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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该如何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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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12 20:14: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dominus 于 2013-4-12 20:24 编辑

契子

上回书说到爱国乃天主教一端道理(http://bbs.chinacath.org/thread-14647-1-1.html),皆因教宗比约十二世在其《宗徒之长》通谕原文里使用了doctrina一词,此词本就是教义之意,故作者断然推论爱国乃教义。撂下各种争论不说,今天咱单表基督徒该如何爱国。说书人一张嘴,表不了两家话,要方方面面都说到,也颇为不易,咱就从两大方面着手:先说爱国不是什么,再论爱国是什么。

  第一回 爱国不是什么

1、  爱国非爱党
执政党可以把党等同于国,但国民未必认同。原因在于:亡党并不亡国,朝代可以更替,而国不变。古有夏商周,近有元明清,朝代固不同,还是一中国。古曰神州华夏,近曰共和中国,自是一脉相承,绵延不断。倘今之当权者更替,中国还是中国,中国自不会随之而丧亡。国民智商之高,非当权者能莫测,力量之大,非权力能掌控,混淆只能一时,而不能一世。

2、  尊敬而非拥护
凡国者,必有其掌权者,掌权之合法,自有经文肯定,毋庸置疑。然尊敬则可,拥护慎之,譬若人民专政,合于教义,是可拥护;无神反神,违背教义,自无拥护之理。查十诫之四之洋文,孝敬(爱父母)竟与尊敬(掌权者)同为一词:Honora patrem tuum et matrem, sicut praecepit tibi Dominus Deus tuus, ut longo vivas tempore et bene sit tibi in terra, quam Dominus Deus tuus daturus est tibi(第四诫:应孝敬你的父亲和你的母亲,好使你在上主你的天主赐给你的地方,延年益寿)。reddite omnibus debita cui tributum tributum cui vectigal vectigal cui timorem timorem cui honorem honorem(凡人应得的,你们要付清;该给谁完粮,就完粮;该给谁纳税,就纳税;该敬畏的,就敬畏;该尊敬的,就尊敬。罗13:7)。

3、  正命而非逆命
倘父母之命有违天命,不可遵行;不义之法律,无道之条例,信仰基督者自是应断然拒绝。吾人不可为人命而背天命。故爱国不可助纣为虐,亦不可以爱国之名,行害国之实。计划生育、堕胎离婚、自选自圣等有违教义良心之律令,基督徒断无遵守之责。故爱国应依主所厘定之原则。

4、爱国不可狭隘
爱国升至主义,难免狭隘,仅以本族本国为荣,进而轻视甚或仇视他国。此爱国,非真爱国,实为害国。轻则导致仇恨,重则导致战争,不可不防,不可不戒。基督徒自当怀本国,尊他国,望大同,奔天国;于此世互敬互荣,共建和谐。民族间不再相向,国家间不再战争,此乃默西亚王国之预兆也。

4、  爱国亦非空谈
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本国若不爱,何谈博爱,更遑论普世之价值。大谈爱国,却无爱国之实,实则强盗,欺世盗名者也。若不欲空谈,非着谦逊之德不可,承历史之警训,认当世之缺陷,凡事从小做起,却不求己益;效法圣贤,勉为光盐。身居爱国会之职,领取俸禄,口喊爱国,虽声嘶力竭,亦不能入人耳。观马公达钦,轻声退出不合教义之组织,话虽不多,却也激起千层浪。

5、爱国非爱国
倘爱国一词,吾国当权者妄用,国人因而蔑视,不宜用之,此爱国自是当慎用慎言;然吾教之爱国,超然卓立,不受不义之法之束,不做不当之令之奴,故能以福音精神润之、净化并提升之。倘我教众,奋勇爱国,争做光盐,以身作则,感染他人,假爱国之风自会为真爱国之气所变,故此曰:此爱国,非彼爱国,真爱国,非假爱国也。
欲知如何爱国,且听下回分解。


第二回 爱国是什么

1、  爱国是爱“国”
国之于国人,犹家之于人,一如国之基础为家,家国同构,吾人爱国亦应以爱家之情爱国,以爱父母之爱尊敬当权者。话虽刺耳,教义使然。国之合法,教会认同,吾人出生,自有国籍,生生息息,亦不离小家大家、社会文化。国为民族(nation),民重社轻;国为社稷(country),爱我河山;国为政体(state),图谋公益。爱国之“国”,当合此三层之义。

