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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丁路德是因为“赎罪券”而改教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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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3 04:12: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修公爵 于 2012-4-3 04:14 编辑

     以善胜恶教友引述的彭鉴道神父博文《钱,能救灵魂吗》,前半部分与历史事实不甚相符,吾人予以纠正,以正视听。
       其一,该文开篇就犯了一个常识性的错误。“赎罪券”倡导者并非良第十(Leo Ⅹ)教宗,而是他的前任优里乌斯二世(JulliusⅡ)教宗。
       美国基督教牧师,神学家穆尔在其著作《基督教简史》中写道:教皇优里乌斯二世主持罗马圣彼得大教堂的重建工作,于1510年发布诏书,允许对捐献该项工程经费的人,按圣年方式给予大赦及其他种种神恩。(《基督教简史》,商务印书馆,19816月第一版,P214
      其二,要想了解 “赎罪券”,必须对天主教会的信理有一简单的了解。天主教认为,圣教会有赦罪的权柄,这是吾主耶稣授予伯多禄和他的宗徒团体的。耶稣曾对伯多禄讲:“凡你在地上所束缚的,在天上也要被束缚;凡你在地上所释放的,在天上也要被释放(玛:十六:19)。”
     当教会要修建圣伯多禄大殿的时候,教宗委派美因茨总主教阿尔布瑞克特在德国为其筹集善款。阿尔布瑞克特总主教依据教会训导,颁布四种恩赦(Gratioe)。《基督教简史》介绍了其中“臭名昭著”的两种:第一种是全大赦,包括解除炼狱中的所有痛苦,要取得这种恩赦的人必须痛悔告罪,至少亲赴七所教皇指定的饰有教皇纹章的教堂,在每所教堂念天主经五遍,圣母经五遍,并按照个人的地位、职业和收入的不同,捐献自二十五枚递减至一枚的弗罗林金币。第二种是对正在炼狱中的灵魂的全大赦,由教皇一代祷的方式(Per Modum Suffragii),而不是用管理天国钥匙的权柄,为其求得恩赐此项恩赦,条件是生者应将一笔与其能力相称的捐款,投入奉献箱。(《基督教简史》,P216
      可见,“臭名昭著”的赎罪券并非改教者、革命家所鼓吹的那样:“当你将钱放进献仪箱时,听到当啷一响,你为之祈祷的灵魂就会飞向天国。”。第一种全大赦需要有祈祷意向的人做大量的克苦、补赎,才能求得此项大赦。第二种全大赦实际上是给予教宗献仪,由教宗代祷求得的。不了解天主教礼仪的人,可以对其中的神学思想持不同见解。但不能罔顾事实,胡诌八扯。
     《基督教简史》接着写道,教会的权威神学家,尽量使用小心谨慎的方式阐明赦罪的道理,但仍然非常容易引起不惯于做精辟分析的世俗教徒的误解(同上)。
      但误解已不可避免,其中就有后来声名显赫的马丁路德神父。彭神父对马丁路德给予高度评价,认为他“一向忠诚于基督信仰”,“深刻理解贫苦大众的疾苦”。实际上我却不这样认为。路德改教有其深刻的历史、个人原因。
      大的历史背景是“文艺复兴”以后,欧洲人追求人性解放,不想再受教会的束缚。所有的历史教科书都会对此有所描述,在此我就不再赘述。
