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2752500284 于 2015-9-6 20:41 编辑
主内平安!今有一神学上的问题,想和大家探讨一下,那就是在弥撒中,神父代表基督举扬圣体时说:“你们大家拿去吃,这是我的身体,将为你们而牺牲。”晚餐后,他同样拿起杯来,又感谢了交给他的门徒说:“你们大家拿去喝;这一杯就是我的血,新而永久的盟约之血,将为你们和众人倾流,以赦免罪恶,你们要这样做,来纪念我。”我们的教友都知道,小小的面饼经神父祝圣后,就已成了基督的圣体了,一杯葡萄酒一经神父祝圣后,也成了基督的圣血了,按照耶稣的嘱咐,神父将基督的圣体和圣血分发给教友吃和喝的,但是情况并非如此,教友只领受了耶稣的圣体,而没有喝到耶稣的圣血,杯中圣血最后都由神父自己喝掉了,这样的作法是否正确?当然这样的做法在我国已有一段很长的历史了,好在以前都做拉丁文弥撒,神父在祭台上讲拉丁文,教友们是听不懂的,而现在我们的天主教会实行地方化,改用中文做弥撒了,神父在祭台上的讲话,教友们都听得懂,因此教友会产生疑问,既然神父代表基督说:“你们大家拿去喝,这一杯就是我的血,新而永久的盟约之血,将为你们和众人倾流,以赦免罪恶,你们要这样做,来纪念我。”那为什么神父的言行不一致,不按自己说的去做,不给教友喝耶稣的圣血,最后却将一杯圣血由自己全部喝掉呢?(难道这位神父有很多“罪”需要耶稣的圣血来赦免?) 有人说:教友只要领的圣体就可以了,因为圣体里包含了耶稣的圣血,但是,在祭台上参与共祭的其它神父在领圣体时先将圣体在圣血里沾一下,然后放入口中吃下,既然“圣体里包含了圣血”这又何必多此一举呢?为什么对教友说的一套不能用在自己身上? 因此,说教友领圣体里包含了圣血,不必再喝圣血是没道理的,如果按照他这种逻辑推理可以得出一个结论,那就是在客观上他在误导人们去认为:“耶稣只要建立圣体圣事就可以了(因为圣体里包含了圣血)耶稣没有必要在晚餐后再建立圣血圣事”?我认为耶稣亲自建立的圣体和圣血圣事是两个不同概念的圣事,耶稣所讲的话和所做的事是有着极其深刻的含义的,我们怎么能予以混同或予以省略呢?我们有什么权利去修改耶稣亲自建立的圣体,圣血圣事呢?有人讲:那么多的教友,如果都要喝圣血,这个工作量太大,也不好操作,我认为给不给教友喝圣血是一个原则性的问题,是表明我们是不是服从耶稣的命令?我们听耶稣的命令是最大最重要的听命!至于教友如何领圣血,那是一个方法问题,我们有圣神的同在和引导,有什么问题不能解决呢?也有人讲:“让教友领圣体,由神父来代替教友喝圣血,这是我们圣教会自古以来的传统,没必要去变动。”大家都知道传统的东西也有二个方面,一个是自古传下来的优良传统,这是要大力继承和发扬的,而另一个就是人们按照自己的需要和理解水平,改变了原先传统,经过一个历史的过程,又变成了另一类的传统,那就要认真予以思考了。而主张由神父来代替教友喝圣血的人,很显然是一个怕麻烦的人,一个为主工作,却又怕麻烦的人怎么能成为一个忠心耿耿的仆人呢?如果神父代替教友喝耶稣的圣血是做好事的话,那么好事就再做到底,神父再来代替教友吃耶稣的圣体,免的教友排那么长的队伍上祭台去领圣体,这样不是可以彻底免去神父和教友的“麻烦”吗? 又有人会说:“教友只领圣体,不领圣血(由神父代教友喝圣血)这是经过梵蒂冈罗马教宗认可的,谁也不能随便改变这个弥撒礼仪。”但我们怎么不想一想,只让教友领耶稣的圣体,而不给教友喝耶稣的圣血有否经过耶稣的同意?耶稣明明白白告诉我们,要我们喝他的圣血,并且要常常这样做,来纪念他。难道我们就装糊涂当耳边风?我们有什么权利不让教友喝耶稣的圣血呢?如果说,自梵二大公会议后,罗马教宗已经允许教友领了圣体后又可领圣血的话,那么我们的教会为什么在信仰上不听从教宗的领导?还在原地踏步,不与日俱进,不跟上时代的步伐与世界上的天主教会同步前进呢?最后,还有一件事也应该告诉你们:在南方有一个地方都教会的司铎,他在讲道中常会说:“在天主面前,人人平等。”