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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圣经》启示了圣母教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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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26 19:27: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出神入化 于 2013-10-26 19:41 编辑

论《圣经》启示了圣母教理

作者:出神入化(机器人、教名:李若望)




【本文作者最初认信基督新教,后来又归信基督天主教,该文写于201111月,即作者在天主教会领洗之后正好三个月时所作。所以本文权当作者以基督新教的自由解经模式来阐释、辩护天主教圣母教理的一个尝试,并以此参加过某全国宗教学术研讨会进行过交流。此次在网络论坛中发表,做了必要的校对,并补充了两段在基督内劝勉基督新教教会的话语——作者李若望题记】


内容提要:关于天主教圣母教理的合法性问题,在基督教会内部主要有两种意见,一是天主教的肯定论(主要基于圣教会的历史圣传),二是基督新教的否定论(主要基于《圣经》中无任何记载和圣母是人不是神的结论)。本文主要循着宗徒保禄关于第一亚当与第二亚当关系的理路,做进一步探讨,提出第三种理路,即从间接性暗含性圣经神学根据[“第一夏娃(厄娃)与第二夏娃(厄娃)的关系之理路”]之揭示,来论证天主教圣母教理的合法性。在关于天主教圣母教理之论证方面,历来强调灵意解经、自由解经、以整部《圣经》说话、读出基督的基督新教神学家,似并不应该严格地按照《圣经》字面来理解,而能够认同笔者的灵意解经论证。文章还进一步探讨了天主教圣母教理及其认信本身对于基督福音之完整性和对于人类婚姻家庭的和睦幸福方面的不可或缺的重要意义。




一、基督教会历史上关于圣母玛利亚无染原罪、永保童贞、荣召升天教理的基本论争和本文的基本理路

众所周知,基督新教认为玛利亚(马利亚)是值得尊敬的圣母,但她仅仅是耶稣的肉身之母,所以否定天主教关于圣母玛利亚无染原罪、永保童贞、荣召升天的奥妙教理。其理由主要是说圣母是人、而不是神,《圣经》中并没有关于圣母玛利亚无染原罪、永保童贞、荣召升天的任何记载,所以极力反对恭敬圣母玛利亚,否定天主教关于圣母玛利亚的前述教理。【值得注意的是,基督新教历来都是强调灵意解经、自由解经的,但在对待圣母教理方面,在天主教圣母教理之否定性论证方面,却是严格地、呆板地按照《圣经》字面来理解,岂不是拙拙怪事!】

而天主教则认为,除了《圣经》之外,圣教会历史上的圣传也是信仰的源泉之一,虽然《圣经》没有记载圣母玛利亚的前述教理,但在圣教会历史上却是历来都恭敬圣母,并依循沿袭着关于圣母玛利亚的前述教理的,所以主张恭敬圣母玛利亚,以孝爱之情敬礼圣母,但严格注意不使对圣母玛利亚的恭敬(而非崇拜)超过对于天主(即基督新教所谓的上帝)耶稣的恭敬、钦崇、朝拜、祭祀(弥撒);天主教神学教理强调尊圣母为“天主之母”,并不是因圣母“生了天主”,而是因为她生了耶稣这位天主,所以她是天主耶稣之母;并认为对圣母(甚至圣人)的敬礼,是光荣天主的另一形式。
如果把天主教和基督新教的正统说法分别当作第一种结论(第一种思路)和第二种结论(第二种思路)的话(东正教也恭敬并敬礼终身童贞天主之母玛利亚,所以在此笔者笼统地冠以天主教的思路之下来阐述),那么笔者经过圣神(圣灵)光照启示后的思考结论可以算作是第三种结论(第三种思路):《圣经》虽然没有直接地记载关于圣母玛利亚的无染原罪、永保童贞、荣召升天的奥妙教理,但却可以间接地预示或合理化地推论出来,主要循着使徒保罗(宗徒保禄)关于“第一亚当与第二亚当的关系之理路”进深登高,提出“第一夏娃(厄娃)与第二夏娃(厄娃)的关系之理路”——此即关于天主教圣母教理合法性的间接性暗含性圣经神学根据。现将笔者的观点略述,谨供抛砖引玉,因为《圣经》和圣教会历史都充满了天主(上帝)博大精深、奥妙无穷的真理、恩宠和奥义,笔者所论恐怕也只能是挂一漏万、不成体系的。


二、关于圣母玛利亚无染原罪、永保童贞、荣召升天教理的间接性暗含性圣经神学根据之揭示

(一)关于圣母玛利亚无染原罪教理的间接性暗含性圣经神学根据之揭示

所谓“圣母无染原罪”,就是说玛利亚从母胎(受孕之初),就“满被天主的圣宠”,是天主最宠幸的爱女(完全是因天主的全能和慈爱)——她虽是亚当后代,却丝毫未受到原罪的沾染及原罪的后果(未犯过任何本罪,一生未受到情欲的困扰)。

那么天主教关于这端教理是否符合《圣经》神意(天主圣意)呢,有无《圣经》神学根据呢?

公元一八五四年十二月八日,教宗庇护九世颁布钦定圣母始孕无玷信道的通谕,隆重宣布:至圣童贞玛利亚在她始孕的第一瞬息,因着全能天主的殊异的恩宠,仗赖着人类救主耶稣基督的功勋,免染原罪的诸般玷污:这道理是天主所启示的,为此一总教友应当坚信。那就是说:童贞圣母玛利亚从她在母胎受孕的最初一刹那起,灵魂上已有天主的宠爱。四年后,至圣童贞玛利亚,似乎愿意亲自用奇特的事迹,来证实这端信德道理。她在露德显现给伯尔纳德时,曾亲自对伯尔纳德说:“我是始孕无玷者。”但在历史事实上,在圣教会未钦定“圣母始孕无玷”为信德道理以前,这端道理,已为普世教会一致公认。开始庆祝圣母无原罪始胎瞻礼的时期,在东方是八世纪,在西方是九世纪。这端信德道理的基础,在圣经中也可找到。圣经告诉我们:创造万物的天主,在人类原祖堕落犯罪之后,便向那条蛇——那诱惑人类、败坏人类的魔鬼斥责道:“我要把敌对放在你和妇女之间,你的子孙和她的子孙之间”(创世纪第三章第十五节)。这位妇女,不少的教父们、圣师们以及许多权威的圣经注释家,认为就是指童贞圣母而言。假如天主圣母玛利亚,在一个时期,即使是一个短促的瞬息,因为受孕时受到了原罪的玷污,而没有天主的宠爱,那么,在她和“蛇”之间,就只有一种屈服,而圣经所说的“永久的敌对”也就无法存在了。此外,圣母玛利亚曾受到天神的祝贺,她是“满被圣宠者”,是“妇女中应当受到赞美的”。天主教自古以来,认为这些话明显的指出“因著这个特殊的、隆重的、在别处从未听到的祝贺,我们可以明白知道:天主圣母玛利亚是天主的一切恩宠的宝库,装饰著天主圣神的一种奇特神恩。她是这些奇特神恩的几乎无穷的宝库,不尽不竭的深渊,为此,她不能有一瞬息向那被诅咒者(魔鬼)屈服。”

以上是“中文天主教门户网站-天主教在线”上关于“12月8日圣母无玷始胎(节日)”的介绍和信理总结。本文另辟蹊径,进行阐释发挥,主要是主要循着宗徒保禄(使徒保罗)关于“第一亚当与第二亚当关系”的理路来进深登高,提出“第一夏娃(厄娃)与第二夏娃(厄娃)的关系”之理路。

