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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银色地平线

[原创] ╋“修公爵”和安慰者以及反对者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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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6-12 16:19:19 | 显示全部楼层
josephli 发表于 2012-6-12 15:58
一些教会人士却使教会的面貌模糊不清:有些人接受了非法的祝圣成为主教;有些人篡夺教会没有给予他们的主教 ...

出自“天主教在中國事務聖座委員會全體大會”
怎么了,这是圣座文献,你要说明什么?
但我要提醒你的是,“一些教会人士”,而不是“地上团体”里的所有神职。
中国有几个人偷盗,我说中国是小偷公司,你觉得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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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12 16:32:59 | 显示全部楼层
插播一条笑话:
欧洲杯西班牙1:1意大利队赛后记者采访意大利主帅普兰德利,问道为什么换下巴洛特里时,普兰德利愤怒的指责了拉莫斯:拉莫斯一开赛就问了巴洛特里一个问题,导致巴洛特里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没法集中精神在比赛上。记者好奇的问:什么问题?普兰德利:什么样的节奏是最呀最摇摆,什么样的歌声才是最开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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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6-12 18:18:0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应以善胜恶,“地上团体”多数教友绝不认可爱国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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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12 18:45:4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以善胜恶 于 2012-6-12 19:09 编辑
银色地平线 发表于 2012-6-12 12:47
“一切都已《牧函》的指导为准”

所以不必要把简单的问题复杂化,牧函的训导就是:教宗本笃十六世在零七 ...


教宗指出,「这个由教会外因给教会造成的状况,严重制约了教会的步伐」

  
地平线:不要断章取义,你理解的“教会外因”的对象错了要结合《牧函》上下文:

     “上面提到了信众教友和牧者们都涉及的强烈冲突的痛心局势(參見第6号)。对此作个认真的分析则突显出,在各种导致上述狀况的原因中,若干机构扮演着角式举足轻重,他们被强加在天主教会团体之上,俨然成了教会生活的主要负责者。事实上,时至今日,上述机构的认可,仍然是衡量一个团体、一个人或者一个宗教场所是否合法,即官方的(.ufficiali.)标准。由此,导致了神职内部和教友内部的分裂。这个由教会外因给教会造成的狀况,严重制约了教会的步伐。由此而产生了相互之间的猜疑、责难和指控,且继续是一个令人忧虑的教会的问题。”

        帮助你解读:
         1、若干机构扮演着角式举足轻重,他们被强加在天主教会团体之上,俨然成了教会生活的主要负责者
         2、上述机构的认可,仍然是衡量一个团体、一个人或者一个宗教场所是否合法,即官方的(.ufficiali.)标准
         解读上面两句很清晰的指出第2句里的“上述机构”,指的是第1句里的:“若干机构”
         问:这里的“若干机构”是哪些机构?
         答:扮演的角色是:“被强加在天主教会团体之上,俨然成了教会生活的主要负责者”的机构!

        再读下去:
          3、由此,导致了神职内部和教友内部的分裂。
         问:“由此”指的是什么?
         答:“由此”指的是:“上述机构的认可”!所以:导致分裂的原因是“上述机构的认可”!
          4、继续阅读:这个由教会外因给教会造成的状况,严重制约了教会的步伐!

         问:“这个由教会外因”里的“这个”指的是什么
         答:指的就是“上述机构”——“被强加在天主教会团体之上”
         5、再参考《牧函纲要》中的注释4:根据教宗这封信原文的脚注第 36 号,该等宣称出“中国天主教爱国会章程 (2004年)第 3条。

       答案:1、“上述机构”指的就是“爱鬼会”!
                2、 教宗所指的:“这个由教会外因”指的也是“爱鬼会”!

           地平线:看你写文章很勤奋的,请你仔细学习教宗的这段话,这段话可是教宗“对此作个认真的分析”后得出的结论可不要误读《牧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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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12 18:59:3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asdzxc 于 2012-6-12 19:10 编辑
银色地平线 发表于 2012-6-12 18:18
回应以善胜恶,“地上团体”多数教友绝不认可爱国会。

