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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拉多的渎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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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 19:39: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修公爵 于 2012-10-1 19:46 编辑

      彼拉多在世的时候,永远也不会想到,他这个罗马帝国的二等骑士,边疆地区的巡抚,会千秋万代被数以亿计的基督徒铭刻在心。现在全世界有20余亿基督徒,他们在学习要理时,都会知晓这个判处耶稣死刑的千古罪人。估计世界上最著名的红星麦当娜、布兰妮也没有这么多“粉丝”。彼拉多因他的一个错误判例,而成了古罗马人中的“超男”, 而且每当主日天,全世界各地、各不同教派的教堂颂念信经时,这个名字会一次次地被提起。
     也许,在彼拉多判处耶稣死刑后,他的书记官会在案卷中记下这样的判决词:
      耶稣,33岁,犹太族人,未婚,户籍所在地为犹大省白冷,居住在加肋里亚省的纳匝勒,无业。该犯于本年尼撒月流窜至耶路撒冷,宣传邪教。在耶京各界干部、知识分子和群众当中造成很坏的影响。耶京的大司祭、公议会议员、经师(相当于大学教授)联名提议,将其处死,有数以千计的工人、农民、个体工商户也在倡议书上签名。可见,不杀该犯不足以平民愤!
      为了建设罗马帝国和谐社会,为了保持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巡抚衙门决定判处该犯死刑,并从快执行,已于当日被正法。
      也许,彼拉多为防止耶稣的亲属、弟子到罗马上访(注①),会先用“特快专递”向凯撒上一道奏章:
伟大的领袖凯撒.提庇留同志:
敬爱的元老院的各位参议员同志:
      在本年度尼撒月犹太族的逾越节前夕,有一个叫耶稣的反动会道门(现在30岁以下的人几乎没人知道这个名词了) 分子在耶路撒冷宣言歪理邪说。自称自己是犹太人的君王,造成很不好的影响。本省犹太教爱国会主席兼司祭团主席盖法、前主席亚纳及耶路撒冷各界知识分子、干部群众上书卑职要求镇压。
     卑职想到100年前色雷思人斯巴达克思造反,给当时的共和国造成极大的损失。为了防患于未然,卑职于某月某日将其处死。
      我省广大干部、群众众将继续高举凯撒.奥古斯督的伟大旗帜,紧密团结在帝国第二任皇帝凯撒.提庇留同志周围,为建设世界超一流的大帝国而努力!
                                                                         般提乌斯. 彼拉多
                                                                          某年月日
      尽管彼拉多在处死耶稣前,曾三次试图释放耶稣。在最后不得已的情况下,拿水,当着民众洗手说:「对这义人的血,我是无罪的,你们自己负责吧!」玛27:24。但在我眼里,他仍是罪不容殊的。
     首先,作为基督徒,我对天主存有敬畏之情。然而,彼拉多在妻子已差人到他跟前说:「你千万不要干涉那义人的事,因为我为他,今天在梦中受了许多苦。」玛27:19之后,仍作出错误判决,实在是亵渎天主。
      其次,作为一个民主主义者,我对2000多年前古罗马的民主和法制顶礼膜拜。而彼拉多践踏了法律的神圣和尊严。我为什么这么说呢?因耶稣时代的罗马帝国是个法制社会。
     我感谢电影制片公司拍摄了《凯撒大帝Julius Caesar》、《罗马大帝 (AuguStus)》、《斯巴达克思Spartacus》、《战略之父汉尼拔hannibal der albtraum romus》等历史影片,使我对古罗马有一些了解。耶稣大约诞生在凯撒. 奥古斯督在位的第三十三年,而罗马帝国在奥古斯督的治理下达到巅峰。
