厄娃摘苹果---因为文字游戏产生的以讹传讹
传说宋朝有个叫李廷彦的人,喜欢阿谀逢迎,一次,特地写了首诗献给上司。这首诗名百韵诗,按隔句押韵的行文要求来看,这首诗是够长的,而且全诗要有百个字韵要押好,可见也是个“捻须敲字”的麻烦活路,费了他不少的冥思苦想。那时的排律诗是有对偶的要求的,这就要求写作时间上来不得快,还须慢工出细活,悠悠着来。在他的这首诗里,有一句写到“舍弟江南殁,家兄塞北亡。”不尽的辛酸痛楚在这里就奔泻而出,澎湃有声。把个上司当时也感伤得泪盈满眶了。他的上司对他说:“你的遭遇真的是很不幸的,舍弟、家兄如此遭逢,实在叫人同情不已。”当问及详情时,李廷彦赶忙上前跪下,说:“下官罪该万死,务求老爷恩恕。我诗句里的'舍弟江南殁’确有其事,下一句我写不下去了,为了对偶工整,只好让我健在的哥哥做替死鬼,让他暂时死在塞北。“家兄塞北亡”是我编出来骗老爷的。”这真是一种无病呻吟,为了做诗合辙押韵,竟然让自己的兄长做了“冤死之鬼”。外国历史上也有一则因为文字游戏而产生的以讹传讹的故事,那就是伊甸园中,蛇递给了厄娃一只苹果。比如我们听到的“三个苹果改变世界的故事”:一个诱惑了夏娃(厄娃),一个砸醒了牛顿,一个现在握在乔布斯手中。这三个苹果说明了,欲望、求知、创新,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但实际上牛顿不是因为苹果砸到脑袋才开始研究万有引力定律。厄娃在幼发拉底河和底格里斯河流域的乐园中,当地高温的气候也无法出生产苹果,只有无花果和椰枣。之所以我们在丢勒的油画中看到厄娃摘苹果的画面,因为辣丁文中的形容词“邪恶的”---malus,如果作为一个名词,它的意思就是“苹果”。区别在于发音不同,单词“罪恶(malum)”的a发短元音,单词“苹果(malum)”的a发长元音。圣热罗尼莫翻译的《武甘大本圣经》在创世纪三章5节中写道:scit enim Deus quod in quocumque diecomederitis ex eo aperientur oculi vestri et eritis sicut dii scientes bonum etmalum所以西方有句俏皮话--Malus a malo(罪恶来自苹果)。最后就以讹传讹,变成了厄娃摘苹果的故事。实际上希伯来文中的Peri(אֲשֶׁ֣ר)泛指水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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