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本质上蒙神的祝福,即使是有缺,也是需要去圆满,而不是去下烂药。
这时知道教会法律了?
公开教会这么几十年来,不合法主教谈法律了?与个体对比,影响面如何?教宗是怎么做的?
社会坛子十分流行一句语言:草泥马和戈壁滩,这或许可理解为是种极端的不满,抗议词汇。
让人不禁怒极而反笑,我说你们P脸怎么这么厚呢? 小学生您好,当人冲动的时候会说出过火难听的话。我们说过火的话也是为赵县教区好。让他们知错能改。这是能够让人理解的。其实人知错改过了什么事情也可以从长计议。因为我们都会犯错误。如果明明错了还执迷不悟,无理狡辩。理直气壮。拿不是当理说。那简直太让人气愤了。忍无可忍。但是我们说话还是要文明些。本来这件事情和您没有关系。您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一看您这个人很仗义。我喜欢您这种个性。以后我们交个朋友吧!您能告诉我联系方式吗? 我也不是赵县教区的。我也没有为赵县教区辩护。因为那是人家里的事。我们也管不着,我们也管不了。清官还难断家务事呢。我呀理性太强。我有个毛病就是爱讲理。好事我也讲理。坏事我也讲理。他们都说我没有人情味。没有爱充满了恨。也不知道真的假的。如果我说对也好,说错也好。就当我没说。你们千万别拿我当出气筒。和你们这帮不讲理的人也讲不出理来。以后我也不和你们讲理了。我走了。我永远在这个世界上消失了。回我该去的地方了。 我也不是赵县教区的。我也没有为赵县教区辩护。因为那是人家里的事。我们也管不着,我们也管不了。清官还难 ...
光明天使 发表于 2010-4-8 09:42 http://www.ccccn.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
全世界的教会是一家,所以不存在人家的、自家的说法。(我来和你讲理--你的论据首先错误)
我们并不是因为这件事非要把某个人怎么样?再说回来,至于一个人最终的结果与归宿那不是那一个人来决定的。只有天主是判官!但我们做为弟兄姊妹,有权利、更有义务指正自家兄弟的错误,并帮助他们从错误中回来。走到正确的路上来。
再给你一点建议,讨论任何事 最好不要带情绪。呵呵 心平气和的说事很好的。对了坚持。错了改正。没有必要争的脖子脸红呀。 您说这话这也太甚人了,您到底是人还是鬼啊? 中国教会地上地下的形成不是一朝一夕的,他是社会、历史、政治等诸多原因形成的。所以,无论地上地下都要学会平心静气,都要服膺《牧函》精神,都要尊重信仰自由,良心自由。这样才能真正的履行基督的博爱思想。地上的不要以为自己是教区的合法管理者而自居,要知道“教会的圣秩是道地的服务”这句话;地下教会也应该履行《牧函》精神,回归自己的教区,免得成为没有归宿的神职。在自己的教区即便没有主教,只要有一位圣秩人员,教区也算有正权人。要不选举署理,要不论资排辈,总该有教区负责人。服务自己的教区是每位神职人员的本分。 冀南庸人 哥们您说的太对了,我终于找到碰心的人了。严重支持!!!!!! 中国教会地上地下的形成不是一朝一夕的,他是社会、历史、政治等诸多原因形成的。所以,无论地上地下都要学 ... 中国教会地上地下的形成不是一朝一夕的,他是社会、历史、政治等诸多原因形成的。所以,无论地上地下都要学 ...
我不完全赞同您的说法,正如您所说中国教会地上地下的形成不是一朝一夕的,他是社会、历史、政治等诸多原因形成的。既然在中国事实存在地上地下教会的分歧。那么就要承认中国的天主教会是一个特殊的宗教环境。那么如何让两个性质不同的教会正常运行?不是你整我,我整你。你消灭我,我消灭你。最后争个鱼死网破,你死我活。这样太让外人嘲笑我们天主教会了。你们宣讲爱,你们的爱在哪呢?在中国大部分教区都存在地上地下教会,但是没有一个教区象赵县教区这样把教友整的没法混了。我个人认为既然在中国事实存在地上地下教会的分歧。中国的天主教会是一个特殊的宗教环境。地上地下教会不要互相攻击毁谤、侮辱、谩骂。应该彼此尊重。共同发展。这样才能光荣天主。前国家主席邓小平还主张一国两制。香港的主权永远归中国所有。这叫大将风度,运筹帷幄决战于千里之外。这一点我们中国的地方天主教会应该象伟大的了不起的邓小平主席学习。邓小平主席的伟大思想也是来自我们的主耶稣。主耶稣说:“天主的归天主,凯撒的归凯撒。”什么意思?您能理解吧!
