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命”的神父 劝免篇 (八 ) 神父关于透露告解内容违背法典损害教会使教会蒙羞。 告解秘密绝对不可侵犯,教会不容许神父违反这条法典。「告解是私人的事,为使忏悔者悔改和清洁心灵。 「如果神父违反告解秘密,教会的答案始终是否定的。」 「所有犯罪分子有责任为他们犯下的罪行作出公正交代」 法典 0983 1项-告解圣事的秘密是不可侵犯的;所以听告解者不得以言语,或其它任何方式,和藉任何理由揭发忏悔人。 2项-如有翻译人,翻译者和其它所有以任何方式由告解中得知罪过的人,均有守秘密的责任。 法典0984 1项-严禁听告解人,利用自告解中所获得对忏悔者有害的知识,即使无任何泄密危险亦不得利用。 2项-具有管理权的人士,对无论在任何时候由告解中所获得的知识,绝不可在外在的管理上加以使用。” 神父透露告解圣事,泄露告解秘密屡屡听到教友提到使教会蒙羞。听告者不得以言语,或其他任何方式,和藉任何理由揭发忏悔人。不但听告解者有严格保密的义务,其他知道告解秘密者同样也有严格保密的义务。 除了要严格保守秘密,法典特别告诫听告者,泄露告解秘密要受保留于教宗的自科绝罚。 法典1388条1项规定:听告司铎直接泄露告解秘密者,处保留于宗座的自科绝罚;间接泄露者,按其罪过的轻重处罚之。 神父透露告解秘密给教会带来如此恶劣的影响耻辱,信友心里上下忐忑不安,会给教会带来更大的蒙羞和耻辱。 (续)(九) 透露告解内容使家人不合, 恶使教会受到耻辱与创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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