根据《圣经》开篇《创世记》(《创世纪》),我们知道,在人类始祖(原祖)亚当犯罪之前,他的妻子夏娃(厄娃)已经犯罪,即夏娃(厄娃)首先犯罪,她经不住魔鬼的诱惑试探而违背了天主(上帝)真神关于不可吃“分别善恶树”(“知善恶树”)之果的命令,她吃禁果后又拿给她丈夫亚当吃了。这就是人类原罪的由来,亚当、夏娃(厄娃)作为人类的始祖(原祖),把他们违背天主(上帝)真神命令所犯的原罪,通过遗传而留给了他们所有的后代(全世界历世历代所有的人,即整个人类)。

既然是夏娃(厄娃)首先犯罪,所以权能圣善的天主(上帝)真神理应最先考虑要拣选一位女人即新夏娃(新厄娃),来替代夏娃(厄娃)这位人类肉体意义上的众生之母,而成为人类的真正属灵意义上的众生之母。而这位新夏娃(新厄娃)不同于第一夏娃(第一厄娃)的特质之处,必须是无染原罪的。只有这样,这位新夏娃(新厄娃)[相对于作为人类肉体意义上的始祖(原祖)及众生之母的第一夏娃(第一厄娃)而言的人类真正属灵意义上的众生之母第二夏娃(第二厄娃))],才能生出无罪的新亚当[相对于作为人类肉体意义上的始祖(原祖)第一亚当而言的人类真正属灵意义上的始祖(原祖)第二亚当]。这一点,宗徒保禄(使徒保罗)关于死人复活的属灵属神见识中已经预示着,或者说我们可以从中合理地推论出来:

“死人的复活也是这样:播种的是可朽坏的,复活起来的是不可朽坏的;播种的是可羞辱的,复活起来的是光荣的;播种的是软弱的,复活起来的是强健的;播种的是属生灵的身体,复活起来的是属神的身体;既有属生灵的身体,也必有属神的身体。经上也这样记载说:‘第一个人亚当成了生灵’,最后的亚当成了使人生活的神。但属神的不是在先,而是属生灵的,然后才是属神的。第一个人出于地,属于土,第二个人出于天。那属于土的怎样,凡属于土的也怎样;那属于天上的怎样,凡属于天上的也怎样。我们怎样带了那属于土的肖像,也要怎样带那属于天上的肖像。弟兄们,我告诉你们:肉和血不能承受天主的国,可朽坏的也不能承受不可朽坏的。看,我告诉你们一件奥秘的事:我们众人不全死亡,但我们众人却全要改变,这是在顷刻眨眼之间,在末次吹号筒时发生的。的确,号筒一响,死人必要复活,成为不朽的,我们也必要改变,因为这可朽坏的,必须穿上不可朽坏的;这可死的,必须穿上不可死的。几时这可朽坏的,穿上了不可朽坏的;这可死的,穿上了不可死的,那时就要应验经上所记载的这句话:‘在胜利中,死亡被吞灭了。’”(天主教中文思高本圣经《格林多前书》15章42—54节)(基督新教中文和合本圣经《哥林多前书》15章42—54节)【注:为了突出地将基督新教与天主教关于圣母问题上的分歧加以对比,本文应该将同节圣经经文在天主教中文思高本《圣经》和基督新教中文和合本《圣经》各自的翻译都同时列出而进行对照,但出于篇幅方面的考虑,而没有将和合本圣经的同章同节次经文列出;同时,为了使得天主教与新教的中文翻译术语相对应,所以同时并列地以括号形式标注。下同。】

即言之,天主(上帝)所差派来的替代旧亚当(“第一个人”、“头一个人”、“首先的人”,以下简称“第一亚当”)的新亚当(“最后的亚当”、“第二个人”、“末后的亚当”,以下简称“第二亚当”),就是圣子天主(圣子上帝)耶稣基督;同理,天主(上帝)所差派来的替代旧夏娃(旧厄娃,人类肉体意义上的始祖及众生之母,以下简称“第一夏娃”)的新夏娃(新厄娃,人类属灵意义上的始祖或众生之母,以下简称“第二夏娃”),就是圣母玛利亚。耶稣基督作为圣父的独生儿子(天主父的唯一子),和其母亲圣母玛利亚(被尊为“天主之母”),都是出于天父即圣父的旨意或圣意——正如天使在显现给玛利亚时所说的:

“万福!充满恩宠者,上主与你同在!【在女人中你是蒙祝福的。】玛利亚,不要害怕,因为你在天主前获得了宠幸。看,你将怀孕生子,并要给他起名叫耶稣。他将是伟大的,并被称为至高者的儿子,上主天主要把他祖先达味的御座赐给他。他要为王统治雅各伯家,直到永远;他的王权没有终结。圣神要临于你,至高者的能力要荫庇你,因此,那要诞生的圣者,将称为天主的儿子。且看,你的亲戚依撒伯尔,她虽在老年,却怀了男胎,本月已六个月了,她原是素称不生育的,因为在天主前没有不能的事。”(天主教中文思高本圣经《路加福音》1章28—37节)(基督新教中文和合本圣经《路加福音》1章28—37节)

而玛利亚立即谦卑顺服地回应说:“看!上主的婢女,愿照你的话成就于我罢!”“我是主的使女,情愿照你的话成就在我身上。”(上述两种中文版本的圣经《路加福音》1章38节)玛利亚一答复了这话,天主子(上帝的独生子)立即在她内降孕成胎。

试想:如果玛利亚作为圣母,真的仅仅是如同世上女子(女人)那样子的话(即并非天主教关于圣母教理所说者那样,而仅仅是如同《福音书》字面所谓的谦卑顺服天主上帝的话——此即基督新教所理解、阐释的关于圣母的形象或说法——这里简称“基督新教圣母观”),那么能够从“基督新教圣母观”中的圣母玛利亚她生出并教养出圣子天主(上帝)【或曰天主(上帝)的独生子】耶稣基督吗?!恐怕并不能。即言之,如果圣母玛利亚并非无染原罪的话,是难以生出根本就不会犯罪的超性天主(上帝)耶稣基督这位救世主的。

更何况,天使传报玛利亚时首先的问候语(“万福!充满恩宠者,上主与你同在!”“蒙大恩的女子,我问你安,主和你同在了!”)就已经说明了圣母玛利亚在天主(上帝)圣父那里已经是殊异特恩圣宠而具有超性本质了。

事实上,如同《圣经•福音书》所记载的玛利亚那般谦卑顺服天主圣意(上帝旨意)的犹太女子一定有不少,因为自从先知依撒意亚(以赛亚)预言童女怀孕生子而出默西亚(弥赛亚)之后,一直有一些犹太童贞女子渴望这预言的救恩能够奇妙地发生在自己的身上,并为此而做各种预备(如操练灵修那种谦卑顺服天主(上帝)真神的旨意或圣意之美德),【这种情况至今在那些否定耶稣是默西亚(弥赛亚)的犹太教信徒中的童女中仍然有人如此地渴望并预备】。

但是,为何玛利亚能够被神天主(上帝)拣选为“圣母”、“天主之母”呢?这就要从除了“谦卑顺服天主圣意(上帝旨意)这美德”之外的其他方面来考虑。也就是说,玛利亚除了具有“谦卑顺服天主圣意(上帝旨意)这美德”之外,还应该具有特殊超奇超性的秉赋和特恩、圣宠。因为耶稣作为默西亚(弥赛亚),作为以马内利(厄玛奴耳)的救世主,作为天父圣父的独生子,作为“女人的后裔”,作为完全之人与完全之神的神人二性共有者,这种超性天主(上帝)之尊贵神圣身份,只有超性的天主(上帝)所特别赋恩、赠与、赏赐的玛利亚才能成就——正如宗徒保禄(使徒保罗)所说:“愿我们的主耶稣基督的天主和父受赞美!他在天上,在基督内,以各种属神的祝福,祝福了我们,因为他于创世以前,在基督内已拣选了我们,为使我们在他面前,成为圣洁无瑕疵的。”(天主教中文思高本圣经《厄弗所书》1章3—4节)(基督新教中文和合本圣经《以弗所书》1章3—4节)既然基督圣徒都是天主(上帝)真神从创立世界以前就在基督内拣选的,那么高于基督圣徒的圣母玛利亚就更应该是如此了。所以,玛利亚成为了耶稣的母亲即“圣母”,成为了“天主之母”。