      小的背景与路德的性格有关。许多年来,无数的慕道者问我,基督教和天主教的区别在哪里。如果让我用一句话总结的话,那就是天主教教人谦卑,而基督教让人牛X。天主教认为人是卑微的尘土且容易犯罪,需要在教会的教导下谨慎生活。而基督教强调“因信称义”,信了上帝以后几乎将灵魂放进保险箱中,人可以和上帝直接沟通(实际上天主教也从未否认人与天主的位际交往),信了教后就成了普天之下最牛X的人物,可以睥睨其他一切宗教信徒和无信仰者。
      通过史书我们可以了解到,路德就是一个这样的人。作为一个天主教的修会会士、神职人员。他不认同教会的训导以及教会的圣事。《近代教会史》一书的作者毕尔麦尔评价说,他走上了宗教主观主义和片面灵性主义的危险路线(《近代教会史》,毕尔麦尔著,宗教文化出版社,20118月第一版),美国人威利斯顿.沃尔克所著的《基督教会史》中指出:“他之所以能打动人心是靠出自心底的宗教信仰的力量,与上帝建立直接的、个人的关系,对得救深信不疑。这就使得中世纪那一套复杂的教阶体系和圣事制度没有存在的必要。(《基督教会史》,利斯顿.沃尔克所著,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16月第一版P383)”
      说到这里,有人会说,老修啊,你们天主教的那套不对,所以人家路德才要另起炉灶。确实,路德也是这样认为的,《近代教会史》中写道:因为路德有坚定的信念和充满激情的性格,他和教会的碰撞似乎是不可避免的,也是因为他很成功地利用书信、他学生的研究命题和讲道方式传播“正确的神学”(《近代教会史》P7)。
      当“赎罪券”在德国发售的时候,路德对教会的反抗就达到了顶峰。所以,老夫认为,并不是“赎罪券”将虔诚的路德逼上梁山,也不是路德作为“公共知识分子”要为民请命,而是牛X的路德借着“赎罪券”事件发泄内心的不满,被觊觎教会财产的诸侯们利用,形成教会的大分裂。
      马丁.路德讲授“正确的神学”,牛丁.路德讲授“更正确的神学”,驴丁.路德讲授“最正确的神学”,这样“更正教会”便呈几何级数分裂,据英国差传统计学家David Barrett发表的“2011年全球差传数据”,更正教(基督教)4亿26百万,宗派有42千多个
      这是严重违背耶稣训诲的,因为耶稣教导说:“你们该彼此相爱;如同我爱了你们,你们也该照样彼此相爱。”(若:十三:34)耶稣对教会的要求是:“只有一个羊群,一个牧人(若:十:16)”
    感谢主,在宗教改革的发源地德国、瑞士、荷兰等地,现在的天主教人数都超过“更正教”。也许人们认知到,过分地依恃个人的力量去追求“正确的”神学,往往容易走上更加不正确的道路。
发表于 2012-4-3 10:48:35 | 显示全部楼层
修公就是修公,学富五车,治学严谨,正视正听,引我等软弱兄弟避免跌倒。主与您同在,阿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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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3 14:37:32 | 显示全部楼层
佟伯多禄 发表于 2012-4-3 10:48
修公就是修公,学富五车,治学严谨,正视正听,引我等软弱兄弟避免跌倒。主与您同在,阿门! ...

