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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双方冷静悔改并彼此饶恕——致论坛教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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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28 12:59: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圣神之琴 于 2013-2-28 13:03 编辑

建议双方冷静悔改并彼此饶恕——致论坛教友

作者:圣神之琴


圣神之琴教友昨天在天主教在线论坛中阅读到茉莉教友所发表的帖子“请管理永久封禁擦亮眼睛”[http://bbs.chinacath.org/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4349,看到了如下内容,并做以简单回复——

茉莉      1#
发表于 2013-2-27  1026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一键分享
    举报非公开教会成员擦亮眼睛违背作人的标准和网络规定,在此论坛注册了20个以上的马甲,轮番上阵,故意制造舆论,攻击天主教会,辱骂教会神职人员和教友,给教会制造矛盾引起纷争,从而达其泼污搞臭非公开教会,给非公开教会抹黑的目的。
此人长久以来混迹于天主教论坛,由于其注册的马甲众多,此人不停地变换角色,用不同的马甲攻击教会,让看到其言论的人们以为天主教教徒个个都跟他一样素质地下,人品低劣,其所作所为,在一定范围内给在大陆的非公开教会信徒带来了恶劣的影响,在此茉莉谨代表天主教学术论坛部分会员,请求管理永久封禁此人!

圣神之琴    5#
发表于 2013-2-27  13:56 |只看该作者
楼主(指茉莉。下同)说:“非公开教会成员擦亮眼睛”,“达其泼污搞臭非公开教会,给非公开教会抹黑的目的”!!!!
既然擦亮眼睛用户是非公开教会成员,他怎么要搞臭非公开教会呢?
不知道是楼主没有校对好,还是故意为之?
难不成当年污蔑耶稣是“鬼王赶鬼”的法利塞人在今天还有市场?或者某人想要效法法利塞人吗?
还有,楼主说擦亮眼睛用户在本论坛注册了20个以上的马甲,言之凿凿,请楼主是否能够例举十个八个为好。
  
茉莉     6#
发表于  2013-2-27  16:03 |只看该作者
1、楼上的大概不明白一颗老鼠屎为什么会坏了一锅汤的道理,他不是你的耶稣,不过一颗老鼠屎而已;
2、至于擦亮眼睛的马甲有多少,本人都懒得去找那些烂贴找那些个烂名字来给你举例,有精神自己去找。本人给你指点一下即可:凡是那种使用超小号(6号字体),错别字连篇,问号一连串,内容偏激亢奋、逻辑思维混乱,且发帖必喊:退吧悔改吧!帖子里面“爱鬼会”“猪脚团”(还有很多自创的屎味名词)特别多的帖子就是擦亮眼睛的马甲,此人曾因同时使用8个马甲在论坛狂轰乱炸被管理封禁,前不久在修公爵一帖子下,同时使用10个马甲跟帖骂人被我举报。。。

圣神之琴今天对于“茉莉”教友的回复再次回复如下:
不好意思呀。我不经常上网,尤其是对于本网站论坛更是如此。所以,如果我对你有所误解的话,请原谅。
但既然都信天主基督,所以我才在基督内劝勉尔等(包括你和你的骂敌、论敌、教敌双方):你们如此在公开论坛中对骂,可能是对于天主的羞辱,甚至对于你们所倾心的教会(无论是非公开教会还是公开教会)恐怕都是辱没和埋汰吧。
你们互相都把对方称作一颗老鼠屎,而坏了自己那锅汤。但你们有没有想过你们的叫骂是否属于对于天主圣名的羞辱和败坏呢?
我不会再过问你们的对骂和互揭疮疤之言论。但须知:爱能遮掩一切过犯。基督爱我们而遮掩我们一切的过犯,但如果人总是把天主的仁慈当做放纵自己狭隘自由的借口的话,那么天主可能就不会再宽容了啊,因为他(她)一而再地反复将基督钉死在十字架上。
基督爱我们而饶恕我们一切的过犯和不义,但我们为什么就不能够饶恕别人呢?天主经是怎么说的呢?我们是否认同耶稣所教训的:先去掉自己眼中的梁木后再去去掉弟兄眼中的刺呢?怎么能够如同仇敌那样子互相对待呢?难道不怕新教徒、东正教徒以及异教徒和无神论者笑话吗?这在多大的程度上像基督徒的样子呢?
上述争端不论最初是由谁最先挑起来的,又是由谁使得仇恨火势蔓延烧旺的。但有一点应该是非常肯定的,那就是撒殚在利用你们的无知愚昧而在败坏你们和你们的主基督。撒殚时时处处都有其形迹,天主容许撒殚任意妄为,为的是试炼并鉴别出谁才是他真正的仆人和信徒——或许是因为天堂较小而难以容纳下更多的人,才需要由撒殚将绝大多数蒙召的人引到地狱或炼狱中吧:“被召的人多,但选上的人少。”
建议论坛管理对于此种互相叫骂、攻击一类的言论,最好不要给予放行。既然是天主教学术论坛,当然就应该坚持学术方针,以理服人,无论是天理还是人理。不知当否?
以后不再介入参合进你们双方的争执对骂!在此权当多嘴或管闲事一次,得罪了——但请恕罪为盼。

 楼主| 发表于 2013-3-12 11:51:02 | 显示全部楼层



尽管争执双方可能是出于“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考虑,但是否都具有各自的“意识形态”即既得利益之维护立场之考虑呢,或者说后者在其中也占据了很大比重,而非单纯意义上的唯天主圣意为是呢?
即言之,在打着天主及其圣言圣经的名正言顺的名义或说辞之同时,是否真正地争执的是关乎对立双方各自的利益得失问题呢?
因为很明显,天主及其圣言并非是相对主义的,更非“是而又非”、莫衷一是的,而是绝对主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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