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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法典”追求信仰,自欺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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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29 09:31: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在论坛中看到太多关于地上、地下、合法、非法、教规、法典的内容,人们纠缠在这些偏枝末节上,乐此不疲,却不知那是在打空气吗?
   其实、信仰是什么?就是因着耶稣基督死而复活的奥迹,宣示了天主的仁慈,让我们信赖他,因着对他的信赖,致死困扰灵魂的肉身桎梏,“成为在基督内的成全人”(哥1:28)“成为圣洁,无瑕和无可指摘的,”(哥1:22),为使我们借着这些恩许,“在逃脱世界上所有败坏的贪欲之后,能成为有分于天主性体的人”(伯后1:4)。
   可是我们的弟兄们却追逐那些“人”的东西,要知道天主早就为我们划定了分数线:“我告诉你们:除非你们的义德超过经师和法利赛人的义德,你们决进不了天国。”(玛5:20),你们好好研究一下什么是“经师和法利赛人的义德”吧,那些靠谨守法典、教规的就是他们的义德,是谨守而且是严守,但你们做到了吗?你们没有听到圣经说的吗:“既然你们与基督已同死于世俗的原理,为什么还如生活在世俗中一样,受人指点:「不可拿,不可尝,不可摸,」拘泥于人的规定和教训呢?——其实这一切,一经使用,便败坏了。这些教规既基于随从私意的敬礼、谦卑和苦身克己,徒有智慧之名,并没有什么价值,只为满足肉欲而已。”(哥2:20--23)你们执着于法典的规条,但不知道:“因为法律只能激起天主的义怒:那里没有法律,那里就没有违犯。”(罗4:15)吗?:“因为没有一个人能因遵守法律,而在他前成义;因为法律只能使人认识罪过。”(罗3:20)
   那么是不是就可以不守法律呢?不是的,有人把旧约称为“律法时代”,而把新约称为“恩典时代”,怎么讲没关系,关键是怎么想,是把耶稣基督当成挡箭牌,当成“支持罪恶的人了”吗?旧约时代严守法律而得不到的,现在那些不守法律,践踏法律的人,却要靠着那不着边际的炼狱升天堂,真真是痴心妄想,白日做梦。
   弟兄们,别再纠缠于那些偏枝末节了,而是要以信德、以心神去信仰,经上说:“但是法律并非以信德为本,只说:『遵行法令的,必因此获得生命。』”(罗3:12),这个“生命”绝不是指永恒的生命,而是现世生命,指还活着,还有自由意志可以体现。所以,靠法典追求信仰无异于画饼充饥、自欺欺人!
发表于 2012-9-29 10:44:22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典有时也略显''死板''。因为教会已落后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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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29 12:50:48 | 显示全部楼层
天主教基督徒实在不该简单地把旧约称为“律法时代”,而把新约称为“恩典时代”。楼主所引用的圣经经文告诉我们一个因信成义的道理,事实上天主的律法中含有祂的恩典,祂的恩典中含有天主的法律。恩典与法律实在不是矛盾体,恩典与法律而是天主大爱的一体两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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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29 14:07:01 | 显示全部楼层
苹果的信仰 发表于 2012-9-29 10:44
法典有时也略显''死板''。因为教会已落后时代。

无以规矩,不成方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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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9-29 17:31:24 | 显示全部楼层
hzs0918 发表于 2012-9-29 14:07
无以规矩,不成方圆。

规矩是要有,但不能成为追求的方向,更不要成为在基督内造成分裂的理由,耶稣基督说:“你们不要以为我来是废除法律或先知;我来不是为废除,而是为成全。我实在告诉你们:既使天地过去了,一撇或一画也决不会从法律上过去,必待一切完成。所以,谁若废除这些诫命中最小的一条,也这样教训人,在天国里,他将称为最小的;但谁若实行,也这样教训人,这人在天国里将称为大的。”(玛5:17--19),但替基督做主的人太多了,其实无非是要满足肉欲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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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29 17:38:26 | 显示全部楼层
hzs0918 发表于 2012-9-29 14:07
无以规矩,不成方圆。

当然。法典可以完善修改的。为福音做见证。完成全人类灵魂救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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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29 17:39:05 | 显示全部楼层
王公明 发表于 2012-9-29 17:31
规矩是要有,但不能成为追求的方向,更不要成为在基督内造成分裂的理由,耶稣基督说:“你们不要以为我来 ...