“地上团体”多数教友绝不认可爱国会。那我们要问、地上团体在谁领导下?是谁骑在地上主教头上、领导主教们?又是谁?参加一个混乱共祭的弥撒?谁在制造混乱便信仰模糊是你说、地上团体”多数教友绝不认可爱国会?那地上团体站在谁的办教方针下?怎么有点贼喊捉贼的味道,人家刘主席口口声声代表自办教会里的五百万信徒,并且这些信徒又参加在刘主席领导下的教堂里进行自选自圣主教、怎么会说多数教友绝不认可爱国会?这是嘴上的功夫吧!实际是什么?上面我都说了,还些“地上团体”是嘴上承认行为确是背离的,这信仰真够新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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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12 19:19:49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善胜恶”以“正人先正己”的观点勒令“地上团体”里的神职脱离一个本与教会组织无关、亦不会与天主教会神职发生从属关系的非法机构——中国天主教爱国会,本身就是一个莫须有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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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牧函》后任命的主教们,身在地上团体(凤翔除外)的主教有谁不在“爱鬼会”内

2、既担任主教职又是爱鬼会的主席副主席是“不会与天主教会神职发生从属关系”?

3、请你解释解释:既是神职又是爱鬼会的领导这是什么关系?

4、再请你解释解释:既是神职又是爱鬼会的领导是你宣称的“莫须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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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12 19:29:1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asdzxc 于 2012-6-12 19:31 编辑

既是神职又是爱鬼会的领导、按牧函上讲,这位主教是在爱鬼会的领导职权下的主教,(因为这个组织骑在主教头上)主教必须服从这个领导职权下,也就是说先有一会才有一团,一会领导一团?爱国会的章程里也说的很清楚,去看看吧,最高权威是谁?就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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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12 19:37:12 | 显示全部楼层
地上这个团体己经有了分裂的因素,这是好无意问的,否则普世教会和教宗就不用发表牧函要求国内教会合一共融了,不管是内因和外因,只要有了这分裂的因素就应该修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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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6-12 19:44:0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银色地平线 于 2012-6-12 19:55 编辑
以善胜恶 发表于 2012-6-12 19:19
“以善胜恶”以“正人先正己”的观点勒令“地上团体”里的神职脱离一个本与教会组织无关、亦不会与天主教会 ...

“任主教职又是爱国会的主席副主席”,
第一,零七年牧函至今,圣座并没有明文要求在爱国会内担任主席的主教自动放弃主席身份。
第二,
在爱国会内担任职务,并不意味着因此执行爱国会的策略。
第三,只有他参与自选自圣等非法事件才构成相反教会训导,不过,有相反教会的行为不等于自动脱离教会,如同基督徒都会犯罪,一次犯罪不等于彻底背叛信仰
是否脱离教会或者受到如何的处罚,需要有圣座判断保留宗座的自科绝罚),
应从圣座公报,声明里判定(忠贞于圣座),而不是“以善胜恶”以平信徒的身份异想天开的妄断,诸如雷世银之类的彻底绝罚的,当然存在,不过依然是个别。李山主教等人目前被推定罪责,而不是已经被绝罚,圣座依然等待他们的忏悔。
最终依然说明,
“以善胜恶”将自己置于圣座训导之外指摘神职,甚至依然是裂教企图;“以善胜恶”始终在转移重心,包庇直接造成中国天主教会处境困难的中国执政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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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12 19:58:0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asdzxc 于 2012-6-12 20:00 编辑

哎呀!银色地平线,你还能说什么?难道一位爱鬼会的主教不落为背教为最低的低能信仰的原则吗?你知道主教这个职,在天主教会内是干什么的?可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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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6-12 19:59:1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银色地平线 于 2012-6-12 20:03 编辑
asdzxc 发表于 2012-6-12 19:58
哎呀!银色地平线,你还能说什么?难道一位爱鬼会的主教不落为背教为最低的低能和信仰的原则吗? ...

从来没有主教属于爱国会,零七年牧函至今,从来没有圣座文献如此表达。所以你的“一位爱国会的主教”,命题有问题,诸如“一位日本的中国人”,这样的表述本身有问题,生活在日本的中国人?所以,应该说是“被爱国会限制自由的神职人员”,你应该学会基本的理智和逻辑。““被爱国会限制自由”,罪魁应当追究造成爱国会的中国当局,而不是神职人员。
义人被恶人绑架无还手之力,首先惩罚指责义人软弱?呵呵,你们真是病得不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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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12 20:15:41 | 显示全部楼层
银色地平线 发表于 2012-6-12 19:59
从来没有主教属于爱国会,零七年牧函至今,从来没有圣座文献如此表达。所以你的“一位爱国会的主教”,命 ...

