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xc123 发表于 2011-7-13 09:44:30

圣座万民福音传播部与雷世银神父的绝罚

本帖最后由 zxc123 于 2011-7-13 09:45 编辑

圣座万民福音传播部与雷世银神父的绝罚

共计12条---------------------

zxc123 发表于 2011-7-13 09:51:24

本帖最后由 zxc123 于 2011-7-13 17:31 编辑

2011/07/12 17:10梵蒂冈 - 中国圣座万民福音传播部与雷世银神父的绝罚圣座万民福音传播部解释六月二十九日未经教宗委任祝圣的雷世银神父被绝罚的原因和结果。他不得主持天主教会礼仪、不能管理教区。取消绝罚和圣座的宽恕,不能使其自动成为主教。参与祝圣的主教们如果没有明显证据表明他们是被迫或者强迫参与的,也受到绝罚。在汕头非法祝圣即将举行前,呼吁为主教们祈祷 梵蒂冈—应中国教友、司铎和主教的要求,圣座万民福音传播部于今天发表了明确的说明,旨在澄清参与六月二十九日乐山非法祝圣(http://www.asianews.it/news-zh/乐山没有教宗任命的祝圣礼,由七位合法的主教主持-21969.html)主教们的处境。问答形势的说明形同要理,在完全尊重《教会法典》的同时这一说明“只有”牧灵目的。今天的说明,澄清了此前圣座关于乐山非法祝圣的声明(http://www.asianews.it/news-zh/圣座谴责乐山主教祝圣-22005.html)。文中指出了接受祝圣的主教(雷世银神父)以及其他参与了祝圣仪式的七位主教所面临的绝罚。 今天的问答中,阐明了绝罚的原因和结果;怎样可以取消绝罚。也明确了,雷神父即便不受绝罚了也不能被视为天主教会主教。而且,更重要的是要求中国司铎和教友们继续为他们的牧者们祈祷。以下为说明全文,并发表在博客http://catholicsinchina.blogspot.com/上。这一说明,是在已宣布的汕头非法祝圣即将举行之前出现的。绪言 - 针对乐山非法祝圣主教事件(2011年6月29日),圣座发表了声明(2011年7月4日),中国教友对此声明提出疑问,万民福音传播部予以回应。 - 此回应完全出自牧民的关怀。 - 书写答案时,已咨询了一些教会法律专家的意见。有关雷世银神父 1. 雷神父现在已经被自科绝罚了吗? 对!雷神父在未经教宗委任接受主教祝圣时,已经招致自科绝罚(见《法典》1382),其后圣座发表声明,将之公告于世。就教会的处罚而论,绝罚是极为严厉的形式。被绝罚的人被排除在有形可见的信友的共融之外。 2. 此类公开声明意味着什么? 在教会内把有关的「自科」的处罚,发表公开声明,旨在明确告知触犯这一条例的人已受到了教会《法典》所规定的惩处;并让教友们知悉犯法者在法典方面所处的位置。就目前案例而言,此声明也为激励雷神父立即向圣座表达悔意(《法典》1382)。同时,这一公开声明要求在中国的教会(即主教、司铎、修会会士和平信徒)采取果断行动抵制任何形式的非法祝圣主教。每当情况所迫——尤其当人灵的益处面临严重危害时,对圣座来说,宣布绝罚是「义不容辞的」。 3. 绝罚是否意味着被驱逐出教会? 被绝罚者并非被逐。教会有两个幅度,一个是有形可见的,另一个是无形神妙的。就有形可见的社会意义而言,被绝罚者承担所有法律的后果(《法典》1331),受到某程度的革除,不得主动地参与公教团体的生活。