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我自己先自作回答吧!红字为今天圣座万民福音传播部的声明内容(教会官方指导)
一:你是如何看待政府对天主教会的管制?
万民福音传播部对此没有任何声明。
我相信一切事物都在天主的允许下发生的。的确,对我们天主教徒而言,政府制定的一些宗教管理条例,对那些追求严谨信仰生活的天主教徒实为不公。我真心地希望政府官员能够理解我们的宗教感情。按教会法律,没有经过普世教会认可的主教是非法,绝对不会被信徒所认可。天主教非法祝圣正如强迫穆斯林吃猪肉一样,是侮辱他人信仰的行为!
为此,我宁愿相信政府官员是无意冒犯我们的信仰,因此,我们天主教徒绝对不会选择暴力反抗。我们把这种侮辱当做喜乐,因为我们分享了耶稣当年的痛苦。
我们不会怨恨政府,反而感谢政府所带给我们的伤害,是天主藉着这些痛苦试探了我们的信心和圣德。正如风儿吹向刚收割下来的稻谷,那些被吹走得都是糠秕,留下的都是饱实的谷粒。
当然,我们不会完全逆来顺受,我们也会有理有节地选择维护国家宪法所规定的宗教信仰自由权利。
二:对待参加祝圣礼的主教,你是怎么做?
7. 其他七位祝圣者主教们目前是什么状况呢? 作为祝圣者的主教们,按教会的法律规定,已面临《法典》的严厉处罚(《声明》04.07.2011),其涵意是「有外在犯罪行为者,即推定应负罪责;但显有反证者,不在此限」(《法典》1321,§3)。 「被推定的罪责」是指已有充分理由去确立这些主教们因非法祝圣主教而犯下了严重违纪行为。除非相反的证据得以确立,他们则被推定为陷于绝罚中。 8. 他们可以继续照常奉行牧职吗? 不可以。直到他们「被推定的罪责」尚未取消之前,他们不可照常奉行主教的职务。 9. 他们应该做什么呢? 首先,也是最重要的,他们有责立即向圣座请求宽恕,说明他们参与非法祝圣主教的原因,并等候圣座的答复。 10. 如果参加祝圣的主教在良心上认为他自己没有受到绝罚又会怎么样呢? 「良心」是神圣的场所,在这里,有关的主教们要对天主诚实。无论如何,其他人不能看到他的良心。直到「被推定的罪责」被取消以前,有关的主教应回避公开履行牧职。同时,他仍有责任向圣座请求宽恕。
圣经告诉我们:“宗徒只受天主的审判”,因此,我认为信友不该判断那些参礼主教的是非!更何况我们每个人都是软弱卑微的罪人,我们经常会犯这样或那样的罪过。我们知道主教舍弃了一切跟随基督的神圣事业,但主教也有人性的软弱,他们需要信徒在精神和物质上的支持!
他们比如何人更清楚自己的行为,审判他的不是我们,而是参礼主教自己的良知!
当然,在中国这种特殊的环境下,主教常常是无法自由行使自己的行为。因此,他们本身就是受害者或是受难者。教宗深知他们的处境,面对参礼主教所受到的苦难和凌辱,我们怎能盼望着他们受到教会的绝罚呢?
要知道,主教在哪里,天主的教会就在哪里!如果我们的教宗轻易地抛出“绝罚令”。那岂不正中了仇教者的诡计了吗?
所以!一个爱天主教会的兄弟实在不该盼望着教宗对他们进行绝罚!
有人说:“主教应该有致命的勇气来拒绝参礼,”的确,我很敬佩这样的主教。但前提是这样的主教拥有同样勇气的信友的拥护。请问你有这样的勇气吗?
从这些事情中我们得到一个教训,胁迫他人行不愿意做的事情是如此的不义!既然如此,我们怎能跟外教人行一样的事呢!?
三:对待新圣的非法主教,你是怎么做?
