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幼民 发表于 2011-8-28 01:41:36

人权必须优先

献县发生的撞门事件,导致李连贵主教隐退,也许是永远的销声匿迹。

我不需要考虑撞门事件有多少是事实,又有多少是谣言,我需要申明的是人权必须优先的原则,在教会生活中也不能有例外。神职人员为什么一定要独身呢?这个制度根本就是反人性的,是以丑为美的倒行逆施。

神职人员是正常的人,所以就有正常人的七情六欲,就有正常人的性的行为和冲动。据说人的七情六欲源自于上帝的创造,是上帝以为美的事物,那么教会为什么要坚持它的独身制度呢?是为了反对上帝吗?可是教会有声称自己是上帝的守望者。教会的作为与自己信念不符,在教会炫耀独身制度的属灵优越时,教会和撒旦做了同路人。

李连贵主教也是正常人,因此他有权利爱一个女人,也有权利接受一个女人对他的爱。

爱没有罪过,有罪的是不敢去爱,不敢爱的死去活来。

爱耶稣,或是爱圣母玛利亚只是人的移情别恋,所以爱耶稣的多是失恋过的女人,爱圣母玛利亚的多是失恋过的男人。

我不以为教会神职人员的性犯罪源于教会的独身制度,但是我敢肯定,教会神职人员对性的恐惧则源于教会独身制度投下的精神阴影和宗教舆论的压力。活在性恐惧之中的神职人员是可怜的,他们只是半个人,可是教会却让他们去管理比他们身心更完全的信徒教友,结果就是被人利用。

在教会独身制度的不可改变中,真正发挥作用的是教友。他们是极自私愚昧的群体,他们自己享受着性福生活,却不愿意接受神职人员的人性选择。他们胡说独身的神父更圣洁、更无私,其实是更好戏耍控制。他们需要骟了自己的神父,就像国王要骟了自己的宦官一样。

天主教从来都是跟着教友走的,教友才是教会的真天主。没有了教友支持,教会也就没有了衣食父母,这可能就是教会的难处。

人权必须优先,这个权利需要教友承认,在教友不承认神职人员的人权优先时,李连贵无论如何已经成为了历史。

这真是一个由众人的愚昧制造出的悲剧。

刘幼民 发表于 2011-8-28 01:55:51

敢于去爱的神职人员值得人类尊重。

刘幼民 发表于 2011-8-28 01:59:40

制造假的神谕剥夺神职人员人性权利的那些人是典型的虐待狂!

修公爵 发表于 2011-8-28 05:43:45

我不以为教会神职人员的性犯罪源于教会的独身制度+++++++++++++老刘啊,你的歪理邪说我去年已有反驳。
   一   些对天主教抱有敌视态度的人弹冠相庆,如跳梁小丑XXX就在“天主教在线”上串下跳,攻击教会的神职人员独身制度。那么是否圣教会实施了一千年的神职人员独身制度就该终止了呢?天主教界虽然实行独身制度,但其“犯罪率”要远远低于不守独身的新教(其他宗教暂不讨论)。

   以这两年的中国(含两岸三地)天主教、新教比较为例,从浮出水面的报道来看,天主教界的性丑闻仅在香港发生一宗,而新教却多得多。

    比如,重庆市垫江县基督教三自会主任易亨明强奸监禁少女陈桂英达六年之久,后来东窗事发,被警方收监。再比如,2011年01月11日《基督日报》网站披露:香港基督教会的李国华在云南西双版纳开办“仁爱儿童之家”,却被揭发以物质利诱女孤儿进行不恰当的性行为,被判8年有期徒刑。又比如台湾桃园县中坜基督教门徒教会有个牧师唐台生,曾因对女教友性侵犯,于2003年遭判刑3年2个月,2005年2月出狱。唐牧师出狱后兽性不该,再次涉性侵11女信徒。于2010年6月再次被捕。还有台南神学院一名男学生4年前开始遭学长长期性侵,告知学校牧师后,校方要他闭嘴,让他耿耿于怀,最后想不开,于2009年末烧炭身亡。还有台湾神之子基督教会朱虹恩牧师,自称奉上帝旨意,只要信徒奉献金钱就可带他们「观落阴」,抢救阴间受难亲人灵魂;记者调查还发现,朱虹恩写书教女信徒帮未婚夫口手淫解决性欲。还有南京金陵协和神学院牧师余成坤,因嫖娼被当地干警当场抓获。这些都是经新闻媒体披露丑闻。
   由上观之,仅在中国,天主教的“性丑闻发案率“就远远低于基督教,甚至近年来大陆和台湾还闻所未闻。

    那么国外的情况怎么样的,有人对此有专门的研究,读者可以点击如下链接: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cf4c0070100d11o.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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