(二)关于圣母玛利亚永保童贞教理的间接性暗含性圣经神学根据之揭示

天主教教理宣认:“福音的叙述,认为贞女怀孕是件属神的工作,超越任何理智和人类的能力……”“对贞女生子这份信仰的深化,使教会宣认,即使在生下成人的天主子后,玛利亚仍保持着真实和永久的童贞。因为基督的诞生,并未损害她童贞的完整,反而予以圣化。”教会的礼仪庆祝玛利亚为“终身童贞”。公元553年,第五届大公会议称圣母玛利亚为“卒世童贞”。公元649年拉特朗大公会议肯定圣母为:“天主之母,终身童贞而无玷的玛利亚。”本文对此进行补充论证。

《圣经》强调说,耶稣是“女人的后裔”,是因圣神(圣灵)降孕(感孕)而由童贞女玛利亚所生。所以,圣母玛利亚能够无染原罪(始胎无玷)、永保童贞,这完全是天主(上帝)真神的大能和恩典。耶稣的名义父亲(义父),圣母玛利亚的名义丈夫约瑟(圣若瑟),只是作为圣母玛利亚的“净配”,所以《圣经•福音书》中所谓“耶稣的弟妹”应该是表亲[即《马太福音》(《玛窦福音》)所记载的耶稣的“弟兄妹妹”(“弟兄姊妹”),是指堂叔兄弟姊妹关系,而非一奶同胞的兄弟姊妹关系],而非约瑟(圣若瑟)同圣母玛利亚所生。惟有耶稣是圣母玛利亚所生,因为是因圣神(圣灵)降孕(感孕)而生,是出于天,而不是出于土;是属神的,而不是属肉体或肉身的。

关于《圣经•新约》的《马窦福音》(《马太福音》)中所谓的圣母玛利亚的名义丈夫圣约瑟(圣若瑟)在圣子耶稣降生之前没有与圣母玛利亚“同居”、“同房”的说法——言外之意“有可能”是在圣子耶稣降生之后约瑟(圣若瑟)与玛利亚“同居”、“同房”了,因而“有可能”圣母玛利亚并非“永保童贞”,而这正是基督新教的看法——关于这个问题,涉及到天主教《圣经》与基督新教《圣经》翻译的用词(翻译用词的选择是与翻译者的教派归宿具有高度的相关性,基督新教中文和合本《圣经》翻译“同房”,天主教中文思高本《圣经》翻译为“同居”),也涉及到约瑟(圣若瑟)与圣母玛利亚二人曾经发圣愿守贞的原本夙愿【据潇潇著《爱的成就——圣母玛丽亚传》一书,玛丽亚作为父母独生女即唯一财产继承人只是出于当时犹太人女子传统习俗和对于寡母的孝爱而必须义务地结婚,按传统,订婚双方若许下某种圣愿,在订婚前应互相告知,双方同意后才可举行仪式。男女双方单独会见时,玛丽亚告诉若瑟自己希望在婚后过有节制的生活,做为一个祭献。这正中若瑟下怀,马上一口答应:“我也愿意。”】,所以我们必须全面综合考虑。

另外,“同居”一词难道就真是如同今天中国人男女之间发生肉体关系这一通常所指的意思吗?未必!如果我们参照《圣经•旧约》中的《圣咏集》(《诗篇》)第133篇的话当可以晓得:在旧约时代至新约之初时代,“同居”一词并非仅仅指男女发生肉体关系,而是可以指在神道信仰真理之内和睦相处(或共同生活在神的恩典之中)之意——“看,兄弟们同居共处,多么快乐,多么幸福!像珍贵的油流在亚郎头上,流在他胡须上,又由他胡须上,流在他衣领上。又像赫尔孟的甘露,时常降落在熙雍山;因上主在那里赐福,又赐生命直到永远。”[天主教中文思高本圣经《圣咏集》第133篇(132)](基督新教中文和合本圣经《诗篇》第133篇)

同时,天使已经在梦中显现并吩咐约瑟(圣若瑟)这个“义人”:“达味之子若瑟,不要怕娶你的妻子玛利亚,因为那在她内受生的,是出于圣神。她要生一个儿子,你要给他起名叫耶稣,因为他要把自己的民族,由他们的罪恶中拯救出来。”(天主教中文思高本圣经《玛窦福音》1章20—21节)(基督新教中文和合本圣经《马太福音》1章20—21节)即天使告知约瑟(圣若瑟):玛利亚是圣母、天主之母,耶稣是救世主弥赛亚(默西亚),言外之意是先知依撒意亚(以赛亚)预言童女怀孕生子这个旧约预言要应验在玛利亚身上,那么作为“义人”的约瑟(圣若瑟)怎么能够不对圣母玛利亚敬畏、敬重、恭敬呢?!约瑟(圣若瑟)从天使那里得知了自己只能是圣母玛利亚的“净配”和耶稣的“养父”,作为“义人”的他能够被天主(上帝)赏赐这等恩典【有份于天主(上帝)的救恩】,应该是谦恭感恩而不能得意忘形并妄行己意的。

更何况,玛利亚既然是天主(上帝)拣选的圣母,她也不可能依从约瑟(圣若瑟)的非分之念,假如约瑟(圣若瑟)真的发生有非分之念的话(或者他作为人而发生软弱之时,或者魔鬼的意念入了他的心之时)。更何况,约瑟(圣若瑟)震撼于为天主(上帝)真神所彻照的玛利亚之超绝圣洁美丽而不可能不感到敬畏并极力怜惜、珍视、恭敬有加,甚至自惭形秽。更何况,约瑟(圣若瑟)作为天主(上帝)所特别拣选的义人和照顾玛利亚、耶稣的净配、义父,应该能够承行(遵行)天主的圣意(上帝的旨意)。


(三)关于圣母玛利亚荣召升天教理的间接性暗含性圣经神学根据之揭示

1950年11月1日,教宗比约十二世(碧岳十二世)宣布了圣母升天为信条,内容是:“无玷卒世童贞玛利亚,天主的母亲,一结束尘世的生活,她的肉身和灵魂,便一同提升到天国的荣耀里去。”天主教教理宣认:“被保护未染原罪瑕疵的无玷童贞,在结束了人间生活的过程后,身灵一同荣召升天,被上主晋升为宇宙之后,使她与她的圣子万君之主、罪恶与死亡的征服者,更形相似。”

教宗钦定圣母升天为信条,是依靠教会圣传,因为历代教父及信徒们都对玛利亚荣召升天深信不疑,认为是十分合乎情理的事:“玛利亚是天主之母,耶稣圣身是由圣母净血而成,圣母理应分享基督的光荣与复活。”“圣母无染原罪,而死亡腐朽是原罪的惩罚。圣母无染原罪和本罪,至为圣洁,自然不受死亡及腐朽的自然规律约束。”“圣母玛利亚是耶稣救世的协助者与合作者。因此,她应该分享基督完美的救恩,与基督相似,先死亡然后光荣复活升天。”

关于天主教圣母荣召升天的教理,是否具有《圣经》中的神学根据呢?——除了圣教会内神学家所谓的从《创世纪》3章15节这“原始福音”中“女人及其后裔与蛇(魔鬼撒旦)及其后裔之间的征战,女人后裔要踏碎蛇的头颅(魔鬼撒旦),蛇要伤害女人后裔的脚跟”来推论者(这是预报救主耶稣战胜魔鬼,战胜死亡;在这场战斗中,玛利亚也参加了,也战胜了死亡,应该光荣升天。如果不升天,表示这场战斗尚未圆满胜利),同样还具有《圣经》中的其他神学根据:

