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dominus 于 2013-4-15 05:35 编辑
小修提到新教宗方济各给少年犯们洗脚,小d(dominus)头脑里也浮现出当年耶稣端起洗脚盆到了伯多禄跟前。 耶稣跟伯多禄说:小白,把鞋脱了,我这为老师的给你洗洗脚。 伯多禄一听,顿时惊呆了,自忖:咋地,怎么乾坤倒转了呢,哪有老师给徒弟洗脚滴? 于是,回答耶稣道:老师,别介,哪有老师给徒弟洗脚滴呢? 耶稣叹了口气,道:小白啊,为师现在给你洗脚,你弄不明白不要紧,以后你就清楚啦。 伯多禄硬着脖梗连声对耶稣道:No,no,no……老师别给俺开玩笑啦,没这么整滴,说一千,道一万,您也不能给俺洗脚。 唉,耶稣又叹了一声,道:小白啊,怎么给你说呢,你要执意不让老师给你洗脚,那咱们就没联系喽! 伯多禄大惊失色,慌忙道:欧啦,老师,赶紧给俺洗脚吧,还有手、头、眼睛、鼻子、眉毛,这,这…… 小白,别急,只需洗脚就够了。耶稣宽慰伯多禄。 …… 洗完脚后,耶稣对门徒们说:老师怎么给你们做,你们以后也怎么给别人做吧……孩子们,老师我给你们留下一条新命令:你们该彼此相爱;如同我爱了你们,你们也该照样彼此相爱。
多么温馨的一幕啊,小d当初也如小白那样想不通:为啥洗个脚就那么重要呢?以至于不洗脚就跟耶稣没有关系了?至于吗!小d后来才明白,原来洗脚本无什么,重要的是洗脚背后所象征的东西:爱的联系。否则耶稣为什么说:我怎么做,你们也要怎么做呢? 借着洗脚,耶稣留给了我们一条新诫命,就是爱的诫命。 看官,挑刺的人可能又要说啦,彼此相爱有啥新鲜地呢,咱中国自战国时代墨子就开始主张兼爱啦,比耶稣快早500年呐。 耶稣这个诫命到底新在哪里?就新到:如同二字上。别看就俩字,或者就一个词(洋文),这里关系可就不一般啦。 耶稣是天父的圣言,是圣子,耶稣的爱是纯全的爱,不带杂质的爱,这个爱就是希腊文中的agape(纯爱)。我们能用耶稣爱(agape)我们的纯爱去爱别人吗?断然做不到,我们人的爱哪有那么纯呢。
话说耶稣复活后,显现给门徒们,一次,耶稣又问伯多禄:小白(伯多禄),你比他们更爱我吗?(若21:15)。 按说这个回答有啥难的,其实列位不知道,耶稣所给伯多禄说的那个“爱”字可了不得。咱先看看洋文就明白了: 英文KLV:So when they had dined, Jesus saith to Simon Peter,Simon, son of Jonas, lovest thou me morethan these? (Joh 21:15 KJV) 希腊文:Ὅτε οὖν ἠρίστησαν λέγει τῷ Σίμωνι Πέτρῳ ὁ Ἰησοῦς· Σίμων Ἰωάννου, ἀγαπᾷς μεπλέον τούτων; (Joh 21:15 BGT) 诸位,这英文咱看不出啥稀罕来,但希腊文也就不同了,ἀγαπᾷς就是咱刚才所说的agape,专用于天主,中文可以翻译为纯爱(见《天主是爱》通谕中文版)。
《现代天主教百科全书》这样解释Agape(爱)这个词: “Agape(爱)是一个希腊词,在基督徒中有特殊的含义,它包含天主至高无上的对人类和一切创造物的不求回报的爱,而人类应以舍己为人和爱他人作为回应。神学家们倾向于区别圣爱(agape)、性爱(eros)和友爱(philia) 。在希腊语中,性爱是占有的和以自我为中心的爱,友爱是人类相互的情谊之爱。”
Ok,现在咱把耶稣的这句问话换个说话:若望的儿子西满,你能以天主爱你的圣爱(agape)来爱我吗? 哇,别说小白啦,换成谁,谁敢回答说敢啊,因此伯多禄才回答道: 中文:主,是的,你知道我爱你。 英文KLV:Lord; thou knowest that I love thee。 希腊文:λέγει αὐτῷ· ναὶ κύριε, σὺ οἶδας ὅτι φιλῶ σε. λέγει αὐτῷ· βόσκε τὰ ἀρνία μου 哈哈,小白没敢说:我能用圣爱(agape)爱你,他用的是“φιλῶ”,这个词是来源于动词“φιλέω”。 各位别晕啊,蝌蚪文不可怕,您耐心听小d讲来。