貌似你现在就是在替基督做主,而且你是一个连宗徒传承都不具备的做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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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29 20:04:22 | 显示全部楼层
ak89 发表于 2012-9-29 17:39
貌似你现在就是在替基督做主,而且你是一个连宗徒传承都不具备的做主者 ...

89你为啥开我,什么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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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9-29 23:31:44 | 显示全部楼层
ak89 发表于 2012-9-29 17:39
貌似你现在就是在替基督做主,而且你是一个连宗徒传承都不具备的做主者 ...

宗徒的资格是靠抓阄得到的吗?还是被人阉了的人呢?不是的,而是基督说的:“ 因为有些阉人,从母胎生来就是这样,有些阉人,是被人阉的;有些阉人,却是为了天国,而自阉的。能领悟的,就领悟吧!”(玛19:12)
我替基督做了什么主,只是阐述圣经的道理。这就是基督说的:“为此,我用比喻对他们讲话,是因为他们看,却看不见;听,却听不见, 也不了解”(玛13:13)因为“人”的知识已充满了你的头脑,在容不得圣神有立锥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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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30 06:26:3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ak89 发表于 2012-9-29 17:39
貌似你现在就是在替基督做主,而且你是一个连宗徒传承都不具备的做主者 ...

不认教会就是不认基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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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9-30 08:54:34 | 显示全部楼层
信仰自由 发表于 2012-9-30 06:26
不认教会就是不认基督。

我并不是不认教会,因为这是耶稣基督用圣血与圣死所建立的,是要成为使人成义的根据地、大本营,但魔鬼从没有稍息,而且他的能力,他对世界的掌控也是天主所容许的,奸诈的魔鬼采取的迂回的策略,派出了余则成,搞起了“潜伏”,使圣洁的教会,追随了亚里士多德的唯物主义套路,屈从了多玛斯还没有真正认识天主之前的“稻草”,抛弃了得救之道,什么是教会?你知道吗?如果不知道就盲从,就是迷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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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30 15:22:31 | 显示全部楼层
王公明自称天主徒,却无法无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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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30 15:22:57 | 显示全部楼层
苹果的信仰 发表于 2012-9-29 20:04
89你为啥开我,什么原因?

苹果咋还追到这儿问罪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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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30 15:23:37 | 显示全部楼层
苹果的信仰 发表于 2012-9-29 10:44
法典有时也略显''死板''。因为教会已落后时代。

苹果为不落后时代就变成苹果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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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30 15:28:19 | 显示全部楼层
王公明 发表于 2012-9-29 23:31
宗徒的资格是靠抓阄得到的吗?还是被人阉了的人呢?不是的,而是基督说的:“ 因为有些阉人,从母胎生来 ...

你阐明圣经道理?你阐明的道理与教会道理相符么?

是你的道理还是基督的道理?

谁赋予你权柄阐明?

你怎么知道你阐明的是圣经道理?圣灵与你同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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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30 20:32:5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可把法典和信仰对立起来,法典和信仰不矛盾,法典为成全信仰,维护信仰,巩固信仰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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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30 20:39:22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典并不死板,而是严谨;教会永远不会落后于时代,而是时代没有追求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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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30 22:36:39 | 显示全部楼层
迷糊 发表于 2012-9-30 15:23
苹果为不落后时代就变成苹果梨!

教会要为这个社会做贡献,如果脱离这个社会,就不会完成使命,救全人类灵魂救赎。

苹果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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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 05:44:4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苹果的信仰 发表于 2012-9-30 22:36
教会要为这个社会做贡献,如果脱离这个社会,就不会完成使命,救全人类灵魂救赎。

苹果梨? ...

“苹果”好比教会,
而“梨”好比社会;
教会+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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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 06:50:04 | 显示全部楼层
信仰自由 发表于 2012-10-1 05:44
“苹果”好比教会,
而“梨”好比社会;
教会+社会=?

是呀,“苹果”新义平安幸福!愿把这份美好送上,愿天主降福每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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