而同一个被绝罚者,因着圣洗圣事仍然是教会成员——基督奥体的肢体。这就是为什么他还能投靠圣座的原因,圣座是他唯一能够求得修和的场所。 4.《法典》1331条的法律效应是什么? 受到绝罚的人不得举行弥撒圣祭、施行或接受圣事、或者不得承担任何教会公职。尽管他已领受主教圣秩,但无权管辖教区。那么,神职人员和教友们(除非在极其严重的情况下,例如濒死的情况)不仅不能从被绝罚者处领受圣事,还不得让他在任何形式的礼仪或者教会仪式主持或履行职务;如果他不遵守禁令,则应暂停有关礼仪或者仪式。简而言之,此类处罚剥夺了被绝罚者的某些神益,并通过此类「治疗性」的惩罚,使他能尽快达至真正的悔改。 5.雷神父可以获得宽恕吗? 可以的。 「公开声明」正是为此目的而发表的。雷神父应立即向圣座请求宽恕。然后,他要严格执行圣座的指示。以后,圣父将根据其真实的悔改,取消对他的绝罚。在此之前,他仍是被绝罚的。 6. 一旦雷神父的绝罚被取消,他是否可以自动地履行主教的职务呢? 绝不可以。取消绝罚是一回事;而委以主教职务又是另一回事。两者绝对不相混淆。圣座一直说明基于一些十分严重的理由,不可把主教职务委托给雷神父。换言之,尽管他的绝罚可被取消,但他始终不能象主教一般行事,不可配戴任何主教标志、服饰,不可有主教的称谓。 有关祝圣者主教 7. 其他七位祝圣者主教们目前是什么状况呢? 作为祝圣者的主教们,按教会的法律规定,已面临《法典》的严厉处罚(《声明》04.07.2011),其涵意是「有外在犯罪行为者,即推定应负罪责;但显有反证者,不在此限」(《法典》1321,§3)。 「被推定的罪责」是指已有充分理由去确立这些主教们因非法祝圣主教而犯下了严重违纪行为。除非相反的证据得以确立,他们则被推定为陷于绝罚中。 8. 他们可以继续照常奉行牧职吗? 不可以。直到他们「被推定的罪责」尚未取消之前,他们不可照常奉行主教的职务。 9. 他们应该做什么呢? 首先,也是最重要的,他们有责立即向圣座请求宽恕,说明他们参与非法祝圣主教的原因,并等候圣座的答复。 10. 如果参加祝圣的主教在良心上认为他自己没有受到绝罚又会怎么样呢? 「良心」是神圣的场所,在这里,有关的主教们要对天主诚实。无论如何,其他人不能看到他的良心。直到「被推定的罪责」被取消以前,有关的主教应回避公开履行牧职。同时,他仍有责任向圣座请求宽恕。 11, 神职人员和教友应避免领受他们所施行的圣事吗? 对!他们应该避免。这并不是因为神职人员和教友们可以评断有关主教的良心,而是因为他们的「被推定的罪责」尚未取消。 12. 一位祝圣者主教的「被推定的罪责」尚未取消, 那么神职人员和教友们还能做什么呢? 首先,他们应该坚定信仰、坚持维护团体的合一。他们的主教既然尚有「被推定的罪责」,那么有关此情况,便要尽量鼓励神职人员和教友为他祈祷;必要时,以教会的训导,晓以大义。非法祝圣主教不仅严重违反纪律,或者使教义模糊起来,而且更为严重的是深深地伤害了教会共融。 祈祷是至为重要的,使我们的牧者们能够常常得到主的坚定和陪伴。事实上,在中国受人景仰的主教大有人在。圣父(教宗)说:「我们应为这些坚贞而备受磨难的主教的存在感谢天主。他们按天主教的传统接受了主教祝圣礼,就是说,在与伯多禄的继承人、罗马的主教的共融中、遵循了天主教的礼规、借主教们的手既合法又有效地获得祝圣”(《教宗本笃十六世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天主教会的主教、司铎、度奉献生活者及教友的信》,8)。