2、爱国是“爱”国
爱国之“爱”,当以圣教之教诲为是,爱人,以仁爱(caritas)行之,爱国土,以本性自然之情(love)而外露,爱执政者,以尊敬(Honora)为先。此乃爱德之秩序,源于全美全善之纯爱(agape)之主,导于大同永恒之博爱。

2、  爱国是合作
国家所颁正义之法律,我教众自当尽力践行,建设国家,促进公益,是为国家之目的,亦是教会之愿。克尽职责,大公无私,非仅为社会之要求,亦为道德所约束。故,与执政者合作,借真理正义之气,以福音精神灌之,以仁爱之情育之,国民之公益定会空前提升。若我教众爱国不后于人,自当寻机,融入爱国爱人之洪流。

3、  爱国是尽责
国家之要求,我教众当恪尽职守,或交粮,或纳税,或服役,或任职,皆应诚心为之,不可渎职,不可贿赂,不可疏忽,不可懈怠。国家要求之外,我教众虽无义务,却可以爱为之,俾能化义务为责任,化被动为主动,使人尽知基督徒之爱、之积极;尽忠、尽职、尽守,此为超常人之爱所在也。

4、爱国之情发轫自然,止于理性
爱国乃人之天性,然爱国当以理性行之;非法手段,非道德之举,为教义所禁止,为社会所不耻,吾教众自当尽力避之。不强迫,不破坏,不激进,不盲目;不抬高国家,亦不神化之;非暴力,非愚蠢爱国;凡事节制,凡事公益为先,以人为重,以国为轻,以私为小,以爱为基。唯此,爱国才不至异化为主义,亦不会产生狂热。

4、  爱国是勇气
倘我教众真爱国,何惧被讽为爱国贼,被误解,被打击?爱国乃勇气。爱国之勇气,非但漠视众人之叫嚣,亦能直面社会政府之黑、之暴,而敢于揭露、批评;勇气能促人远离非法,能助人杀身成仁。

大结局
爱之方式千千万万,爱国便无定式,爱无国界,爱国便超越地域民族之界限。爱国不消减爱神爱圣教,反而相映成辉,相得愈彰。这真是:抛砖为引玉,本文自此止。

发表于 2013-4-12 20:45:4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abelle 于 2013-4-12 21:54 编辑

呵呵 dominus 先生的两篇文章倘若发表顺序交换下,很多争议不解自当消失,呵呵。单论爱不爱国,完全一概念问题,分清了国、党、政府和个人后自然没有争议,至于如何爱,先生讲的很多,也很佩服兄台的归纳总结,呵呵,爱之方式千千万万,爱国无定式,尽在不言中了,哈哈。拜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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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12 21:01:39 | 显示全部楼层
拜读了,爱国爱教,''美在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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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12 21:10:32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高论,受益良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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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12 21:15:05 | 显示全部楼层
譬若人民专政,合于教义
____
不合天主精神,您去读一读托玛斯,阿奎那的政治神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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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12 21:18:17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本国若不爱,何谈博爱,更遑论普世之价值。

_______________
普世之价值,乃异端中之异端,要坚决抵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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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4-12 21:28:5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dominus 于 2013-4-12 21:37 编辑
arahatta 发表于 2013-4-12 21:15
譬若人民专政,合于教义
____
不合天主精神,您去读一读托玛斯,阿奎那的政治神学 ...

多玛斯的政治神学并不能实为天主教的官方政治神学,教会训导只取其可取之处。你读读以下天主教新要理上的这段话:
每一个制度由其对人及人之终向的看法,得到启发 (即使是隐约的),而由此引申出判断的参考、价值的等级及行为的标准。大多数的社会团体,都以人贵於事作它们制度的参考。只有天主启示的宗教清楚地承认天主、造物主和救世主,是人的原始和终向。教会邀请执政者依照有关天主和人的真理所得到的启发,来衡量他们的判断与决定:
若社会无视这启发,或自鸣独立於天主之外而拒绝接受,势必将自作聪明,或借用一个意识型态,作为他们的依据和目标;而且,因为不许人们维护一个辨别善恶的客观标准,就把极权强加於人和其终向。这种现象或明目张胆地,或遮遮掩掩地,在历史上屡见不鲜。