有关雷世银神父 1. 雷神父现在已经被自科绝罚了吗? 对!雷神父在未经教宗委任接受主教祝圣时,已经招致自科绝罚(见《法典》1382),其后圣座发表声明,将之公告于世。就教会的处罚而论,绝罚是极为严厉的形式。被绝罚的人被排除在有形可见的信友的共融之外。 2. 此类公开声明意味着什么? 在教会内把有关的「自科」的处罚,发表公开声明,旨在明确告知触犯这一条例的人已受到了教会《法典》所规定的惩处;并让教友们知悉犯法者在法典方面所处的位置。就目前案例而言,此声明也为激励雷神父立即向圣座表达悔意(《法典》1382)。同时,这一公开声明要求在中国的教会(即主教、司铎、修会会士和平信徒)采取果断行动抵制任何形式的非法祝圣主教。每当情况所迫——尤其当人灵的益处面临严重危害时,对圣座来说,宣布绝罚是「义不容辞的」。 3. 绝罚是否意味着被驱逐出教会? 被绝罚者并非被逐。教会有两个幅度,一个是有形可见的,另一个是无形神妙的。就有形可见的社会意义而言,被绝罚者承担所有法律的后果(《法典》1331),受到某程度的革除,不得主动地参与公教团体的生活。而同一个被绝罚者,因着圣洗圣事仍然是教会成员——基督奥体的肢体。这就是为什么他还能投靠圣座的原因,圣座是他唯一能够求得修和的场所。 4.《法典》1331条的法律效应是什么? 受到绝罚的人不得举行弥撒圣祭、施行或接受圣事、或者不得承担任何教会公职。尽管他已领受主教圣秩,但无权管辖教区。那么,神职人员和教友们(除非在极其严重的情况下,例如濒死的情况)不仅不能从被绝罚者处领受圣事,还不得让他在任何形式的礼仪或者教会仪式主持或履行职务;如果他不遵守禁令,则应暂停有关礼仪或者仪式。简而言之,此类处罚剥夺了被绝罚者的某些神益,并通过此类「治疗性」的惩罚,使他能尽快达至真正的悔改。 5.雷神父可以获得宽恕吗? 可以的。 「公开声明」正是为此目的而发表的。雷神父应立即向圣座请求宽恕。然后,他要严格执行圣座的指示。以后,圣父将根据其真实的悔改,取消对他的绝罚。在此之前,他仍是被绝罚的。 6. 一旦雷神父的绝罚被取消,他是否可以自动地履行主教的职务呢? 绝不可以。取消绝罚是一回事;而委以主教职务又是另一回事。两者绝对不相混淆。圣座一直说明基于一些十分严重的理由,不可把主教职务委托给雷神父。换言之,尽管他的绝罚可被取消,但他始终不能象主教一般行事,不可配戴任何主教标志、服饰,不可有主教的称谓。
新圣的非法主教我难以相信有被胁迫的成分在内,因此,这样的主教通常被教宗绝罚的可能性最大。但在中国这样即使被教廷绝罚停职的主教,他可能还掌握着实际的教区管理权。属下的神父、修士、修女、以及平信徒将何去何从?根据数据,仅乐山教区就有70000教友,所以这是一个实在令我难以面对的问题。
我没有这种的智慧和见识,只好祈求天主特别怜悯他们了!
四:你是如何对待新圣非法主教属下的司铎和信友?
(内容中没有针对新圣非法主教属下的司铎和信友的建议,却给了参礼主教属下的建议) 11, 神职人员和教友应避免领受他们所施行的圣事吗? 对!他们应该避免。这并不是因为神职人员和教友们可以评断有关主教的良心,而是因为他们的「被推定的罪责」尚未取消。 12. 一位祝圣者主教的「被推定的罪责」尚未取消, 那么神职人员和教友们还能做什么呢? 首先,他们应该坚定信仰、坚持维护团体的合一。他们的主教既然尚有「被推定的罪责」,那么有关此情况,便要尽量鼓励神职人员和教友为他祈祷;必要时,以教会的训导,晓以大义。非法祝圣主教不仅严重违反纪律,或者使教义模糊起来,而且更为严重的是深深地伤害了教会共融。
虽然按照教会法律他们没有和普世教会产生圣神的共融,但他们的情况极其特殊,我们实在不愿把他们列为裂教徒,根据他们的良心和自由选择是否领受圣事,但我们不会随便要求当地教友脱离教会团体。除非教宗为了牧灵的需要选择了在地下发展教会,可这种实际操作起来可能为零。
我们要更多地鼓励当地的教友神父们,多多地为这种主教祈祷,希望他在圣神的感动下,真心悔改,为教区的团结和益处自动放弃主教职务!
五:你是如何看待中国教会的远景? 为中国教会的发展,你愿意做哪些有意义的事情?
祈祷是至为重要的,使我们的牧者们能够常常得到主的坚定和陪伴。事实上,在中国受人景仰的主教大有人在。圣父(教宗)说:「我们应为这些坚贞而备受磨难的主教的存在感谢天主。他们按天主教的传统接受了主教祝圣礼,就是说,在与伯多禄的继承人、罗马的主教的共融中、遵循了天主教的礼规、借主教们的手既合法又有效地获得祝圣”(《教宗本笃十六世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天主教会的主教、司铎、度奉献生活者及教友的信》,8)。
我对中国天主教充满着乐观态度,我相信一切都在变化中,政府的决策越来越开放,我们的主教越来越有智慧,神父们空前团结,信徒的情绪越来越理智。
天主教会:她是这个世界上最具有凝聚力的伟大宗教,她有恢宏的气魄,远大的视野、历史的高度和包容的胸襟,而且还有丰厚的文化底蕴。她完全可以与悠久的中华文明相融合,我们年轻一代的中国天主教徒愿意去实践这个使命!
今天回复帖子的兄弟就是在做有意义的事情!
花雨清风
2011 07 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