您既然提到了牧函,您说无论地上地下都要学会平心静气,都要服膺《牧函》精神,都要尊重信仰自由,良心自由。您这句话说的相当矛盾了。赵县教区尊重别人信仰自由了吗?尊重别人良心自由了吗?您的这种说法是自欺欺人的说法。我说您啊是举着红旗反红旗,举着牧函反牧函,举着圣经反圣经。他们的做法是不是与主耶稣的精神背道而驰了呢?赵县教区施行是牧函的精神吗?牧函让教友违背良心参加被政府认可,坚持独立自主自办教会主教、神父的领导吗?双合法的教会是牧函产物下的一个怪胎。下面我所钦佩的陈日君枢机主教对牧函的解读,我相信比您说的更合理,更据权威。
1、在获得认可过程中,有为数不少的具体案例,若不说是经常地发生,某些机构的干预迫使有关人士要作出有违他们的天主教良知的表态、行为和承诺。」
【表态,行为和承诺不外于
- 参加爱国会
- 支持独立自办教会
- 和非法主教共祭
2、关于双合法主教
【所以教宗的信裡并没有矛盾,矛盾的是有些被认可或被批淮的主教,他们一方面得到圣父慷慨的恩赐被接纳于圣统的共融之中,但另一方面却没有把这事实生活出来。事实上,一个口口声声支持独立自办教会的主教怎能算是与圣座共融呢?】
3、主教的职权范围和神职人员的隶属
「管理个别教会的每位主教、只对託付给他的那一部份天主子民,而非对其他教会或整个教会,行使其司牧权。」「每位圣职人员必须隶属一个地方教会......,并须在与其教区主教共融中执行其职务。仅在有正当理由时,并须经所属和前往服务教区的两位主教事先协议下,一名圣职人员才能在另一教区执行其职务。」【因为有所谓地上团体和地下团体的存在,这些规矩实行起来比较複杂。如果在一个教区裡没有地下主教,就算地上主教已合法,地下团体的教友们怎么能得到照顾?按法律教廷有权专为地下教会任命一位辅理主教,或一位主教代表或一位地下团体负责人。如果以为不便作这类任命,那末当然祇可由邻区地下主教派神父照顾这些地下教友。该地下主教当然应知会地上合法主教他对地下团体作出的措施。如果地上主教一定要地下神职人员加入地上的架构,而这些架构还受不合法机构的控制、那倒不太合理了。】 大家精力充沛啊!
问题的主人都说了:“主教问我有结婚证吗?我说有。主教问我是明媒正娶吗?我说是。主教问我你们都愿意吗?我回答我们都愿意。主教说有效,那还闹腾什么。”
闹腾了七页,还没有作罢的意思! 问题的主人都说了:“主教问我有结婚证吗?我说有。主教问我是明媒正娶吗?我说是。主教问我你们都愿意吗?我回答我们都愿意。主教说有效,那还闹腾什么。”
山人 发表于 2010-4-8 16:22 http://www.ccccn.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
这个说到点子上了。
既然主教表态过了,那么神父应该服从主教的决定。
难道是当时神父不在场而现在主教过世了无法证明这一点? 现在不是主教老人家负责了,听说那可是个好人,
现在的负责人,是高神甫吧,听说,还是什么人大代表 大家精力充沛啊!
大家精力充沛啊!
问题的主人都说了:“主教问我有结婚证吗?我说有。主教问我是明媒正娶吗?我说是。主教问我你们都愿意吗?我回答我们都愿意。主教说有效,那还闹腾什么。”
闹腾了七页,还没有作罢的意思!山人 发表于 2010-4-8 16:22 http://www.ccccn.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
山人,这是受害人家庭的一面之词吧?这些观点和指令,得到目前赵县堂口的神父认同了吗?你认为这件事是谁在闹腾?如何才能让“我们”“(教友们)”能够过上正常的信仰生活? 我一直怀疑赵县的案子它的真实性,到现在还搞什么止功之类的官僚,我真的不能理解。我觉得司铎是服务,而不是欺压教友的工具。“父母长上的命不合天主的命该听不该听?”“不该听!”理直气壮!这样的神父停止神功应该是无效的!
冀南庸人 发表于 2010-4-5 23:14 http://www.ccccn.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 教会的多事之秋啊,我的心早已飞向梵蒂冈了,这时间的这闻那闻,闻的心烦。天主要咋安排呢?
