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会是天主之物,不宜归给凯撒,更不宜凯撒化 By :捕蛇者说 耶稣对那些试探他的法利塞人和黑落德(希律)党人说:“凯撒的,就应归还凯撒;天主的,就应归还天主。”(《玛窦福音》第22章第21节)这是判别基督教会的实质性属天尺度。但是,耶稣的这句福音、圣言,经常为一些自称是属于他的教会所违背。 在西方中世纪时代,基督的教会出现了一定程度的凯撒化,在事实上成为了凌驾于西欧世俗国家之上的准凯撒性质。宗教裁判所、火刑柱、赎罪券,是其中典型的令世人诟病的所在。连当年耶稣基督都极力拒绝、推却了犹太人要拥戴他为王的动议,但中世纪时代的教会却实现了对于耶稣命令和圣善之行的超越和创新(实际上是僭越和出格)。 而从天主教中分离出来的东正教和新教,出现了对于天主教在中世纪的背反,在抛弃自身凯撒化这个极端的同时,却走向了另一个极端:将自己降格为凯撒的附属物或帮衬者、甚至帮凶的角色。而诡辩圣经或高举圣经,则在很大程度上不过是东正教和新教用来掩人耳目、自欺欺人、欺哄神的道具或面具、遮羞布而已。 所以,基督的教会,无论是在中世纪时代的自身角色错位化(中世纪天主教),还是在近现代以来的角色归属错乱化(东正教、新教),都势必妨碍、阻挡了基督圣教会的合一。因为基督圣教会必须要在基督内,而不能够在凯撒内,必须要真正地作为天主之物,而不是作为凯撒之物,才有可能具备真正合一的基本前提。否则的话,就是不知所云。 自从宗教改革以来,尤其是从二十世纪六十年代梵蒂冈第二届大公会议以来,罗马天主教实现了自身角色的重新归位,起到了很好的表率作用。但东正教和新教囿于自身的历史传统及其与所在世俗凯撒国家之间那种剪不断、理还乱的复杂关系,一直未能够独立于所在世俗国家的凯撒(无论是个体凯撒还是集体凯撒)之外。 有的中国天主教神职人员认为,将来对于中国政局带来不祥之灾的祸首就是中国的新教加尔文教派。但该神父的说法,不过是与中国加尔文新教派在争风吃醋之后的嫉妒或强加罪名而已。事实上,新教无论是哪个教派,都是附属于所在世俗凯撒国家的羽翼之下的。 加尔文当年所建立的政教合一的日内瓦共和国,实际上就是僭越了耶稣关于凯撒之物与天主之物彼此之间互不归属的神律。而梵蒂冈作为普世天主教的总部或大本营,虽然也是主权国家,但其性质主要是宗教性质的,与加尔文当年所建立的政教合一的日内瓦共和国有本质上的不同。 当然,天主教要避免自身内部的凯撒化(例如严格的等级森严的教阶制)之复活,将必要的科层制管理、圣统制与变性的凯撒化,予以严格的区分。或许,新的教宗方济各,能够对此予以真正有力的改革吧。 总之,教会是天主(上帝)之物,就应该归还给天主(上帝),而不能够归还给凯撒,更不能够凯撒化。只有在这个最基本的前提下,基督信仰才能够不变质变性,才能够具有合一的真正前提。否则的话,那种已经在事实上归给了凯撒、但却死不认账的教会,那种自身已经成为了凯撒的教会,相互间势必是难以实现合一的。切望并祈祷富有无限上智的上主给不同的基督教会开出路、启正路,在这近于末世的时代为上主做出真正美好的见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