原来伯多禄所用的这个“φιλέω”的名词就是刚才咱们在《现代天主教百科全书》中看到的友爱(philia)。 现在大家明白了吧,小白不敢说:主啊,我能用圣爱(agape)爱你,他只敢说:主啊,我像朋友那样爱(philia)你啊。 咱再看看英文的翻译:Yes, Lord; You know that I love You.(Joh 21:15 NAS) 怎么样,狂晕了吧,因为已经面目全非了。I love You谁都会说,谁也知道啥意思,但这与原文要表达的意思简直就是天壤之别啊。所以说,列位,别怕学洋文,也别怕别人拽洋文,这里面的确是有奥妙滴。 要知道,耶稣用agape这个字连续追问了伯多禄三次,耶稣似乎是想:你小白不是拍着胸脯说别人都背了我你也不背我吗,你不是说完没多久就背了我吗?我就今天就看看你还有没有胆量这么骄傲。 好啦,咱就不往下讲了。
也许您会问:小d啊,你洋洋洒洒,中外结合,唠叨这么多要干啥啊,穷得瑟?还是故意想把咱这些不懂洋文菜鸟都忽悠晕了才拉到呢? 其实啊,别怪小d拉拉扯扯,小d若不是这么掰扯,您就不会明白小d在《基督徒该如何爱国》一文中所说的爱国之爱“源于全美全善之纯爱(agape )之主,导于大同永恒之博爱。”之意。 因为天主的爱(agape)是所有道德和爱的根源,也是其最终完成。所以我们人的爱(love)只有回归到天主的纯爱中才会被升华,才有意义,才会真正打破我们的小爱(love)的界限,而升华为大同永恒之博爱(Charity或Humanity)。
小修还对本人这句:“吾人爱国亦应以爱家之情爱国,以爱父母之爱尊敬当权者。”发难,小修首先对这句话表示极度蔑视,说:“持有这种说法的人可谓下贱到禽兽不如的境界”,小修的逻辑是: 孝敬父母乃神律天条,而国民与当权者是一种契约关系,所以不能把当权者当作父母来孝爱。 Ok,容小d慢慢说来。
本人首先承认孝敬父母乃神律天条,但国民与当权者是否属于一种契约关系?如果我们都是外教人,这么说,没有谁说什么,可咱们是天主教徒,自当拿着天主教官方正规的说法来说,否则还有什么说服力呢?
那么,天主教如何认识国民与当权者之间的关系呢?咱们还是先看《新要理》: 首先,2197条肯定:“十诫第二块约版的开始是第四诫。这指出爱德的次序。天主愿意我们在祂以后,孝敬我们的父母”。但,仅仅是我们的父母吗?不是,请继续看:“它也涉及家庭团体成员间的亲属关系。它要求对先人和对祖宗表示孝敬、亲情和知恩。最后也引伸至学生对老师,雇员对雇主,属下对上司,国民对国家,对管理国家者或执政者的义务(2199)”。大家看到了吧,这是爱德的次序所要求的义务。 正如,“对父母的尊敬(孝道)是由知恩而来(2215)”,父母应尊重孩子的独立人格(2222),因为每个做子女的都有其独立人格,等他们成年独立了,服从的义务也就没有了,而只有尊敬父母的永恒义务(2217)。 同理,(咱们再来看社会或国家),“爱国及服务国家是基于感恩责任,并由爱德而来(2239)”。咱们前面引用2215条说“对父母的尊敬(孝道)是由知恩而来”,这里又说:“爱国及服务国家是基于感恩责任”。那么,感恩和知恩有啥区别呢?要是换成银色地平线,就会开始给您胡诌了,把您忽悠晕了才罢休。小d告诉您啊:这里的感恩和知恩没有任何区别,在外语中是同一个词:gratitude,只是不同的中文翻译而已。小d可没有忽悠您啊,孝敬父母的爱和爱国的爱,都来自于感恩。我们也可以这么说,小修和地平线没有爱国之情,是因为他们没有感恩之心,他们心中只有恨,只有不平。
闲话少说,言归正传。既然国民和国家的关系不是“契约”关系,而是基于感恩和爱德次序关系,那么,难道国民尊敬执政者就成了基于契约了吗?非也!按照第四诫,天主愿意我们在祂以后,孝敬我们的父母,并尊敬那些为了我们的好处而赋予权威的人(2248)。显然,我们尊敬当权者不是基于契约,而是基于爱德之次序! 解释了这点,小修的整个论证就全部瓦解了。
