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作者:银色地平线
作为一名基督徒,对于日近升温的中日岛争,我的立场是“春秋无义战,政治无义争”,我也不会选边站。——银色地平线
从义和团,到红卫兵再到今天的“保钓反日运动”,中国爱国主义行径的体现都是以自残自毁为主基调的怪诞行为艺术。——银色地平线
中国人把反日思想冠以“文明、理智”,如同共缠主义把暴力掠夺冠以“人民民主砖政”。事实上,日本幕府时期的黑暗,诸如“武士道”,恰恰是基于日本一千多年仿效中华唐朝,遭遇儒家价值的宗法社会“仁义礼智”毒害的体现,这也是反日者在愚昧里继续沙文主义,为仇恨不惜自我伤害的根源。——银色地平线
中国部分舆论制造者逾越联合国《国际海洋法公约》等法令,擅自宣布钓鱼岛主权,正是在制造纷争,甚至是加剧纷争导致流血的可能,不顾惜两国人民安危,这正是对人性尊严和生命的蔑视和践踏!——银色地平线
对于过去日本的理性认识:第一,任何战争都相反正义,被侵略方政治为权利不顾百姓安危放弃和谈,把国家引入全面战火,同样是杀戮;第二,二战日本的罪行已经被“远东国际法庭”终释,如果中国以为审判不妥,应向联合国审诉,以现在的不理智去反对过去日本的不理智,那是更大的不理智! ——银色地平线
日本首相野田佳彦君并没有否认二战时对中国的侵略,他只是不承认“南京大屠杀”事件。这符合我一贯的认识,中国在当时并没有完善的法制以及户籍制度,“南京名单”不等于“辛德勒名单”,其中有据可循的事实聊聊无几,无法开启国际审查程序,当然这怎么承认呢?——银色地平线
历史证明,世界各国存在大规模解放组织的地区往往也显示出其自身道德伦理的没落;缺乏理性的社会经常使民众生命沦为解放者维系主权进行煽动的牺牲品,这比侵略者更可怕,因为他们常披上“正义”的外衣!——银色地平线
以上内容摘录自银色地平线的新浪微博:weibo.com/333700700
中国意图单方面宣布钓鱼岛主权实在是罄竹难书!请看国际法当中的法理事实:
以下内容摘录自网络:
岛屿主权争议,各国历来有之,其中最有影响力的,当属美国和荷兰向海牙国际法院申请仲裁的Palmas岛主权争夺案例。
此判例决定了岛屿主权争议的三条重要原则:
Firstly, title based on contiguity has no standing in international law.
Secondly, title by discovery is only an inchoate title.
Finally, if another sovereign begins to exercise continuous and actual sovereignty, (and the arbitrator required that the claim had to be open and public and with good title), and the discoverer does not contest this claim, the claim by the sovereign that exercises authority is greater than a title based on mere discovery.
翻成中文是:
第一,邻接并不构成国际法上之准据。
第二,先发现只能算是早期权利(inchoate title)。
第三,如果另一主权国先行实施持续且有效的之主权支配,而发现国并未提出抗议,则实效支配国之主张优先于单纯发现国。
我们就按照这三个准则,一个一个来分析:
第一条:
从钓鱼岛的位置上来看,钓鱼岛处于中国大陆架范围之内,非常接近台湾。但是——首先,大陆架公约是依据领土来定义海床与底土资源开发权利,不能作为领土所有权之依据 。其次,就算它离台湾再近,根据“邻接并不构成国际法上之准据”这个原则,钓鱼岛也不能被先天认为是台湾领土的一部分。
第二条:
中国最流行的观点是“钓鱼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史书记载,早在1372年,明朝初期,杨载就已发现钓鱼岛群岛,并划归明朝统治(但其实岛上没人);而日本于1884年由古贺辰四郎“发现”钓鱼岛,晚于杨载500多年。可是,根据“先发现只能算是早期权利”原则,早发现并不能作为领土所有权的直接依据,所以“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并不代表天然拥有主权,否则的话,麦哲伦船长做了全球航行,可以对全球很多群岛提出主权要求啊。,中国实际上只是先发现了钓鱼岛,这点日方从不否认,但是从来没有对钓鱼岛实施过有主权象征的管辖、主权碑、灯塔、行政区划等,因为钓鱼岛确实一直是个无人岛屿。
第三条:
钓鱼岛群岛缺乏淡水,不宜居住,所以最大岛屿被称为“无人岛”。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钓鱼岛由联合国托管,由美国实施治权,后连同冲绳一起被打包归还给日本,其后一直由日本掌握实际控制权。当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正负]没有提出异议,时任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常任理事国的中华民国也没有对联合国提出异议。1970年联合国东亚经济委员会海洋专家对相关海域的调查显示,该海域石油埋藏量高达1095亿桶,足以匹敌伊拉克的石油埋藏量,次年,中华民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先后主张拥有该岛主权。所以,根据“如果另一主权国先行实施持续且有效的之主权支配,而发现国并未提出抗议,则实效支配国之主张优先于单纯发现国”这个原则来看,日本的主张仍然是优先于中国的。中国这种“马后炮”式的主权宣示,更容易让人认为,中国看重的其实是资源,不是领土。
综上所述,如果中日两国最后向海牙国际法院申请仲裁,日方胜诉的概率要高于中国,说到底国际仲裁是认法理的无论如何,都希望此争议最后能够和平解决,战争是谁都不希望看到的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