擦亮眼睛 发表于 2013-4-15 10:3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别该撤就撤了弟兄,否则他学的那点法国大革命东西,全就都套在那些软弱之子犹达斯式人物的头上了,他忘了天 ...
这场大革命的彻底性更为以后的各国革命树立了榜样,因而具有世界意义。以致整个19世纪,即给予全人类以文明和文化的世纪,都是在法国革命的标志下度过的。
法国大革命是世界近代史上规模最大的资产阶级革命,它摧毁了法国的封建专制制度,震撼了整个欧洲大陆的封建秩序,建立起资产阶级的政治统治,促进了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传播了资本主义自由民主的进步思想。期间所颁布的《人权宣言》和拿破仑帝国时期颁布的《民法典》(后改名《拿破仑法典》)被称为新社会的出生证书。在世界历史上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这次革命也为此后的各国革命树立了榜样,因此具有世界意义。
法国的国歌是法国大革命的歌曲
联合国的《世界人权宣言》是《人权宣言》的升级版
擦亮眼睛 发表于 2013-4-15 10:3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别该撤就撤了弟兄,否则他学的那点法国大革命东西,全就都套在那些软弱之子犹达斯式人物的头上了,他忘了天 ...
拉辛格樞機說:“ 教會“努力跟1789年(法國大革命)開始的新紀元正式和解。”
英文原文:He also said: on behalf of the Church,it is“an attempt at an official reconciliation with the new era inaugurated in 1789。”
说“和解”只是“投降”的另一种表达方式罢了
作为公教徒居然不知法国大革命,怪哉
dominus故意篡改误导。爱整么能成为义务呢?圣经告诉我们爱更不可出于惧怕,而应出于纯洁的心、光明磊落的良心和真诚的信仰所发出的爱。dominus“爱国”也太急切了,尾巴露出的也太大了。
《天主教教理》2239条没有说“爱国是义务”而是: 2239条公民的义务是与政府合作,在真理、正义、连带责任和自由的气氛下,给社会的福利作出贡献。
爱国及服务国家是基於感恩责任,并由爱德而来。顺从合法当局和为公益服务,要求公民在政治团体生活里克尽己职……
2242条(不顺从原则):若执政当局发出的指令违反道德秩序的要求、人的基本权利、或福音的教导,公民依照良心有责任不予顺从。若执政当局的要求违反正直的良心,则在服务天主与服务政治团体的区分上,得到拒绝服从政府的理由。「凯撒的,就应归还凯撒;天主的就应归还天主」(玛22:21)。「听天主的命应胜过听人的命」(宗5:29)。
1795936297 发表于 2013-4-15 20:4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dominus故意篡改误导。爱整么能成为义务呢?圣经告诉我们爱更不可出于惧怕,而应出于纯洁的心、光明磊落的 ...
那,爱父母是义务吗?
爱国,先爱民,国是什么,是由民构成的共同体,不爱民只爱国,那么你爱的是权贵统治阶级!
PAUL.ZHANG 发表于 2013-4-15 21:2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爱国,先爱民,国是什么,是由民构成的共同体,不爱民只爱国,那么你爱的是权贵统治阶级! ...
不是说过很多次了吗,爱同胞是爱国的具体表现。
dominus 发表于 2013-4-15 21:2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那,爱父母是义务吗?
赡养父母是义务。
你敢说你尽到了“爱父母的义务”。
1795936297 发表于 2013-4-15 21:3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赡养父母是义务。
你敢说你尽到了“爱父母的义务”。
那,这个爱是出于怕惧吗?
dominus 发表于 2013-4-15 21:4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那,这个爱是出于怕惧吗?
知道了吧,反对你爱国论的都是中了法国大革命的蛊毒
忠君爱国本是我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信了教,反而六亲不认,为何?
arahatta 发表于 2013-4-15 21:4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知道了吧,反对你爱国论的都是中了法国大革命的蛊毒
忠君爱国本是我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信了教,反而六亲不 ...
原因很多,据我观察,大部分人不愿爱国是因为这个国家太腐败,所以不值得爱。
dominus 发表于 2013-4-15 21:5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原因很多,据我观察,大部分人不愿爱国是因为这个国家太腐败,所以不值得爱。 ...
哪个国家不腐败,最大的腐败就是卖国
dominus 发表于 2013-4-15 21:4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那,这个爱是出于怕惧吗?
至少看出你对爱的理解是如此。
我不喜欢你,你别生气。希望别以此给我弄半条教义来,定我是异端。
:Q
本帖最后由 dominus 于 2013-4-15 22:48 编辑
1795936297 发表于 2013-4-15 22:1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至少看出你对爱的理解是如此。
我不喜欢你,你别生气。希望别以此给我弄半条教义来,定我是异端。
...
呵呵,哥只是个传说,用不着喜欢。
本人怎么会跟你一样上来先定人家一个:“篡改误导”呢,但我这里指告诉一下你的推理方式有问题就可以了。
你在第399楼说:爱不是义务。你认为的理由是这样的:圣经告诉我们爱更不可出于惧怕,而应出于纯洁的心、光明磊落的良心和真诚的信仰所发出的爱。一句话,你的意思就是想说爱不应该是被强迫的,在你的认识中,义务好像带有强迫性。
本人随即问你:爱父母是义务吗?
