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来香 发表于 2013-4-17 18:33:23

有关doctrina的翻译以及几点建议

    本人很早就关注过这个学术论坛,毕竟是我们天主教第一家学术论坛,但因为忙于学业,很少能抽出时间光顾并参与辩论,仅仅偶尔浏览一下。有一阵子时间因为这个坛子没有什么有价值的辩论,仅仅是打口水仗而已,也有一年多的时间没有来过。    最近的论坛比较热闹,值得探讨的问题也不少,这有益于dominus网友的博学和积极参与。因为本人也是信理神学硕士毕业,对dominus网友提出的一些问题比较感兴趣,而且dominus的论述也非常适合搞学问的人,故此最近本人对dominus多些关注。    在有关爱国的讨论中,dominus网友提出了一个论证:论爱国是一端教义。他的直接根据就是doctrina这个词,并且还为我们把现代天主教百科全书中“教义”这一词条打成文字,首先说声谢谢。但是,也因为dominus的这个大胆的论述,招致了论坛上很多人的反对,那么,我们就要看看问题到底出在什么地方?这也是本人写就这篇小短文的旨趣所在。     Doctrina这个词,在教会官方文献中,经常翻译为:“教会训导”,但有别于magisterium (训导权),比如:magisterium of the church 教会训导权,magisterium infallibile 不可错误的训导权,magisterium extraordinary 特殊训导权。    让我们先看看《基督宗教外语汉语神学词典》对doctrina一词的翻译:doctrina (拉) (1)教义,道理 (2)学说,主义 ↗doctrine~ credendorum 应信的教义 ↗doctrine, Christian~ ecclesiastica 教会训诲 ↗doctrine, ecclesiastical~ sacra 神圣的教义 自奥古斯丁↗Augustinus开始发挥的概念,后来多玛斯↗Thomas Aquinas称之「圣学」,包括圣经、教父学、教会传统、要理问答及教会训导。doctrinal (1)教义的,道理的 (2)学说的,主义的~ censure 教义品评 ↗censure, doctrinal~ decision 教义决定,教义颁布 ↗decision, doctrinal~ freedom 教义自由 ↗freedom, doctrinal~ norm 教义准则 ↗norm, doctrinaldoctrine (1)教义,道理 此词源自拉丁文「doctrina」,有主动与被动的两层面:传授知识及所传授的内容。每一宗教皆有其特殊教义。(2)学说,主义~ of double effect 双重效应学说 ↗principle of double effect~ of double justice 双重正义说 ↗justice, doctrine of double~, Christian 基督徒教义 各种早期的信经合并,表达以下几个要点:(1)相信天主万有之父。(2)相信救主基督(包括救恩史的记述,特别是基督的苦难、圣死、复活、升天的奥秘)。(3)相信圣神,和祂在教会内直到世界终结的圣化工作。~, development of 教义发展 ↗development of doctrine~, ecclesiastical 教会训诲,教会教义 教会以不同权威的程度↗notes, theological,实行其传扬福音的使命。「教会训诲」并非天主/上帝直接的启示,而是教会在信仰光照下,为教会生活的需要而发挥的教导,如教会社 会思想↗teaching of the Church, social。~, revealed 启示教义 ↗revelation~, sacred 神圣教义 此词汇指由「神圣」天主/上帝及「至圣」教会而来的训诲。~, Trinitarian 天主圣三教义,三位一体教义[天],三一上帝教义[基] 指由圣经、传统↗tradition及教会训导权↗magisterium of the Church有关天主圣三(三一上帝)↗Trinity的教导。