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行者 发表于 2014-2-13 13:18:29

╋“自己的”国家不能爱或者不存在,回应“Pominus”。

本帖最后由 风行者 于 2014-2-13 13:27 编辑

作者:银色地平线

宗教局网友“Pominus”认为,“爱护自己的国家”是教义,他将面对无法面对的困境,充分暴露其教会及社会伦理认知的贫瘠!

第一:我们首先谈谈哪个国家是“自己的”,以及能否爱“自己的”国家:

      1. 就今天的中国而言,它是民国时期的反政治武装毛泽东组织在1949年所建立。究竟民国是“自己的”,还是中国是“自己的”?如果前者是自己的,那么这个“自己的”在台湾,请爱“自己的”国家者离开大陆!如果回答后者,那么即是在支持中国建立的迫害教会的“爱国会”,爱护一个迫害教会的国家!因为,先教宗本笃十六世在2007年《牧函》指出:「某些由国家建立的、与教会体制无关的机构(爱国会),凌驾于主教之上领导教会团体的生活,是不符合教会道理的」。请注意:目前《牧函》的中译本无一例外,在这里都指出是“国家建立”,而没说是“国家政府建立”,若有人质疑此翻译,需要修改2007年《牧函》中译本,并由圣座重新发布相关公报方可执行,否则只能维持现在流通的中译本。因为语言翻译并非肤浅的直译,需要必要的相关天主教神职人员来考量和评估,具有训导权的只有公务司祭,也就是神职人员,“Pominus”并非神职,只是普通信友,因此他无权修改目前的中译本。

      2. 退一万步,即使这里的“国家建立”,就是指“国家政治建立”。那么“Pominus”的意思即是排除政治,提出爱护“不包含政治的国家”这样的观念。那么,既然不包含政治,国界也不应包含,因为国界亦是政治范畴。是故,日本、美国、德国、意大利等等国家都可以去平等的爱护。那么在这里“自己的国家”这样的概念就消亡了。

      3. “Pominus”恐怕还会指出,“自己的国家”是指血缘、文化接近。好!这是民族范畴。那么就民族而言,今天的中国是五十六个民族组成,“Pominus”的意思是否即是各个民族把自己的民族当做国家?那么请“Pominus”放弃“中国”这个概念。此外,就今天的日本而言,最早居住在日本的是阿伊努人的祖先虾夷人,属于南岛民族,对当今日本的大和民族影响极小;绳文时代,受今天中国境内民族前辈代表黄帝的南渐影响,战乱中的其它中国境内民族前辈被迫南迁,迁移到了日本,这些人构成了今日本的大和民族的血缘的50%;然后,弥生文化时代,前三至七世纪,今天中国境内南部民族前辈大量迁移日本西部,将语言带入日本,他们占当今日本的大和民族血缘的30%;另外汉族在秦朝、唐朝、明朝都曾经零星迁入日本。可以说,中国境内民族前辈血统在日本占了80%强!这个比例与汉族在中国的比例差不多(90%),文化就更不必说,虽然现在的日本“脱亚入欧”,但是,镰仓幕府算起,中国境内民族前辈的儒家文化统治了日本将近一千年!是故,从民族血缘而言,这个“自己的国家”理应包括日本!“Pominus”必须承认爱“自己的国家”包括爱日本!话说回来,按照民族的逻辑,更不必说中国境内各个民族前辈在秦、楚、燕、韩、赵、魏、秦的时代了,今天看来,各个民族的祖先恐怕早就被其它民族给灭了,中国人还傻到把这些民族仇人的后代看做自己同民族的人!

      4. 政治是无法排除的,因为,《教会社会训导》指出:「政治是爱德的最高形式」,大家请思考“Pominus”的逻辑,爱护“不包含政治的国家”,即是爱护“不包含爱德形式的国家”,此举将直接忤逆三超德!!!可是如果不排除政治,那么即使是说,爱中国,就是爱一个违背教义的国家!况且,爱国是天主十诫第四诫中爱父母的延伸,结合额我略一世教宗在《福音论赞》卷二的训导:「如果我们觉得父母反对我们在天主的道路上前进,我们就应该不理他们,恼恨而远避他们」。因此,“Pominus”必须恼恨中国。

5. 结论:“自己的国家”,对于今天的中国人而言,要么不存在(前三条论证),要么无法去爱(一、五条论证)!

