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善胜恶 发表于 2009-10-26 19:10:38

关于《雅各伯书》疑问的回答

本帖最后由 以善胜恶 于 2009-10-26 19:40 编辑

    《雅各伯书》的地位:天主教视之为正经,马丁路德则认为是次经,并否认了包括《雅各伯书》在内的好几部新约书信和默示录为圣经的组成部分。后来基督新教予以承认。但到现在仍然有很多人对《雅各伯书》提出质疑。

一、从古老抄本引起的争议:


   理由:《雅各伯书》没有收录到“麦列多里抄本”, 另外就是马丁路德认为:“雅各伯书为‘无价值的书信’”,因此有人质疑其正典的地位。
   但是:
1、“梵蒂岗抄本”(以存放地梵蒂岗图书馆而得名)、 “西奈抄本”(以安色尔字体写成,于19世纪在圣凯瑟琳修道院发现,大部份现存放在大英博物馆)、“亚历山大抄本”以及至少有十本古老书目之中都含有《雅各伯书》,而这些书目的成书年代甚至先于在公元397年召开的迦太基会议。
2、早期的教会作家也广泛引用《雅各伯书》。
3、除此之外,雅各伯的写作跟其他受感示的圣经有一种深刻的内在和谐,这一点是非常明显的。
4、在公元382年的罗马主教会议《论圣经的正典纲目》中,列有《雅各伯书》。
5、393年的希顿公会议再次确认的《圣经》书目中,列有《雅各伯书》。
6、在公元397年的迦太基第三届会议确认的《圣经》书目中,列有《雅各伯书》。参加会议的奥古斯丁(St.Augustine)也说:「圣经正典的纲目,应随公教会的权威而决定。」(《ChristianIn而且393年和397年的这两个会议都将其意见送交罗马请教宗批准。structions》)。
7、419后的迦太基第四届公会议再次确认的《圣经》书目中,列有《雅各伯书》。
8、主后1441年(马丁路德改教以前)佛罗伦萨大公会议再次确认的《圣经》书目中,列有《雅各伯书》。
9、从佛罗伦萨大公会议后的多次大公会议——在确定《圣经》书目时,均包括《雅各伯书》。
   
   最后我也提出质疑:马丁路德称“雅各伯书为‘无价值的书信’”,难道他的神学观念一定比《雅各伯书》作者的神学观念要优秀吗???从马丁路德的文章和《雅各伯书》的流传的范围和广度来看,马丁路德的“否定”的观念不值得一驳。

    以上众多史实说明:加玛里耳的辩护(宗五:34-39)不仅适用在公议会受到审问的宗徒们,在此更适用于包括《雅各伯书》。


二、作者的争议:
(1)传统的认知:
《雅各伯书》的作者是:十二宗徒之一的次雅各伯(长、次是以耶稣召叫的先后而定)。传统认为他是“主的兄弟”(玛13:55)、(迦1:19);他有一兄弟,名叫若瑟,同是阿耳斐的儿子(玛10:3;谷3:18;路6:15);耶路撒冷的主教(宗15:13-21);母亲可能叫玛利亚(玛27:56),是圣母玛利亚的「姊妹」(若19:25);因为「姊妹」和「兄弟」等词,在希伯来语文上含意颇广,雅各伯究属「主的兄弟」中的那一等级(玛13:55;谷6:3),不得而知。
耶稣复活后特别显现给他(格前15:7);他是圣神降临的目击证人之一(宗1:13);保禄归化后,特别进京(耶京)拜见他(迦1:19);伯多禄从耶京监狱获救后,特派人通知他(宗12:17);公元39年同伯多禄一起在耶路撒冷接待了从大马士革归来的保禄(迦1:18,19),与伯多禄同称为教会的柱石(迦2:9);四九年以耶路撒冷主教的身份同伯多禄一起主持宗徒会议(宗15:6-29);五八年于耶路撒冷又接待了第三次传教归来的保禄(宗21:18)。此外,从圣传得知他任耶路撒冷主教历三十年之久,严守法律,热心祈祷,深得当时犹太人及基督信徒的尊敬爱戴,皆称他为“义人”。公元六二年,被人用石头砸死,为主殉道,葬于圣殿附近,圣教会每年五月十一日庆祝他的瞻礼。
(2)现在的争议:
    试图否定作者不是耶路撒冷主教次雅各伯宗徒,并提出以下三点疑问:
1、因为本书是一篇相当出色的希腊文作品,作者应该是一位受过良好教育、文化水准极高的人,而我们知道雅各伯宗徒没有这样的条件;
2、在书信中从未提及耶稣生前的言行事迹。故此,学者们认为这书信是在雅各伯死后,第二代或第三代的门徒假雅各伯之名而写成的。
3、另外更有人提出质疑:该“书信中,作者绝少涉及教义”


