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们必须就各种术语和概念做出相应的分析和界定,以便我们可以在比较研究的过程中,能够进行明晰的理解和解释。其次,我们还需要进行具体的现实观察与分析,将我们所需要解决的问题放在Sitz im Leben中(即政府、社会和伦理体系所构成的框架内)做关系分析。最后,就我们的基本问题所存在的解决方案做出设计和预测。
这一类型目前最大的问题是,传道人组成良莠不齐,鱼龙混杂,并在许多地方出现异端邪教。非常遗憾的是,不少明显不符合基督信仰德行和操守的小团体,因其以基督徒或传道人的名义,与当地行政部门发生冲突,或因违法而被拘留,海外一些人权和宗教自由组织就夸大为中国政府迫害基督教徒。这样做的实际结果将有害于基督教在中国社会,尤其在精英阶层的形象。守法和公民责任,与公民权利同样在法治时期作为基督徒的基本操守和德行。加尔文在日内瓦改教之初,就处处注意教会成员与政府官员必须在法律秩序和公共道德等方面都承担起业务和责任。文献证明,加尔文第一次应好友Farel牧师强留在日内瓦主持改教的两年里,因其创制性地注重法律和教纪的约束性和强制性而一时无法说服当局和信众,最后以被要求离开而告终,但其后4年里,日内瓦的改教局势越来越陷入混乱和无序,严重地影响了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平安。这样,当日内瓦政府和教会当局正式隆重地再邀请已经在斯特拉斯堡牧会的加尔文重返日内瓦时,政府和教会都做好了法律权威必须严加遵守,责任和义务必须得以承担和持守的心理准备,于是,加尔文及其学生们才真正开始其历史性的改教事业。这也与路德的律法-福音说和两种统治权说教义完全一致。 用路德的原文是:Lex docet quid debeas et quo careas, Christus dat quid facias et habeas。中文可译为:“律法教给你必须知道的和你不该有的,而基督给你的却是你应该做的和一定要得到的。”对此,Gustaf Aulén追溯到路德神学的古老传承:“福音和法律是密切相互关连而统一。事实上,我们可以就此注意其神学理念之源于迦克敦信经关于基督的两性之教义规定,即’不相混淆,不相交换,不能分开,不能离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