现在咱再看看是否可以使用尊敬(孝爱)父母之尊敬(孝爱)去尊敬执政者。 首先,尊敬(Honora)这个词很难翻译,因为在中文语境中,对父母仅仅说尊敬那是绝对不够的,故此,很多学者都主张把Honora翻译成“孝敬”,因为“孝道”是中国独有且值得尊敬和提倡的文化遗产,我们中国人更容易理解。 问题在于,第四诫中尊敬(Honora)父母和尊敬(Honora)执政者都用了这同一个词:Honora,外国人因为没有我们中国人这么浓厚的孝道,所以当他们说尊敬父母也并不觉得是对不起父母,而我们中国的学者,敢于将尊敬(Honora)父母翻译成孝敬(Honora)父母,却不敢将尊敬(Honora)执政者翻译成孝敬(Honora)执政者,就是因为在中文语境中,孝敬只能用于父母。
理解了这一点,就会理解小d所说的意思:我们尊敬掌权者,不是因为血缘的出生关系,也就是说,不是因为出于亲情,而是出于爱德的次序,爱德要求我们去尊敬他们,而这个尊敬不是普通的尊重,而是从尊敬孝敬父母向外衍生而来的尊敬。所以,小d的言论,丝毫没有让教友把执政者当作父母一样孝敬。举个浅显的例子,比如:小修爱他妈妈,小修也爱他老婆,这是同一个爱字,小修完全可以同时爱他妈妈和老婆,没有矛盾也不对立。但却因为爱德的次序之不同,小修不能以同级别的爱去爱她老婆跟她妈妈,故此,当小修的妈妈和他老婆同时落入水中,只能救一个的时候,小修就得先救他妈妈,因为从爱德次序上来讲,小修的妈妈要比小修的老婆近。同理,当小修的老婆和一位他老婆的上司同时落水,只能救一个时,小修应该先救他老婆。但无论如何,我们都不可以说小修爱他妈妈也爱他老婆,就是把他老婆当他老妈了,这个逻辑是不通的。同理,当我们说尊敬父母也尊敬执政者时,也丝毫没有把执政者当作父母的含义,是同一个尊敬,但不是同一个级别。中国古代人们把掌权者称为“父母官”,这仅仅是从类比的角度而言的。
就如同天主教经常说的:听父母的命不能超过听天主的命,服从执政者也不能违反天主的旨意,那么,做子女的,在拒绝父母的非正命时,子女不是不孝;国民在拒绝执政者非正义法律和要求时,也不是不爱国。相反,子女有责任拒绝父母的不合天主旨意和诫命的要求,国民也有责任拒绝执政者的非道德性法律,这个拒绝的责任是严重的。因此,新要理上说:“公民的忠诚合作包括合理指责的权利,有时甚至是一项责任,以指陈他们认为有损人的尊严和团体福利的措施(2238)。”
可是,一旦我们面对执政者的黑暗和腐败时,我们就头脑发热了,就开始不理性了。比如小修就高喊:“如果人民每月累死累活,工资只有两三千元,而房价却在一万左右,他们还有精力上街砸日本车吗?” 本人这里无意和小修扯皮,但要全面的回答这个问题需要牵扯的太多,难以简单的梳理,为了避免本文篇幅过长,本人或在适当的时候来讨论这个问题,给予在良心困扰下的弟兄一些指引。这里本人仅简单的说上两句。教会的训导所关心的是人本身,却无意对国家提出任何具体的指引和发展建议。因此,教会谴责所有形式对人本身造成侵害的制度,无论是自由资本主义,还是共产集权主义。基督徒应该谴责罪恶,不义的社会制度也应该改革,特别是政治腐败(参教宗若望保禄二世《社会事务关怀》通谕44)。教会赞许权力分治,互相制衡;赞同法治,和有效的社会监管机制(参 教宗若望保禄二世《百年》通谕44、46等)。因此,这也是我们天主教徒奋斗的目标。 对于不义的社会制度以及当权者严重和经常的违反自然律的主要原则,抗争是合法的,因此,国民有多种不同的具体方法去实践抗争的权利,端看目的不同而定,比如有些是为了达致局部的改变,例如修订某些法律。当然,也存在争取彻底的改变的权利(参《教会社会训导汇编》400)。由于篇幅有限,此处不再聱述。 但无论如何,我们都不可以说:因为国家官员腐败,因此公民就不应该爱国,更不应该尊敬那些腐败的官员。 首先,官员的腐败,不取消爱国的义务,正如我们教会内也有神长失职或腐败犯罪,信徒不能因此而弃绝教会。至于官员腐败,我们尊敬他们,并非赞同他们的罪行;我们尊敬他们,是因为他们拥有权威;我们尊敬他们,也不代表我们不能揭露他们的罪行,更不代表我们不能反对他们。就如我们爱仇人一样,“既使我们的近人是仇人,我们也要爱他,要以主基督爱他的爱来爱他;且为他的缘故,我们得随时准备为他牺牲,甚至是最小的一个:为兄弟献上自己的生命(若壹五16)”(教宗若望保禄二世《论社会事务关怀》40)。为了能够理解这一点,本人再举一个不太恰当的例子,比如有一个腐败官员落水了,马上快要淹死了,众人都知道这个官员腐败透顶,外教人可以看哈哈笑,可以看着这位官员被淹死,但作为基督徒,却应该马上跳下水救他上来。基督徒救这位官员,并不意味着和这位官员同流合污,更不代表基督徒赞同这位官员的腐败行为。那么,如果营救这位官员的基督徒知道这位官员极其腐败,并握有他的罪证,那么,在营救了这位官员之后,完全可以再把他送上法庭。
