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是神的话吗?
本帖最后由 刘幼民 于 2011-2-28 10:18 编辑《圣经》是神的话吗?
基督教是神启宗教,立教之本就是《圣经》,虽然教派分成了三大块,天主教、基督教、东正教,可是《圣经》还是共有一本——章回有些不同。天主教的《圣经》有73卷,其中《旧约》46卷,《新约》27卷;基督教的《圣经》66卷,《旧约》中有7卷未收入;东正教的《圣经》77卷,其中《旧约》50卷,《新约》27卷。所谓的神启分普遍启示和特殊启示。特殊启示分道成文字的启示——圣经,和道成肉身的启示——耶稣基督;普遍启示又称为一般启示,包括自然规律和道德定律。
《圣经》是道成文字的启示,按照基督徒的习惯性说词,《圣经》就是神的话语。不过,神似乎有他说话的尺度,他对东正教说的话最多,其次是对天主教,对基督教有点冷淡,说的话最少。如果以神说话的多少来衡量他的爱的多少,我不免会以为神的爱不是普遍之爱,在他的家中爱的多就说的多,爱的少就说的少,对其家外的其他社会成员,神可能就无话可说了,因为他们不知道神的奥秘,神说什么他们也会由于自己耳聋眼瞎弄不明白就不相信,说了也是白说。
《圣经》既然是神的话,当然不能有任何的错误了,推而广之神的教会在信仰方面也不能有任何的错误,于是神的在世代表教宗也就享有了永无错谬的宗教特权。反过来说,《圣经》如果有了错误,教会在信仰方面就不能保证无错,神的在世代表教宗以全体基督信徒的最高牧人与导师的身份,宣布有关信仰与道理的教理时也同样不能保证无错。
神话永远是神话,现实永远是现实。当然,我们也不能排除神话是现实的投射、缩影、翻拍、扭曲、重塑、理想化、神圣化等等。
人类有些时候需要神话,就如睡着的人需要做梦一样,做一个好梦胜过吃山珍海味维他命。可是,做梦也要有个限度,如果人人做梦都像庄子那样投入,搞不清是我梦见了蝴蝶,还是蝴蝶梦见了我,跳楼的人一定会增加许多。
中国有个方舟子博士喜欢打假,他不相信《圣经》是神的话,更不相信《圣经》会没有错误,结果他搞了个调查报告—《错误百出的圣经》,在他的“新语丝”上发表,很是轰动。基督教方面也有反应,辩解虽然多多,可是狡辩的味道太浓,他们甚至把《圣经》错误归到《圣经》版本的问题,胡说什么真正的原版《圣经》没有错误,现在的错误都是再版或是翻译出的错。可是原版《圣经》是什么?它在哪里?基督教在它的两千年中读的是哪一版《圣经》,如果一直读的不是原版《圣经》,那么基督教岂不是被有错误的《圣经》误导了两千年,以后还要继续误导下去了!
其实,《圣经》并非完美无暇没有错误,而且《圣经》错误有的是字句错误,有的是历史错误,有的是常识错误,还有的是神学联想错误。
比如马太把希伯来文的年轻女人,错误理解为童贞女,结果为了证明耶稣是《旧约》以赛亚先知预言中要来的弥赛亚(基督),就通过神学联想创造了童贞女玛利亚的形象,而且成为基督教徒必须相信的教条。之后,东正教和天主教就在童贞女玛利亚身上大做文章,天主教更是相继出台了玛利亚终身童贞,玛利亚始孕无玷,玛利亚救世主保,玛利亚灵肉升天的系列神话。
马太的神学联想错误其实提醒了我们,《圣经》不是历史书,而是一本神学书,站在神学立场上,马太有权联想,而且不必预先声明:童贞女只是一个宗教符号,并非是一个历史事实。
马太的神学联想在使徒保罗那里没有任何市场,这么迷人的故事,使徒保罗居然没有领会,居然一无所知。使徒保罗和使徒约翰倒是有一些共鸣,他们提到玛利亚时联想到的都是《创世纪》中的“女人”而非“童贞女”,因为神说:“女人的后裔要伤蛇的头”。
很明显,有很多证据可以证明《圣经》有错,于是《圣经》就是神的话的论断遭到了颠覆。基督教说《圣经》就是神的话的根据大约有这么几个:圣经中的预言都已经得到显著的应验;圣经从未自相矛盾;圣经也没有其他错误。所谓的圣经中的预言,童贞女生子就是其中最重要的预言,与信仰的对象耶稣的身世相关,可是这是福音作者马太的神学联想,与他相接的一方以赛亚预言被他误解了,算不算是预言错误?算不算是自相矛盾?算不算是其他错误?或者马太一个人一次就犯了三种错误。
至于用《圣经》上的说法来证明《圣经》就是神的话,因为是循环论证就没有考虑的价值了。
《圣经》有了错误,以《圣经》为信仰准则的教会就不能保证没有错误,神的在世代表教宗也同样不能保证没有错误。其实历史更具有伟大的神性,因为历史可以证明教会和教宗在自以为不会犯错的地方总会犯错。庄子有一句话说的极好,他说:“因是因非,因非因是。”意即正确与错误相互包容,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没有绝对的正确,也没有绝对的错误。