三、个人理解:
   个人还是赞同传统认知的,理由有以下几点,顺道回复争议:

1、 忽略了《圣经》的真正的作者:
引起争议的第一个理由是:“该书是一篇相当出色的希腊文作品,作者应该是一位受过良好教育、文化水准极高的人,而我们知道雅各伯宗徒没有这样的条件”,其实是忽略了《圣经》的真正的作者:天主圣神。正如思高版圣经里《新旧约全书》总论在文章的开始就指出的:“它们的写成有超乎自然之处,因为这些经书都是在天主圣神默感下写成,赐予天主的子民——教会——的礼品。”
若按照上述第一个理由,并忽视天主圣神赐给的能力,那么做为耶稣特选的宗徒,也是“没有读过书的平常人”(宗第四章13节)的伯多禄(世代从事渔民)也不可能写出《伯多禄前后书》,更不会在五旬节当天很有条理性的说出伯多禄回答说:“应该悔改,以耶稣之名受洗礼,以后都要领受圣神特恩……”;若望也不会写出《若望福音》、《若望一、二、三书》和《默示录》。

2、 让我们渐进的来发现《雅各伯书》的作者:如《圣经注释》指出,从文体上:《雅各伯书》虽以希腊文写成,但很显然是属于闪族的文学作品(和《智慧书》的风格很相接近),而我们得知《伯多禄前后书》也同样是希腊文写成且明显具有闪族特点的文学作品,至少可以肯定《雅各伯书》的作者是出自以色列民族。

3、本书的收信人是“散居的十二支派”,不但说明自公元33年圣神降临之后,教会经过一段时间已经传播开去。而且更说明作者是在耶路撒冷写给犹太基督徒的,否则不会用“散居”二字。

4、在看当时的雅各伯宗徒:他是耶路撒冷的教会的主教。保禄曾记录雅各伯和伯多禄、若望一同被称为教会的“柱石”(迦拉达书 2章第9节),所以雅各伯特别有资格写信向各地方教会提出劝告。伯多禄获救出狱之后,立刻叫人传个口信给“雅各伯和众弟兄”,另外保禄和巴尔纳伯远道来到耶路撒冷,就“割损礼”的问题请“宗徒和长老”作出定夺而召开的“耶路撒冷公会议”,也是由雅各伯代表“宗徒和长老”发言。由此可见雅各伯具有德高望重的地位,他具备有写作《雅各伯书》的资格和权威。

5、对于《雅各伯书》写作的时间,现在有三种说法:
(1)写于公元45年—公元49年之间,即在“耶路撒冷公会议”之前,“因为那时对成义的道理尚未发生争论”
(2)写于公元60年——62年之间,即在《罗马书》成书之后:论及成义时说明除需要信德外,还需要善行。
(3)雅各伯死后,第二代或第三代的门徒假雅各伯之名而写成的。
根据着名犹太人历史家约瑟夫(Josephus公元37—100年,其作品对于了解犹太人在古代和罗马统治时期的面貌有重要的参考价值)的《犹太古史》里指出,大祭司亚拿纳斯(即亚拿尼亚, 撒都塞人)要对雅各伯被人用石头砸死一事负责:这件事大约发生于公元62年罗马总督非斯都死后,他的继承人阿尔比努斯接任之前。


A、该书信若是雅各伯本人的作品:
   仔细分析:
①若是雅各伯本人的作品不论是公元62年之前不久写成的还是在公元45年——公元49年之间写成的,首先就排除了“雅各伯死后,第二代或第三代的门徒假雅各伯之名而写成的”说法,因为一定是在雅各伯致命之前(约公元62)


②若《雅各伯书》是写于公元45年—公元49年之间,即在“耶路撒冷公会议”之前,虽然“因为那时对成义的道理尚未发生争论”。但是当雅各伯同伯多禄一起主持“耶路撒冷公会议”讨论“割损礼”问题的这段时间里,保禄宗徒看到此书信的概率很大(因为是写给“散居的十二支派”的,且宗徒书信并不多见,雅各伯的书信就此一封)。试想:连“割损礼”的问题保禄都要不远千里长途跋涉来请示耶路撒冷的众宗徒,那么关于“成义的道理”保禄难道不会重视早在公元39年他就记录“被称为教会的‘柱石’”——雅各伯的神学观念,固执的在公元58年完成有“因信成义”内容的《罗马书》?所以:《雅各伯书》是写于公元45年—公元49年之间的概率很底,否则很难做出合理的解释!