例如在旧约时代的先知以利亚(厄里亚)升天,又如在新约时代使徒保罗(宗徒保禄)就自述自己被提到(第)三层天。

《圣经•旧约》记载厄里亚被天主用旋风提升天和厄里叟继承厄里亚(见天主教中文思高本《圣经•列王纪下》2章1—18节)(旧约记载上帝以利亚乘旋风升天,见基督新教中文和合本《圣经•列王纪下》2章1—18节)。

《圣经•新约》记载宗徒保禄对神视的夸耀——“若必须夸耀──固然无益──我就来说说主的显现和启示。我知道有一个在基督内的人,十四年前,被提到三层天上去。”(天主教中文思高本圣经《格林多后书》12章1—2节)(新约记载使徒保罗所得到的异象和启示,见基督新教中文和合本圣经《哥林多后书》12章1—2节)

既然先知以利亚(厄里亚)和使徒保罗(宗徒保禄)都能够被神接升天,那么作为第二夏娃(第二厄娃)的圣母玛利亚,同样更应该能够被天主(上帝)真神荣召升天。

事实上,圣母玛利亚自始至终参与了主耶稣基督的整个救赎工程:她孕育、教养耶稣,她追随耶稣传教,她亲自陪同耶稣走上十字架而遭受了巨大至极的心灵创伤剧痛,她使得上主的救恩计划得以完成,在耶稣升天后事实上是圣母作为核心在维系着圣教会的团结合一,圣母在教会初期为使教会摆脱困境而提供了圣衣、显灵圣牌及念玫瑰经等敬礼。圣母在世人中具有最大的功劳,所以,圣母甚至成为了圣教会的预表。

更何况,圣母玛利亚是耶稣的母亲,作为世人超绝楷模的主耶稣基督,一定会出于孝敬圣母和安慰圣母在十字架下所受到的悲痛而能够在圣父天主(上帝)面前为其代求代祷,将其肉身母亲玛利亚上提,使其荣召升天,同享乐园的美好。


(四)关于圣母玛利亚无染原罪、永保童贞、荣召升天教理的间接性暗含性圣经神学根据之揭示——《启示录》(《若望默示录》)的佐证


基督徒只有承认天主教关于圣母玛利亚无染原罪、永保童贞、荣召升天的教理,才能够较好地、顺理成章地理解《启示录》(《若望默示录》)所说的大异象(大异兆),或者说《启示录》(《若望默示录》)所说的大异象(大异兆)恰恰佐证了天主教关于圣母玛利亚的教理:

“那时,天上出现了一个大异兆:有一个女人,身披太阳,脚踏月亮,头戴十二颗星的荣冠;她胎中怀了孕,在产痛和苦劳中,呼疼呻吟。随着天上又出现了另一个异兆:有一条火红的大龙,有七个头,十只角,头上戴着七个王冠。它的尾巴将天上的星辰勾下了三分之一,投在地上。那条龙便站在那要生产的女人面前,待她生产后,要吞下她的孩子。那女人生了一个男孩子,他就是那要以铁杖牧放万民的;那女人的孩子被提到天主和他的宝座前。女人就逃到旷野去了,在那里有天主已给她准备好的地方,叫她在那里受供养一千二百六十天。……那条龙一看见自己被摔到地上,就去追赶那生了男婴的女人。可是有大鹰的两个翅膀给了那女人,为叫她飞入旷野,到自己的地方去,在那里受供养一段时期、两段时期和半段时期,远离那蛇的面。那蛇遂在女人后面,从自己的口中吐出一道像河的水,为使那女人被河水冲去;可是大地却援助了那女人,大地裂开一个口,把那条龙从口中所吐出的河水吸了去。那条龙便对那女人大发忿怒,遂去与她其余的后裔,即那些遵行天主的诫命,且为耶稣作证的人交战;于是它就站在海滩上。”(天主教中文思高本圣经《若望默示录》第12章第1—6、13—17节)(基督新教中文和合本圣经《启示录》12章第1—6、13—17节)

以上经文,说明了圣母是从天而来,是所有基督徒的真正母亲——“她其余的后裔(儿女)”就是“那些遵行天主的诫命,且为耶稣作证的人交战的人”即基督圣徒,而她所生的“男孩子”就是耶稣基督,就是与我们基督徒共同地拥有同一位天父的圣子天主(上帝)真神。正如天主教中文思高本《圣经•若望默示录》第12章的注释所说所进一步佐证者(中国天主教主教团教务委员会发行的天主教中文思高本旧约、新约合订本《圣经》P.1963注):

为明白本章内所描写的异像,应当注意若望所用的象征语句。他在此叙述天主的国(教会)与撒殚的国所发生的剧烈战争,并且先阐明这战争的来由:撒殚迫害教会之前,早已迫害了建立教会的耶稣和他的母亲;不但如此,而且这场战争在未造世之前就已开始。据大多数神学家的讲解,这战争的导火索,是因为撒殚一听见天主圣子要降生成人的事,就勾引一部分天使(三分之一)不朝拜圣子,且轻视他将来要取的人性和他的生身母亲;因此被弥额尔所领导的天使打败,由天推下(4、7、8三节)。为此自有人类之初,那古蛇撒殚即陷害人类(创3),谋害降生的默西亚和他的母亲。虽然如此,默西亚却得胜了撒殚(创3:15;路10:18;若12:31),在世上建立了天主的国,圣教会。为此撒殚大怒(12、17两节),派他的代表两巨兽来世(13章),迫害教会;离世界末日越近,迫害越剧烈,因撒殚已知道他的时间很短了(12节)。——明白了本章的大意,对若望用的象征语句就可迎刃而解了。那华美绝伦,地位崇高的女人,直接是指圣母玛利亚,间接也是指在极苦中孕育信友的慈母圣教会(2、17两节)。那似乎有大能力(七头,十角,七冠所指),拖下三分之一天使的大龙,即是成了魔王的大天使。“一千二百六十天”,即“一段时期……”(14节),见11章注一。“逃到旷野”(6、14两节)为脱离患难,在天主保护下得享安全之意。“河水”(15节)喻撒殚所发动的教难。河水为“大地”所吸收(16节),即指天主用受造物消灭他的仇敌(智5:20)。女人“其余的后裔”(17节)是指信仰耶稣的人。


(五)天主教关于圣母诸端教理之间是互为关联的有机整体,都共同地附丽于“圣母玛利亚是天主之母”这一总纲之中之下,共同地彰显见证了天主(上帝)的权能圣善光荣

天主教关于圣母诸端教理之间是互为关联的有机整体,都共同地附丽于“圣母玛利亚是天主之母”这一总纲之中、之下,共同地彰显、见证了天主(上帝)的权能、圣善和光荣。

首先,天主教关于圣母玛利亚无染原罪、永保童贞、荣召升天这三端信理教理,相互间形成了一个有机关联的整体,只要承认了其中的总纲“圣母玛利亚是天主之母”,那么圣母无染原罪、圣母永保童贞、圣母荣召升天这三端教理就必然能够推论出来。其次,只要承认圣母无染原罪、圣母永保童贞、圣母荣召升天这三端教理其中的一端教理,也就能够推论出其他两端教理,这三端教理相互之间形成了一种连带性关系。

基督徒惟有承认并坚信天主教关于圣母玛利亚无染原罪、永保童贞、荣召升天诸端信理教理,才能够使得“圣母玛利亚作为天主之母”这一信理教理得到了充分而圆满的体现和明证——公元431年,厄弗所大公会议定“圣母玛利亚作为天主之母”为当信的信条。天主教教理宣认:“在福音中,玛利亚被称为耶稣的母亲,在她的圣子诞生前,(依撒伯尔)在圣神感动下,她被称为‘吾主的母亲’。因为玛利亚藉圣神的工作,所怀孕成人的,而且按肉身而言,真实地成了她儿子的那一位,就是圣父的永生之子,圣三的第二位。教会承认玛利亚确实是天主之母。”