哦,我知道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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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4 12:06:46 | 显示全部楼层
老修说的很正确,主与您同在,阿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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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5 15:44:2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苹果的信仰 发表于 2012-4-3 14:37
哦,我知道了。谢谢。

苹果变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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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8 13:52:44 | 显示全部楼层
教宗博义八世宣布1300年为禧年,凡到罗马朝圣的信徒将得全大赦。「朝圣可获全大赦」固然符合信理,但圣赦院却随后通告凡未能亲身到罗马朝圣者可用捐款代替。至此,全大赦开始与金钱捆绑在一起!

依据天主教传统及相关教律,身为最高宗教领袖的教宗颁赐全大赦并非不合教律,但以捐资的条件来颁全大赦毫无疑问地给教廷招致金钱买卖的谴责!

结果如何?

   禁止「以金钱换买大赦」的议案在1562年的特伦多大公会议上被提出,於1567年正式获教宗庇护五世批准。废止了任何将金钱与大赦挂钩的行为,大赦回归其属灵的本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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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8 13:55:49 | 显示全部楼层
今日的天主教会经过梵二大公会议(1962-1965)后,很小心地应用与施放大赦权。

《天主教法典》0995条

第一项规定:“除教会最高权力外,只有法律承任拥有此权者,或教宗授给此权者,得施放大赦”。
第二项并说:“除圣座明文授权者外,教宗以下任何权力,均不得将施放大赦之权委托於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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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8 15:25:03 | 显示全部楼层
善恶,马丁路德是一五一七年的事情。你支持教宗遗臭万年,支持马丁路德,你自己良心能过得去,你就尽管喊。郑重劝你不要再这样,安静下来,慢慢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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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4-8 21:48:2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修公爵 于 2012-4-8 22:27 编辑

     以善胜恶  公爵:全大赦与金钱捆绑在一起,你认为没有错误?
善恶兄弟:
      我本不必回答你如此弱智的问题,但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我还是回一下,因为今天是复活主日,如果你能明白一个道理,则是我的荣幸。
     你的逻辑思维能力如此之差,竟没看明白你我二人说的是一件事。那就是:“金钱不能与大赦挂钩”,这是教会的原则,起初如何、今日亦然、直到永远。(你也不必相信维基百科的鬼话)
       我援引美国鬼子穆尔所著的《基督教简史》,已将马丁路德裂教之时教会颁赐大赦的条件说的明明白白。既然你的理解能力如此低下,我只好再给你讲解一番:按照穆尔的考证,要获得教会颁赐的全大赦需要满全下列条件:
     1、 要取得这种恩赦的人必须痛悔告罪(也就是发上等痛悔、办妥当告解)
     2、 至少亲赴七所教皇指定的饰有教皇纹章的教堂,在每所教堂念天主经五遍,圣母经五遍(要有善功)
      3、按照个人的地位、职业和收入的不同,捐献自二十五枚递减至一枚的弗罗林金币(尽量帮助圣教会经费)
      上面三个条件缺一不可,如果没满全前两条,纵然给教会捐一座金山,也是得不到教会大赦的。时至今日,圣教会在炼灵月颁赐大赦也基本上是上面几条。我觉得智商正常的人都不会得出这样的结论“全大赦与金钱捆绑在一起”。
     接着,穆尔牧师又说了一件“生者应将一笔与其能力相称的捐款,投入奉献箱”的事件,理解能力差的人可能会说,老修啊,你还说你们的教皇没卖赎罪券!这不说得明明白白,钱扔进献仪箱,你们教皇就“为其求得恩赐此项恩赦”吗?那老夫就拜托你从前到后将这段话读一遍。
      当年,耶稣将天国的钥匙交给自己的掌门弟子、渔夫西满,向他授权说:“凡你在地上所束缚的,在天上也要被束缚;凡你在地上所释放的,在天上也要被释放。(玛:十六:19)。”故而,伯多禄及其继承人有权颁赐大赦。
    但在这段话中,教宗为XX求得恩赦,而不是颁赐大赦。教宗是以一个司铎的身份求得这项恩典(Per Modum Suffragii),而不是以伯多禄继承人的身份颁赐此项恩典。这和一位教友找神父写台弥撒,为炼灵祈祷的性质完全一致。至于给教宗献仪,教宗在圣事中为炼灵祈祷,炼灵能否得到大赦,吾人不得而知。但这段话的意思绝不是给教宗钱,教宗就给大赦那么简单。
      洋鬼子穆尔又写到:“教会的权威神学家,尽量使用小心谨慎的方式阐明赦罪的道理,但仍然非常容易引起不惯于做精辟分析的世俗教徒的误解(《基督教简史》,商务印书馆,1981年6月第一版,P214)。”
      但“不惯于做精辟分析的教徒”的教徒比比皆是,500年前的马丁路德,500年后的以善胜恶都是这类人。他们有个共同的特点,就是自命不凡,看教会这也不顺眼,那也太别扭.
     这才是最要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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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8 23:43:18 | 显示全部楼层
白冷山 发表于 2012-4-8 15:25
善恶,马丁路德是一五一七年的事情。你支持教宗遗臭万年,支持马丁路德,你自己良心能过得去,你就尽管喊。 ...

