲,他们极其希望自己的儿子们不会再遇到同样的问题。同样,调查中,几乎没有一个人希望自己是由两个同性恋者抚养长大的。事实上,由同性恋者抚养长大的孩子,在身心灵上都显得比一般的孩子更为自卑。
第六:同性恋人群是艾滋病高发率的人群,将心比心,有谁愿意让自己的儿子在这种高度危险之中度过一生呢?
最后,我告诫那些热忱的“卫道士们”兄弟们,同性恋倾向者虽然不是先天性的,而是后天的各种客观环境造成的,但其本身习惯是很难改变性倾向(或者说是所谓的医治),为此,我们要学会接受同性恋者,他们不是一群可憎之人,是一群需要理解、鼓励与同情的人。
原著:花雨清风
2013.05.28
这个是专门写给我的。我谨代表耶稣谢谢你了。
不过我的帖子人气旺多了,怎么被无端消失了???不厚道吧??要是楼主认识管理,请捎去我的祝福。这个排行不是论点击率的人气吗???还是什么规律??难道是随机播放??? 说的很深。赞一个。
不过有个想法——是不是楼主的儿子是同性恋啊?? 首先,同性恋不比其它罪恶更严重,这个“罪”也是基督信仰概念中的,不是国家法律上的。但做为基督徒不能为了迎合人的欢喜而违背天主的意念,在《圣经》中同性恋确实是被谴责的行为,但和其它罪恶行为一样,同样是可被主耶稣赦免宽恕的,只要能悔改、归正。 晚上时,我再补充关于新旧约中记载的哪些教训。 东山 发表于 2013-5-29 07:07 说的很深。赞一个。 不过有个想法——是不是楼主的儿子是同性恋啊??
倘若你把所有的同性恋者当作自己的儿子一样来关爱时,你同样会悟出以上这些观点! 东山 发表于 2013-5-29 07:07
说的很深。赞一个。
不过有个想法——是不是楼主的儿子是同性恋啊??
精辟,一针见血:handshake 花雨清风 发表于 2013-5-29 09:52
倘若你把所有的同性恋者当作自己的儿子一样来关爱时,你同样会悟出以上这些观点! ...
问题是我的天父不会把同性恋当作自己的儿子一样来看待 快乐的羊 发表于 2013-5-29 06:14
首先,同性恋不比其它罪恶更严重,这个“罪”也是基督信仰概念中的,不是国家法律上的。但做为基督徒不能为 ...
你们岂不知道,不义的人不得承继天主的国吗﹖你们不要自欺:无论是淫荡的、或拜偶像的、犯奸淫的、作娈童的、好男色的、 偷窃的、贪婪的、酗酒的、辱骂人的、勒索人的,都不能承继天主的国。 arahatta 发表于 2013-5-29 10:51 问题是我的天父不会把同性恋当作自己的儿子一样来看待
幸亏你不是天父 快乐的羊 发表于 2013-5-29 06:14
首先,同性恋不比其它罪恶更严重,这个“罪”也是基督信仰概念中的,不是国家法律上的。但做为基督徒不能为 ...
《管子·八观》:“背人伦而禽兽行,十年而灭。” 花雨清风 发表于 2013-5-29 11:10
幸亏你不是天父
我是天父的爱子 回复:为此,我们要学会接受同性恋者,他们不是一群可憎之人,是一群需要理解、鼓励与同情的人。
合乎教会训导,但也不必要求每人如此行,因为爱是不可强求的。扶助软弱、设立界限也是应当的,更何况同性恋裹挟者反神律的极端自由主义,以团体的社会力量来系统地推倒常伦婚姻价值,并得到强力保护可领养无辜小孩时,简单地“接纳、理解、同情”已变得难以实施。
现在的境况,如果真的爱同性恋个体,就应做好为此付代价的准备。这得看每人的信心状况和天主对个人的呼召。
http://soso3.gtimg.cn/sosopic_f/0/3110130392203091378/50 回复:我们要学会接受同性恋者,他们不是一群可憎之人,是一群需要理解、鼓励与同情的人。
合乎教会训导,但接纳方式不宜勉强,爱是不可强求的。保护软弱,设立界限也无可厚非。
现在的境况是:同性恋以社团方式,裹挟极端反抗神律的自由主义,通过以法律强制力改变婚姻伦理。不但如此,他将以法律的名义可干涉教会的自由,说不定以同性恋婚姻平等为由扰乱教会的婚配圣事。最现实的威胁就是他们并不满足于自己的邪僻,利用法律强行领取无辜儿童,后果不堪。
处于弱势状态的基督徒,对同性恋群体的爱以简单地“接纳、鼓励、理解、同情”是缺乏实践意义。对同性恋个体的爱、关心是可能的,只是要做好付代价的准备。这得要看个人的信心状况和天主的个人呼召。
{:soso_e164:} 刘亚巴郎 发表于 2013-5-29 13:31
回复:我们要学会接受同性恋者,他们不是一群可憎之人,是一群需要理解、鼓励与同情的人。
合乎教会训 ...