圣母玫瑰经荣福五端是:“天主立圣母于九品天神之上,以为天地之母皇,及世人之主保。”即圣母是圣宠的中保,是基督徒(乃至所有世人)与耶稣之间的中保。“教会宪章”第八章:“……在圣宠的境界内,圣母是我们的母亲。这种职分一直延续不断,……事实上,她升天后,从未放弃她这项救世的职分。而以她频频地转求,继续为我们获得永生的恩惠。以她的母爱,照顾她圣子尚在人生旅途上,为困难包围的弟兄们,直到他们被引入幸福的天乡。因此,荣福童贞,在教会内被称为保护人、中保。”

同时,天主教的“教会宪章”对于敬礼圣母提出了规范:“对圣母玛利亚的孝爱,是基督徒敬礼的本质”,因为圣母是天主之母;承认并尊重《圣经•福音书》中“万世万代都要称我有福”的天主启示,劝勉信友都要努力推行敬礼圣母(尤其是礼仪性质的敬礼),但要遵守的原则是:不能用敬礼天主的礼来敬礼圣母——即对天主要用“钦崇”、“朝拜”、“叩拜”等绝对敬礼之词,对仍然是人而非神的圣母应该是“赞颂”、“仰慕”、“祈求”、“感谢”等相对敬礼之词;敬礼、祈求圣母的最终目的是恭敬天主,即“经由圣母,到达耶稣”,因为耶稣仍然是天人之间的唯一中保。

即言之,第二亚当耶稣基督与第二夏娃(厄娃)圣母玛利亚之间并非对等的关系,但可以是相似的关系,所以,第二夏娃(厄娃)圣母玛利亚被“天主立圣母于九品天神之上”,高于一切天神(天使),但并不能够高于作为天主位格第二位的圣子天主耶稣基督。


总而言之,笔者的基本结论就是:天主教圣母教理合乎理性逻辑和《圣经》天理神道逻辑。

在关于天主教圣母教理之论证方面,历来强调灵意解经、自由解经、以整部《圣经》说话、从力求从其中读出基督的基督新教神学家,似并不应该严格地按照圣经字面来理解,而应该能够认同笔者的灵意解经论证吧。


三、天主教关于圣母玛利亚无染原罪、永保童贞、荣召升天教理的新约救世意义和婚姻家庭和睦意义

(一)天主教关于圣母玛利亚无染原罪、永保童贞、荣召升天教理的新约救世意义

从对比角度而言,在《创世记》(《创世纪》)中记载的亚当与夏娃(厄娃)[第一亚当与第一夏娃(第一厄娃)]之间的关系主要是这样的两重关系:夏娃(厄娃)直接出于亚当,即天主(上帝)真神使亚当沉睡并抽出其一根肋骨而造出夏娃(厄娃),亚当与夏娃(厄娃)之间是夫妻关系,这种夫妻关系预表了基督与教会之间的关系;在新约时代,经过天主(上帝)真神的独生儿子“道成了肉身”(“圣言成了血肉”)并在十字架上所成就的救恩真理,耶稣与玛利亚分别作为新亚当与新夏娃(新厄娃)[或曰第二亚当与第二夏娃(第二厄娃)],他们之间的关系则主要是这样的两重关系:新亚当直接出于新夏娃(新厄娃),新亚当与新夏娃是母子关系,这种母子关系成全(成就完善)了基督与教会之间真正的亲密关系——一体化关系(比“夫妻关系”更进一步的“母子关系”)。

或者说,天主(上帝)真神的新约时代相对于天主(上帝)真神的旧约时代之不同(或曰创新、创造性——第二轮创造造化)而言,就是以新亚当直接出于新夏娃(新厄娃)的新逻辑,取代了原先的旧夏娃(旧厄娃)直接出于旧亚当的旧逻辑;以新亚当与新夏娃(新厄娃)之间母子关系的新逻辑,取代了原先的旧亚当与旧夏娃(旧厄娃)之间夫妻关系的旧逻辑,从而使得原先的旧亚当与旧夏娃(旧厄娃)之间夫妻关系所预表的基督与教会关系,通过新亚当与新夏娃(新厄娃)之间母子关系而能够真正地获得实现,即使基督与教会关系由原先的预表而获得了应验,具有了真正的现实性和历史性、普世性——从而使得第二亚当作为“女人的后裔”打碎了魔鬼撒单(撒殚)的头颅,即应验了《创世纪》天主(《创世记》上帝)真神对于魔鬼(由蛇所代表者)的审判:“我要把仇恨放在你和女人,你的后裔和她的后裔之间,她的后裔要踏碎你的头颅,你要伤害他的脚跟。”(天主教中文思高本圣经《创世纪》3章15节)(基督新教中文和合本圣经《创世记》3章15节)

如果说,在旧约时代之初,第一亚当看到了第一夏娃(第一厄娃)禁不住魔鬼诱惑而偷吃“分别善恶树”(“知善恶树”)上的果子,但却不仅不制止的话,而且跟从、俯就了第一夏娃(第一厄娃)对于天主(上帝)真神的违命悖逆之举,从而受到了天主(上帝)真神的咒诅和审判的话;那么,新约时代之初,则是反过来,谦卑顺服天主(上帝)真神旨意(圣意)的第二夏娃(第二厄娃)亲眼真实地看到了更为谦卑顺服天主(上帝)真神旨意(圣意)的第二亚当在十字架上的受难流血舍命,从而更进一步地悔改、谦卑顺服[第二夏娃(第二厄娃)更进一步地悔改、谦卑顺服预示了真正基督教会的精神原则和属灵原则],当圣母玛利亚作为第二夏娃(第二厄娃)陪伴着爱子耶稣背负十字架走向各各他(加尔瓦略)的苦路,当圣母玛利亚作为第二夏娃(第二厄娃)陪同并亲眼目睹爱子耶稣被残酷至极地钉十字架上并无出其右地受到羞辱(被列于强盗之中同钉并被兵丁等羞辱)之时,真是万箭穿心,真是悔恨、痛恨始祖(原祖)夏娃(厄娃)在伊甸园偷吃禁果这一罪孽之始。

如此一来,不仅真正谦卑顺服于天主(上帝)真神(从而从其诞生了耶稣圣子),而且已经真正痛悔(从而离恶奉善)了的新夏娃(新厄娃),就取代了旧夏娃(旧厄娃)作为“众生之母”的尊贵地位,而成为了新约时代人类真正的“众生之母”(“圣母”——“天主之母”),当然圣母玛利亚也是我们所有世人(尤其是历世历代基督徒)的真正母亲:当主耶稣对众人和门徒们讲论说“只有一位父就是天父”、“只有一位师尊(导师)就是基督”之时,实际上已经暗示说:“只有一位母亲,就是圣母玛利亚”——世人通常称誉、讴歌、赞美母亲之伟大(或父爱之伟大),但世人肉身的母亲(或父亲)能够有多么真正的伟大呢?大多是具有非常多、非常严重的缺点,而且绝大多数都是非常自私、狭隘的——这种母爱连母鸡也是懂得的,所以并非真正的伟大。惟有圣母玛利亚才是所有世人(尤其是历世历代基督徒)真正伟大的母亲——即使是那些异教徒和无神论者也应该把圣母玛利亚当做、视作真正伟大的母亲之超绝典范或形上理念。

从终极本原的本体论形而上学之意义上,所有世人都只能有一个父亲、一个母亲、一个师尊(导师),耶稣基督关于世人只有一位父、一位师尊(导师)以及其所暗示的世人只有一位母亲的说法,实际上是真正哲学意义上的终极答案。