document 文件,文献 基督信仰由纵向方面来看,依靠天主圣三(三一上帝)↗Trinity的启示工程;由横向方面来看,依据新旧约圣经及古代历史等书面资料。     第二个含义“学说,主义”一般并不使用在正规的教会文献中。我们也很难找到实例。    从上面的解释来看,当说爱国是一端教义时,此处的教义就是doctrina ecclesiastica 教会训诲,当说爱国不是一端教义时,此处所说的教义就是doctrina credendorum 应信的教义,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信理(dogma)。既然这个两个观点都没有明言究竟指哪一类型的教义说的,故此这两种说法都正确。奥托在他的《信理神学》一书开始就清楚的做了界定:“信理神学只涉及有关天主及其活动的启示底理论真理(应信之事的学理doctrina credendorum)。至于有关人的活动以及启示底实践真理则为伦理神学的对象(应行之事的学理doctrina faciendorum)”。那么,爱国是否可以被宣布为当信的道理(dogma)呢?在学理上,没有什么阻碍。但事实上,教会走过了两千多年,至今都还没有宣布过任何一端伦理问题为信理(dogma)。    Doctrina ecclesiastica(教会训诲)固然不等于doctrina credendorum(应信的教义),是否就是不可信或者可信性低呢?要知道,教会的训导总是一个整体,教会给信徒教诲纯粹的概念(教义)而无相应的戒律和庆典(圣事)是没有意义的,教义、教规和教仪总是不可分的。故此信理神学也包含圣事论,至于诫命,一般都是放到伦理神学里讨论。很多人以为凡是信理神学讨论之外的东西,就不是必须要坚信的东西,这其实是一个错误的认识。这个道理dominus曾经解释过,他的大意是说:不能用“信”字来决定一端道理是否属于教义。本人也十分赞同这个理论,因为我们无法说天主亲自启示给人的十诫不是当信的教义,尽管我们总是从规诫的角度去理解。当然,以更为狭义的信经来做标准就更离谱了,至少最近的这三端信理“圣母灵肉升天、无染原罪、教宗不可错误性”在信经中连个影子都找不到。    为天主教徒来说,当信的道理是不容否认的,就算神学质疑也需要在特定的范围内进行,还要有很多注意的事项才可以合理质疑。我们在梵二之前的大公会议文献上会经常看到“谁若否认……,这种人,应予绝罚”句式,可见否认当信教义的严重性。但是,这并不是专门对信理而言的,也可以针对诫命、伦理或习惯,比如比约四世在论二人决斗或比武时说:这是可恶的由魔鬼制造出来的二人决斗习惯,不仅双双流血身死,还危及双方的灵魂,故应从基督徒的地球上,澈底予以铲除,不分帝皇、君王或带有任何名号的现世首领,若准在自己的领域内,在基督徒之间,举行决斗,那么,就因这事的本身,他们成为绝罚者︰那决斗者,以及被邀为他们中保者,都应受到(教会的)绝罚…以及永久不名誉的惩罚,而且,都该按教会法律的规定,被视为杀人犯,且若他们就在决斗中死去,则他们永远不得按教会的礼规,受到殡葬〔参阅︰GREG. 1x.Decr.V.t.13.c.1—2(Frdb 2, 804)〕。    决斗绝非当信的道理,不过是一项陋习而已,只是这个陋习直接相反第五诫,故此教会权威也可以加以教诲。此外,还有禁书禁令的训导:“最后,大会命令所有的信友,谁也不得擅敢违犯以上各条所规定,或阅读或存有那禁书目录中所列的禁书。谁若阅读或存有那些异端人或任何其它因异端邪说、或因有传播邪道嫌疑而受罚受禁止的作者所写的书籍,则应立即受到绝罚处分……”这些例子还有很多,无需一一列举。当今教会已经没有禁书目录了,大家也不要怕了,但对于那些异端份子的书籍还是需要特别谨慎的。     可见,违反当守的规诫在天主教会内所受到的惩罚并不比否认当信的道理轻微,但我们也要区分教会内真理的等级,比如:天使是精神体、玛利亚无染原罪和天主三位一体、降生救世、耶稣复活等重量级信理永远都无法处于同一个真理等级上。否认后者这些基本信理直接导致不得救(学理性结论,但究竟是否得救只有天主知道),而否认前者,尽管违背了当信的教义,但未必不能得救,比如我们熟知的圣托马斯阿奎那就不承认圣母无染原罪(在教会宣布这端信理之前)。     