③以此来推论:《雅各伯书》若是雅各伯本人的作品,则是写在《罗马书》之后,是为补充保禄的神学观念!成书时间是在公元62年之前不久。且上述时间的可能性不仅存在而且概率非常的大,不但符合①和②的推论,而且保禄《罗马书》在时间先后上不冲突,另外还和雅各伯致命的时间相符合。

B、若该书信不是雅各伯本人的作品:
    写作的时间只有一种是成立的:雅各伯死后“第二代或第三代的门徒假雅各伯之名而写成的”!否则雅各伯在世的时候会对作者假借自己的身份提出质疑的:不但不符合该书信中提到的“是就说是,非就说非”和“没有伪善的”,而且也会由于是假冒的而使该书信“流传的范围”大打折扣。

6、再从书信的内容来看:


①前面提到的保禄和巴尔纳伯请示“宗徒和长老”就“割损礼”的“耶路撒冷公会议”由雅各伯代表“宗徒和长老”发言后,会议最终以文字的“谕文”来通知各地方教会教会。这个文件和《雅各伯书》都在开头采用同一的问候语——“谨致问候!”(《圣经新世界译本》中文版)——一定程度上,这也暗示两者是由同一个人执笔的。


②《雅各伯书》是新约圣经中最多用命令句式的一卷:总共108节经文中,便有54个“命令句式”,这反映出的是宗徒的训导权,在主后的宗徒时代里,除了宗徒们,谁还会拥有上述甚至是很强硬的训导性语气?从该书信的语气也反映出作者当时在教会的身份和地位。


③从《雅各伯书》的内容上,表达了“没有行为的信德是死的”,是对保禄宗徒“因信成义”的一个有力的补充:“信德是和他的行为合作,并且这信德由于行为才得以成全”。若作者不是称为教会的“柱石”十二宗徒之一的次雅各伯,岂能服众?若没有亲自得到耶稣的教导而具备高超的神学修养,又岂敢擅自补充同属宗徒的保禄在《罗马书》中的论述?


④说“书信中从未提及耶稣生前的言行事迹”,但是我们阅读该书信,好多地方均反映书耶稣生前的教导:最显明的就是:《雅各伯书》第三章17—18节,将这些段落和“山中圣训”做对比,不但帮助我们看出其出处和来源;更深刻的反映出对“山中圣训”教导的理解:特别是作者用“从上而来的智慧”来理解“真福八端”的内容,不难看出他有着充满圣神的神学修养。再有:提到“你应当爱你的近人如你自己”为最高法律( 见玛窦福音 19章19节;玛窦福音22章19节;玛尔谷福音12章33节;路加福音10章27节);注重践行— “纯正无瑕的虔诚,就是看顾患难中的孤儿和寡妇”包括很多词语的运用(如“有福的”、“ 预许的国”、“怜悯”、 “审判”、 “益处”) 等等……


⑤还有,书中提到律法“完美法律”(1:25),“最高的法律”(2:8),“自由的法律”(2:12)以及对“谨口慎言”“傅油圣事”、“告解圣事”、“为他人祈祷”以及“劝善规过”的教导,不仅再次说明作者的身份,也是对声称“书信中作者绝少涉及教义”的有力反驳。


   上述这些点点滴滴若单独来看不能说明什么,但综合来看均体现了作者的神学底蕴,并成为该书信非常明显的证据之一:就是跟其他受感示的圣经章节有一种深刻的内在和谐。均体现是来自耶稣的教导,否则不可能在宗徒时代对耶稣的言行理解的如此透彻并运用的如此熟练,且实践到自己的言语里。这些“反映”也是对“学者们认为这书信是在雅各伯死后,第二代或第三代的门徒假雅各伯之名而写成的”的有力反驳。


   另外,流传的这么广,在过了将近2000年后,还能找到“至少有十本古老书目之中都含有《雅各伯书》”也证明此书的作者一定是次雅各伯本人。否则即使是第二代或第三代的门徒假雅各伯之名而写成的:考虑到该书信中强调的“是就说是,非就说非”、“没有伪善的”和注重“行为” 的教导,以及当时手抄本的书写传播方式等因素,其流传的可能性很低。所以假冒“雅各伯名”来写作的的可能性就很小。也不会造成广泛流传。

结论:综合考虑以上所述,所以我是支持传统的认知。

白冷山 发表于 2009-10-26 21:05:49

学习。

admin 发表于 2009-11-3 22:11:16

文章结论似乎是值得商榷的,因为按照这个观点,假托于雅各伯之名这一事实是不成立的。
但是,在新约时代,这似乎并不构成问题。
很明显的一个例子是若望福音,其中第三章和最后的补录都可以是后来补加的,保禄书信中只有7封可以确定是保禄亲笔写的,其余的可能都出于一个保禄团体。而若望一二三书圣经学家们也不认为是若望宗徒所写,而是一个若望团体假托若望之名而写的。
所以,雅各伯书的作者是雅各伯或者其弟子所写,这两种假设都成立。

信仰自由 发表于 2012-2-20 10:25:32

白冷山 发表于 2009-10-26 21:05
学习。

顶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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