从新约取代了旧约的救世意义即圣经神学意义而言,人类历史因着“女人的后裔”而真正地进入了新约时代;从天主(上帝)真神创世的再创造意义而言,“女人的后裔”成就了天主(上帝)真神的进一步创造——是把人类因为始祖(原祖)亚当夏娃(厄娃)的犯罪而遗传给整个人类之原罪、以及由原罪所生的本罪进行消解,从而回炉改造意义上的新创造,并进而使人类尽可能合一且使人类与整个神创万有大自然万物和谐意义上的新创造。

总之,天主(上帝)真神的权能上智所恩赐给予世人的救恩,就是耶稣基督作为天主(上帝)真神连同圣母玛利亚作为天主之母这一全备的福音救恩——即言之,如果否弃了玛利亚作为天主之母而具有的无染原罪(始胎无玷)、永保童贞、荣召升天等超性属性,那么基督福音救恩真理的辅助性神学结构就差强人意了。正如《天主教教理》说:“有关玛利亚的公教信仰,是基于有关基督的公教信仰,但有关玛利亚的公教教导,却阐明了有关基督的公教信仰。”(河北信德社2000年,p.118)

所以,基督新教对于罗马天主教乃至东正教关于圣母玛利亚教理的消极性、否定性之评论或看法,恐怕不无某种程度上的浅薄、片面、狭隘、独断论、绝对化、极为缺乏精神灵意、过于强调字面等之嫌、之虞。

基督宗教作为神明上主启示型宗教,基督宗教经典《圣经》作为神明上主启示型文献,之所以是启示,就在于不同的基督教会和基督徒都有可能、都可以经由圣神(圣灵)引领,藉着对三位一体的上主的祈祷求告,而不断地深化、拓宽、更新、完善、增进对于基督这隐藏着一切智慧、知识的天国宝藏的理解和见识,其中当然就包括对于基督信仰教理方面和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方面日益增进、不断完善的认识。

如果说,基督新教在宗教改革时代出于紧迫的创立教派宗旨而来不及深入系统地阐释教理教义的话,那么基督新教经过将近五百年这一不算短的历史时代之后,在对于新教神学教理方面的深入领受理解上,就应该对于包括圣母教理在内的诸多方面的教理给予重新的领受和阐发,而不是顽固守旧地拘泥于新教当年草创时期由马丁•路德和约翰•加尔文出于发誓逆反天主教而搞的那种非我族类必欲非之、属于极端化“冷战”思维模式所搞出来的那种否定圣母教理的教义体系。更何况,天主教与新教原是一体的,即使是后来分开了,但都是信仰同一位上主(三位一体的真神活神)、使用同一部《圣经》(尽管略有差异)、同一种信仰、同一种洗礼(洗于基督宝血和真理之圣泉源)呢。更何况,“新教”之“新”本身就应该内在地蕴含着不断创新、更新、化新的气象和诉求呢。


(二)天主教关于圣母玛利亚无染原罪、永保童贞、荣召升天教理的婚姻家庭和睦意义
1婚姻家庭和睦稳固的精神纽带和形上基石就是家庭成员都共信基督福音、同敬礼圣母
众所周知,婚姻是爱情的见证和维系,也是家庭的根基,而家庭又是整个社会共同体的细胞单位和基础结构。但是良好的爱情、婚姻、家庭之所以能够建立、维系并巩固,却必须建基于共同的精神纽带和形上基石。

事实上,只有当亚当和夏娃的后代们(男人们和女人们)都共同地仰望天主(上帝)真神之后,他们才能够超越对于异性的怨忧(包括恋人、夫妻之间的你争我苦、甚至相互算计)。

“他”与“她”如何共同地仰望天主(上帝)真神呢?一个非常简便易行的办法,应该就是共同到教堂聆听天主(上帝)真神仆人所传的神道福音、恭领瞻仰圣体(含基督新教圣餐)。而这是来源于天主(上帝)真神的权能上智所恩赐给予世人的救恩,即耶稣基督作为天主(上帝)真神与圣母玛利亚作为天主之母这一全备的福音救恩——即言之,如果否弃了玛利亚作为天主之母而具有的无染原罪(始胎无玷)、永保童贞、荣召升天等超性属性,那么基督福音救恩真理的辅助性神学结构就差强人意了。尤其是,丈夫要效法耶稣而能够为爱自己的妻子而舍己,而妻子要直接效法玛利亚而纯心谦卑顺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顺服耶稣基督一样。

所以,天主(上帝)真神在造了亚当、夏娃(厄娃)之后就使他们结为夫妻,正如圣经所说:“为此人应离开自己的父母,依附自己的妻子,二人成为一体。”(天主教中文思高本圣经《创世纪》2章24节)(基督新教中文和合本圣经《创世记》2章24节)宗徒保禄(使徒保罗)也说:这句经文是一个奥秘,基督是教会的头,教会是基督的身体,教会又由圣母来“预表”,教会是新郎基督的新妇,基督是教会的新郎——直等到主再来迎娶的日子,被提在空中与主相遇。

反之,当那些没有皈依基督的绝大多数世人尤其是中国人在结婚后,就必然地发生如下非常严重的“女怨男忧”——“家庭暴力”、“妻管严”、“婆媳矛盾”、夫妻之间“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清官难断家务事”、“两个女人(同一个男人的母亲和妻子)争夺同一个男人(儿子、丈夫)的爱而相恶”、“妻子喜欢总是偷着把东西往娘家拿”、“家务活谁干多干少的争执”、“夫妻之间对于孩子感情的争夺”、以及夫妻之间的怀疑猜忌提防甚至同床异梦,甚至不无害对方性命者,不无害对方父母者,儿女不孝,虐待老人,“后妈”(“继母”)情结,等等。

所以,“女怨男忧的缘由”到底是什么呢?就是因为夫妻双方都没有进入天主(上帝)真神的爱中,所以双方的爱都是狭隘、自私、索取、贪婪、属世的。

中国人对于孩子的教育为什么必然是失败的呢?鲁迅先生早在《狂人日记》中就大声疾呼呐喊:“救救孩子!”但是从那时直到今天我们中国人、中华民族的孩子成长得如何呢,得救了吗?俗话说:“十年树木,百年树人”,但如何树人呢?是单纯的学校无神论知识教育或共产主义接班人教育就能够济事的吗?为什么中国人的想象能力和创新能力非常欠缺呢?(中国大陆科学家至今仍然无人获得诺贝尔科学奖!)为什么中国的孩子几乎都非常自私、狭隘、俗气、脆弱呢?因为他们的心灵并没有向着无限、终极、永恒、绝对、神圣的神明开放,没有向着“唯一真正的父(天父圣父)”、“唯一真正的母亲(圣母、天主之母玛利亚)”、“唯一真正的救世主(主耶稣基督)”开放,没有超越于对自己父亲、母亲的爱而升华,却总是活在有限、肤浅、短暂、相对、庸俗的“围城”、“窠臼”、“洞穴”之束缚压抑禁锢桎梏之中而难以超脱、解放、自由。这样的孩子长大之后能够如何呢,可想而知!

所以,外教人和无神论者以及刚刚信主或信主时间挺长、但并不明晓教理和《圣经》的基督徒,往往会对于耶稣所说的那句福音感到非常不近人情道理:“你们不要以为我来,是为把平安带到地上;我来不是为带平安,而是带刀剑,因为我来,是为叫人脱离自己的父亲,女儿脱离自己的母亲,儿媳妇脱离自己的婆母;所以,人的仇敌,就是自己的家人。谁爱父亲或母亲超过我,不配是我的;谁爱儿子或女儿超过我,不配是我的。谁不背起自己的十字架跟随我,不配是我的。谁获得自己的性命,必要丧失性命;谁为我的缘故,丧失了自己的性命,必要获得性命。”(天主教中文思高本圣经《玛窦福音》10章34—39节)(基督新教中文和合本圣经《马太福音》10章34—39节)(——注意:耶稣并没有说凡是爱妻子、爱丈夫过于爱他的人都不配做他的门徒或不配是他的!)