谈完了doctrina的翻译问题,还想就爱国的话题说说自己的认识。基督徒爱国的义务,是涵盖在第四诫中的,是神律的引申,基于自然律,来自爱德的次序。这个道理大家已经讨论了很多,我就不再废话了。显然,这确切无疑属于一端教会训诲,而且是非常重要的明文训诲,从教会历代训诲中也可以看出这是一个教会自古就坚持的信念。言外之意就是说大家讨论这个爱国是否属于教会的训导绝对是多余的,如果试图否认爱国属于教会的训导,那简直就是瞪着眼说瞎话了。    我觉得大家讨论却不能达成一个一致认识主要是因为大家所占的立场不同:dominus高高的站在教会训导的立场发言,所引用的都是权威的教会文献,但他忘记了那些反对他观点的人是生长在具体环境中的人。教会有很多训导,特别是有关生命的训导,如果牧者们在他们的堂区宣讲,就会遭到激烈的抵制,比如哪位神父宣讲天主教徒不能避孕,不能上环,不能使用TT,他就会遭到猛烈的攻击,因为教友们会说你们做神父的不结婚,自然不用AA啦,但教友夫妻总不能成为苦修士吧。因此,dominus解决不了中国目前的社会问题,他说的教会的道理再怎么高超,再正确,也不能引起人们的共鸣。     教宗们其实也遇到了这个问题,我们先看看教宗比约十二世怎么说:    中国公教信友爱国不后于人    古今仇教的人,常常污蔑公教信友不爱祖国,不作完善的国民;因此我们切愿再加声明:中国的公教人,对于自己尊贵的祖国,爱慕之切,服务之勤,绝对不后于人,凡是居心正直的人,都可以看到这一点。我们且高兴再重复上次公函中称赞中国国民所说的话:“中华民族从远古时代,已享有璀璨的历史,它的事业,它的文艺,它的文物制度,早已为亚洲民族的杰出者。后来福音的光明,既煦照了中华民族;福音的光明,素来远远超过世俗的俗智;中华的人民乃更能明明德了。他们既可修行基督的道德,则对于自己的人伦,越加可以完善,可以健全了。” 《致中华人民》通谕     若望保禄二世1981年的时候曾经有过一段讲话《真正的基督徒 亦是真正的中国人》,教宗说:    信主与爱国无矛盾    天主教遵从圣保禄的训导,尊重各民族的传统和文化价值。圣保禄曾勉励斐理伯人说:「凡是真实的,凡是高尚的,凡是正义的,凡是纯洁的,凡是可爱的,凡是荣誉的」,都该珍重。(斐,四:8)教会从早期开始,就知道透过不同民族的思想和文化的帮助,表现基督的真理,因为教会传扬福音的对象是各国的人民。基督的福音并不是某一群人或某一民族专有,而是属於每一个人的。因此,同时兼具「真正的基督徒和真正的中国人」的身份并无矛盾。     这两位教宗所遇到的问题就和dominus所遇到的问题是一模一样的,从天主教教义来讲,信主与爱国当然无矛盾,如果只停留在这么讲讲说说上,什么问题都不会发生。一旦牵涉到具体问题,比如中国的政治问题、官员的腐败问题,问题就铺天盖地的来了。人们最为关注的问题是:如果一个国家已经不值得爱了,我们天主教徒是否还有义务爱国呢?要回答这个问题很简单,就是要爱,因为我们的教会训导是这样要求我们的,但如何去爱呢?教会却没有给我们具体的方式,我刚才提到的那两位教宗也没有给我们指明。    但我认为,反腐,甚至更大的行动,比如改朝换代,这应该也是爱国。但如果坚持在中国的天主教徒不能爱现在的国家,更为严重的后果可能就是会直接给执政者仇教的借口,甚至不可预测的教难,我们不可不防。大家谁都不愿意看到天主教的论坛成为爱国教育的基地,但更要提防不要成为反对爱国的巢穴。反对爱国不合我们教会的训导,也会直接损害中国天主教的形象。出于这个原因,教宗们都清楚知道中国的天主教徒们所处的情况是怎么样的,但还是苦口婆心的劝告中国的教友们诚心爱国。我重读了教宗们有关中国的一些通谕和讲话,还真的找不出一句说教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不爱国的话来。相反,对于爱国会,说的非常清楚,就是绝对不允许教友神职加入。    “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 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大概只有真正的爱国者才会忧国忧民。