有一次神父和教友共几十人一起在某宾馆学习,清早在某一房间做弥撒,在领圣体时,10多位神父(和教友一样穿便服)可以将圣体浸入杯中沾一下圣血,然后放入自己口中吃下,(这个方法是很好的,这样既领到了圣体又领到了圣血)但轮到教友上前来领圣体时,这位司铎就只给教友领圣体,而不让教友像其他神父一样可以将圣体放入杯中占圣血,待教友领完圣体后,这位司铎就把杯中的圣血自己一起喝光。这就明显的露出他歧视的心态,我们不难得知,这位司铎的脑袋里有一种观点,那就是教友没有“资格”领圣血,而并不是有的人所认为的怕“麻烦”,这位司铎的做法很自然的引起了教友的疑问:“难道耶稣单单和神父们签订了永久的盟约?难道耶稣的圣血单单是为了神父们而倾流,以赦免他们的罪恶?难道我们的教友们就不需要耶稣的圣血来倾流以赦免自己的罪恶?”这就是这位司铎采取的歧视性土政策后所造成的一个负面效果。 有圣经记载:当年耶稣在晚餐时举杯祝圣后就把杯中的葡萄酒分发给门徒们喝的,我也相信圣伯多禄,圣保禄大宗徒也会照耶稣的命令去做的。由神父代替教友们独自一个人喝掉圣血的礼仪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基督新教他们在每一个月的第一个礼拜天进行圣餐礼拜,在圣餐礼拜中,有上千名基督徒可以同时恭领耶稣的圣体和圣血为什么基督新教的牧师们一点都不怕麻烦的允许信徒来喝耶稣的圣血?而我们的天主教会要修改耶稣的命令,不让教友喝耶稣的圣血?用“圣体里包含了圣血”能说的通吗?既然在“圣体里包含了圣血”,那为什么共祭的神父要将圣体放在杯中沾一下圣血再吃下去,而主祭的神父却把一杯的“圣血”全部自己喝光? 在若望福音6章53-56节中记载了耶稣的话:“我切切实实告诉你们,你们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他的血,在你们内没有生命,谁吃我的肉,喝我的血,就有永生,我在末日将使他复活,因为我的肉是真实的食粮,我的血是真实的饮品,谁吃我的肉、喝我的血,他生活在我内,我生活在他内。 请看“圣体奥迹训令”(32)圣体圣事按它是记号来说,兼领饼酒二形是更完善的方式。因为在这种方式下,宴会的意义更显明(有吃有喝)。也更清晰地表现是在基督的圣血中缔结“新而永久的盟约”的,并且主的筵席和在圣父国中的末日筵席中的关系也更为明显(参阅玛26章27-29节)。这里面明明白白地说了“兼领饼血二形是更完善的方式”。既然是更完善的方式,那我们有什么理由不举行这更完善的方式呢?“梵二”会议在《礼仪宪章》中也规定:“在宗座将要指定的情况内,主教们可以斟酌准许教士、会士在其发圣愿的弥撒内,新教友紧随洗礼的弥撒内,领受圣体圣血。”并且教会强调:在晋铎弥撒,发愿弥撒,新教友领洗后的第一台弥撒中,该为教友兼领圣体圣血,同时在“圣体圣血节”也当如此。然而这些规定基本上还是作为一个文件记载在册而已,并没有认真付之行动,各地教会的司铎们由于旧的习惯成自然,没有多少人会在“条件”允许下给教友们兼领圣体圣血,因为那样做的话会给司铎们带来操作上的一些“麻烦”。我认为:让教友们兼领圣体圣血,,不外乎三个主要的“条件”:1.以一个耶稣基督仆人的身份听从耶稣的嘱咐。2.高度重视“兼领饼血二形是更完善的方式。”3.具备让教友兼领圣体圣血的思想意愿,多准备一点葡萄酒。我认为如果说“单领耶稣的圣体是有效的、合法的,也能得弥撒的全部恩宠”,同时“兼领耶稣的圣体、圣血是更完善的方式,在这种方式下宴会的意义更明显(有吃有喝),也更清晰地表现是在基督的圣血中缔结“新而永久的盟约”并且主的筵席和圣父国中末日筵席的关系也更为明显“,那么我们应该毫不犹豫的选择后者!这就是“体血兼领”。
申路加 201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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