但当我们真正地明白了夫妻、亲子、婆媳、翁婿、祖孙等都只有共同地爱主耶稣基督才能更好地互爱之后,当我们真正地明白了父母或祖父母对于儿女或孙子女的爱从根本而言就是有限的、狭隘的、肤浅的、庸俗的、甚至是自私的之后,当我们真正地认识并相信只有把孩子交托给权能圣善的天主(上帝)真神、并尽可能地从小就领着孩子去教堂受到真正的属天教育训导之后,才能够真正地明白耶稣这句福音所蕴含的精意——不仅仅是来世灵魂意义上而且也是今生夫妻、亲子、婆媳、翁婿、祖孙等共同走灵程意义、今生肉身平安意义上的真正不同凡响和作为终极真理之无出其右地伟大正确超绝。


2婚姻家庭本身就应该是一个最基本、最牢固、最微小的基督教会
事实上,家庭本身就应该是一个教会,或者是一个超微教会,一个教会体系中的最小单位或细胞。对此,宗徒保禄(使徒保罗)已经在新约中关于“婚姻的神圣”和“父母子女间的义务”对我们做了暗示:

“为一切事,要因我们的主耶稣基督的名,时时感谢天主父;又要怀着敬畏基督的心,互相顺从。你们作妻子的,应当服从自己的丈夫,如同服从主一样,因为丈夫是妻子的头,如同基督是教会的头,他又是这身体的救主。教会怎样服从基督,作妻子的也应怎样事事服从丈夫。你们作丈夫的,应该爱妻子,如同基督爱了教会,并为她舍弃了自己,以水洗,藉言语,来洁净她,圣化她,好使她在自己面前呈现为一个光耀的教会,没有瑕疵,没有皱纹,或其他类似的缺陷;而使她成为圣洁和没有污点的。作丈夫的也应当如此爱自己的妻子,如同爱自己的身体一样;那爱自己妻子的,就是爱自己,因为从来没有人恨过自己的肉身,反而培养抚育它,一如基督之对教会;因为我们都是他身上的肢体。‘为此,人应离开自己的父母,依附自己的妻子,二人成为一体。’这奥秘真是伟大!但我是指基督和教会说的。总之,你们每人应当各爱自己的妻子,就如爱自己一样;至于妻子,应该敬重自己的丈夫。你们作子女的,要在主内听从你们的父母,因为这是理所当然的。‘孝敬你的父亲和母亲──这是附有恩许的第一条诫命──为使你得到幸福,并在地上延年益寿。’你们作父母的,不要惹你们的子女发怒;但要用主的规范和训诫,教养他们。”(天主教中文思高本圣经《厄弗所书》5章20—33节,6章1—4节)(基督新教中文和合本圣经《以弗所书》5章20—33节,6章1—4节)

关于宗徒保禄(使徒保罗)的上述对于我所谓“家庭就是一个教会”的暗示性说法,实际上主耶稣基督已经间接地晓谕给门徒:“我实在告诉你们:若你们中二人,在地上同心合意,无论为什么事祈祷,我在天之父,必要给他们成就,因为那里有两个或三个人,因我的名字聚在一起,我就在他们中间。”(天主教中文思高本圣经《马窦福音》18章19—20节)(基督新教中文和合本圣经《马太福音》18章19—20节)

因为在最亲密的两个或三个人之间的各种各样的关系类型或可能性情况中,惟有基督化家庭中的夫妻关系、亲子关系最为牢固和睦,这样的家庭就是一个最基本、最牢固、最微小、最袖珍的教会。我们切愿在不远的将来世上会有越来越多的家庭都能够成为这样的教会,或者作为丈夫、妻子的男人或女人(即使并不信仰基督宗教)都能够效法主耶稣基督和圣母玛利亚。


 楼主| 发表于 2013-10-26 19:44:4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文同时以作者的另一个网名“机器人”发布在天主教长青家园网站的天主教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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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26 19:54:2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出神入化 于 2013-10-26 20:52 编辑

看到本论坛中有的人(网名:王公明)竟然发布了题名为《圣母是不是神?请表明》的非常搞笑的主题帖文!
对于这类属于假命题的主题帖文,敝人历来都是不予理睬的。其他网友谁愿意陪他那种
“基督徒”练的话,敝人不想干预,但敝人不会去搭理这类主题帖文的。

敝人之所以说他的文章题目是假命题,是因为:“没有任何一个基督徒(尤其是包括天主教信徒)说过圣母是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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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26 20:04:14 | 显示全部楼层
欢迎本论坛网名为“sheep”的新教基督徒对于天主教圣母教理不懂的一类朋友进入参加讨论,因为敝人先前看到她曾经对于天主教圣母教理有疑惑和质疑。

恕敝人不敬:敝人不希望、不欢迎“王公明”先生进入参加讨论,也不希望、不欢迎那位总是喜欢贩卖如同“猪下水”、“鸡屁股”一类主题帖文的“小魔魔儿”进入参加讨论。敬请自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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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26 20:09:56 | 显示全部楼层
此次在天主教类网络论坛发表时补充的段落之一:

基督宗教作为神明上主启示型宗教,基督宗教经典《圣经》作为神明上主启示型文献,之所以是启示,就在于不同的基督教会和基督徒都有可能、都可以经由圣神(圣灵)引领,藉着对三位一体的上主的祈祷求告,而不断地深化、拓宽、更新、完善、增进对于基督这隐藏着一切智慧、知识的天国宝藏的理解和见识,其中当然就包括对于基督信仰教理方面和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方面日益增进、不断完善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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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26 20:12:0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出神入化 于 2013-10-26 20:15 编辑

此次在天主教类网络论坛发表时补充的段落之二:

如果说,基督新教在宗教改革时代出于紧迫的创立教派宗旨而来不及深入系统地阐释教理教义的话,那么基督新教经过将近五百年这一不算短的历史时代之后,在对于新教神学教理方面的深入领受理解上,就应该对于包括圣母教理在内的诸多方面的教理给予重新的领受和阐发,而不是顽固守旧地拘泥于新教当年草创时期由马丁•路德和约翰•加尔文出于发誓逆反天主教而搞的那种非我族类必欲非之、属于极端化“冷战”思维模式所搞出来的那种否定圣母教理的教义体系。更何况,天主教与新教原是一体的,即使是后来分开了,但都是信仰同一位上主(三位一体的真神活神)、使用同一部《圣经》(尽管略有差异)、同一种信仰、同一种洗礼(洗于基督宝血和真理之圣泉源)呢。更何况,“新教”之“新”本身就应该内在地蕴含着不断创新、更新、化新的气象和诉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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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26 20:30:35 | 显示全部楼层


敝人非常欢迎那类对于天主教圣母教理非常有感动、有研究思考的天主教教友们参与交流、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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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26 20:30:39 | 显示全部楼层
出神先生、我来请你回答个问题——你是如何看待苏志民师恩祥主教被关押的呢?请选择 (可多选)                                             1他们触犯了法律罪有应得  2他们没有触犯法律这属于非法羁押  3他们(触犯)的那个法律是恶法应予废除  4我认为他们应该答应当局的条件,之后赶紧出来展开(福传救灵)  5我支持他们把牢底坐穿也不可应许不符合信仰教义的条文  6我打算为他们奔走呼喊敦促当局释放他们  7我打算抽时间去看望他们  8我认为应该把他们判刑  9跟我没关系爱关不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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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26 20:47:46 | 显示全部楼层
敝人之所以迟迟没有在天主教类网络论坛中发表该文章,是因为:1、敝人在参与网络论坛时喜欢即时性地写作和发挥,而不是将以前所写的东西再发出来;2、是为了使天主教友们养成由他们自己运用神赐理性和灵性来把握有关问题的习惯,而尽量避免由敝人代劳;3、敝人电脑中所存放的文件夹等比较乱,如果找到自己先前所写的某一篇文章,往往是很费事费时才能够找到的。