苹果的信仰 发表于 2013-4-17 21:08:05

论坛今晚静悄悄:),文章散发出清清的淡香,写的很好,欢迎你的到来。

苹果的信仰 发表于 2013-4-17 21:11:51

相反,对于爱国会,说的非常清楚,就是绝对不允许教友神职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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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存在了,就有了它的合理性。难道不是吗?

arahatta 发表于 2013-4-17 21:43:53

苹果的信仰 发表于 2013-4-17 21:1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相反,对于爱国会,说的非常清楚,就是绝对不允许教友神职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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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的未必正义,爱国会未必不正义,事在人为

看,我派遣你们好像羊进入狼群中,所以你们要机警如同蛇,纯朴如同鸽子。

ak89 发表于 2013-4-17 21:46:47

本帖最后由 ak89 于 2013-4-17 21:49 编辑

苹果的信仰 发表于 2013-4-17 21:1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相反,对于爱国会,说的非常清楚,就是绝对不允许教友神职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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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的就一定合理?那自古妓女就存在,你那不去合理的去当妓女?

arahatta 发表于 2013-4-17 21:46:47

神职该不该忠于国家。

ak89 发表于 2013-4-17 21:50:44

arahatta 发表于 2013-4-17 21:4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合理的未必正义,爱国会未必不正义,事在人为

看,我派遣你们好像羊进入狼群中,所以你们要机警如同蛇,纯 ...

你引用耶稣说好像羊进入狼群这句,是否能引出进入狼群的羊要效忠群狼?

arahatta 发表于 2013-4-17 21:51:19

1926年2月,庇护第十一颁布《扩充传道事通牒》,内称“以后不得藉口任何事情去阻碍中国籍司铎做本铎区,或者是本牧区的首领。要依着天主的圣意,从速创立本籍主教的本牧区”,又说:“本籍神品阶级当如初世纪时与客籍司铎待遇平等”。

不得藉口任何事情去阻碍中国籍司铎做本铎区,或者是本牧区的首领。

arahatta 发表于 2013-4-17 21:53:01

ak89 发表于 2013-4-17 21:4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存在的就一定合理?那自古妓女就存在,你那不去合理的去当妓女?

有的妓女得救,有的信徒未必得救,请你学会尊重

arahatta 发表于 2013-4-17 21:57:19

ak89 发表于 2013-4-17 21:50 http://bbs.chinacath.org/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引用耶稣说好像羊进入狼群这句,是否能引出进入狼群的羊要效忠群狼?

拉特蘭條約申明聖座承認羅馬作為意大利國家的首都;意大利政府承認聖座對梵蒂岡44公頃範圍內的主權。條約規定聖座對梵蒂岡具有主權,其管轄的部分教堂具有治外法權和豁免權,但意大利境內所有的其他主教任命必須報意大利政府批准,而且必須具有意大利國籍,必須宣誓效忠國家。

ak89 发表于 2013-4-17 22:07:44

问题是拉特朗条约对你我没有约束力,我想德梵签署的宗教协定也并不能成为德国天主教徒效忠纳粹德国,效忠希特勒的理由
其次,你忽略了一点,就是拉特朗条约中的效忠国家这一条和整个拉特朗条约其它关于宗教自由的条目是一个整体!你应该直接把拉特朗条约全部贴出来,然后再谈条约的意义才比较有说服力

ak89 发表于 2013-4-17 22:23:59

本帖最后由 ak89 于 2013-4-17 22:26 编辑

《拉特兰条约》申明圣座承认罗马作为意大利国家的首都;意大利政府承认圣座对梵蒂冈44公顷范围内的主权。条约规定圣座对梵蒂冈具有主权,其管辖的部分教堂具有治外法权和豁免权,但意大利境内所有的其他主教任命必须报意大利政府批准,而且必须具有意大利国籍,必须宣誓效忠国家。
1948年意大利共和国新宪法附入此条约,予以确认。此条约还附有一个45条的协定,规定天主教为意大利国教,罗马为天主教中心与朝觐地。意大利大主教、主教任命需意大利政府批准,大主教、主教须为意大利人,忠于意大利国家。意大利免除教士、修士服兵役与陪审义务。国家承认天主教结婚仪式合法,但应允许公民选择政府登记结婚。初级与中级学校开设宗教课,由教廷审定教师与教材。国家任用教士需教会批准。意大利政府于1978年取消天主教作为国教的地位,1984年与梵蒂冈教廷达成修改协定的协议,迄今此条约基本上仍有效。
拉特兰条约规定允许在初等和中等公立学校讲授宗教课,并规定主教对讲课的教师有任免权,国家不得任用被教会谴责的人担任这一职务。

arahatta 发表于 2013-4-17 22:27:59

ak89 发表于 2013-4-17 22:0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问题是拉特朗条约对你我没有约束力,我想德梵签署的宗教协定也并不能成为德国天主教徒效忠纳粹德国,效忠希 ...

