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儿为什么这样
发表于 2012-8-23 13:07:27
有一次子贡问孔子为政之道,孔子说:「足食、足兵、民信之矣。」(论语:源渊)子贡再问如果叁者不能兼备,要牺牲什麽?孔子说依次要「去兵、去食」,即是说,在必要时宁可不要国防,也不要食。因为他认为「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意思很明显,一个国家最重要的是人民之间的互信,这是不能牺牲的,为了保住这个「信」,我们就连「食」也可以不要。并不是「食」不重要,而是在为政的价值等级上,我们要有所为,也要有所不为;要懂得执着,也要懂得放弃。
按着这个原则,如果教会有必要牺牲和放弃的时候,我们要牺牲和放弃甚麽?如果爱、信、法律叁者真的是有等级的话,当然首先要放弃的就是法律,然后是信,绝不能放弃的是「爱」。
呵呵,这谁啊,这么有“才”,是人类的真正“才子”。拿人写的定论,来理解天主的旨意,简直太有“才”了。
5:17 「你们不要以为我来是废除法律或先知;我来不是为废除,而是为成全。5:18 我实在告诉你们:既使天地过去了,一撇或一画也决不会从法律上过去,必待一切完成。5:19 所以,谁若废除这些诫命中最小的一条,也这样教训人,在天国里,他将称为最小的;但谁若实行,也这样教训人,这人在天国里将称为大的。
5:20 我告诉你们:除非你们的义德超过经师和法利塞人的义德,你们决进不了天国。
花儿为什么这样
发表于 2012-8-23 13:15:44
这几天论坛上有人开始吵“福音大于法典”点话题。我个人觉得,这个话题本身是无需争论的,福音当然大于法典。问题的关键是使用人试图要用这句话来证明什幺?来证明大家都来遵从圣经废弃法典?
楼主这这句话问得好,精辟!感谢天主。
花儿为什么这样
发表于 2012-8-23 13:35:22
如果教会有必要牺牲和放弃的时候,我们要保存这个“叁位一体”式的共融,而牺牲和放弃个人私利!!这才是真正的弃卒保帅!!!:victory:
苹果的信仰
发表于 2012-8-23 14:56:15
andrew_wzh 发表于 2012-8-23 10:0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为什么要比较“福音”与“法典”的大小或高低?这也能算是“学术问题”吗?
天主教的福音,包括圣言和圣传 ...
你说得很好,谢谢。
法典并不能使人得生,也不能传递生命,生命本身是来自天主的恩典。
圣经的福音,都是天主的话语。是天主通过他的使者向人类传达的信息。使人类灵魂得到救赎 。
福音大于法典。
苹果的信仰
发表于 2012-8-23 15:11:26
andrew_wzh 发表于 2012-8-23 10:1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样说就割裂了福音和法典,福音中有法典,法典中有福音,都是人信仰的基础,都为人能认识真理、活在真理 ...
你能说十诫不是法典的内容吗吗?你能说十诫不是福音的内容吗?
..........................................................................................................................................
十诫是天主的话语。是福音。
渔猎耕织
发表于 2012-8-23 19:17:10
中梵之间的关系不能够使用“丢卒保车”来类比!