zxc123 发表于 2011-7-13 10:11:42

本帖最后由 zxc123 于 2011-7-13 17:12 编辑

在汕头非法祝圣即将举行前,呼吁为主教们祈祷

1382 发表于 2011-7-13 10:26:34

圣座万民福音传播部与雷世银神父的绝罚圣座万民福音传播部解释六月二十九日未经教宗委任祝圣的雷世银神父被绝罚的原因和结果。他不得主持天主教会礼仪、不能管理教区。取消绝罚和圣座的宽恕,不能使其自动成为主教。参与祝圣的主教们如果没有明显证据表明他们是被迫或者强迫参与的,也受到绝罚。在汕头非法祝圣即将举行前,呼吁为主教们祈祷 梵蒂冈(亚洲新闻)—应中国教友、司铎和主教的要求,圣座万民福音传播部于今天发表了明确的说明,旨在澄清参与六月二十九日乐山非法祝圣(http://www.asianews.it/news-zh/乐山没有教宗任命的祝圣礼,由七位合法的主教主持-21969.html)主教们的处境。问答形势的说明形同要理,在完全尊重《教会法典》的同时这一说明“只有”牧灵目的。今天的说明,澄清了此前圣座关于乐山非法祝圣的声明(http://www.asianews.it/news-zh/圣座谴责乐山主教祝圣-22005.html)。文中指出了接受祝圣的主教(雷世银神父)以及其他参与了祝圣仪式的七位主教所面临的绝罚。今天的问答中,阐明了绝罚的原因和结果;怎样可以取消绝罚。也明确了,雷神父即便不受绝罚了也不能被视为天主教会主教。而且,更重要的是要求中国司铎和教友们继续为他们的牧者们祈祷。以下为说明全文,并发表在博客http://catholicsinchina.blogspot.com/上。这一说明,是在已宣布的汕头非法祝圣即将举行之前出现的。 绪言 - 针对乐山非法祝圣主教事件(2011年6月29日),圣座发表了声明(2011年7月4日),中国教友对此声明提出疑问,万民福音传播部予以回应。 - 此回应完全出自牧民的关怀。 - 书写答案时,已咨询了一些教会法律专家的意见。 有关雷世银神父 1. 雷神父现在已经被自科绝罚了吗? 对!雷神父在未经教宗委任接受主教祝圣时,已经招致自科绝罚(见《法典》1382),其后圣座发表声明,将之公告于世。就教会的处罚而论,绝罚是极为严厉的形式。被绝罚的人被排除在有形可见的信友的共融之外。 2. 此类公开声明意味着什么? 在教会内把有关的「自科」的处罚,发表公开声明,旨在明确告知触犯这一条例的人已受到了教会《法典》所规定的惩处;并让教友们知悉犯法者在法典方面所处的位置。就目前案例而言,此声明也为激励雷神父立即向圣座表达悔意(《法典》1382)。同时,这一公开声明要求在中国的教会(即主教、司铎、修会会士和平信徒)采取果断行动抵制任何形式的非法祝圣主教。每当情况所迫——尤其当人灵的益处面临严重危害时,对圣座来说,宣布绝罚是「义不容辞的」。 3. 绝罚是否意味着被驱逐出教会? 被绝罚者并非被逐。教会有两个幅度,一个是有形可见的,另一个是无形神妙的。就有形可见的社会意义而言,被绝罚者承担所有法律的后果(《法典》1331),受到某程度的革除,不得主动地参与公教团体的生活。而同一个被绝罚者,因着圣洗圣事仍然是教会成员——基督奥体的肢体。这就是为什么他还能投靠圣座的原因,圣座是他唯一能够求得修和的场所。 4.《法典》1331条的法律效应是什么? 受到绝罚的人不得举行弥撒圣祭、施行或接受圣事、或者不得承担任何教会公职。尽管他已领受主教圣秩,但无权管辖教区。那么,神职人员和教友们(除非在极其严重的情况下,例如濒死的情况)不仅不能从被绝罚者处领受圣事,还不得让他在任何形式的礼仪或者教会仪式主持或履行职务;如果他不遵守禁令,则应暂停有关礼仪或者仪式。简而言之,此类处罚剥夺了被绝罚者的某些神益,并通过此类「治疗性」的惩罚,使他能尽快达至真正的悔改。 5.雷神父可以获得宽恕吗? 可以的。 「公开声明」正是为此目的而发表的。雷神父应立即向圣座请求宽恕。然后,他要严格执行圣座的指示。以后,圣父将根据其真实的悔改,取消对他的绝罚。在此之前,他仍是被绝罚的。 6. 一旦雷神父的绝罚被取消,他是否可以自动地履行主教的职务呢? 绝不可以。取消绝罚是一回事;而委以主教职务又是另一回事。两者绝对不相混淆。圣座一直说明基于一些十分严重的理由,不可把主教职务委托给雷神父。换言之,尽管他的绝罚可被取消,但他始终不能象主教一般行事,不可配戴任何主教标志、服饰,不可有主教的称谓。 有关祝圣者主教 7. 其他七位祝圣者主教们目前是什么状况呢? 作为祝圣者的主教们,按教会的法律规定,已面临《法典》的严厉处罚(《声明》04.07.2011),其涵意是「有外在犯罪行为者,即推定应负罪责;但显有反证者,不在此限」(《法典》1321,§3)。 「被推定的罪责」是指已有充分理由去确立这些主教们因非法祝圣主教而犯下了严重违纪行为。除非相反的证据得以确立,他们则被推定为陷于绝罚中。 8. 他们可以继续照常奉行牧职吗? 不可以。直到他们「被推定的罪责」尚未取消之前,他们不可照常奉行主教的职务。 9. 他们应该做什么呢? 首先,也是最重要的,他们有责立即向圣座请求宽恕,说明他们参与非法祝圣主教的原因,并等候圣座的答复。 10. 如果参加祝圣的主教在良心上认为他自己没有受到绝罚又会怎么样呢? 「良心」是神圣的场所,在这里,有关的主教们要对天主诚实。无论如何,其他人不能看到他的良心。直到「被推定的罪责」被取消以前,有关的主教应回避公开履行牧职。同时,他仍有责任向圣座请求宽恕。 11, 神职人员和教友应避免领受他们所施行的圣事吗? 对!他们应该避免。这并不是因为神职人员和教友们可以评断有关主教的良心,而是因为他们的「被推定的罪责」尚未取消。 12. 一位祝圣者主教的「被推定的罪责」尚未取消, 那么神职人员和教友们还能做什么呢? 首先,他们应该坚定信仰、坚持维护团体的合一。他们的主教既然尚有「被推定的罪责」,那么有关此情况,便要尽量鼓励神职人员和教友为他祈祷;必要时,以教会的训导,晓以大义。非法祝圣主教不仅严重违反纪律,或者使教义模糊起来,而且更为严重的是深深地伤害了教会共融。 祈祷是至为重要的,使我们的牧者们能够常常得到主的坚定和陪伴。事实上,在中国受人景仰的主教大有人在。圣父(教宗)说:「我们应为这些坚贞而备受磨难的主教的存在感谢天主。他们按天主教的传统接受了主教祝圣礼,就是说,在与伯多禄的继承人、罗马的主教的共融中、遵循了天主教的礼规、借主教们的手既合法又有效地获得祝圣”(《教宗本笃十六世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天主教会的主教、司铎、度奉献生活者及教友的信》,8)。

