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仰自由
发表于 2011-8-25 07:32:12
瑅瑚
发表于 2011-8-25 11:18:24
呵呵!刘幼民你真看低了李连贵主教了,表明你太低级了。眼低了,兄弟,那是些问题吗?小人!ォ看那些问题来,有个词你忘了吗?狗眼看人低。
信仰自由
发表于 2011-8-25 11:51:33
瑅瑚 发表于 2011-8-25 11:18
呵呵!刘幼民你真看低了李连贵主教了,表明你太低级了。眼低了,兄弟,那是些问题吗?小人!ォ看那些问题来 ...
鼠辈寸光。
刘幼民
发表于 2011-8-25 13:54:49
本帖最后由 刘幼民 于 2011-8-25 14:11 编辑
想起了澳大利亚电视剧《荆棘鸟》,奥尔夫主教人财双得,被梵蒂冈重用,还不丢宗教人员的脸面。在这个问题上,脸面问题大于宗教的原则问题。奥尔夫主教值得李主教好好学习。
义峰
发表于 2011-8-25 14:08:29
刘先生,这件事或可暂停了。一方面,在当代中青年主教中,这种问题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事,很多人都有。至于神甫一层就更多了。如我们教区,前年就有一位26岁的神甫因与一位40多岁的教友有染而还俗,90年代末更有一位神甫因被小姐勒索而杀人,最后被处死刑。沧州教区附近某教区更是一年内走了三四个神甫。另一方面,虽然多年来教会内此种问题屡见不鲜,但外界少有耳闻,其原因固然是教民“家丑不可外扬”的心理使然,同时也有大家心照不宣的成份。所以李之事,相比于那种“你的大白兔”主教,也不过是运气不好罢了。
对于此类问题,按教会历来习惯,大抵是阴干,而有关方面也不会当成大事,毕竟这种私人问题不涉大局。因此,虽主要的,还是内部的处理方式。以我对教会的了解及近年来对此类问题的观察,我估计最后的结果大抵就是李保留虚位,做点礼仪上的事而将教区实权交给两三位实力神职。这样大家都过得去而主管部门也会乐得省心。
总之,过两三个月再看看吧。眼下多说无益,也就如此了。
瑅瑚
发表于 2011-8-25 14:26:53
义峰:你查证一下雷他的孩子是十三岁还是十四岁??
刘幼民
发表于 2011-8-25 14:35:23
瑅瑚 发表于 2011-8-25 14:2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义峰:你查证一下雷他的孩子是十三岁还是十四岁??
雷他的孩子需要梵蒂冈查证落实,再予以公示。
瑅瑚
发表于 2011-8-25 14:41:51
义峰:你查证一下 傅-------------。
瑅瑚
发表于 2011-8-25 14:42:39
义峰:你查证一下 马-------------。
瑅瑚
发表于 2011-8-25 14:43:14
义峰:你查证一下 刘-------------。
雨景
发表于 2011-8-25 18:28:58
义峰 发表于 2011-8-25 14:0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刘先生,这件事或可暂停了。一方面,在当代中青年主教中,这种问题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事,很多人都有。至于神 ...