所以,在前一段时间有一位天主教类论坛教友发信息提示敝人在圣母教理问题去助战时,敝人并没有拿出来发表。这次是看到有人极力地要在圣母这个问题上敌挡天主教教会,而这个敌挡又是由敝人在自己所写的主题帖文《阿奎那的历史地位不容抹煞诋毁》中因为谈到阿奎那反对圣母教理一事而引起了某位敌挡天主教的网友(王公明先生)就此大做文章,并在其所写的主题帖文《圣母是不是神?请表明》中对于敝人直呼其名地进行指摘攻击,而敝人又不想去参与回复他的那种属于假命题的主题帖文,所以就只好将自己先前所写的这篇从《圣经》来辩护圣母教理的文章拿出来,同时也算是回应了那位先前要敝人去助战的天主教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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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27 14:46:01 | 显示全部楼层
小魔魔儿 发表于 2013-10-26 20:30
出神先生、我来请你回答个问题——你是如何看待苏志民师恩祥主教被关押的呢?请选择 (可多选)            ...

基督对魔鬼说,当然也是对爱魔鬼者或被魔鬼所俘获者说:“不可试探你的主。”“撒旦,退后吧!因为你只体贴人的意思,而不体贴上主的圣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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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27 15:25:01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吧,是谁信誓旦旦的说从来没用魔鬼的字眼攻击别人了???所以我有理由怀疑你确实是个蹲着撒尿的小娘子。——一般即使幼儿园的小男孩也会为自己说过的话承认的。——你放屁瞅憋人,其实斗士你放滴!!!这下被我抓住了狐狸尾巴,看你还怎么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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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27 15:52:01 | 显示全部楼层
小魔魔儿 发表于 2013-10-27 15:25
看吧,是谁信誓旦旦的说从来没用魔鬼的字眼攻击别人了???所以我有理由怀疑你确实是个蹲着撒尿的小娘子。 ...


从你小魔魔儿的嘴里,“放屁”、“狐狸尾巴”等令人恶心的不文明用词都出现了!

请你在基督的份上,悔改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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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 分钟前 | 只看该作者


看吧,是谁信誓旦旦的说从来没用魔鬼的字眼攻击别人了???所以我有理由怀疑你确实是个蹲着撒尿的小娘子。——一般即使幼儿园的小男孩也会为自己说过的话承认的。——你放屁瞅憋人,其实斗士你放滴!!!这下被我抓住了狐狸尾巴,看你还怎么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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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27 15:53:32 | 显示全部楼层
小魔魔儿 发表于 2013-10-27 15:25
看吧,是谁信誓旦旦的说从来没用魔鬼的字眼攻击别人了???所以我有理由怀疑你确实是个蹲着撒尿的小娘子。 ...

敝人从来也没有说过任何人是魔鬼,当然更没有说过你小魔魔儿是魔鬼。因为你根本就不够当魔鬼的资格吧。
敝人只是引用了耶稣基督的圣训来回复你而已,并且也只是说“爱魔鬼者”、“被魔鬼所俘获者”。
敝人也从来就没有使用过你所使用的“放屁”、“狐狸尾巴”等令人恶心的攻击性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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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27 16:06:19 | 显示全部楼层
小魔魔儿 发表于 2013-10-26 20:30
出神先生、我来请你回答个问题——你是如何看待苏志民师恩祥主教被关押的呢?请选择 (可多选)            ...

另外,敝人提醒小魔魔儿:

你如果想在敝人这篇谈论圣母教理的主题帖文空间楼层中回复或评论的话,要符合文章主题内容,而不要偏离主题。

你弄那种不伦不类的回复,敝人自然感到你有问题啊,所以你也应当考虑一下敝人那样回复你应该不是毫无原因、毫无道理的吧。耶稣不是说了吗:
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玛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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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27 16:08:52 | 显示全部楼层
小魔魔儿 发表于 2013-10-27 15:25
看吧,是谁信誓旦旦的说从来没用魔鬼的字眼攻击别人了???所以我有理由怀疑你确实是个蹲着撒尿的小娘子。 ...

顺便说一句大实话:敝人从来就没有到你的主题帖文中去回复或指手画脚、说长道短。

是你自己首先跑到敝人的主题帖文空间中不按规矩出牌或谈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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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27 16:20:00 | 显示全部楼层
小魔魔儿 发表于 2013-10-27 15:25
看吧,是谁信誓旦旦的说从来没用魔鬼的字眼攻击别人了???所以我有理由怀疑你确实是个蹲着撒尿的小娘子。 ...

你小魔魔儿是“金牌会员”,你非常强调大家要遵守论坛规则,甚至动辄就充当论坛警察,指出这个人、那个人违反了论坛规则,并成功地把人家禁言了。

但你自己也应该做大遵守论坛规则吧?!


不想再回复你了。

希望彼此以后能够谈论点别的有价值的东西,消除成见,化干戈为玉帛,在基督内饶恕,做个范例,好不好?

实际上,敝人挺欣赏你的,你很幽默风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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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27 21:08:46 | 显示全部楼层
出神入化 发表于 2013-10-27 16:06
另外,敝人提醒小魔魔儿:

你如果想在敝人这篇谈论圣母教理的主题帖文空间楼层中回复或评论的话,要符合 ...

你能不能不要左一个鄙人又一个鄙人的,弄的自己好像很低等,我都忍不住要叫你平身给你赐座了,要不是张嘴一个魔鬼闭嘴一个撒旦的,我还真的以为你不是个假道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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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31 18:39:0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出神入化 于 2013-10-31 18:41 编辑

敝人在这篇主题帖文(实际上是2011年11月份所写成的文章)中的最后一个观点:“2婚姻家庭本身就应该是一个最基本、最牢固、最微小的基督教会”————敝人在基督内所领受的这一属神属灵见识看来是正确的,已经得到了罗马天主教教宗方济各1027日主日在“家庭日”弥撒讲道结束时所作祈祷祷文的佐证:

弥撒结束时,教宗在圣家像前诵念一段祷文,他说:“纳匝肋圣家,请赐予我们透彻的目光,好能认出天主圣意在日常生活中的工程,把我们的家庭变成小小的家庭教会,更新我们成圣的渴望,支持我们在工作、教育、聆听、相互理解和宽恕上所遇的有益劳苦。纳匝肋圣家,让我们的社会重新认识到家庭是神圣和不可侵犯的,是极其珍贵和不能替代的。愿每个家庭都成为接纳良善与和平的居所”。
请参见St.Michael 于 2013-10-29  20:17发表在天主教在线学术论坛中的新闻快讯类主题帖文《基督徒家庭的三个特征:祈祷、信德和喜悦》: http://bbs.chinacath.org/thread-16411-1-1.html


看来,尽管敝人不是神职人员,但也能够与神职人员、乃至教宗在一些问题上的见识方面有心有灵犀一点通的 共通性、共同性。此前,也有过类似情况(敝人先提出了某种在基督内的属灵见识,然后过一段时间看到教宗在弥撒讲道中也出现了对于敝人属灵见识的佐证性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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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31 18:41:45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圣母玛利亚无染原罪、永保童贞、荣召升天。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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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31 18:50:07 | 显示全部楼层
擦亮眼睛 发表于 2013-10-31 18:41
是!圣母玛利亚无染原罪、永保童贞、荣召升天。信吧!!!

谢谢顶贴!但不知道兄弟你是否真的仔细阅读过敝人的这篇拙文。欢迎你提出商榷意见或宝贵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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