zxc123 发表于 2011-7-13 17:16:08

按天主教的传统接受了主教祝圣礼,就是说,在与伯多禄的继承人、罗马的主教的共融中、遵循了天主教的礼规、借主教们的手既合法又有效地获得祝圣”(《教宗本笃十六世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天主教会的主教、司铎、度奉献生活者及教友的信》,

白冷山 发表于 2011-7-13 18:04:40

好,提上来。

zxc123 发表于 2011-7-13 18:11:23

11, 神职人员和教友应避免领受他们所施行的圣事吗?

对!他们应该避免。这并不是因为神职人员和教友们可以评断有关主教的良心,而是因为他们的「被推定的罪责」尚未取消。

zxc123 发表于 2011-7-13 18:14:11

本帖最后由 zxc123 于 2011-7-13 18:16 编辑

4.《法典》1331条的法律效应是什么? 受到绝罚的人不得举行弥撒圣祭、施行或接受圣事、或者不得承担任何教会公职。
尽管他已领受主教圣秩,但无权管辖教区。
那么,神职人员和教友们(除非在极其严重的情况下,例如濒死的情况)不仅不能从被绝罚者处领受圣事,还不得让他在任何形式的礼仪或者教会仪式主持或履行职务;如果他不遵守禁令,则应暂停有关礼仪或者仪式。
简而言之,此类处罚剥夺了被绝罚者的某些神益,并通过此类「治疗性」的惩罚,使他能尽快达至真正的悔改。

zxc123 发表于 2011-7-13 18:20:44

其他七位祝圣者主教们目前是什么状况呢? 作为祝圣者的主教们,按教会的法律规定,已面临《法典》的严厉处罚(《声明》04.07.2011),其涵意是「有外在犯罪行为者,即推定应负罪责;但显有反证者,不在此限」(《法典》1321,§3)。 「被推定的罪责」是指已有充分理由去确立这些主教们因非法祝圣主教而犯下了严重违纪行为。除非相反的证据得以确立,他们则被推定为陷于绝罚中。

