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上诉梵蒂冈教会法厅
教会法厅厅长阁下:愿天主福佑您神形均安。
我实实在在是一位微不足道者今匍匐在贵庭台下,因了在线告诉我说:“教会是家”我觉得有了重见天日的希望,衷心地感谢天主,感谢教会,我把二00二年圣母诞辰日所印刷的二百份申神父避静事件的异议从鸡泽县到永年县散发于神父教友手中的论文上呈贵庭。
诸位神长教友们:
大家好-------
九月八日是天上妈妈诞辰之日,在这大喜庆之日,为了报答妈妈对我的慈爱,说说我的心里话:
我为什么奉天主教呢?因为它是天上的妈妈给我们带来的基督所建立,它有一部新旧约标准圣经为依据,还有教会法典(1752)条法律和梵蒂冈大公会议文献。它是人类最先进和最完善的组织,是世界的良友,人类救援的光明正道,可是在这无瑕可指的教会内。我们永年教区竟出现了一件罕见之事,特叙述如下:
事情发生在二00一年夏季,学生暑假期间申景全神父委任一位异教徒王小丽作他们的大众传播工具,给我们教区天真洁白的青年教友避静,首先在鸡泽县西庄村开始,参加青年教友六十余人,继而迁往永年县中召庄村和大油村,他所讲的是:
1、 伯铎不是盘石。2、念玫瑰经没有必要。3、圣母经编错了,不应该把玛利亚编在前面,耶稣编在后面。
在鸡泽县西庄村,因了以上的宣扬,使得教友反感阻拦而终止,结尾仍承认是避静神工,由本堂神父武恩庆和申景全及张春喜三位神父共祭弥撒放大赦而了结。继而迁往永年县继续给教友宣扬仍然承认避静神工,申神父在大油村圣堂宣布:以上的1、2、3所宣扬乃是“超前一步”。为此,我在冀窑村某占礼七晚上念晚课时提出异议,申景全神父下令让教友丁方的夫妇将我轰出教堂并说还要开除教藉,因此,我与申神父一连去过七封信未有回音。
一、“伯铎不是盘石”。二、念玫瑰经没有必要。三、《圣母经》编错了,不应该把玛利亚编在前面,耶稣编在后面。为此特阐明如下:
一、伯铎不是盘石
这句“伯铎不是盘石”是“伯铎是盘石”一句的否定,这句话很重要,是构成教会学的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谈起伯铎就是谈天主教最高牧人----教宗。
在天主教历史长河中,有无数的信仰仇敌,企图推翻这块盘石终归失败,而天主教梵蒂冈教宗却仍在社会,教会,国际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
教宗与伯铎的关系:相等的、平行的、同义的、在教会的信仰意识中,伯铎职务之圣经基础的认识与罗马教宗继承伯铎职务的肯定:平行的同时明朗化的,后者肯定前者,两者密不可分、反对伯铎就是反对当今教宗,反对教宗就是反对伯铎,反对伯铎就是反对圣经。
在教会历史之开始、清楚记载:伯铎在罗马殉道。因此不难承认,罗马主教是继承伯铎职务的,这是教会学信仰的重大成分,安提约基主教依纳爵称罗马教会[统辖整个爱德的团体]依拉内曾经列书伯铎继承人名单,他认为罗马教会的训导是信仰的标准,载尔都良和西彼廉承认罗马主教是继承伯铎职务的传统。
非洲迦太基主教西彼廉曾著《教会统一论》承认罗马教宗继承伯铎称罗马教宗为首席,它是教会统一的关键,第四世纪当教会出现一些分裂时,圣盎博罗削以[罗马教会亦即教宗共融]为维护教会合一的条件。
到了圣奥斯定时,都以言论和行动肯定罗马教宗的首牧职务。
在目前,天主教内在我们永年教区、申景全、武恩庆二位神父借异教徒王小丽作了他们的大众传播工具,一而再、再而三的向天真的青年教友们大肆宣扬“伯铎不是盘石”这句天大的笑话死灰复燃,我真的承认言论是自由的,敬请你们写出你们的论文来反驳“伯铎不是盘石”的理论,而我们天主教对“伯铎盘石”的职务理论是:
一、 耶稣时代的伯铎:
A、 伯铎是耶稣召叫的第一批门徒之一(谷一:16-20若一“35-42)
B、 伯铎代表宗徒公开宣告自己的信仰,相信耶稣是默西亚,天主的圣者(谷八:29若六:68)
二、 耶稣死后初期教会的伯铎:
A、 耶稣复活后,他还热烈而积极地跟随。(谷十六:7路二十四:34格前十五:5)
B、 伯铎的确在耶路撒冷教会宗徒团体或十二位门徒中,具有与众不同的身份,他是团体的发言人。(宗一:15二:14)
C、 伯铎更清楚的职务是传播福音。(玛二十八:19-20谷十六:15格前九:5)
三、 新约教会中,教会学信仰意识中的伯铎:
A、他是重要的福音传播者(路五:10若二十一:3宗十:十一等)
B、标准与首要的牧者9若二十一:15-17伯前五:玛十六18-19)
C、伯铎是伟大的殉道者(若二十一:18-19)
D、他领受天主特殊的启示为信仰作证(玛十六:17)
有关新约中的伯铎,从教会学的角度而论,有三段经文被天主教神学家认为是首牧职务的基础,如果不同意对该经文的注释,当然也就不是天主教成员了。
三段经文分别是:
玛十六章16-19、路二十二章31-32节、若二十一章15-17节
1、(玛十六:16-19节)更重要的是19节,天国的钥匙、束缚、释放。
A、钥匙:是开与关允许人进入宫殿、具有总理的意味(依二十二:15节)。对于教会而论,有关洗礼的纪律,共融的承认,立法与治理。
B、束缚:在经师文学中,是指制定法律与宣告释放。
C、释放:在经法律程序后,宣告取缔或撤消开除。
2、路二十二:31-32节)四部福音中这是路加独有的资料,其中32节最具关键[坚固你的弟兄]弟兄已不是狭义的十二位门徒,而是初期教会的信徒,坚固的是信仰,路加在他第二本著作《宗徒大事录》的前十五章写出,伯铎与其宗徒不同,他首先看见复活的基督,继而领导传播福音,此即是坚固弟兄们的信仰,天主教神学以此为伯铎首牧职务的基础。
3、(若二十一:15-17)若望把爱耶稣和遵守他的命令连在一起,15-17节耶稣命令指令,伯铎应“喂养”和“牧放”他的羊群,按照伯前五:2-4节及宗二十:28节的说法“牧养”职务由监牧和长老所执行的。若望福音强调天父把羊群托付给耶稣,耶稣把羊群托付给伯铎。由此肯定伯铎首牧的重要性。
当然,非天主教的基督教派,有不同的结论和注释,由于教会学不同,导致不同的注释,而天主教对教宗的信理宣信,基于1870年梵蒂冈第一次大公会议《永远司牧》宪章中钦定为信理。1965年梵蒂冈第二次大公会议《教会》宪章,又重新加以肯定,只是增加了主教团,以及教宗为主教团的首领。
为了正确起见,在此说明,伯铎首牧及其继承者,为天主教而论,是天主启示的真理,又为教会所钦定,所以称为信理,如果有人主张,“伯铎不是盘石”他将成为异端人。天主教法典(751条)规定:固执地否认某端天主所启示和教会所定该信的真理。或是固执地怀疑这端道理:就是所谓的异端人,所有听说“伯铎不是盘石”这句话时,每位天主教信友都应当阻止、阐明、纠正、使之基督信徒不受其影响。这是我的认为忠于信仰者应持的态度,请参看教会法典(754条)规定:所有信友都有义务遵守教会合法权利所规定的、有关阐明教义和纠正错谬意见的宪章和法令,特别是教宗和主教团所颁布的一切文件。
二、念玫瑰经没有必要
“念玫瑰经没有必要”这句荒唐的论调是申景全神父联合武恩庆神父借用异教徒王小丽作他们的大众传播工具,在我们永年教区所宣扬,为了严重批判这一谬论,根据法典指示,阐明如下:
几个世纪以来,多少位圣人,团体、尤其是几位著名的教宗、像比约五世、保禄六世都积极主动的推动玫瑰经的敬礼。
