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注释被篡改
本帖最后由 以善胜恶 于 2011-9-25 13:57 编辑由所谓的“中国天主教主教团”于2009年2月批准发行的,纸张由联合圣经公会(United Bible Societies)资助的,由南京爱德印刷有限公司承印的“思高版”简体圣经中被删除及篡改的部分内容:
正确的内容(香港印)玛16:19
‚伯多禄既代表众宗徒明认耶稣为默西亚,为天主子,耶稣就乘此时选他作自己教会的磐石,他为这教会的元首。「阴间的门」即指魔鬼的恶势力,不能战胜教会。「钥匙」为权柄的象徵。交与人权柄,即立他为首长之意。「束缚」「释放」亦比喻之辞,指禁止或准许之意。耶稣以19节的话许与伯多禄立法,司法和行政的大权。耶稣复活将此时所预许的交给了伯多禄和接伯多禄位的教宗(若21:15-17),因为教会是永存的。
被删除后篡改的内容(南京印,见1533页):玛16:19
‚伯多禄既代表众宗徒明认耶稣为默西亚,为天主子,耶稣就乘此时选他作自己教会的磐石,他为这教会的元首。「阴间的门」即指魔鬼的恶势力,不能战胜教会。「钥匙」为权柄的象徵。交与人权柄,即立他为首长之意。「束缚」「释放」亦比喻之辞,指禁止或准许之意。耶稣以19节的话许与伯多禄为其他宗徒的首领,并在他身上建立了信仰统一及精神共融的永久可见的中心基础。
删除掉:许与伯多禄立法,司法和行政的大权。耶稣复活将此时所预许的交给了伯多禄和接伯多禄位的教宗(若21:15-17),因为教会是永存的。
篡改为:许与伯多禄为其他宗徒的首领,并在他身上建立了信仰统一及精神共融的永久可见的中心基础。 请大家及时纠正(可以采用夹带内部活页的方式),确保《圣经》内容的完整性!
注:证据在15楼!
提醒众弟兄姊妹
本帖最后由 以善胜恶 于 2011-9-21 15:44 编辑教宗在《牧函》里强调:
1、要忠于福音;
2、要与伯多禄宗徒继承者和普世教会共融;
3、要将爱与合一的标志付之行动。 不仅是注释有删改,内容也有很多,但这都是经过思高圣经学会认可的,所以不必大惊小怪。
当教会出版物要在中国出版销售的话,遇到敏感内容一般有一种处理方法,典型的就是开天窗,比如教理,再有就是做一定的适应,比如圣经某些词句和注释。
至于注释,我们知道,圣经一开始并没注释,注释固然都是经过教会当局审核批准的,但无法与圣经原文相比,更不具有不能错误性。而且,思高圣经注释从今天的圣经学发展来看,已经很过时了,因为恰恰就是在思高圣经翻译出版发行期间,圣经学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不仅是方法论的更新和研究的深入,还包括圣经考古学的发展已经死海古卷对圣经的卓绝影响。对于思高圣经来说,不仅注释需要更新,连译文都亟待更新,这也是思高圣经学会的同仁们所心急的,但是由于他们找不到人,所以连思高圣经的修订版到目前都没有出版。
以善胜恶的通病就是太拘泥于文字,不从这个窠落里跳出,就不会领悟教会文献的精神,只会落到死扣字眼的地步。 本帖最后由 以善胜恶 于 2011-9-21 18:08 编辑
admin 发表于 2011-9-21 16:3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不仅是注释有删改,内容也有很多,但这都是经过思高圣经学会认可的,所以不必大惊小怪。
当教会出版物要在 ...
是否是经过思高学会认可修改的,是要拿出证据来说话的!而非你一家之言!该圣经的序言部分,可是清楚的写着:“思高圣经学会谨识于香港 1968年8月15 圣母升天瞻礼”
不论是死扣字眼,还是字眼死扣,在《圣经》这个问题上一定要严谨!否则一开此河,泛滥之日就为时不远了!
现在国内产生的混乱就是:领悟教会文献精神都到了物是人非的境地,让真理模糊了!一封《牧函》都各有各的说辞! 我给你说,不要总让人去拿那些所谓的书面证据,难道为了这个问题还要我去思高圣经学会给你开一个证明?其实,自己推论一下也会知道的,因为若是没有思高圣经学会的批准,任何人或组织擅自篡改发行人家版权的东西是会面临被起诉的危险的。
我所说的,是有根据的,若是你不信也就算了。更有甚者,为了使圣经能在国内公开发行,就必须要经过“中国主教团”的的批准,要获得批准,就必须要自我修改掉一些东西,这是常识。
对于思高圣经和牧灵圣经在国内的出版,我是多少有些了解的,其中内幕不便讲述。 对于改动内容我不作评论。但是对于中国主教团的做法就好像是此地无银三百两。 现在国内产生的混乱就是:领悟教会文献精神都到了物是人非的境地,让真理模糊了!一封《牧函》都各有各的说辞!