你应该理解拉特朗条约的精神,梵蒂冈要学会与非公教国家打交道,
宗教自由要服从所在国的法律

arahatta 发表于 2013-4-17 22:31:12

ak89 发表于 2013-4-17 22:0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问题是拉特朗条约对你我没有约束力,我想德梵签署的宗教协定也并不能成为德国天主教徒效忠纳粹德国,效忠希 ...

神职是不是国家公民?
该不该守国家的法律?

ak89 发表于 2013-4-17 22:37:10

arahatta 发表于 2013-4-17 22:3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神职是不是国家公民?
该不该守国家的法律?

如果梵蒂冈认同世俗国家的法律的话,就不存在拉特朗条约了,因为没有签署的理由了

arahatta 发表于 2013-4-17 22:45:49

本帖最后由 arahatta 于 2013-4-17 22:47 编辑

ak89 发表于 2013-4-17 22:23 http://bbs.chinacath.org/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拉特兰条约》申明圣座承认罗马作为意大利国家的首都;意大利政府承认圣座对梵蒂冈44公顷范围内的主权。条 ...

天主教为意大利国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教吗?
意大利本身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就没有可比性,中华人民共和国是无神论国家,
要怎样与无神国家打交道?神职效忠国家是原则,在这个基础上大家可以做下来谈判嘛。
谁故意制造矛责任在谁。

ak89 发表于 2013-4-17 22:49:59

arahatta 发表于 2013-4-17 22:4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天主教为意大利国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教吗?
意大利本身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就没有可比性,中华人民共 ...

既然没有可比性,你扯出拉特朗条约来说事有意义么?

ak89 发表于 2013-4-17 22:51:36

有可比性的话,你应该拿出罗马帝国禁基督教时期来说事才对

arahatta 发表于 2013-4-17 22:53:14

ak89 发表于 2013-4-17 22:3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如果梵蒂冈认同世俗国家的法律的话,就不存在拉特朗条约了,因为没有签署的理由了 ...

梵蒂冈不认同世俗国家的法律,国家也可不认同梵蒂冈的宗教,谁是梵蒂冈之囚?你以为梵蒂冈是世界老大,你还是认清现实吧,梵蒂冈是一个亡了的国家

在罗马于1870年9月20日被意大利王国攻陷之后,教宗庇护九世开始以梵蒂冈囚徒自称。罗马城的陷落宣告了教宗对意大利中部的近千年世俗统治的结束,罗马也由此成为意大利的新首都。“梵蒂冈囚徒”的称号也为庇护九世的继承人所使用,直至庇护十一世为止。
19世纪民族主义席卷意大利半岛,意大利的统一进程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以罗马城为中心的教皇国的阻挠。通过教宗对诸如法国和奥地利帝国这样的欧洲列强的影响力,教皇国多次击退进犯。罗马城最终仍然陷落,而此时意大利政府提出让教宗保留罗马城的一部分,即台伯河以西的土地,名为“利奥城”,以延续教皇国,但被庇护九世拒绝。于是在罗马被攻克一周之后,意大利军队占领了除宗座宫殿之外的罗马全城。罗马城的人民投票决定加入意大利。
在此后的59年时间里,教宗们始终拒绝离开梵蒂冈,以此拒绝承认意大利政府对罗马全城的主权。教宗们亦拒绝现身于圣伯多禄广场和圣伯多禄大殿面向广场的阳台上,因为该广场已经为意大利军队所占领。教宗的致辞都改在面向庭院的阳台或大殿内进行,加冕仪式都在西斯廷小堂举行。1929年,拉特兰条约订立,今日的梵蒂冈城国由此建立,“梵蒂冈囚徒时期”也就此结束。

ak89 发表于 2013-4-17 22:54:30

关于拉特朗条约的历史背景以及德国和梵蒂冈的关系,建议去看这里ht   tp://vip.book.sina.com.cn/book/catalog.php?book=178812《梵蒂冈的乱世抉择:1922~1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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