第二:“爱护自己的国家”是教义本身不成立。

      曾居住在法国的比利时人雷鸣远神父曾声言「我为爱中国而生」,那么即是他为爱一个不属于“自己的”国家而生,因为中国和他所在的民族既无血缘关系,亦不属于同一国家政治。如果说“自己的”可以凭借自己的意愿来选择,那么论题“第一”中的第二条生效,即可以把任意国家视为“自己的”;如果说因为雷鸣远加入了中国国籍,因此中国是“自己的”,首先这句话是他加入中国籍之前说的,假设之后说的,也行,那么国籍即是政治范畴,论题“第一”中一、五条生效,即在今天,这个“自己的国家”,也就是中国不能爱!因为它本身相反教义!

张怀阳 发表于 2014-2-13 14:39:10

:D我终于抢到沙发了。

神的女儿123 发表于 2014-2-13 15:54:16

爱中国人、爱中国文化、爱中国的经济。。。。。。这些属不属于“爱国”的范畴?

散人 发表于 2014-2-13 16:03:15

地平此文不佳,虽然显示了辩才,却有违常识常情,故而失去写作的真正目的是澄清事实,说明道理,于理无碍。

神的女儿123 发表于 2014-2-13 16:16:23

“政治”是什么?
政治两字的意思,浅而言之,政就是众人的事,治就是管理,管理众人的事便是政治。(孙中山)
关于管理人的经文。
【出谷记】不可杀无辜和正义的人,因为我决不以恶人为义人。不可受贿赂,因为贿赂能使明眼人眼瞎,能颠倒正义者的言语。不可压迫外侨,因为你们在埃及国也作为外侨,明了在外作客的心情。

公成一会 发表于 2014-2-13 16:40:43

地平线是政治也是国家,就不是人,地平线你不爱人,爱谁?爱人就是爱国的一部分,地平线你不爱人吗?人都爱人,地平线你是人吧。

散人 发表于 2014-2-13 16:55:27

公成一会 发表于 2014-2-13 16:40
地平线是政治也是国家,就不是人,地平线你不爱人,爱谁?爱人就是爱国的一部分,地平线你不爱人吗?人都爱人 ...

扯淡!人是生物学概念,国家是政治学概念,不同概念可以直接配对吗?

公成一会 发表于 2014-2-13 17:30:56

本帖最后由 公成一会 于 2014-2-13 18:02 编辑

刘幼民你就不慬了、国家是生物学概念,人是政治学概念,不同概念可以直接配对!因为你没掌权,你不懂,你文化政治墨水少了。

自由 发表于 2014-2-13 18:19:00

神的女儿123 发表于 2014-2-13 15:54
爱中国人、爱中国文化、爱中国的经济。。。。。。这些属不属于“爱国”的范畴?
...

爱国是五大宗教的共同教义。

小磨墨儿 发表于 2014-2-13 18:48:38

本帖最后由 小磨墨儿 于 2014-2-13 18:50 编辑

张怀阳 发表于 2014-2-13 14:39
我终于抢到沙发了。
龟颜厚太郎的沙发有什么可抢的???
楼主故意混淆了一个名词爱和国家。
显然,那个Pominus指的爱并不局限于跪舔,国家也远远不止是某邪党。而太郎故意混淆这些名词无疑是想让大家以为Pominus的爱是参加邪教组织国家是某战部某国会,从而振臂一呼乌鸦群集的啄他一脑袋包包。然而太郎忘了自己来自扶桑——太阳生气的东方。还有,中国是一个盛产后羿的地方。
可惜我太聪明了,概念不清的争论绝不参加,不信谣不传谣,我是主的好孩子。静等一地鸡毛时我来扫地。呵呵。

自由 发表于 2014-2-13 18:51:33

小磨墨儿 发表于 2014-2-13 18:48
龟颜厚太郎的沙发有什么可抢的???
楼主故意混淆了一个名词爱和国家。
显然,那个Pominus指的爱并不局限 ...

一个名词?副主任太聪明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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