刘幼民 发表于 2011-7-13 18:34:40

本帖最后由 刘幼民 于 2011-7-13 19:04 编辑

zxc123 发表于 2011-7-13 18:14 http://bbs.chinacath.org/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4.《法典》1331条的法律效应是什么? 受到绝罚的人不得举行弥撒圣祭、施行或接受圣事、或者不得承担任何教 ...

我说过,我去乘车知道了司机被吊销了驾照,他老先生的车我一定拒坐。若是我自己开车,知道酒驾的后果是被吊销驾照(甚至坐牢),那么我就绝不会酒后驾车的。

做人要有原则,不讲原则的人,放下就是一滩泥,看着都会叫人恶心。

可是有人说,乘坐被吊销了驾照的司机的汽车,并不犯法,何况他们也要吃饭,坐他们的车帮帮他们总比在他们困难时跺他们一脚多了一些爱。爱才是永恒的、才是天主教徒的身份写照。

呵呵,爱真是一个无比庸俗已经用烂了的字眼!

如果大家为了爱,都去帮帮被吊销了驾照的司机,不和我一起拒乘,结果会怎么样?结果就是酒后驾车屡禁不止,帮帮他们的人,有可能被他们开的车碾死、摔死、撞死......

1382 发表于 2011-7-13 19:07:10

有人非要撞红灯,这里没什么理由可辩解的,没有办法,处罚及罚款,这是人人知道的,人作事要有原则,不讲原则的人,继续撞红灯,那是有生命危险的,交通规则要遵守,违规,记分、罚款、吊销执照,这就是规则。常常违规的人让人恶心。

1382 发表于 2011-7-13 19:13:42

如果大家为了爱,去帮帮那违规的人,那有警察开出罚单确立违规的事项后,大家都会在他的周围劝说他,让他好好的悔改,公开作出道歉,从今一后别违章了,因为违章会有血的教训!

1382 发表于 2011-7-13 19:20:42

一桩违章血的教训,会伤害许多人的灵与肉,这就是违规的结果,各位我们明白这个道理首先从我们的思想上引起高度的重视,不要违规!把遵守规则,落实在行为上,大家都就太平无事。

wahaha 发表于 2011-7-13 19:43:23

该坚持原则的时候,必须坚持。总搞和稀泥那一套,国家是没有出路的。

1382 发表于 2011-7-13 19:44:21

本帖最后由 1382 于 2011-7-13 19:45 编辑

乘那只船最安全不沉那?

有一只两千多年的大船一直开到现在了,而且它还非常的先进,非常的有力和神奇,船长说:我这大船永远不沉,上了我这只大船的人是有福的。这只船上的人遵守船长的教导,每天都从深渊中打捞出许多落水的人,并且还要继续打捞,打捞到永远。跳船的就自负了。
坐在这只大船上人可是把整个航程看了个一清二楚,许多人乘坐类似的船只都被吞末了,历史就是这么一幕幕的上演着。
这只大船不神奇吗?你愿不愿上这只大船那?

admin 发表于 2011-7-14 00:47:58

刘幼民 发表于 2011-7-13 18:3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说过,我去乘车知道了司机被吊销了驾照,他老先生的车我一定拒坐。若是我自己开车,知道酒驾的后果是被 ...

刘佑民在这个事件上居然有超清的头脑,远超过那些被洗脑的天主教徒。

花雨清风 发表于 2011-7-14 03:13:37

管理员被管理了!

鉴定完毕!

同志们:时刻准备撤……

刘幼民 发表于 2011-7-14 03:23:16

花雨清风 发表于 2011-7-14 03:1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管理员被管理了!

鉴定完毕!


不要瞎咋呼,到了哪里都会有制度,学好了制度,就不会被管理了。

c63036c 发表于 2011-7-14 04:14:34

又在造谣。

zxc123 发表于 2011-9-9 13:30:12

圣座万民福音传播部与雷世银神父的绝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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