白冷:我只是还原历史而已!目的是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但爱教宗并非是包庇教会曾经的缺点!

所以我在首贴的点评里就要求将此贴转到特殊讨论区讨论,免得产生误解,结果是管理还没有动手,你的误解已经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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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9 07:57:51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善胜恶 发表于 2012-4-8 23:43
白冷:我只是还原历史而已!目的是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但爱教宗并非是包庇教会曾经的缺点!

所以我在 ...

善恶,教宗当时的赎罪券从教会而言,是无错的,从教宗而言,也是无错的。更妄谈什么遗臭万年了,你怎么这么固执啊?即便后面教会改了某些规定,不代表这件事是错误的。
另外,你对山人的看法是偏挚的。山人的文字明明写过邵主教,写过吴主教,你怎么说没写地下的呢?山人也不是爱国会的,他又从来没吹捧过爱国会的,反倒是公开为此忧心的人,也是公开反对自选自圣的,你怎么就没认真读读那些文章呢?至于闽东的事情,群里谈了多次了,你整天计较有什么意义?你知道网上流传的攻击范学淹主教的文字是谁写的吗?你知道哪个神父插着小红旗游行吗?你知道李建林受绝罚后,哪个神父公开和李建林站在一道吗?人都是会变的,如果说八十年代入道,九十年代晋铎,也难说2005以后不变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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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9 09:09:0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能控制情绪,被情绪所控制。
一肚子傲慢,一肚子忿怒,一肚子抱怨,一肚子骚乱。
找个由头,就改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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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9 14:35:26 | 显示全部楼层
修公爵 发表于 2012-4-8 21:48
以善胜恶  公爵:全大赦与金钱捆绑在一起,你认为没有错误?
善恶兄弟:
      我本不必回答你如此弱 ...

惯于做精辟分析的公爵:

    教宗所指派的专人一直为“大赦”这个课题演讲宣传,许多教友因此而办妥了告解,去旧更新,重新与天主和好。到了中古的末期,教宗颁大赦颁得太容易,以致于有被滥用的指责。何况又是以捐款的机会来颁大赦,看来还像在做交易买卖似的。到底代表教宗到各地去宣传大赦和收集捐献的人,他们的目的,是拯救人灵呢,或者是收集金银钱财呢?更糟糕的是,宣传大赦的人甚至是歪曲了教会的道理,从事宣讲的人中,竟然有人说:“大赦的效力是由大赦本身而来。”甚至流行着这样的说词:“当你为某个炼狱灵魂捐献的银钱投进捐献箱,发出叮当一响时,他就从炼狱中应声而出。”这样夸张的说词,在今天任何一个神学家,都不敢支持这种言过其实的论调。只可惜的是当时代表教宗到德国去宣传大赦的那位道明会士帖勒,竟然就是如此说的。
    这是我看的《天主教史》的记录!
    我还提醒你《师主篇》里的一句话:“听命比出命更稳妥”!

    结合上面两句话,你既然惯于做精辟分析,就分析吧!

    另外:http://bbs.chinacath.org/thread-11461-4-1.html 80楼的回复,也等待你分析呢!
   
    善意提醒你:如果方向错了,再分析,求证的还是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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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9 15:02:14 | 显示全部楼层
     1、 要取得这种恩赦的人必须痛悔告罪(也就是发上等痛悔、办妥当告解)
     2、 至少亲赴七所教皇指定的饰有教皇纹章的教堂,在每所教堂念天主经五遍,圣母经五遍(要有善功)
     3、按照个人的地位、职业和收入的不同,捐献自二十五枚递减至一枚的弗罗林金币(尽量帮助圣教会经费)
      上面三个条件缺一不可,如果没满全前两条,纵然给教会捐一座金山,也是得不到教会大赦的。时至今日,圣教会在炼灵月颁赐大赦也基本上是上面几条。我觉得智商正常的人都不会得出这样的结论“全大赦与金钱捆绑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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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爵:这就是你精辟的分析的结果?
   