你在403楼回答:赡养父母是义务。
本人又问你:这个爱(爱父母)是出于怕惧吗?
你没有明确回答。
你知道你的问题在哪吗?我告诉你:如果你认为义务是强迫,那么爱父母是义务也是强迫人爱父母,这就相反了你上面所说的爱的定义:爱不能出于强迫。
如果你认为爱父母的爱是义务,但不是出于强迫,那么,爱国是义务怎么就变成强迫的了呢?
本人在另一个回帖中让你把教理2199条贴出来,或者你再仔细读一下,看看爱国是不是义务。
dominus 发表于 2013-4-14 21:0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本人以为属于自然道德律,是天赋人权。你认为这个不合天主吗?
永遠不可以請求、辯護、賜予人(任意的)思想自由、寫作自由、訓誨自由,同樣地,不分真假的宗教(信仰)自由,當作那天賦予人的各種權利。因為假設那真是天賦予人的權利,那麼,人就會有(自由)詆毀天主統治權的權利,而人的自由,也不能受到任何律法的節制,那真豈有此理!——同樣,假設這種自由,由於正當的緣故,能予以容忍,那麼,這該予以一定的調節,以免人放縱、驕橫,肆無忌憚…… Leo XIII
本帖最后由 Lawrence 于 2013-4-16 14:36 编辑
arahatta 发表于 2013-4-15 21:57 http://bbs.chinacath.org/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哪个国家不腐败,最大的腐败就是卖国
爱国主义对独裁者来讲,是必须利用的裹脚布,如果一个国家不值得人民去爱,人民就失去了爱国的动力。而最大的腐败是滋生出这个国家为什么不值得爱的公权机器,这种国内现象,仅仅是天主教徒才内才表现出不爱这个国?其他群类是更离谱,而最大的普及群类在民众,这种民众整体舆论的高度,秩序上说,首先找的是公权的不作为原因,去指责人民为什么不爱国,这不是颠倒了么?
楼主说出了天主教信仰的本质,即一个好的教徒也是一个好的公民,爱国与爱教从本质上是说兼容的,不是矛盾冲突的,目的纠正极端情绪中的影响教会形象。问题是,制造出这个现实结果,不是单方面在民众,教徒,他们都是被动的,主动方的公权机器就不应该承担点什么,这合理吗?
在前苏联的斯大林时代,有一次,斯大林讲完话,掌声响起,谁都不敢先停下来。一分多钟后有一个人先停下了鼓掌的手。此后,他以叛国罪被判刑八年。今日的朝鲜首都平攘依旧不允许残疾人存在,称会影响国家形象,此命令乃是金正日亲自下达的。.那么.....国家的概念是什么?
整个辩论,概括起来就那么三两个故事,并非什么不可调和,不能理解的矛盾。很多时候是因为论坛的互动规则效应,让人情绪极端化而已。
一方的不爱国,大骂国,并不是没理由。但由此蔓延下去,却容易走向破坏着天主教信仰的教育,即公民与教民的和谐本质。还会影响着与民族产生不和谐的矛盾或不好理解。
一方的反对这个论调,如作者,是为避免信仰走向极端,因为我们是天主教信仰,不是无信仰的公民或其他基督教信仰类,客观上说教育就是不一样,如此下,我们既然代表了公民,同时也属于天主教。我们今天的表现不是在现阶段说了就完了,任何政府都会有着替换更新,但宗教依然会存在,以后的历史都会记录,宗教信徒在这些阶段是怎么回事情,对民族关系如何。这里说点历史,八国联军的保教权,公婆各有理对吧?但对中国民族来说,就是种耻辱。因为你是炮火打进来的传播的。你的所谓做了善事,好事,但这是另个层面问题。那么,政治例强国家一走,这宗教帐怎么让中国民族去消化?靠嘴巴硬不服输,就可以获取认同么?
并且,楼主作者并非就是论证说,这种现象应该由“不爱国”方全部买单,这可能吗?他没有涉及这个话题。
极端了都不妥。
除开公权机器的主动性,说到被动性即宗教方的责任问题。
你不爱国,大骂国,虽然是显示了自己无辜,让人们明白其中的苦衷,但这不是就意味着,你是伟大光荣正确。你不是不动,你是能动。你能说,有多少时候可以避免的,有多少时候是不可避免的?
不错,我认为地下教会确实没这个心理负担,因为他们没被“强暴成功”,所以对他们来讲,爱国,卖国不重要,不是问题的核心,重要的是他们避开了这种不合理的“强暴”带来的痛苦,心理失衡,只要这种方式不继续如此,一切都好谈,什么国不国,党不党,是小事情一个,这就是心理优势。
有什么样的人民就什么样的政府,这是某些人喜欢说的,那么说,有什么样的教民,就有什么样教民现象。这种说法固然有些极端。但多少能看出,还是有相互责任的。
Lawrence 发表于 2013-4-16 14:4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整个辩论,概括起来就那么三两个故事,并非什么不可调和,不能理解的矛盾。很多时候是因为论坛的互动规则效 ...
就是种耻辱。
对教会就不是耻辱了
看来那些爱国会里不爱国的大小头头常委们快叫学术们学术掉了,呵呵!慢慢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