庄子不是神,以其为师反观《圣经》,《圣经》不也是“因是因非,因非因是”吗?《圣经》不是历史书,可是还是要受历史性的制约,有自己的针对性、地域性、文化性。《圣经》教训不是绝对真理,使徒保罗也说《圣经》“字句叫人死,精意叫人活”。他也说过:“《圣经》是神默示的”,可是神的默示不是召开天国领导的电话录音会议,他说什么电话就录什么。默示是神递给写作者的一个眼色,让写作者看见他的笑脸,或者只是用了一个手势来表达意思。一般来说,《圣经》启示永远是在一种限定的环境中,在特有的条件下,对某些人和对某一团体的启示。启示就是说话吗?孔子说“天何言哉”?基督教的神有位格,与无位格的天有所不同。位格的拉丁文词源是“Persona”, 原指古代戏剧表演中演员所戴的用以表明角色身份的面具。某某人的面具可以是某某人,某某人却绝非某某面具。同样,神的面具可以是神,神却绝非说的面具。所以神的面具只是一种可以让人领悟的引导方式,目的是让人借助于神的面具去认识理解欣赏神的节目和神的演艺。
那么《圣经》是神的话吗?《圣经》应该是对神的演出节目的有限收集归纳,只是宗教故事类的编排、回顾、刻录、下载。而神的节目是在人类历史的舞台上演,人类与神共舞。新的节目还在继续,与神同台的演员都可以即兴发挥个人的才艺。《圣经》在整个演出过程中,只能被理解为认识神真正话语及其意图的一种指引方式,就如舞台上空回旋着的一段音乐旋律,它是音乐的语言,是响亮的空气,就如有的人所说:音乐不可说,能说的只是人们对音乐的反应。
而那一位与人类共舞的神又是什么呢?也许他根本就不是什么,由于他根本不是什么,所以他才可以成为什么,或者是什么的什么。 写累了,休息三天。 《圣经》问题天主教徒陌生的很,不如玛利亚问题那么敏感。 才都说自己累了,不妨就休息三天吧,没必要再自言自语。 呵呵,三天内不写千字文。 说实话,以楼主的智慧,既然能写出这么多,如果再静心思考下,其中很多道理是可以理解的。学而不思则罔嘛。直接写出来也没什么坏处,倘能再自己审度一番就更好了。 刘幼民弟兄,读了你的不少文章,我感觉或许你更适合与新教自由派神学交流,在那里你能够找到不少共鸣,你的观点对他们来说也不算新鲜东西。
到这里来,除了自己说得嘴爽之外,还能有什么实质意义呢?
神学讨论的意义在于通过讨论不断接近真理,而非纠结于义理乃至言辞。
你关于圣三、圣母的观点与天主教的差异甚大,但也并不比基督宗教内各教派之间的差异更大。
站在什么样的立场,是不是基督徒和站在教会内外都是你的自由。
但是,如果要研究宗教,甚至研究神学,尊重、理解、同情是基本的价值前提。
带着论战性的态度,无法抵及信仰的核心,也不会有真正的宗教研究。 说实话,以楼主的智慧,既然能写出这么多,如果再静心思考下,其中很多道理是可以理解的。学而不思则罔嘛。 ...
人与圣贤 发表于 2011-2-19 09:13 http://bbs.chinacath.org/images/common/back.gif
议论不可空泛,做人不可虚伪。
天主教也好,新教也好,中国的传统文化也好,融通了,道理终究还是一个道理,硬要把他们对立起来,不是好事。 对题外话我历来没有多少兴趣。 本帖最后由 刘幼民 于 2011-2-19 18:26 编辑
刘幼民弟兄,读了你的不少文章,我感觉或许你更适合与新教自由派神学交流,在那里你能够找到不少共鸣,你的 ...
永硕 发表于 2011-2-19 09:15 http://bbs.chinacath.org/images/common/back.gif
永硕 应该明白,宗教就是活人的事情,与死人没有关系。活人怎么闹腾,死人已经死亦。可是活人既然活着就要想事说事,研究宗教就是研究活人,于是乎尊重、理解、同情、论战都是必然的。不必奇怪。奇怪的倒是天主教的神职人员,在信仰方面真的不如平信徒来的热心,尽管他们学识不多,有的时候教养也很差,如眼镜老头,可是他的热心却足以令天主教神职人员汗颜~你说是吗?我常常在想,天主教的神职人员在忙什么?是不是常常泡在了酒场饭局之中?:lol 像修公爵那样去辩论?
修公爵怎么这几天不辨了,原来修公爵才明白,是让耍㺅的给骗了。这才明白的修公爵真的付出了具大体力和精力,到头来是一场戏。在领导的精心安排下“神学家跟神父打起来了”骂了个满坛子。寒心啊。寒心啊。真叫人恶心。 在其他坛子也遇到过这样破裤子缠腿的角色,封了他吧,倒显得版主不够大气,不过有些帖子太过分的话,通知一下删掉还是一般分寸。
热心的眼镜老头,比修公爵聪明许多,而且不吃生葱,只吃煎饼。 在其他坛子也遇到过这样破裤子缠腿的角色,封了他吧,倒显得版主不够大气,不过有些帖子太过分的话,通知一 ...
人与圣贤 发表于 2011-2-19 19:16 http://bbs.chinacath.org/images/common/back.gif
千万不要对热心的眼镜老头动粗,他就盼着有这么一天呢! 个人也做着一个技术论坛的超版,原则是只要不是广告商,都不封嘴。但是涉及人身攻击或者反复纠缠的帖子必删。
这些操作不会成为侮辱或者诬陷罪名的证据。:lol 这里不同于你的个人网站,这里有公教性质,真正主事的都是神职人员。 http://www.shuling.org/forum.php?mod=viewthread&tid=7779&pid=15444&page=1&extra=#pid15444 实际上教内教外,道理只有一个,一样的。 在网络上,任何人都不滥用权力,这是一般的礼仪分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