背人伦而禽兽行,十年而灭 刘亚巴郎 发表于 2013-5-29 13:31
回复:我们要学会接受同性恋者,他们不是一群可憎之人,是一群需要理解、鼓励与同情的人。
合乎教会训 ...
你们岂不知道,不义的人不得承继天主的国吗﹖你们不要自欺:无论是淫荡的、或拜偶像的、犯奸淫的、作娈童的、好男色的、 偷窃的、贪婪的、酗酒的、辱骂人的、勒索人的,都不能承继天主的国。 刘亚巴郎 发表于 2013-5-29 13:31
回复:我们要学会接受同性恋者,他们不是一群可憎之人,是一群需要理解、鼓励与同情的人。
合乎教会训 ...
我知道你的作为:你也不冷,也不热;巴不得你或冷或热!
3:16 但是,你既然是温的,也不冷,也不热,我必要从我口中把你吐出来。
3:17 你说:我是富有的,我发了财,什麽也不缺少;殊不知你是不幸的,可怜的,贫穷的,瞎眼的,赤身裸体的。
3:18 我给你出个主意:你要向我买用火炼好的黄金,为使你富有,也买件白衣穿上,为不显露你裸体的羞耻,又买点眼药,抹在你的眼上,为使你能看见。
3:19 凡我所疼爱的人,我要谴责他,管教他;所以你应当发奋热心,痛悔改过!
就是你们这些温的,败坏神圣的信仰
arahatta 发表于 2013-5-29 14:03
我知道你的作为:你也不冷,也不热;巴不得你或冷或热!
3:16 但是,你既然是温的,也不冷,也不热,我必 ...
你既然是温的,也不冷,也不热,我必要从我口中把你吐出来。 arahatta 发表于 2013-5-29 10:51
问题是我的天父不会把同性恋当作自己的儿子一样来看待
你是混账。
天父视一切人(受造物)为子,尤其是罪人(浪子)神爱世人的核心就在于此,虽得罪父亲但父亲仍以爱在等待回头的浪子。
你每天在论坛曲解圣经为无神鼓与呼,你认为你比同性恋更强吗?把教宗的头像换下来,你在亵渎教宗。
你不悔改就无法得到赦免?颤栗吧。 arahatta 发表于 2013-5-29 10:51
问题是我的天父不会把同性恋当作自己的儿子一样来看待
假冒天主教徒的家伙,你烧了要理连最基本最核心的信仰真理都不认识。若不认错就滚出论坛,你考虑的都是
人的事不是天主的事,撒旦滚到后面去!!!!!!!!!!!!! arahatta 发表于 2013-5-29 14:03
我知道你的作为:你也不冷,也不热;巴不得你或冷或热!
3:16 但是,你既然是温的,也不冷,也不热,我必 ...
回复:就是你们这些温的,败坏神圣的信仰
穆斯林拿着斧头,共产党人、儒教信者使用行政力量,基督徒只能拿着福音来对待同性恋,方向有点相似,但果效大不一样。也许在这点上都是天主的工具吧。
http://soso1.gtimg.cn/sosopic_f/0/1690899464557552352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