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是中国人民的伟大领袖毛泽东主席诞辰120周年。 毛泽东同志是近代以来中国伟大的爱国者和民族英雄,是领导中国人民彻底改变自己命运和国家面貌的一代伟人。他早年投身革命,领导我们党和人民,找到一条中国革命的正确道路,结束了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悲惨历史,建立起新中国,确立了社会主义制度,并为探索一条适合我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作出了艰辛的努力。可以说,毛泽东同志为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社会主义革命的成功和社会主义建设的进行,为实现中华民族的独立和振兴、中国人民的解放和幸福,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新中国成立以后,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带领全国人民,在迅速医治战争创伤、恢复国民经济的基础上,不失时机地提出了过渡时期总路线,创造性地完成了由新民主主义革命向社会主义革命的转变,使中国这个占世界人口四分之一的东方大国进入了社会主义社会,实现了中国历史上最深刻、最伟大的社会变革。 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对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道路进行了艰苦探索,积累了在中国这样的社会生产力水平十分落后的东方大国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经验。由于在中国建设社会主义是一项崭新的历史产物,人们对如何走出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道路还缺少规律性认识,加上当时严峻复杂的国际环境的影响,我们党在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探索中曾出现过左倾或右倾路线,也曾走过弯路,比如毛泽东主席晚年特别是在“文化大革命”中犯了严重错误。但正如邓小平同志所指出的,毛泽东同志晚年的错误是第二位的,是一个伟大的革命家、一个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所犯的错误,他的历史功绩永远是第一位的。 毛泽东主席在长期探索救国救民、领导中国革命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将马克思主义宗教理论与中国宗教问题的具体实际相结合,创立了独具中国特色的毛泽东宗教思想。 毛泽东同志强调研究宗教的重要性,主张对宗教开展研究。毛泽东不仅自己对宗教感兴趣,而且鼓励其他人重视和开展宗教研究,1959年10月13日,毛泽东在与北京大学任继愈教授谈话时说:“我们过去都是搞无神论、搞革命的,没有顾得上这个问题。宗教问题很重要,要开展研究。” 1963年12月30日,毛泽东在他的《加强宗教问题的研究》一文中指出,“世界三大宗教(基督教、伊斯兰教、佛教),至今影响着广大人口,我们却没有知识,国内没有一个由马克思主义者领导的研究机构,没有一本可看的这方面的刊物。”正是在毛泽东的建议下,中国社会科学院设立了世界宗教研究所,创办了《世界宗教研究》刊物,开启了我国的宗教理论研究,极大地促进了我国宗教研究的顺利开展。 毛泽东从文化功能上看待和把握宗教,并极力主张保护宗教文化遗产。毛泽东同志经常阅读佛教经典,还经常去参观寺庙,并把佛教寺庙视作中华民族的文化遗产加以保护和利用。1932年1月下旬,毛泽东在江西瑞金叶坪东的东华山古庙养病时就曾交代警卫人员:“我们住在这里,不要妨碍山下的老表们前来烧香敬佛,也不要妨碍二位师傅的佛事。我们这些无神论者和有神论者,可以在这里各不相扰。” 1947年10月中旬,毛泽东带警卫李银桥等去陕北葭县(今佳县)南河底村搞调查时特意参观了白云山上的寺庙,毛泽东对其中的雕刻、塑像、石碑、牌匾都很感兴趣,他感慨地说:“这些都是重要的文化遗产,要好好保护,不要毁坏。”并指示陪同的县委书记:“县里要拨点经费,把庙修一修,这样才对得起祖先,对得起人民呀!”毛泽东同志还十分重视寺庙文化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地位和作用,他说:“中国庙宇古色古香,也是书法胜地,许多字真是妙笔生花、栩栩如生,堪称书法艺术之宝库,我们应该很好研究和学习。” 毛泽东同志巧妙地将宗教问题当作群众工作问题来加以强调。毛泽东不仅鼓励学者研究宗教,并把它作为群众工作方法来看待。1961年1月23日,毛泽东在与西藏班禅大师的谈话中说:“我赞成有些共产主义者研究各种教的经典,研究佛教、伊斯兰教、耶稣教等等的经典。因为这是个群众问题,群众有那么多人信教,我们要做群众工作,我们却不懂得宗教,只红不专。”因而,正确对待宗教问题就是正确对待群众的问题。毛泽东同志强调不要把对宗教的信仰当作划分人民群众政治立场的标准。