同是一本圣经,有多少理解和解释?同是一个神学主题,有多少不同的神学见解?就连领圣体是跪着还是站着不也争论不休吗?中国教会本来就是混乱的,一本《牧函》有多种不同的解释出奇吗?
你总想用条文去圈各种复杂的事实,结果到头来弄得自己一头雾水。就像当初我坚持自科绝罚需要教廷的认定,可是很多人就反对说那样就不是“自科”了,而且还拿出圣座法律条文解释委员会的解释来作为证据。但我到今天还是坚持必须要有教廷的认定或者宣布才可,不然谁说了算?按照以善胜恶的推论,至少得有20位左右的主教已经受到了自科绝罚,因为法典条文很清楚,他们犯了,所以就自科了。我觉得这样的主张就是把中国教会的问题简单的归结为1+1=2.
圣经出版本是一件好事,也是必须要在大陆出版,而大陆有大陆的特殊规则,不去考虑这些因素却总是强调圣经的不可修改性是无意义的。同样的道理,法典也是一样,如果我们只去看那些条文而不去看其中的本质和事实的复杂性,我们就只能生活在法律之下了。
教会生活要远比法律宽广,很多时候我们在生活,但的确已经触犯了法典,但触犯了又怎么样呢?比如,按照法典规定,一位神父通常情况下主日只可做一台弥撒,获得主教同意后可以做两台,若是想做第三台就得圣座同意才可以,试问:在中国大陆有那个神父没有主日做三台弥撒的经验?又有哪个神父向圣座申请了?我给你说,不仅国内没有神父申请,连国外也没有神父申请,该做还是做,很多神父甚至主日天做5台6台弥撒的时候有的是。但你不能就此说:千万不能滥觞啊!决不能开此先河啊!
不同的主题说了这么多,其实就一个结论,就是教会生活中,很多地方是可以改变的,也需要适应,只要不超过底线,不损及信仰原则就可以。没有了适应,就没有传教,传教从根本上讲就是适应的过程,你可以去看宗徒大事录。
我们这里不希望信友买国内的出版的牧灵圣经。直到现在还没发展有人拿着牧灵圣经。因为牧灵圣经改编的太多。 zxc123 发表于 2011-9-21 19:2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们这里不希望信友买国内的出版的牧灵圣经。直到现在还没发展有人拿着牧灵圣经。因为牧灵圣经改编的太多。 ...
你去看看国外的外语圣经就知道了。
你以为教会就用唯一的一个版本?你知道现在英语版本或者法语版本它们有多少不同的版本吗?
无论哪个版本的圣经,让读者看懂才是首要的原则。这就是我们需要圣经现代版本的原因。
admin 发表于 2011-9-21 19:2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去看看国外的外语圣经就知道了。
你以为教会就用唯一的一个版本?你知道现在英语版本或者法语版本它们有 ...
如果按照你的解释,新教的新旧约,“让读者看懂才是首要的原则。这就是我们需要圣经现代版本的原因。”
是这个原则吗? zxc123 发表于 2011-9-21 19:3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如果按照你的解释,新教的新旧约,“让读者看懂才是首要的原则。这就是我们需要圣经现代版本的原因。”
...
新教的圣经译本也是百花齐放的。
要知道,从没有过任何一个版本的圣经译本是最权威的和最完美的,都需要结合时代做不断地的修改工作。
思高圣经的很多名词的确应该按照新时代做修订了,另外,几处明显的错误到今天也没有在新版中被修改,这是一件很可惜的事情,因为翻译的错误,致使整个圣经经文的本意都改变了。
如果你读过圣经,你就会知道多版本圣经对照阅读是非常有益的。 支持你这个观点。“思高圣经的很多名词的确应该按照新时代做修订了,-------”
但目前国内仍依思高圣经学会的译本为准,关于某处的翻译问题有侍修正。 在度量衡的翻译上,新的圣经译本还是最贴近现代读者阅读的。 为这点细节打动干戈,你们怎么不去看看历史上bible是如何被修改的,只见树叶不见森林
关于圣经内容求证及答复
本帖最后由 以善胜恶 于 2011-9-25 14:01 编辑admin 发表于 2011-9-21 18:5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给你说,不要总让人去拿那些所谓的书面证据,难道为了这个问题还要我去思高圣经学会给你开一个证明?其实 ...