      中国人每当看到“凯撒大帝”的字样,可能会以为罗马帝国的统治者会象中国古代皇帝一样“金口玉牙、一言九鼎”、“君叫臣死,臣不得不死”。实际上,罗马帝国的民主制度还是相对完善的,杀害伯多禄和保禄宗徒的暴君尼禄就被元老院废黜。罗马帝国的法制也相对完善,罗马法被视为大陆法系的根源。在电影《罗马大帝 (AuguStus)》中,奥古斯督的唯一女儿朱丽叶因通奸,违反法律而被奥古斯督流放出罗马城。在《宗徒大事录》中,我们看到,作为罗马公民的保禄宗徒的人权得到了很好的保护。
      实际上,无论是罗马法还是大陆法系,亦或社会主义法制,其基本核心都是“罪行法定”,审判应遵循“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彼拉多在审判耶稣时,经过调查,事实已经很清楚,我在这人身上查不出什么罪状来。耶稣没有危害公共安全,也没损害他人的权益。众人控告他的理由仅仅耶稣说了我就是(天主子)。他的这个行为按照罗马法律并不违法,罗马元老院的参议员可以在议会里畅所欲言。民众也可以在街头表演喜剧,讽刺当权者。按照法律,彼拉多唯一应该做的就是释放耶稣,哪怕打他一顿也可以,但决不至于死。判耶稣死刑,没有法律依据。
     然而,在乱轰轰的民众面前,在震耳发篑的喊声“钉在十字架上,钉他在十字架上”中,彼拉多屈服了,将一个无罪的人,象强盗一样钉死。彼拉多钉死耶稣无非有两条`原因:
    其一,不杀不足以平民愤,怕群众造反.
    然而,司法审判不是议会政治,讲究“少数服从多数”。司法审判讲究的是公义,不偏袒任何一方.
审判时,你们不要违背正义;不可袒护穷人,也不可重视有权势的人,只依正义审判你的同胞。肋19:15
审案时不可偏袒,无论贵贱,同样听断;任何人都不要怕,因为审判是天主的事。申1:17
    其二,原告方将这个事件上纲上线。他们说你如果释放这人,你就不是凯撒的朋友,因为凡自充为王的,就是背叛凯撒。」若19:12,弄不好,自己会丢掉乌纱帽!
      彼拉多为了保住自己的官位,违心的作出了错误判决,成为世界范围内司法腐败的典型。尽管耶稣被钉死了,天主却解除了他死亡的苦痛,使他复活了,因为他不能受死亡的控制,(宗2:24)而彼拉多却永远地被钉在历史的十字架上!
     祷词:主耶稣,当年祢曾因司法腐败,被不法者钉在十字架上。今天,在世界范围内践踏法律的现象仍然存在,求祢将祢的正义倾注司法人员心中,使他们能公正审案,尽量避免冤案错案。
我们靠祢的圣名祈祷,你和圣父及圣神是唯一天主,永生永王!阿们
    注一,耶稣基督同时代的人,亚历山大里亚的斐洛(Philo主前20至主历50),就曾为亚城犹太人的利益,到罗马上访。
    斐洛是著名的哲学家,他首先用希腊哲学中的logos(思高圣经翻译为“圣言”、牧灵圣经和基督教翻译成“道”)解释神学问题,他认为逻格斯是天主创造世界的工具,是人和天主交通的中保。
后来logos成了血肉,寓居在我们中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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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2 06:29:19 | 显示全部楼层
从历史角度,BBC曾经出过一套《圣经解码》,其中有一集就谈到耶稣之死:耶稣被钉死十字架上,元凶是耶路撒冷圣殿大祭司该亚法、犹大省的罗马人总督比拉多、还是耶稣自己? 透过各方专业意见,解构疑犯行凶的种种行为、动机和理据,揭开耶稣之死的迷。
其实,法律和历史层面的彼拉多并不是教会神学所关注的对象,但彼拉多在天主教教义中却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宗徒信经出现了彼拉多的名字。教会为什么要让信徒们宣信时带上彼拉多?这当然不是在让千秋万代的人唾弃这个判决耶稣死刑的总督,而是在证明耶稣的历史性。而彼拉多的历史和神学价值也就在于此。所以,耶稣之死是否应该全部归咎于彼拉多,或者彼拉多是否犯有渎职罪,这都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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