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是对在耶稣基督中的关乎人类及拯救的事工和对上帝启示解释的最初见证。正如《威斯敏斯特信仰宣告》中所说的,是“写下来的上帝的道”。这样,圣经的权威并非是由教会来保证的,也不是出于人的权威,而是在圣灵的能力下,自我认证的。“信徒开始确信圣经是上帝的话语,不只在于上一堂新约或是旧约的课程,而是在共同崇拜、认信的团契中阅读圣经。”路德经常称圣经为“基督躺卧的摇篮”,并视其为一本权威来自基督而不是无误灵感的教义的书。这与20世纪最具影响力的神学家卡尔·巴特的观点是一致的。巴特认为上帝的言行通过耶稣而影响整个世界,圣经是这些事件的见证。作为上帝之道的圣经,使教会在耶稣基督中的上帝的恩惠里免于落入罪恶与死亡的孤独的悲痛。“因为圣经是在上帝的教会中的耶稣基督的权威,教会并不需要掩饰它自己的焦虑、需求和疑问,并不需要负起试图控制自己的不可能办到的担子,它可以服从而并不需要承担这一目标和结果的责任。”巴特认为在圣经之中,耶稣基督的权威获得并具有高于教会权威的具体性,他提出一个命题就是——耶稣基督是完整的、唯一的上帝之言,只有他才是上帝之光,神的启示。巴特强调圣经的权威在于耶稣基督。“活的耶稣基督,死而复生,作为既是上帝之道的见证,又是上帝之道本身的神的先知,是无可匹敌的。”因此,耶稣基督是唯一的上帝之道,无论在形式上还是实质上,理论上还是实际上,都是不能被超越的。对此值得我们借鉴的在于要尊重作为上帝之道的圣经。用历史考证法来研究圣经始于19世纪的德国,一些神学家认为圣经记录了神在人类经验里的活动,重要的在于人如何体验神,而不是上帝作为一个客体的活动及其历史意义。他们想要除去基督身上的犹太和希腊特色,展现出真正的、历史的耶稣形象,这似乎有用人类学取代神学的倾向,但却使人们研读圣经的深度和广度,大大超过从前的任何时代。正如汤忠谟博士在《现代圣经观》一书中所言:“圣经非一部书,乃一图书馆;圣经非一人一时代之产品,乃多人多时代之著作;非固定的启示记录,乃上帝渐次进展的启示记录,其编著之目的非教授历史或科学,乃教授道德和宗教,其灵感非直接于文字乃人之亲身感应,其威权非倚赖于‘传说’,‘无误性’或‘教会之标准’,乃倚赖乎圣经自身之价值,为世间最伟大之宗教文学。”
圣经是神启示的历史记录,也是以历史记录的形式出现的启示。当提后3∶16中说“圣经都是神所默示的”时,其希腊原文theopneustos的意思是“从上帝呼出的(breathed out from God)”,这提示我们对“默示”的理解,应该是上帝的旨意藉着圣灵的能力,感动人经受、见证并表达出来。也就是说,写圣经的人在圣灵的带动、指导下,有了属灵的见解,并可以运用写作的技艺,把一切的感受表达于文字中。因此,重视上帝的默示不能和拘泥与字句等同起来,圣经字句主义(biblical literalism)看来似乎是纯净保守的信仰,十分属灵,其实在解经上未必正确,很可能对圣经一知半解,认识得似是而非,只是断章取义,借题发挥,并没有按正意分解真理的道。所以,在看待由此而引发出来的“圣经无误论”时,必然要小心谨慎。“大神学家奥古斯丁相信圣经正典完全没有错误,而若似乎有错误,则不外乎以下三个情况:1、抄写经文的过程中抄错;2、原文没有错,译本却予以译错;3、信徒本身的领悟力不足,把超过自己理解力的事当作错误,坐井观天,以是为非。”对我们来说,无论抱着哪一种无误观——绝对的无误、充分的无误、有限的无误或是目的的无误,都要正视圣经中一些记载的矛盾和出入及难于理解之处。圣经中各卷书的文体和用语都有所不同,作者的个性也往往体现于信息中,而且也反映了他们当时所处的文化和历史背景,这些人性的因素,表明圣经的确是一本人间之书,同时也是神性之书。圣灵如何默示人写下圣经,我们不能完全明了,但如果把圣经的写作与上帝之子降世的过程作一类比,将会有利于我们理解圣经的特点。“圣灵覆蔽马利亚,她是真正的人,能犯错误。但透过她,在超自然的感孕之后顺着自然的孕育发展,神的儿子取上人身降生成为真正的人。他具有完完全全的人性,同时又是神。马利亚的罪性怎样被超越,不沾污主的本性,同样圣经的人间作者其犯罪的天性亦被超越,他们所写成的亦毫无暇疵,神的灵临到人间有罪的作者,在他们里面工作,以致产生神——人的写作。这过程的原委,仍是一个奥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