      真的是:“时至今日,圣教会在炼灵月颁赐大赦也基本上是上面几条。”?看似你很严谨,其实你是将有利的作为证据,将不利于你的用“基本上是上面几条”来糊弄,你让人笑掉大牙了!
     1968年6月29日圣赦部公布的《大赦汇集》天主教在线也能找到,你对照对照哪些是:“基本上是上面几条”中的:尽量帮助圣教会经费?
     我给你网址:http://www.chinacath.org/article/guia/dayi/jiaoyi/2008-02-29/1798.html     

     你引用的:“上面三个条件缺一不可”,“尽量帮助圣教会经费”也在取得大赦的三个条件之内,为何不属于“全大赦与金钱捆绑在一起”?是你智商太高了吧?超标了也就不正常了!

      你赶快请教你的主教:“教会有其弱点是怎么回事?”,再回头看你的问题吧!护教不是你这么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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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9 15:53:1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老草 于 2012-4-9 17:00 编辑
藏獒兄 发表于 2012-4-9 07:57
善恶,教宗当时的赎罪券从教会而言,是无错的,从教宗而言,也是无错的。更妄谈什么遗臭万年了,你怎么这 ...


“善恶,教宗当时的赎罪券从教会而言,是无错的,从教宗而言,也是无错的。更妄谈什么遗臭万年了,你怎么这么固执啊?即便后面教会改了某些规定,不代表这件事是错误的。”
~~~~~~~~~~~~~~~~~~~~~~
对!
购买赎罪券是捐金钱给教会,给教会就是给天主的奉献,奉献本是一种善功,能得到天主的赏报,这是桓古不变的真理,谁也不可否认。赎罪券只是方法不妥容易引起误解,无损奉献的真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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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9 16:29:50 | 显示全部楼层
“所以,老夫认为,并不是“赎罪券”将虔诚的路德逼上梁山,也不是路德作为“公共知识分子”要为民请命,而是牛X的路德借着“赎罪券”事件发泄内心的不满,被觊觎教会财产的诸侯们利用,形成教会的大分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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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本道理书上讲,当时路德上书教廷要到一个国家(什么国我忘记了)颁发“赎罪券”,教廷没有派他去而路德开始反对“赎罪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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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9 16:35:4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善胜恶 发表于 2012-4-8 23:43
白冷:我只是还原历史而已!目的是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但爱教宗并非是包庇教会曾经的缺点!

所以我在 ...

路德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胜恶学路德要做路德第二?

遗臭万年了也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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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4-10 17:42:10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赶快请教你的主教:“教会有其弱点是怎么回事?”,再回头看你的问题吧!护教不是你这么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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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你也声称自己是个天主教徒,我恳请你尊重我的宗教情感,不要张嘴闭嘴我们主教如何如何,这也是我最不能容忍的地方,希望你能有所避讳。
我们的信理第一条就是:恭敬天主救灵魂,你的第一要务是就自己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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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4-10 17:49:51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善胜恶 发表于 2012-4-9 15:02
1、 要取得这种恩赦的人必须痛悔告罪(也就是发上等痛悔、办妥当告解)
     2、 至少亲赴七所教皇指 ...

你倒是说说,炼灵月是怎样得大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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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4-10 18:01:38 | 显示全部楼层
星辰  什么以正视听,本文作者似乎都不知道“因信称义”的真义。哎不要老把自己当真理好不好呀只有耶稣才是。
++++++++++++++++++++++++++++++++++++++++++
其一、吾人已经声明,讨论的是教史问题,无意涉及教义问题。
其二、吾人见过的所有的“因信称义”的基督徒都说自己听耶稣的,可老夫不明白的是既然都听耶稣的为何会裂成多如牛毛的教派。到底谁得到了耶稣的真传。
其三、由国内基督教徒观之,“因信称义”就是“因信牛X”
   (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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