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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经能够有错吗?作者:萧永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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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28 08:22: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天主教相信圣经是上主的启示,但启示不是以“听写”的方式,由天主念一句,写一句而完成的。启示的过程是天主感动作者,而后者用自己所收集的资料、熟悉的文字、拿手的写法和技巧,把前者所要揭露的讯息写出来。

更重要的是,圣经、特别是旧约的各书中,记载了许多古人的科学、地理、历史和伦理知识。这些知识以我们今天的标准来判断,显然是错误的,绝对不能被认同;但对当时的人,却是大家所公认和接纳的。

如果问:圣经能够有错误吗?答案是:能。而且实际上,古人的许多想法是大错特错的。这是基于当代人类的知识水准不足,和精神文明发展落后的原故。

科学知识的错误
古人谈天地万物时,所表达的天文知识非常有限,他们认为地是方的,有四极(则七2;依十一12),穹苍把天上的水托扶着(创一7),若把其中的水闸打开,雨水就降下。古人都这么想,那是他们观察和揣测的结果,但这些后来都被航海家和科学家推翻了!

创世纪写蛇是魔鬼的化身,引诱亚当和厄娃犯罪后,天主宣布对蛇的惩罚说:“因你做了这事,你在一切畜牲和野兽中,是可咒駡的;你要用肚子爬行,毕生日日吃土。”(创三14)把魔鬼写成会说话的蛇、是用一种“卡通”的手法写故事。而解释蛇在灰土上爬行是受惩罚的后果,那是一种幼稚的凝想。这些内容和逻辑显然都不符合生物学,但为当时的人,这种说法却无可厚非。

重点是,天主的启示不是要提倡古人的天文与生物知识,而是藉着他们的写作表达信仰的内容。写万物起源,要说明天地万物是天主所创造的;写蛇会说话引人犯罪,是要说明人犯罪时除了内在的因素,也常有外在的诱因。

旧约伦理思想的错误
古人的伦理思想尚未成熟,对家庭、人际、社会和政治各方面的许多看法非常原始,甚至愚昧,必为我们所排斥。

那它们为什么会出现在圣经里呢?它们被记载,绝对不是天主要我们学习他们的想法和行为,而只是就事论事,当时的人就是那么想,那么做的。所以这些内容的描述,只是反映事实,并不是教导我们跟从。

家庭伦理方面,古犹太社会以男性为中心,妻妾子女都被视为男人的财产,男人有权任意使用他们。但是他们又是神权思想主义者,因此明明是自己的想法,却归诸于天主,说成是天主的命令或指示。

比如创世纪写亚巴郎要祭杀自己的儿子来谄媚天主,却说成天主要这样试探他(创廿二1~2)。大男人主义也显示在以下的规定:“假使有人引诱没有订婚的处女,而与她同睡,应出聘礼,聘她为妻。”(出廿二15)这种玷污了少女之后就付钱了事的态度,根本是对女性的侮辱!

申命纪写人若有一个忤逆不孝的儿子,责罚他以后仍不听从,那父母在城中长老前控告他,然后本城的民众就应用石头将他砸死(申廿一18~21)。若一个人娶妻时,发现少女不是处女,就将少女领到她父亲家门口,让本城的人用石头砸死她(申廿二13~21)。这些作法为我们真是匪夷所思!

在政治和军事上,户籍纪描写以民和米德杨人的战争,说他们照上主对梅瑟所吩咐的,攻击了米德杨,杀了所有的男子……俘虏了米德杨人的妇女和幼童,掠夺了他们所有的牲畜、羊群和财产;火烧了他们所住的一切城邑和营寨(户卅一7~10)。这显然是那时代所有族群和国家在战争时互相对待的行为,说成天主的吩咐,根本就是硬套上去的。

圣咏一三七篇写被充军的以色列人如何仇视他们的敌人,希望加以报复:“谁若依照你加给我们的灾痍,也照样报复于你,他就得福祺。谁若抓起你的婴儿幼子,摔在磐石上,他就得福祺!”这种惨无人道的报仇思想,绝对不是基督徒的思想,应为我们所唾弃,但在古犹太人中却是司空见惯。

列王纪下篇夸张了先知的地位,说厄里叟是怎么神圣不可侵犯,当他沿路上贝特耳去的时候,城中一些小孩讥笑他说:“光头,上来!”不巧有两只狗熊从林中出现,咬死了其中四十二个孩子(二23~24)。该书写这段故事时,口气上感叹孩子们的死是“活该,谁叫他们嘲笑先知!”这种态度并不为我们所认同。

其他方面,如奴隶制度,古人都不觉得有什么不对(出廿一20~21)。他们也接受一夫多妻制,认为是天公地义。这两种制度都不为我们所接受,若今天有人主张奴役他人,或夸耀男人可享齐人之福,我们都会觉得不正当!

古人也有错误的神学观。比如他们认为神是严厉的审判者,不但会处罚犯罪者,甚至连他们的后代都要被罚,且直到四代以后。这是对神的本质严重的误解。耶稣非常清楚的教导我们:神是天父,他对众人的爱与怜悯是永恒的。古人的想法简直是颠倒是非,不可接受!

耶稣的福音才是基督徒伦理的标准
上述的各种例证说明了旧约伦理思想的落后与不成熟(我们应该理解,当时几乎所有的民族都有这些错误的道德观)。不过,天主圣子耶稣基督降生成人,通过他的生活榜样与教诲,我们才领悟了人生的真谛,纠正了旧约圣经中所揭露的古人错误的道德观,把握了正确的伦理价值,明白了人与神、人与人、人与万物之间应有的相互关系与责任。

耶稣教导我们,不论性别、种族、社会地位,每人都享有天主子女的名分与尊严。耶稣所处的社会,也有些被瞧不起与被排斥的人,他都以行动和宣讲纠正了所有偏差。一个患血漏12年的妇人(路八43~48)不敢接近耶稣,当时的人认为她的血漏将使任何接触她的人都成为“不洁”的。于是她偷偷摸了耶稣的衣角,耶稣不但没有责怪她,反而称赞她的信德。

一般犹太人都讨厌罗马人,认为他们是殖民政府的恶势力。而犹太人也以自己的宗教自豪,瞧不起“外邦人”。但耶稣跨越了种族与宗教的歧视,治好一位罗马百夫长仆人的病(路七1~10)。当时税吏被视为公开的罪人,因为他们替罗马政府收税,又有贪污的嫌疑,耶稣却与他们来往并一起进食(谷二15~17)。此外耶稣也接受妓女等“不名誉”的人的关爱(若十二1~11)。

耶稣的精神,帮助信友慢慢培养出对人一视同仁的态度。这种精神造就了后人推翻奴隶制度的动机与动力、提倡人性尊严的意识、启发男女和种族平等的大同精神,并催生了民主的政治理念。

当我们阅读圣经时,对旧约中的各种知识和伦理观,不可当成是天主的训示来服从,因为它们只表达了古人的认知与观念。但话说回来,不能因为认知上的错误,就抹煞他们对上主的虔诚和信德,后者仍是可受肯定的。

基督信徒的道德观和神学认知,必须以耶稣的教诲为标准,凡是与他的福音背道而驰的思想,都应该被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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