因为中梵关系并非单纯地属于世俗国家之间的关系,梵蒂冈教廷国相对于任何世俗国家包括中国而言都是一种补足和提升的关系,而非敌对关系,更非如同下棋那种你死我活的零和博弈关系。
为了更好地理解天主教法典之于天主福音的重要性,不才我可以举个类比的例子来说明,当然不是使用徐神父那种丢卒保车的例子,而是使用世俗国家法律之于该国政权或意识形态的重要性作为例子来说明。
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作为共产主义国家,是要以共产主义这种在共产党人看来属于真正救世之道的“福音”作为终极的理想或目的。但是,共产主义之实现是需要一个长时期的历史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势必要坚持无产阶级专政或曰人民民主专政,要制定并完善那种真正符合其需要的各种法律法典,并以国家暴力机器和统治管理来保障。否则的话,共产主义这种“福音”就难以不被更改或废止,就如同苏东剧变那样子,政权变色了,法度不起作用了,先前所坚持的理想如共产主义一类的所谓“福音”也就夭折了。
同理,天主教也是如此。法典是手段,福传是目的。福音与法典之间是目的因与手段因的关系。
当然,任何手段本身是需要不断完善革新的,但任何对于法典本身的完善革新绝非是取消法典。
事实上,不仅仅是天主教,其他基督教会例如东正教、新教各个教派,都必须有其自身的内部规章制度等如同法典一类的东西。不仅仅是基督宗教各个教派教会是如此,任何一个社会团体都必定有其规章制度。否则,那就不成其为团体。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
如果取消或忽略了天主教法典的作用,那么势必难免就会造成天主教会黄摊解体的悲剧,并必然危及到天主福音的广传。所以,对于那种所谓的“福传是关键,其他都是扯淡”一类的说法,不才我认为其基本上是胡说八道。
1382
发表于 2012-8-23 20:26:41
[玛]5:17「你们不要以为我来是废除法律或先知;我来不是为废除,而是为成全。
1382
发表于 2012-8-23 20:29:01
无知的人长长撕裂着基督、真的是太可怜了。
在水一方
发表于 2012-8-23 20:32:26
徐神父丢卒保车的想法是不错的,中梵关系首先是建立政治关系,在政治博弈中,不知道放弃,怎么会获得呢?问题只是放弃什么?怎么放弃?希望得到的是什么?对此,梵蒂冈非常明白,不明白的倒是中国这些没有文化的乡下人。在这个论坛上,修公爵、山人、山雨来、怀阳却不糊涂,只是在怎么放弃上有了放弃。
1382
发表于 2012-8-23 20:40:22
[匝]11:11盟约便在那一天废除了;于是那些注视我的羊贩子,便都知道这是上主的话。
苹果的信仰
发表于 2012-8-23 20:43:13
渔猎耕织 发表于 2012-8-23 19:1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中梵之间的关系不能够使用“丢卒保车”来类比!
因为中梵关系并非单纯地属于世俗国家之间的关系,梵蒂冈教 ...
呵呵,最后期待佳音工作室,回答一下吧。
1382
发表于 2012-8-23 20:44:34
[思][耶]44:23就因为你们烧香得罪了上主,不听上主的劝告,不覆行他的法律、诫命和法令,才给你们招来了象今日这样的灾祸。」
[思][哀]2:9城门已陷于地中,上主已折断她的门闩,她的君王首长,流落异乡,再没有法律;她的众先知也不再获得上主的神视。
[思][巴]2:2他在耶路撒冷按着梅瑟法律的记载所作的,在普天之下从来没有发生过,
[思][巴]2:28正如你在命令你的仆人梅瑟给以色列子民写下你的法律的那天,藉他申明说:「
[思][巴]4:1她就是天主的诫命书,是永存的法律;凡遵守她的,必得生命;凡离弃她的,必要死亡。
[思][巴]4:12谁也不要对我这被众人遣弃的寡妇,幸灾乐祸!我孤苦伶仃,是为了我子女的罪恶,因为他们离弃了天主的法律;
[思][则]5:6但是她违背了我的法令,作恶甚于异民,违背我的法律甚于环绕她的列国,因为她们轻视了我的法令,没有照我的法律行事。
[思][则]5:7为此,吾主上主这样说:因为你们比环绕你们的异民更为叛逆,没有照我的法律行事;没有遵行我的法令,也没有按照环绕你们异民的法律行事;
[思][则]11:12如此你们必承认我是上主,因为你们没有遵行我的法令,没有实行我的法律,却照你们四邻异民的法律去行。」
[思][则]11:20为使他们遵行我的法令,谨守我的法律,而一一实行:如此他们要作我的百姓,我要作他们的天主。
[思][则]18:17使自己的手戒绝邪恶,不取重利和利息,谨守我的法律,遵行我的法度:这人必不因他父亲的罪而丧亡,必得生存。
