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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的比喻与“佛”、“耶”的根本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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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7 11:25: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有许多试图寻找信仰的朋友往往会陷于无所适从的境地,因为当他们遇到基督徒的时候,基督徒会告诉他们:“信基督吧,《圣经》说:天上没有赐下别的名我们可以靠着得救”;当他们遇到佛教徒的时候,佛教徒会告诉他们:“佛法含摄万法,不必皈依外道”。这些朋友会问:到底谁更正确?到底该信哪个?

他们的纠结其实与一个没有多少钱的人想买上一套房子的纠结是一样的。因为没有多少钱,只能买一套房子,在可供选择的不同房子中买什么样的房子就成了一个非此即彼的两难选择。如果是一个有钱人,买下两套以上风格截然不同的房子就根本就不够成问题。同样,对于一个理解力、灵性与直觉贫乏的人而言,他只能把自己的宗教感装进某一种固有的宗教模式之中;而对于一个对人类的存在与世界的本质有着广泛和敏锐的洞察力的人而言,佛教与基督教不但不矛盾,相反,他们各自从不同的角度向人类提供了两笔必不可少的精神财富。

剥离宗教形式以及其针对于不同个体之具体需要(比如集体归属感之类)的外衣,我们会发现,基督教与佛教所贡献与世界的最具特色的只有两个东西,它们分别是“终极的义”与“现象学”(中观)。

有人会说,基督教的主要主张是高举神以及号召人们归信神,这种说法似是而非。在基督教的内部,对神的理解有着不同的层面(肯定神学、否定神学、神秘神学)。在基督教神秘神学的层面,很难说基督教的“上帝”与印度教的“梵”、佛教的“真如”有什么区别,因为在神秘神学看来,出于意识作用的“区别”本身就是一种二元分裂处境的产物,因而是无效的,与“神”同在的前提就是能作“区别”的人之“意识”的溶解。神秘神学层面上的基督教与“了义”层面上的佛教非常接近,所以在“上帝”的问题上,基督教并不具有特色。有人会说,基督教主张仿效基督的担当苦难、宽恕与爱,这简直就是佛教所主张的安忍波罗蜜、发菩提心的对象化、客体化表达。

那么,基督教所贡献于世界的、不同于佛教的、最为独特的东西是什么呢?那就是“终极的义”的意识。对于一个东方儒教徒而言,不乏“义”的意识,但儒教的“义”到了晚近愈发地与宗法制度(三纲五常)及其意识形态(忠孝)联系在一起而丧失了其原初“天命之谓性”的终极性。因而最终堕落成了今天江湖社会的“哥们义气”。基督教所宣扬的“义”却有着强烈的超验性与启示性的特点。它不与任何属世的东西密切粘连,它从天而降,为大写的“人”的“存在”提供着终极的依据。一个人的生命如果缺失了“终极的义”的维度,人就丧失了核心主体与终极指向性,因而最终会掉进相对世界中、沦为没有信仰、没有持守的机会主义者。当前的中国社会,正在整体性地滑落到丧失主体价值观与终极目的性的境地,其最终的结果,只能是从全面的腐败到全面的溃败。结合当前中国的现实,基督教所高扬的“终极的义”有着极其重要的治疗价值。

佛教所主要贡献于世界的,还不在于它的宗教形式以及文化成果,而是一种现象学(中观)的态度。其实,从某种意义上说,某些西方知识分子比一般中国人天然地更懂佛教。因为,他们的处境与心境较之受到太多的集体无意识情结与历史背负干扰的中国人而言更多一分超然与淡定,因此上,他们更有条件用一双像镜子般平静的“佛眼”观看这名相世界的缘起的相对性与虚幻性;他们更懂得与其率尔判断对象世界的对错不如追问对象世界赖以存在的前提条件。正因为西方人对名相世界总体上拥有了一种现象学(中观)的态度,并且成为一种常识,他们总的来说不会因为某个宗教先知受到诋毁而群情激愤、也不会因为某个岛被侵占而上街砸车。因为他们知道隐藏在宗教狂热与民族主义情绪背后的操纵者是经济与政治。当然,这一切都建立在较为优越、文明的经济、政治、社会条件的基础之上,这个基础条件一旦丧失,西方人的“佛眼”也未尝不会失去其“中观”的淡定而陷于非理性的泥潭。