教会认为国家政治要“以人为本”,人贵于事,这和人民当家作主的共产主义思想不相吻合吗?
再有,你看宗徒大事录中初期教会团体的生活,难道不是共产主义发展到最后阶段的景象吗?财物共享,各取所需,没有阶级,不分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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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4-12 21:34:59 | 显示全部楼层
arahatta 发表于 2013-4-12 21:18
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本国若不爱,何谈博爱,更遑论普世之价值。

_______________

呵呵,如此结论未免唐突,需要区分健康的普世价值和有问题的普世价值。
比如教会也认为:“每一个真正的文化,均以个别方式盛载着天主所建立的普世性的价值。”(教会内的圣经诠释)
但如果认为每个宗教的教义都是相等的,相对的,都具有普世价值,从而减低基督救赎的力道和唯一性,这种认识就有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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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12 21:36:28 | 显示全部楼层
dominus 发表于 2013-4-12 21:34
呵呵,如此结论未免唐突,需要区分健康的普世价值和有问题的普世价值。
比如教会也认为:“每一个真正的 ...

本国若不爱,何谈博爱,更遑论普世之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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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4-12 21:45:33 | 显示全部楼层
苹果的信仰 发表于 2013-4-12 21:36
本国若不爱,何谈博爱,更遑论普世之价值。

是啊,这就是海霖神父所批判的:“矫揉造作的、模糊不清的世界主义,狂热地热爱全人类,傲慢地轻蔑自己的国家及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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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12 21:58:43 | 显示全部楼层
arahatta 发表于 2013-4-12 21:18
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本国若不爱,何谈博爱,更遑论普世之价值。

_______________

"普世之价值,乃异端中之异端,要坚决抵制"
请问是受共济会影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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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12 22:04:11 | 显示全部楼层
abelle 发表于 2013-4-12 21:58
"普世之价值,乃异端中之异端,要坚决抵制"
请问是受共济会影响吗?

你该问楼主而不是问我

我们要牢记,“普世主义(泛基督教主义)”是圣教父们所诅咒的“异端中的异端”。我们在信仰上和新教没有任何共融相通之处。东正教的教规严禁我们和他们共同祈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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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12 22:06:43 | 显示全部楼层
dominus 发表于 2013-4-12 21:34
呵呵,如此结论未免唐突,需要区分健康的普世价值和有问题的普世价值。
比如教会也认为:“每一个真正的 ...

这就是自相矛盾,梵2后教会混乱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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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12 22:11:22 | 显示全部楼层
arahatta 发表于 2013-4-12 22:04
你该问楼主而不是问我

我们要牢记,“普世主义(泛基督教主义)”是圣教父们所诅咒的“异端中的异端”。 ...

那咱们说的不是一回事,呵呵,抱歉。
不过我觉得您说的太绝对了吧,呵呵,现在都在讲求同,我想和他们信教在耶稣上就是求同啊,就是伊斯兰也可以在上主的层面上求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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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4-12 22:11:32 | 显示全部楼层
arahatta 发表于 2013-4-12 22:04
你该问楼主而不是问我

我们要牢记,“普世主义(泛基督教主义)”是圣教父们所诅咒的“异端中的异端”。 ...

混淆啦,普世价值和普世主义是两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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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12 22:17:08 | 显示全部楼层
abelle 发表于 2013-4-12 22:11
那咱们说的不是一回事,呵呵,抱歉。
不过我觉得您说的太绝对了吧,呵呵,现在都在讲求同,我想和他们信 ...

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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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12 22:18:11 | 显示全部楼层
dominus 发表于 2013-4-12 22:11
混淆啦,普世价值和普世主义是两码事!

普世价值与普世主义如何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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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12 22:18:52 | 显示全部楼层
dominus 发表于 2013-4-12 22:11
混淆啦,普世价值和普世主义是两码事!

普世价值更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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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12 22:21:19 | 显示全部楼层
arahatta 发表于 2013-4-12 22:18
普世价值更邪恶

说说你认为的普世价值?怎么个邪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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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4-12 22:23:39 | 显示全部楼层
arahatta 发表于 2013-4-12 22:18
普世价值更邪恶

打住,那你另开个主题贴,陈述论据,本人奉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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