哈哈哈…… 义峰啊 我也是江南的啊 不知你是哪个教区的 我可能待在井里了 怎么什么都不知道啊
PAUL.ZHANG
发表于 2011-8-25 18:34:58
按照常规,傅,马,雷是领导,他们的私生活属于国家机密,不受教友监督。
义峰
发表于 2011-8-25 18:47:05
本帖最后由 义峰 于 2011-8-25 18:54 编辑
雨景先生,我所在的地方是南京教区,2009年,该教区有一位神甫(人家已经还俗过日子,名字我就不点了)和一位40多岁的教友有了私情。被发现了,后来还了俗。之所以被发现,是因为那天他的主任司铎原定不回堂区,但后来决定回堂区,叫堂区开车去接,但那时车已经被那位神甫开出去会那位教友了。因此才被发现。不过话说回来,当时那位神甫虽然不到30,但长相比较老成,象30多的人。90年代末,该教区有一位神甫,在苏北的,因被小姐勒索而杀人,被判了死刑。这事教区里的老人们知道一些,但因为家丑不外扬,也不对外讲。但如果问到那位神甫,他们会告诉你是因为“邪淫”。这两件事,如果你有疑问,可以去问问我们教区里的老人。神甫们不守独身律也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事,我就知道一位神甫,我们邻近教区的,2009年时还俗与一位律师结婚,那位律师已经跟了他不少年,当时有孕在身,所以他也毅然放弃了神职。办酒时遍请民宗领导与教区内的神职。其中一位神职与我相识,说:“他怎么好意思。”我说我倒佩服他,敢于放弃近20多年的神职生活与跟了他多年的女子结婚,毕竟算条汉子。我劝那位神甫去参加婚礼,但后来他还是没去。
先生,很多事情我们不知道,但不等于不存在。在很多时候,我们确实是坐井观天,但是否甘于坐井观天,则是各人不同。
雨景
发表于 2011-8-25 20:11:08
哦 是南京教区的 谢谢你告诉我呵呵义峰先生你好像对一些风花雪月特别感兴趣 喜欢这类的 通常是"大嘴"类 称自己是“嘴很紧” 你不觉得对自己是一种讽刺吗 ???
雨景
发表于 2011-8-25 20:46:34
义峰啊不管你目的究竟是为了什么也不应该自贬人格去网罗一些八卦来抹黑我们的教会更何况你曾今也是一位基督徒(基督新教)
义峰
发表于 2011-8-25 20:47:44
雨景先生,如果您看过我的文章,就可以明白,我对教职人员的私生活并不关注,我更多地是关注他们在教会生活中角色。我常说一句话:“都是人嘛。”但这并不意味着我对他们的生活状态缺乏了解。先生,如您所见,我已经回答了您的问题,您是否认为我是在编造呢?这两件事我都点得很明白了,如果您有疑问,我想求证一下并不很难。
先生,之所以这些年教会内的朋友们愿意把他们教区的一些事情告诉我,根本原因就在于我不会公开任何信息来源,这就是我所谓的嘴紧。举个例子,我可以说某教区的事,但我不会告诉你是哪位告诉我的,通过何种方式告诉我的。正是因此,我这些年才会交了一些教会内的朋友。
雨景
发表于 2011-8-25 21:21:43
“我所谓的嘴紧。举个例子,我可以说某教区的事,但我不会告诉你是哪位告诉我的”
呵呵这种无赖才有的逻辑 不适合有学问的你——义峰
义峰
发表于 2011-8-25 21:30:14
本帖最后由 义峰 于 2011-8-25 21:34 编辑
先生抬爱了,我从来就没什么学问,所以只是做个旁观者,偶尔看到精彩处喝声彩而已。至于说我不透露信息来源,这是我多年的习惯,也是教会内的朋友们愿意向我讲述一些事情的原因。这一点,我是会坚持的。因为只有如此,我才可以看到那么多精彩的场景。
关于我们教区的两件事,您还有什么疑问么,是否还认为我是在抹黑贵教?
先生,您说自己也是江南人氏,以为我在说谎,问我是何教区之事,我给您点了出来,您也没话说了罢?所以说,自己不知道的事并不等于不存在。遇事要多动脑子少动感情,多理性而非感性。
雨景
发表于 2011-8-25 21:49:24
哈哈哈义峰啊什么叫 “看到精彩处喝声彩而已”你所谓的“精彩”是什么???
等于是你看到一对夫妻离婚你就拍手叫好你是不是受到过什么刺激
信仰自由
发表于 2011-8-26 06:54:14
信仰自由 发表于 2011-8-25 07:32
我们看到,哑牛义峰上串下跳疯狂鼓噪,就已经可以下结论了。
再骂一句,那些粉丝大淫妇! ...
看哑牛义峰疯狂鼓噪,我们就已真相大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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