因为玫瑰经的主要礼仪,根源于日课经中的150篇《圣咏》中世纪时,爱尔兰修士把《圣咏》分为三组,每组50篇《圣咏》并将此长法带至欧洲大陆、隐修院的辅理修士应为已亡隐修士诵念50篇《圣咏》或50篇“天主经”如此、以天主经取代《圣咏》之习惯在信徒中传开了。为了方便计数这些经文采用了珠串一念珠的前身。
至于玫瑰经中对圣母的敬礼成份的形成也很类似,十二世纪末,《圣母经》当时只有现行格式的前半段,已与《天主经》《信经》同样受到基督信徒所喜爱,耶稣和圣母奥迹的默想渐渐附加在每篇(每组50篇共三组150篇)《圣咏》上,后来索性删除了《圣咏》只剩下救赎奥迹。1410-1439年嘉尔都会士普鲁士人圣多明我(道明),1427年在删除后剩余的50个奥迹上加上了50篇《圣母经》玫瑰园一词指这50个奥迹之后,玫瑰经一词便出现了,象征喜乐的玫瑰,很恰当地用在圣母玛利亚(喜乐之源)身上,因为她给人类带来了基督。
自从玫瑰经的主要部分形成后,十五世纪下半叶,开始进行玫瑰经的简化(这有助于普世化),1470年道明会士阿兰创立了耶稣玛利亚圣咏会,以推广玫瑰经的祈祷。1475年道明会斯普兰格在德国科伦创立玫瑰会,因他的宣传,玫瑰经乃成为普世教会的热心敬礼。1521年道明会士的卡斯提尤修订玫瑰经成了现行十五端奥迹的方式。
十六世纪期间,现行《圣母经》的后段形成了,玫瑰经终于日渐普及。总之,嘉尔都会士对玫瑰经的贡献最大,但经道明(多明额)会士的大力宣讲,它才成为普及及团体的祈祷方式。
1569年教宗比约五世的训谕确立了玫瑰经的敬礼,他提及玫瑰经将心祷与口祷密切相连,并视默想奥迹为取得大赦的必要条件。
1974年教宗保禄六世强调玫瑰经的默观方面,称它为“热心敬礼的灵魂”提及玫瑰经口祷的诵念带着“宁静的旋律与从容不迫的节奏”以及这种私人的敬礼有助于预备庆祝救赎奥迹的感恩礼并使其奥迹的特殊恩宠继续临于私祷者的生活中,又提议在庆典外以默观的方式诵念玫瑰经,能使玫瑰经和礼仪两者保持深度的和谐,看来保禄六世教宗对玫瑰经的敬礼看法、解释、提倡、推动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
三、《圣母经》编错了,不应该把玛利亚编在前面,耶稣编在后面
这位异教徒王小丽喊出了《圣母经》编错了,难道说还有人编出更对的圣母经吗?如果没有新的圣母经,何以说《圣母经》错了呢?这首先是对圣母的贬抵。对玛利亚母职的亵读。
《圣母经》并没有错,因为在语法没有错误,也不是前后次序改变了,而是对信理的辨认[玛利亚为天主之母]。
这位异教分子宣扬圣母经编错了,申景全和武恩庆二位神父本应反驳和阻拦、反而拥护了她的说法,那么他们的元月一日是怎样过了呢?身为神父,不知道他们是怎样的欺骗自己的教友呢?难道说他们能逃出教会的磁圈,不再举行天主之母节的弥撒,假设他们举行弥撒,他们怎样讲述“天主之母”的道理,还有圣母升天、无染原罪、玫瑰圣母等他们都否认了吗?因为都以“天主之母”为根据。
“天主之母”早在431年6月22日—10月1日,厄弗所大公会议钦定为信理。大公会议的主要议题是“天主之母”的争论,争论由两位宗主教,即君士坦丁堡的奈斯多利和亚力山大的济利禄。奈斯多利反对“天主之母”这个称号,他认为玛利亚所生的是耶稣人性的一面,所以玛利亚该称为[基督之母]或[人之母]而不是[天主之母]。济利禄反对这个说法,他的理由很简单:玛利亚有权被称为[天主之母]因为耶稣基督就是天主。结果,济利禄的理由被教会所采纳。奈斯多利的理论被教会定为异端,当时,奈斯多利被关进安提约基的一所隐修院,忏悔终生。