基督教与佛教分别向这个世界贡献了两笔至可宝贵的财富与良药。只是,就目前世界总体情形而言,基督教更适合治疗中国的疾病,而佛教让西方人更受用而已。所以,英国历史学家汤因比说:“二十世纪最伟大的事情不在发现核能,而在基督教与佛教的相遇。”这话如果稍加翻译的话意思是说:二十世纪最值得庆幸的事情就是人类总算可以同时拥有“终极的义”与“现象学”这两件对人类的整全性而言缺一不可的宝贝了。同时拥有了这两件宝贝,用藏传佛教的话说,人类就有条件臻达“明空双运”的境界。汤因比是一个具有全人类视野的学者,他就像有钱买N套房子的富人,绝不会为到底买哪套不买哪套房子而纠结不已。

不过,对于我们一般的、普通的面临选择信仰的人们而言,可不像汤因比那样的“有钱”。大多数人其实连一套“房子”也买不起,只能“租住”“窝棚”。比如,对于一般基督徒或佛教徒而言,即使进入了基督教与佛教的信仰体系,他们也理解不了“终极的义”与“现象学”到底是什么玩意儿。他们在教会中或上师那里找到一点身份归属感就很满足了。于是乎我们可以看到这样的基督徒,他们热衷于强调自己是“基督徒”和拉别人入教,他们热衷于强调“天上没有赐下别的名我们可以靠着得救”、仿佛他们本人就是说这话的坚如“磐石”的圣彼得。但他们所依靠的实在只是一种社会身份与宗教符号,如果把这些社会身份与宗教符号从他们身上抽掉,他们就垮了。离开他们“借宿”的表层宗教符号,他们就不能说话、无所适从。因为没有一个终极的、超验的“义”在支撑他们的无意识的存在主体,他们的信仰并非建立的人的主体性存在这个“磐石”之上,而是建立在社会归属感这个沙滩之上。

一般佛教徒也好不到哪去。佛陀给了他们一只“中观”的“手电筒”,他们却不能用来照亮人与世界的存在本质,他们更愿意躲到“佛教”的“电灯泡”所照亮的符号与想象的“房间”里自娱自乐。他们把“佛教”的“电灯泡”所照亮的符号“房间”以外的东西皆称为“外道”而加以排斥。他们甚至把这“房间”当成了极乐世界,而全然遗忘佛陀“化城终将幻灭”的告诫。他们意识不到这有漏世界究竟是不义的因而终究是要败坏的,他们打心底里不肯把这世界视为“火宅”而追求出离。“皈依三宝”对他们而言更像是买了一份“保险”,让他们可以既可以追求世界的好处又可以获得一份来自彼岸的宽慰。这也怪不得他们,他们毕竟没有多少“钱”,没有足够的针对世界与存在的本质的感悟能力,更没有多少看破红尘的勇气。他们并不是“佛教”这所房间的敢作敢当的“主人”,他们仅仅是些偷懒的“租客”而已。《金刚经》“法尚应舍,何况非法”的真意只会把他们吓死,就像当年吓跑了佛陀一半的弟子一样。

我们怎么能苛责这些宗教的“租客”们呢?就像我们不能苛责人没有多少钱、买不起房子一样。但在宗教的房子里,藏着更值钱的宝贝,知道这宝贝,取不出来犹可。毫不知情、游宝山而空还,却是一件非常遗憾的事情。
发表于 2012-10-7 14:54:10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文章有深度、有见识,甚至能够触类旁通。

我对于佛教仅仅知道点皮毛,在此也就耶、佛二教做一点回应:


佛教主要是消极主义、出世主义的宗教,基督教主要是积极主义的既入世又超世的宗教。
佛教主要是个体性宗教,基督教同时具有公共理性意义。
佛教徒大多是强调觉悟、顿悟的主观唯心主义者,基督徒大多是强调顺服上主绝对旨意的客观唯心主义者。
所以,相对于佛教等宗教而言,基督宗教更具有补足性、成全性的意义或价值。

真正达到了一定境界的基督徒,完全可以不必去教会或教堂参与圣事或听道,也不必非要借助于神职人员。
佛教徒也一样。
生活,生命本身,即道之体现。
悟道、解道的过程,就是与神明相交、沟通的过程,亦即灵修的过程。

不同的宗教,都具有共通性的内容,例如道德戒律,都是强调劝善,都是强调善恶报应。只是基督宗教相对于其他宗教而言,更加具有绝对主义、终极意义、哲学意义、超时空意义的特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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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0-8 13:12:0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楼上,是啊,简单地说,基督教是补药,佛教是泻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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