你说天主最后审判人的什么?人都是因三仇诱惑犯的罪,按你的逻辑让天主审判三仇吗?没有人的事吗?你怎么好糊涂啊,你怨恨谁?谁会给你担当罪恶那?杀人的是刀!你去审判刀吧!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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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12 20:27:2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asdzxc 于 2012-6-12 20:37 编辑

天主不能因你我的软弱,所犯的罪免去半点。人承担软弱所犯的罪,你我灵魂不会在净炼中去掉一秒钟,是吧!
如果义人被恶人绑架无还手之力,而不是同流合污,进了一个大染缸,那才是真正的义人!

义人软弱杀了自己又杀别人的“”义人“”,不是义人,对吗?更何况你说的这个“义人?”看来还应该考虑是不是中国的“利玛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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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12 20:41:3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asdzxc 于 2012-6-12 20:48 编辑
asdzxc 发表于 2012-6-12 19:37
地上这个团体己经有了分裂的因素,这是好无意问的,否则普世教会和教宗就不用发表牧函要求国内教会合一共融 ...

地上这个团体己经有了分裂的因素,这是好无意问的,修正就是必须的,服从牧函的指导,没有别的路可走。不管是安慰者及反对者,最后都必须回到普世教会来,否则就是背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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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6-12 20:55:30 | 显示全部楼层
asdzxc 发表于 2012-6-12 20:41
地上这个团体己经有了分裂的因素,这是好无意问的,修正就是必须的,服从牧函的指导,没有别的路可走。不 ...

地上、地下都有分裂的因素,因为中国只有一个天主教会。
修正就是必须的,那就把造成分裂的原弊——执政当局,揪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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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12 21:10:47 | 显示全部楼层
银色地平线 发表于 2012-6-12 20:55
地上、地下都有分裂的因素,因为中国只有一个天主教会。
修正就是必须的,那就把造成分裂的原弊——执政当 ...

承认了吗!“有分裂的因素”关于谁分裂 另论。

那就把造成分裂的原弊揪出来。是!但本人(不同意你揪的观点)
本人认为:分裂的原弊--------是:魔鬼!你说对吗!

远离和退出魔鬼的行列是人最基本的本能和认识、不要怨人怨天、怨你自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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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12 21:19:13 | 显示全部楼层
银色地平线 发表于 2012-6-12 20:55
地上、地下都有分裂的因素,因为中国只有一个天主教会。
修正就是必须的,那就把造成分裂的原弊——执政当 ...

牧函要修正分裂因素,提到了,也不承认一会一团这组织,对吗!及然教宗不承认一会一团这组织,你就听命别去参加了!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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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6-12 21:24:5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银色地平线 于 2012-6-12 21:29 编辑
asdzxc 发表于 2012-6-12 21:19
牧函要修正分裂因素,提到了,也不承认一会一团这组织,对吗!及然教宗不承认一会一团这组织,你就听命别 ...

我已经提到,“零七年牧函至今,圣座并没有明文要求在爱国会内担任主席的主教自动放弃主席身份。”
只有某神职参与自选自圣等非法事件时才构成相反教会训导。而且犯罪程度当由圣座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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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6-12 21:29:1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银色地平线 于 2012-6-12 21:35 编辑
asdzxc 发表于 2012-6-12 21:10
承认了吗!“有分裂的因素”关于谁分裂 另论。

那就把造成分裂的原弊揪出来。是!但本人(不同意你揪的 ...

既然你认为“分裂的原弊”是魔鬼,那么就学习弥额尔去祈祷愿天主斥责魔鬼,而不是你自己斥责魔鬼!
第二:你又在偷换概念,因为事实上,教宗没说是魔鬼建立的爱国会,而是,「由()建立的、与教会体制无关的机构,凌驾于主教之上领导教会团体的生活,是不符合教会道理的」我给你出道题,麻烦填空!谢谢。最后你倒好,认为人犯罪是因为魔鬼,那么如此人都无辜了?请问魔鬼犯罪是因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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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12 21:39:15 | 显示全部楼层
银色地平线 发表于 2012-6-12 21:24
一会一团,并不被教宗承认,没错,但是,什么算参加?
我已经提到,“零七年牧函至今,圣座并没有明文要求 ...

谁参加这个组织了?呵呵!你说谁参加了?谁又参加了这组织组织的教堂里的自办自圣?神职和信徒去这个组织组织的教堂里干啥?而且还要服从这个组织的组织原则,否则请出去,是吧。
没人反教会,而是另办(自办自圣)关于罪、教庭圣座判断:请去读49---12年中的绝罚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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