好了,我们最后再解释一下人民民主专政问题就结束此文。 小修可能百度了一把,把维基百科里解释人民民主专政的贬义用法给大家粘贴了出来,而百度百科里褒义的用法小修却没有告诉大家。 百度百科里这样说:人民民主专政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使用的一个词汇,由毛泽东提出,毛泽东说,「人民民主专政」即「人民民主独裁」。这个词汇是不把「专政」当作贬义词使用的片语,中国政府视之为适合中国特殊国情的政治架构形式。按照列宁的说法,专政是「不受限制的、凭藉暴力而不是凭藉法律的政权。」(《列宁全集》第10卷第186页) 另外,接下来的两段解释也是很重要的: 人民民主专政的含义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可以使用专制的方法来对待敌对势力以维持人民民主政权。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民主政权在人民内部实行民主,逐步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对境内外敌对势力和犯罪分子实行专政。 暗含在人民民主专政这个词汇背后的含义是,专政统治手段有时是必须的,如果没有专政,政府可能会面临瓦解并造成比专政还更坏的情况。
本人首先要声明,这些理论并非完全符合教义,我们所赞同的,是那些符合教义的部分,比如人民当家作主,比如对境内外敌对势力和犯罪分子实行专政。其实不只中国这样,小修所崇拜的米国也是千里追踪本拉登,致其于死。教会当然不赞同致其于死,但教会也无法否认米国有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和犯罪分子的权利,因为这是保卫国家领土和主权完整的一部分。 但我想,这不是什么主要的东西,如果大家不认同,本人完全可以换一个说法,本人的基本意思是:共产主义中的确存在一些符合教义的道理,比如构建和谐家庭,这些东西我们完全可以赞同。但对于其中的错误,我们也要坚决予以摒弃。 最后,小修,咱水贼过河别使狗刨,你也别忘了《论天主教的教义教理构建和谐社会的促进作用》(http://blog.lnjq.org/user/51/8756.html)这可是你写的,你不就是为了响应胡锦涛同志提出的:“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吗?你当初不是为了“积极服务社会,为建设美好的社会主义大家庭而尽绵薄之力”吗。我觉得你说的是对的,因为我们要以善胜恶,而不是以暴易暴。 如果你说我在表达自己的意思的时候错误的使用了人民民主专政这个例证,本人完全可以接受,或者本人也完全可以参照你这篇文章做一下修改。本人在《基督徒该如何爱国》一文结尾也说了,是属于抛砖引玉,因此本人一点都不护短,有错误自当改之,有误解也完全可以换一种说法使之清晰。 最后的最后,本人之所以花这么长的篇幅来回答你的问题,是本人发现你在思考了,不像某些人说话不经大脑,完全是肾上腺激素反应。再有,你也渐渐把口头禅放下了,什么老夫啊,脑残啊,智商啊,似乎统统都没有出现,这是令人欣慰的地方。因为最能服人的不是那些口头禅,而是有理有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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