电邮地址:[email protected] 电邮地址来源http://www.sbofmhk.org/menu.php
询问内容:
尊敬的主任您好:
我是大陆的一位主内,想求证一事,请您在百忙之中回复为盼:
由所谓的“中国天主教主教团”于2009年2月批准发行的,纸张由联合圣经公会(United Bible Societies)资助的,由南京爱德印刷有限公司承印的“思高版”简体圣经中有部分内容和香港出版的《圣经》有出入,比如注释部分,仅举一例:
玛16:19
伯多禄既代表众宗徒明认耶稣为默西亚,为天主子,耶稣就乘此时选他作自己教会的磐石,他为这教会的元首。「阴间的门」即指魔鬼的恶势力,不能战胜教会。「钥匙」为权柄的象徵。交与人权柄,即立他为首长之意。「束缚」「释放」亦比喻之辞,指禁止或准许之意。耶稣以19节的话许与伯多禄立法,司法和行政的大权。耶稣复活将此时所预许的交给了伯多禄和接伯多禄位的教宗(若21:15-17),因为教会是永存的。
被删除后篡改的内容(南京印,见1533页):
玛16:19
‚伯多禄既代表众宗徒明认耶稣为默西亚,为天主子,耶稣就乘此时选他作自己教会的磐石,他为这教会的元首。「阴间的门」即指魔鬼的恶势力,不能战胜教会。「钥匙」为权柄的象徵。交与人权柄,即立他为首长之意。「束缚」「释放」亦比喻之辞,指禁止或准许之意。耶稣以19节的话许与伯多禄为其他宗徒的首领,并在他身上建立了信仰统一及精神共融的永久可见的中心基础。
删除掉了:许与伯多禄立法,司法和行政的大权。耶稣复活将此时所预许的交给了伯多禄和接伯多禄位的教宗(若21:15-17),因为教会是永存的。
篡改为:许与伯多禄为其他宗徒的首领,并在他身上建立了信仰统一及精神共融的永久可见的中心基础。
不知:上述删除和篡改行为是否得到您们的同意或批准?请回复为盼!
愿主祝福您!
主内弟兄
答复的内容:
親愛的主內朋友:
謝謝你的來信!
按照我們學會的紀錄,我們並沒有直接授權給南京愛德印刷有限公司承印思高版簡體聖經。
可是,由於國內的環境,我們會容許該公司或其他單位印製的。
不過,我們並沒有授權或批准南京愛德印刷有限公司,也沒有授權任何單位可隨意篡改聖經的內容和註釋。所以,思高版聖經的內容和註釋,除了是印刷錯誤需修正外,一切以香港出版的繁體聖經為準。若有修改與原來的意思不同,我們會說明原因及作正式的宣報。
天主保佑你!
思高聖經學會
求证的好!
放低自己,我们中的弟兄姐妹们不要一再的自以为是的认为一些事情了。
信仰不能以一种圆滑的态度来对待。 以善胜恶 发表于 2011-9-25 13:4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电邮地址:[email protected]电邮地址来源http://www.sbofmhk.org/menu.php
询问内容: ...
学会记录不包括学会的一切活动。至少,思高圣经学会从来没有指责过这种盗版印刷和修改注释行为,而是默认,可谓用心良苦。
很多大陆出版都不会有书面的授权协议,但这并不意味着双方并没有沟通,当年李子忠到全国修院讲课,绝对是有机会向一会一团抗议抗议的,但他也没说什么。圣经能被出版是绝大的好事,而修改的注释又是在可接受的范围,为何非要大反而特反呢? 至于南京爱德印刷公司,出于性质,它只管印刷,和内容被修改没有任何关系,所以无须牵涉南京方面。
假若思高圣经学会认为那些修改是不可接受的,而拥有版权的思高学会又没有声明或谴责什么,那么,罪责在思高圣经学会。若是可以接受那些修改,还需要谴责什么呢?所以admin的出发点就是认为那些修改是可接受的,因为要适应国内的特殊情况,而且这种修改行为也是被思高圣经学会默认的,所以并没有什么问题。而以善胜恶的出发点则是圣经注释被修改本身反应了某种企图,有改变教友良善信仰的倾向。但是,无论如何,都应该考虑国内的特殊情况,而且,不要太在意什么注释,圣经一开始本就没有任何注释的。 按照我們學會的紀錄, 我們並沒有直接授權給南京愛德印刷有限公司承印思高版簡體聖經 。
按照这句话,是不能得出思高圣经学会从来没有就出版简体圣经问题跟一会一团的人沟通过的结论,所以,我还是坚持他们是知情的。
任何圣经版本的出版,都不需要授权给南京爱德印刷厂。 2009年版的思高简体圣经显然是再版,再版没有授权协议是很正常的。
但回信并没有说明大陆发行第一版简体圣经的时候思高圣经学会并不知情注释将被修改。他们也没有否认就简体圣经出版事宜与一会一团的人进行过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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