争论的结果是惨痛的,奈斯多利受到教会的绝罚。“天主之母”的信仰,就是在异端者身上站立了起来。说《圣母经》编错了,其实并没有错,而是对“天主之母”信仰的认定和肯定,因为耶稣是天主,她的母亲就有权称作一“天主之母”。
一位母亲不仅仅是在生育时是母亲,而是在一生中,每一个时刻都具备母亲的地位,都与儿子保持着一种血缘相通的心灵结合,我们论述玛利亚,神圣母职的理论,基本上是在论述基督论而不圣母论的、称耶稣的母亲为天主的母亲,首先是一项耶稣的特权,在这个名号下面,至少肯定三件事:基督的天主性和基督的人性以及两性位格上的统一(两性一位)
玛利亚被称为母亲,不只是生母、母亲一词、从更充分的、完整的、位格的、供存的角度来理解玛利亚与耶稣的关系,玛利亚决定性地参与救赎事件、玛利亚服从性地接受了上主的使命,玛利亚随时为耶稣的生命和工作奉献自己,这个母亲的地位和称呼在决定性的造就影响、导向《圣母学》的发展。
玛利亚的神圣母职在《圣母学》一圣母信理中占有中心的位置,她的许多殊恩在时间中不断地增长,但每一个都不是独立而绝对的,更好说圣母的特恩并不离开基督而独立存在,所以说,神圣母职应该是所有关于圣母的理论一圣母学的首要原则,所谓首要原则,就是最基本的概念或内涵,也就是说,其它圣母学的理论,都以“天主之母”以最后根据或终极真理。
在圣母信理形成的历史中,除了“天主之母”之外,便是她的[无染原罪][卒世童贞][被提升天]它们都可以在“天主之母”的大原则下,找到自己合理的位置。所谓合理,就是与“天主之母”的一致性和稳固性。事实上,在“天主之母”的大原则下,玛利亚的其它殊荣都可以视作这端最基本信理的延伸。
母职的概念,给于其他信理在救恩程序中的重要性,也把她整合在圣母学以致于整个神学系统的脉络中。
反对圣母玛利亚或主张《圣母经》编错了的神长或是教友,我诚恳地以宗教热诚劝勉你们,尊敬玛利亚吧!她是得救者的榜样,救赎的因由,基督救恩园满的实理者!仁慈的母亲,我们的生命,我们的甘饴,我们的希望!
所有看到此文的神长教友,我们异口同声地称玛利亚为母亲吧。教宗保禄六世在梵蒂冈第二届大公会议时,隆重地宣布了“玛利亚一是教会的母亲,又是教会每一分子的母亲”。玛利亚在教会中的卓越地位到今天应该是不容质疑了,[信吧!最后才会明白]。
以上道理是教会超前解释(超前一步)
“以上道理”指的是1、2、3实在是用了许多的笔墨质疑(一)(二)(三)是教会的基本教义或信仰内容,一信理。
信理:连儿童也会滚瓜烂熟的背诵:该怎样恭敬天主?该奉天主立的圣教,全信天主传示的道理,遵守天主所立的诫命,善用天主定的得神恩的法子。“全信天主传示的道理”就是指的《要理问答》第一卷的内容,我们天主教的教义,教会当局的主张,教会官方的认定。教会法典(749)规定;教宗以最高牧人和导师的身份宣布有关信仰或教义时,具有不错的特恩。“全信天主传示的道理”教会法(750条)规定:对一切信友应在神圣训导的领导下,共同表示信从,因此人人应避免与此相反的教义,如果有人否认信理,教会将视为异端分子,并予以制裁。教会法(751条)规定:在领洗后“固执地否认某端天主所启示的和教会所定该信和真理,或是固执地怀疑这端道理”
信理蕴涵在圣经的启示中,信理的形成具备两种因素:
1、形式因素:教会训导权(教宗或大公会议普世主教团)宣布的真理。
2、内容因素:此道理是天主的,公开的及官方启示的部分,而不是私人的启示。
信理既然是教会的最高训导权以其不可错且隆重的方式宣布才能定断出教会的某一信理,以后决不能由人任加改变。所有神学家只可以改进和改善,至于教义一信理本身绝不能变更。所以申神父说超前一步,严重违犯了信理发展史。