大陆中国的教会,教区的老少爷们,你们那点权利是天主基于善爱而认识真理赋予的,别给信徒们过不去了。
搞的大家闹情绪,要成历史罪人的。 看来的找代办解决了,请他给评论一下应该怎么办,到底是谁的错, 没有必要找代办吧,事情的来龙去脉只要搞清楚了。按照教会法典执行就可以了。
神父错了,教友可以不听。神父认识到错误了,收回错误的制裁。教友因着神父改正错误要更加尊重爱护神父。
教友错了,而且认识到错误办告解、改正之。神父因着教友的悔改而以更大的爱与宽容接纳教友。
简单的很的事,1+1还就等于2。如若双方当事人都不能怀着谦逊和爱德行事,那我们就不知道1+1到底等于几了。 天主教在线您们好!我知道您们对我是一个苦人的问题的处理非常谨慎。不愿意事情闹得无法收拾的地步。对赵县教区仁之义尽。敬待赵县教区对此事件的官方答复。高神父也的确不容易。只不过是临时管理教区就遇上这样难缠的事件。高神父我知道你顾虑太多,困难重重。但无论如何总是逃避这样下去不是办法。复活节已过高神父还是在推脱逃避。现在在开会,等一个星期以后在解决答复。那我们在等你一个星期。希望高神父在这件婚姻事件上尽快的解决。解除无辜教友身上的不义的枷锁。 高神父我知道你顾虑太多,困难重重。但无论如何总是逃避这样下去不是办法。复活节已过高神父还是在推脱逃避。现在在开会,等一个星期以后在解决答复。那我们在等你一个星期。希望高神父在这件婚姻事件上尽快的解决。解除无辜教友身上的不义的枷锁。 ...
罪仆 发表于 2010-4-9 14:16 http://www.ccccn.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
相信高神父和诸位司铎会有及时和真爱的决定,及早帮助教友回到教会!期待佳音!
对赵县教区地上地下教友通婚问题的解决方法
我们不是代办,也不是法官,不过此案件却可以不经过上诉便可以解决,其方法如下:既然赵县教区的某些神父宣称自己教区内已经没有地上地下之分了,但是在宣布处罚的时候却采取了地上地下之分的原则,那么,他们的做法和他们的说法就是不一致的,因此,他们的说法不是为了合一,而是打着合一的幌子排挤那些在赵县教区为地下教友服务的地下神父。不过事实上,他们的宣讲自身就是矛盾的,比如他们宣讲:地上教会地下教会不能通婚。如果通婚必须在地上教会行礼,在地下教会行礼无效。那么,这种宣讲难道不是承认了地下教会在赵县教区的存在吗?
又既然赵县教区的某些宣布处罚的神父按照地上地下的区分来进行的,那么,按照地上地下教会分治的原则,尽管在同一个教区,地上主教无权去处罚地下教会,地下主教或神父也无权去处罚地上教会。一位地下神父只能对自己所辖的教友说:你们不可进地上教会的教堂,却无权命令地上教会的教友们都离开大堂,若是不离开就停你们的神工。如果我们认为地下教会神长无权去干涉地上教会的事务,那么,同理,地上教会的神长也无权去干涉地下教会的事务。因此,赵县教区某些神父没有处罚此婚姻案件中地下教会的男方教友便说明了他们明白这个道理,遭到处罚的是女方,因为女方是在地上教会。
又又既然某些赵县教区的神父要求让女方父母与自己的女儿断绝关系,喊堂做明补赎,那么,女方父母可以公开宣布与女儿断绝关系,去喊堂做明补赎,这些完成后,赵县教区的神父便没有任何理由停止女方父母的神工。待女方父母神工恢复后,父母与女儿该怎么来往还怎么来往。若是地上神父以后看到他们父女之间还有来往,上去责问,你们便可以这样反问他们:没有了父女关系难道连普通朋友都做不成吗?难道要变成仇人吗?这是教会的道理吗?
您不要问我们说:这家人不是在说一套做一套吗?
我们回答说:不是。
因为赵县教区本来就在说一套做一套,容的官放火,民就不能点灯吗?退一万步说,即便婚姻是无效的,用得着逼迫父母跟自己的女儿断绝关系吗?所以说,此案件的处理一开始就不是公正的,父母宣布与自己女儿断绝关系也是被迫的,不得已的,演演戏,没有任何罪过,以后继续与女儿来往也一点不违反公义。
最后,因为女方要生活在男方家里,定会去地下教会参与弥撒领圣事。既然这个家庭已经跟赵县教区所谓的的“官方教会”没有任何关系了,女方也与父母断绝所谓的“关系”了,那么,赵县教区的教长和神父大人们,有何权利和资格去判定人家的婚姻是否有效呢?若赵县教区认定为无效,是以什么身份认定无效呢?难道地上教会的神长要去审断地下教会的婚姻案件吗?
最后的所以:赵县教区已经无权去判定和处理这个家庭的婚姻问题。
当事人考虑一下,如果没有困难就按照我们所说的去做。有什么新的情况,及时向我们和大家透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