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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邋遢大王”的“请大家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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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7 17:22: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简答:“邋遢大王”的“请大家解惑”
作者:渔猎耕织
署名为“邋遢大王”的教内网友,在天主教学术论坛贴出了“请大家解惑”的帖子:
我最近在网上看到了“七七”事件,哈尔滨非法祝圣主教。但我不明白,为什么梵蒂冈不批准这位神父祝圣,升主教需要有什么必要条件?是这位神父有什么德行上的问题吗?如果不是,是因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中国政府?如果是后者,我就有些不明白了,我首先是一名中国公民,政府宪法:赋予每个公民信仰自由,我才可以认识天主,为什么宗座反对、干涉中国政权?如果有些教友说的“民主”那算了吧,老百姓也不是傻子,这些年我看惯了西方所谓的民主,北京奥运火炬事件至今我还记的,我还想问一下,中国属不属于每个人的母亲?如果不忠于母亲,我是不是犯了第四戒?因我不太懂这方面知识,有什么冒犯的地方,请各位神长教友原谅,也请诸位为我解惑。(《请大家解惑》,http://bbs.chinacath.org/thread-12264-1-1.html
姑且不论您是出于什么样的动机或是属于什么样的情形而要求本论坛天主教网友们给予解惑,我只是简单地答复一下您的疑问:
关于楼主所说的“我首先是一名中国公民,政府宪法:赋予每个公民信仰自由,我才可以认识天主,为什么宗座反对、干涉中国政权?”——
我提醒您一下:“公民信仰自由权利”,作为基本人权,它不是、也不可能是任何世俗国家宪法赋予的,而是天主在造人时即恩赐给人的自由意志选择权利。例如,天主在造出亚当之后吩咐说:“乐园中各树上的果子,你都可以吃,只有知善恶树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为那一天你吃了,必定要死。”这段经文的意思,就是天主并不强制始祖坚决地不吃智慧果,天主只是把利害关系晓谕给始祖,至于始祖是否吃该果子,悉听尊便,有自由选择的权利,这便是天主所赋予给人的信仰自由权利或自由意志权利。还有,耶稣基督也并没有强制性地要求世人必须信从他的福音救恩真理,他只是陈明利害关系并设立了救灵魂的法子,至于世人是否信从,也是悉听尊便、可以自由选择的。
近现代以来所谓的“天赋人权”,实际上就是天主赋予恩赐给所有世人以各种权利(其中包括宗教信仰自由权利)。既然宗教信仰自由权利是天主所赋予恩赐给世人的最基本权利,所以该项权利不可由世俗国家政府或其宪法所恩赐赋予或没收剥夺,在历史上所有那类试图剥夺人们宗教信仰自由权利的世俗国家政府或凯撒,最后都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总之,您能够认识天主的前提并非是国家政府或其宪法赋予给您的信仰自由权利,而是天主所赋予给您的信仰自由权利和良知自由权利,更是天主对于您特别拣选的结果。
至于您所谓的“为什么宗座反对、干涉中国政权?”——我的理解是:本来政治(凯撒)与宗教(天主)是两种不同性质的存在或存在者,但如果中梵两方面或其中一方面总是混淆这两种不同性质的存在或存在者,那么就必然会造成冲突或紧张。例如,梵蒂冈出于宗教信仰教理意义上对于中国爱国会自选自圣主教事体的指责,就可能被中国爱国会认为是侵犯干涉了中国内政;又如,当中国政府正常管理境内宗教团体时,如果梵蒂冈方面不知晓内情的话,也有可能会认为是对于其宗教权威的挑战或漠视。所以,应该说是双方有过历史积怨,再加上双方的意识形态都是集权一统模式的,并且有神论与无神论本来就是非常冲突对立的意识形态。当然了,这里所例举的两方面例子都只是理论上的可能性。至于现实性和具体性,我并没有详细地考证研究过。
关于“母亲”问题,实在是有多种多样的说法:“有奶便是娘”、“祖国啊,母亲”、“当啊,亲爱的妈妈”、“肉身母亲”、“干妈”,等等。但我想要提醒您的是:既然您是天主教友,就应该认识到您的最好母亲就是圣母玛利亚,就是圣而公教会。您只有在此前提基础上,才能够更好地爱您的肉身母亲和您的祖国母亲。但是,假如您的肉身母亲或祖国母亲对于非常恶待,那么您就不会承认她还是您的好母亲的——当然,我说的是“假设”。
同时,也正是因为中国是我们的祖国母亲,所以信望爱天主上帝的基督徒才是最好的爱国者。因为真正的基督徒不可能贪赃枉法、腐败堕落、慷国家之慨。相反,异教徒和无神论者则往往大不然,这一点您身为中国人是应该能够深有感触的吧。
即言之,基督徒(含天主教友)爱祖国母亲与信基督宗教(含天主教),并非必然地矛盾冲突的。事实上,我们也很难说:耶稣基督和保禄等宗徒在信望爱天主的同时,就不爱自己肉身所出自的国族或国家,他们都是爱天主爱祖国的典范。
至于您说“我最近在网上看到了‘七七’事件,哈尔滨非法祝圣主教。”——这里所谓的“非法”是从梵蒂冈教理教规意义上而言的,而中国爱国会则在很大程度上可能主要是从国家主权即政治意义上认为是合法的,所以在我看来中梵双方应该还是没有真正地搞清楚凯撒与天主的区别,政治与宗教的区别,所必然导致的吧。即是说,宗教就是宗教,宗教不是政治、也不应该被当成政治,虽然宗教对于政治有间接的影响;政治就是政治,政治不是宗教、也不应该被当成宗教,虽然政治国家要对于境内宗教团体行使社团管理权(行政管理权、社会公共管理权)。
至于西方民主,我并不认为就有多么十恶不赦,马克思、列宁在批判西方资本主义民主的虚伪性的同时,也是在客观上承认了这种民主是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进步之一,并认为社会主义民主同样要实行西方民主历史上的代议制模式。事实上,中国在民主法制建设等方面,恐怕还是需要借鉴西方国家民主的某些有益做法或经验的。因为民主形式本身作为技术问题、科学问题,是可以为不同性质的国体服务的。
以上只是个人意见,谈不上成熟,谨供您参考。祝您在真理信仰方面不断进深登高。

发表于 2012-7-7 20:57:47 | 显示全部楼层
“邋遢大王”要高清楚一件事实,那就是教宗批准不批准政府提交批准的主教,不是以爱不爱国为标准的,是以他的品行、信德、爱德为考虑基础的。是从宗教管理以及信仰角度出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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