所谓教会的超前解释,就是教会对已钦定的信仰内容一教义一信理加以更改,难道:“伯铎是盘石”玛利亚为“天主之母”将来有一天能被申景全神父的超前一步推翻吗?十五世纪以来,教会面对各种思想的攻击,梵一大中定断了教宗不可错性,教宗比约十二世于1950年在定断圣母升天时说:[职是之故]谁若故意胆敢否认或怀疑我们所定断的信理,那么,他要知道,他已完全背弃了天主教的信仰。
天主教法典(1364条)规定:异端人受自科绝罚。如是圣职人员,得加处(1336)一项1.2.3款所规定的罚。
(1336条)一项1.2.3款。
1. 禁止居留某地方或某地区,或命令居留某地方或是某地区。
2.褫夺权利、任务、职务、权利、特恩、特权、恩宠、名衔及勋章,其它纯誉亦同:
3.禁止行使2款所述的事项,或禁止某地区内或在某地区外行使之:
(1364条)二项规定:因持久固执及恶表重大而有急需时,得加处其他罚,并得撤销圣职身份。
(1371条)一项凡教授已为我们罗马教宗或大公会议所弃绝的道理,或坚持拒绝(752条)所述的道理,虽经宗座或教会教长警告而不更正者,应受相当的罚。
(1326条)一项审判官对下列之人,得按法律或命令之规定加重刑罚:
2、 凡有尊位,或因滥用权势或职务而犯罪者;
3、 凡预见可罚之行为将发生,而不运用谨慎人所使用的防止方法,因而有科罚的罪行者。
二项对一项所制定的罚为自科罚者,得加处其他刑罚或补赎。
我认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没有法律就没有教会。
网上提到主假主教也管永年的事:
1985年可敬的贾主教在永年代牧,他曾祝圣了几位神父,因此在永年创立了地下教会,他走后,1987年大占礼五我却进了监狱,这就是我们教区地下教会的开始,哪时,公安干警不知道要有多少次搜查我家。
因了申神父的避静事件,无人处理,第一次由孙华平神父领我找贾主教,我向代办的汇报由贾主教和孙神父签字,03年复活节前判决书到我们教区(上次已说过),因了判决书不欲落实,我找堂区主任闫宠照神父,他领我第二次找贾主教,主教说,判决书不落实,我不能给你处理,我若处理此事,名不正言不顺,哪么你转入地下的地下吧,主教为了对我的眷顾,为我写了亲笔信,我悬挂屋中,今展示如下:
十年之中,由孙华平和闫宠照二位神父他们实在作了我的护守天使,他们抛弃了一切顾虑持着悔人不倦的慈爱教导我,借着圣体事养育我,是他们慈祥的眷顾,使我度过这心灵的黑夜。
关于判决书一事,我听到后一连三次到龙泉村王节世家找张绿世署理,他从未给我正面回答,判决书哪里去了,我本人实在不知道。
我被逐出教堂,判决书不欲落实,这就是罗马公教的法律吗?难道说咱天主教还有土政策吗?我以赤诚之心恳求贵庭救救我吧,耶稣说:“是说是非说非”小人没敢多说,我再重复,十年之中,以泪洗面,救救我这人苦人儿吧!
敬祝
健康长寿
教友:张玉琦叩禀
2010年4月19日 尊敬的张玉琦先生,我们已经在关注您的遭遇并试图找出解决的办法。
请你相信“教会就是家”,至少您应该相信天主教在线会帮助您找到一个比较稳妥的解决办法。
我们希望网友或者张玉琦先生提供申神父的联系方式,我们需要先把事情的原委搞清楚才可以做下一步的工作。 回复 2# admin
他给我的处罚,我还是教友吗?我还能得救吗? 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诚若张先生所言,我只能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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