[思][则]18:19你们或问:儿子为什么不承当父亲的罪过﹖因为儿子遵行法律和正义,谨守了我一切法度,而一一遵行,他必得生存。
[思][则]18:21若恶人悔改,远离所犯的罪过,遵守我的法度,遵行我的法律和正义,必得生存,不至丧亡。
[思][则]18:27若恶人远离他所行的恶事,而遵行法律和正义,必能保全自己的生命,
[思][则]20:11给他们颁布了我的诫命,给他们启示了我的法律:凡遵守那些法律的,便可赖以生存。
[思][则]20:13但是以色列家族在旷野中背弃了我,没有奉行我的法度,轻视了我的法律,即遵行的人可赖以生存的法律,并对我的安息日大加亵渎;那时我本想在他们身上发泄我的愤怒,在旷野中消灭他们。
[思][则]20:16因为他们拋弃了我的法律,没有奉行我的法度,并且亵渎了我的安息日,因为他们的心随从了他们的偶像;
[思][则]20:19我是上主你们的天主;你们应奉行我的法度,谨守我的法律,要一一履行;
[思][则]20:21然而他们的后代也背弃了我,没有奉行我的法度,也没有遵守我的法律,即遵行的人可赖以生存的法律,并且也亵渎了我的安息日。我本想在他们身上发泄我的愤怒,在旷野中尽泄我的怒气,
[思][则]20:24因为他们没有遵行我的法律,且轻视了我的法度,亵渎了我的安息日,他们的眼目转向了他们的祖先的偶像。
1382
发表于 2012-8-23 20:48:49
[罗]5:13没有法律之前,罪恶已经在世界上;但因没有法律,罪恶本不应算为罪恶。
快乐的羊
发表于 2012-8-23 20:52:41
法典是为了更好的福传,福音是内容,法典是内容所依附的形式,内容永远大于形式,但不是说形式没有必要。“福传是关键,其他都是扯淡”就是强调了内容的重要性!
在水一方
发表于 2012-8-23 21:11:26
快乐的羊 发表于 2012-8-23 13:5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法典是为了更好的福传,福音是内容,法典是内容所依附的形式,内容永远大于形式,但不是说形式没有必要。“ ...
徐神父丢卒保车的想法是不错的,中梵关系首先是建立政治关系,在政治博弈中,不知道放弃,怎么会获得呢?问题只是放弃什么?怎么放弃?希望得到的是什么?对此,梵蒂冈非常明白,不明白的倒是中国这些没有文化的乡下人。在这个论坛上,修公爵、山人、山雨来、怀阳却不糊涂,只是在怎么放弃上有了分歧。
“福音是内容,法典是内容所依附的形式,”的说法不正确。法典是服务于福音的工具,就如种树用的铁锹,试问:铁锹是树的“所依附的形式”吗?呆羊?
快乐的羊
发表于 2012-8-23 21:36:16
在水一方 发表于 2012-8-23 21:1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徐神父丢卒保车的想法是不错的,中梵关系首先是建立政治关系,在政治博弈中,不知道放弃,怎么会获得呢? ...
福音通过法典定义、解释、传播,保存、传承。。。。。。。
你说它们是什么关系?
在水一方
发表于 2012-8-23 21:49:15
快乐的羊 发表于 2012-8-23 14:3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福音通过法典定义、解释、传播,保存、传承。。。。。。。
你说它们是什么关系? ...
福音与法典可以是树与种树的关系。
快乐的羊
发表于 2012-8-23 22:34:45
在水一方 发表于 2012-8-23 21:4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福音与法典可以是树与种树的关系。
也可以这样比喻吧,是树与护树的关系。
在水一方
发表于 2012-8-23 22:52:58
快乐的羊 发表于 2012-8-23 15:3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也可以这样比喻吧,是树与护树的关系。
法典是护树,就是篱笆,就是防火墙,试问:篱笆或是防火墙是树的“所依附的形式”吗?呆羊?
快乐的羊
发表于 2012-8-24 06:49:04
在水一方 发表于 2012-8-23 22:5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法典是护树,就是篱笆,就是防火墙,试问:篱笆或是防火墙是树的“所依附的形式”吗?呆羊? ...
抬杠是不?福音是活水,法典是管道,水通过管道流淌,你说水是否依附于管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