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修公爵 于 2015-8-11 08:43 编辑
众所周知,Pominus先生是本论坛第一大教会法学家,曾在本论坛定断过多位主教,如朱公维方主教,安树新主教、吴钦敬主教等。现有自称天主教司铎的网友迷糊者,在本论坛发表言论,似触犯圣教法典,万望Pominus先生在百忙之中,予以裁断。 迷糊说:但梵蒂冈若是彻底妥协,我将抛弃它!坚持哟过去现在的! 至于自己的死活,那是天主的事!做自己认为正确的事! 我又不是信梵蒂冈! 众所周知,天主圣教之信经中有一条:我信至一、至圣、至公、从宗徒传下来的教会。迷糊与刘幼民的谈话中,“梵蒂冈”,绝非指地理意义上的梵蒂冈山丘或政治意义上的“梵蒂冈城国”,乃是指圣座。如此公开宣传不信耶稣在世之代表,抛弃慈母圣教会,似乎已经彻底抛弃天主圣教之信仰,构成“背教”之罪,依圣教法典第1364 第一项之规定,当受自科绝罚。 不知老夫说的确否,望P先生指点一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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