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有了以上文字的基础,我们可以回到文章开始,为“自然”这个词汇来点睛了。对于霍金而言,很武断的把宇宙存在的本质,放在自己所理解的人为限定为“无位格”的“自然法则”当中,似乎这样获得了一种理性认知上的“稳定”,但也恰恰说明霍金忽视了,或者并没有勇气正视另一种哲学可能,就是自然的存在,也可以是有「位格」(智慧、意识)的,也可能是形而上的,所以霍金的“稳定终极理论”并不可靠!自然,顾名思义,就是“自己然”,“自己所是”,而并不一定要限定在传统意义上以先入为主的方式,人为主观定义的“宇宙及其中的存在法则”当中!我们回望遥远的过去,圣经中,梅瑟(摩西)在西乃山上问天主(上帝),「当我到以色列子民那里,他们必要问我:祂叫什么名字?我要回答他们什么呢?」(圣经出谷纪,3:13)上帝并没有直接告诉摩西应该怎么发音,更没有用谁,或者拿什么事物来比喻自己,而是向摩西用一个很逻辑的表达说:「I AM THAT I AM」(「我是自有者。」)(圣经出谷纪,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