信教和不信教群众的思想信仰的差别不是主要的,重要的是他们在政治上和经济上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毛泽东的这一见解为宗教工作的开展和宗教政策的制定奠定了理论基础,并且在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因素投入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毛泽东同志确立了正确而完整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毛泽东并不反对各种宗教在社会中的存在,他指出:“几个宗教和谐地共存,对国家来说不是坏事。”因而,毛泽东和中国共产党第一代领导人一起努力,正确地制订了比较全面的宗教政策。早在土地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就正式颁布了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并在长征途中和各革命根据地中实施。红军长征到达陕北后,毛泽东签发了《中华苏维埃中央政府对回族人民的宣言》。《宣言》第二条明确宣告:“我们根据信仰自由的原则,保护清真寺,保护阿訇,担保回民信仰的绝对自由。”抗日战争时期,毛泽东明确提出把对宗教界人士的工作作为党的统一战线的一个方面来处理,并认为,在反帝反封建的基础上,共产党和宗教徒可以而且应当建立政治上的同盟。1945年4月24日,毛泽东在《论联合政府》中指出:“根据信教自由的原则,中国解放区容许各派宗教存在。不论是基督教、天主教、回教、佛教及其他宗教,只要教徒们遵守人民政府法律,人民政府就给以保护。信教的和不信教的各有他们的自由,不许加以强迫或歧视。” 毛泽东不但表明政府保护宗教的政策,而且还强调了宗教保护政策的长期性。1952年10月8日毛泽东在接见西藏致敬团代表的谈话中指出:“ 共产党对宗教采取保护政策,信教的和不信教的,信这种教的或信别种教的,一律加以保护,尊重其信仰。今天对宗教采取保护政策,将来也仍然采取保护政策。”毛泽东不仅一再申明我党的宗教自由保护政策,而且还为宗教工作做出有益的指导,告诫人们在处理宗教问题时需要谨慎行事,以免对信教群众造成不必要的伤害。毛泽东同志曾指出:“宗教信仰与政治立场是有区别的,信教群众同样属于‘人民’的范畴,共产党人也要代表他们的利益,这是共产党人开展信教群众工作的逻辑前提,也是共产党人进行信教群众工作的目的所在。”“宗教信仰自由,可以是先信后不信,也可以是先不信后信。……人们的宗教感情是不能伤害的,稍微伤害一点也不好。除非他自己不信教,别人强迫他不信教是很危险的。这件事不可随便对待。”1957年2月27日,毛泽东首次提出在宗教问题领域要正确区分和处理好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并严肃指出用行政命令解决宗教问题的危害,他说:“企图用行政命令的方法,用强制的方法解决思想问题,是非问题,不但没有效力,而且是有害的。” 毛泽东同志的宗教思想来源于马克思主义宗教理论,又深深扎根于中国社会实际;其正视历史,又直面现实;其继承前人,又开拓创新。它内容丰富,体系完整,具有科学性、客观性和较强的可操作性等特点。它对当时中国宗教事业,乃至政治、经济、文化事业都发挥了重大指导作用。在现在、甚至未来,它仍具有重大现实指导意义。 实践证明,正是由于我们党遵循了毛泽东的指导,组成了包括广大宗教信徒在内的最广泛的革命统一战线和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不仅取得了民族民主革命的彻底胜利,建立了新中国,而且实现了祖国的统一、民族的团结,社会的和谐与稳定,经济腾飞,国家的繁荣昌盛。我们中国天主教广大神长教友同全国各族人民一样,拥护新生的人民政府,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新中国,热爱人民当家作主的新生活,迫切希望能同全国人民一起共同投入建设新中国的行列。天主教是奉行爱的宗教,宣扬的是“真、善、美、圣”,热爱和平与美好。中国天主教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有着爱国爱教、服务社会的优良传统,60多年来中国天主教始终是社会建设中的一支重要力量,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民族团结的重要部分;60多年来中国天主教的牧灵福传事业在圣神的恩宠和光照下,在稳定与和谐的社会环境中发展的蒸蒸日上。国家兴则教会兴,我们的祖国日渐繁荣昌盛,也大大提高了中国天主教的国际地位。实践证明,高举爱国爱教的伟大旗帜,自觉维护、支持国家的发展大局,是更好更快地发展中国天主教事业的根本条件和前提。 在举国上下庆祝毛泽东同志诞辰120周年之际,中国天主教“一会一团”要进一步团结和带领全国广大神长教友,高举爱国爱教旗帜,继续坚定不移地贯彻独立自主自办教会的方针。要教育和引导我们的年轻一代,珍惜中国教会来之不易的大好局面,在中国教会的大局面前,在国家和民族的政治利益面前,保持清醒的头脑,继承和发扬老一辈爱国爱教的光荣传统,将中华民族的福传大业推向前进。 回顾历史,展望未来,中国天主教界一定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牢记历史使命,追逐时代梦想,坚持走爱国爱教的正确道路,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凝聚起广大神长教友的力量,和全国人民一道,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努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