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LZ的介绍后,第一感觉是,那个堂是天主教堂吗?为了确认一下它还是,便特地到彭神父的博客上去查看了LZ说的照片: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00cf6040100j6xy.html 可以说,若非看到大大的“天主堂”三个字以及彭神父讲道,我真的会怀疑这是个国内的基督教堂——弥撒间的装饰果然“简洁”,果然没有一幅圣像,也果然没有苦像(有的只是一具光秃秃的木头),甚至连圣体龛也没见着(当然,或许另有圣体小堂)。连圣公会的教堂都比这个“豪华”多了。 看到这照片,看到很多回帖,感觉有些话想说,因此便注册、发言,哪怕再晚也要写,反正加班回家睡不着,明天不上班。 1.
圣像 撇开教会传统不谈,单看《天主教法典》是怎样明文规定的: 第1186条:“为促进天主子民的成圣,教会鼓励信徒以特殊孝爱之情敬礼终身童贞圣玛利亚、天主之母,基督曾立为众人之母;对其他圣人们,教会亦推动真诚和正确的敬礼,使信徒藉其榜样而圣化,赖其转祷而获得支援。” 第1188条:“在圣堂内供奉圣像,供信友崇敬的习惯应予保存;但应以有限的数量及适宜的次序布置之,以免激起信友的惊异,及制造不当敬礼的机会。” 可见,关于圣像的“有”和“无”,“存”或“废”,教会早有定论,教友通过对圣像的瞻仰、崇敬来表达他们对圣母的孝爱、对圣人的敬礼,是他们固有的权利,教会非但不禁止、不限制,反而一如既往地予以“鼓励”,即使是对圣像的数量有所限制,其出发点也是为了引导教友们更合理地、更专心地敬礼。同时,请特别注意法典第1188条的措辞,“应”在法律术语上是设定义务的字眼,也就是说,“应”字所引出的规定都是义务性的硬性规定,是必须要遵守的,不存在“可为可不为”的问题(赋予此种选择权的措辞是“可”)。所以,“在圣堂内供奉圣像,供信友崇敬的习惯”是“一定要”、“必须要”遵守的,这一要求在圣堂设计和建造过程中就应当顾及到。 一个空空如也的教堂,生生剥夺了教友的合法权利。说得武断点,这样的教堂没有资格称为天主教堂,因为它的建造不符合教会的规定;说得好听点,它也是个“有瑕疵”的天主教堂。 既然圣教有此传统,圣座有此规定,教友有此需求,为什么我们的牧人不这样做呢?为什么不顾“保守人士对此颇有异议”,也偏要“一如既往,坚持适应时代,大胆改革”呢?“这种精神”实在是“令人钦佩”!!! 2.
苦像 照片中的弥撒间没有苦像,也是不符合教会规定的。请看《弥撒经书总论》第308条: “祭台上或祭台旁,应供奉有‘被钉之基督像’的十字架,让参礼团体清楚看到。这类十字架,使信友回想吾主的救世苦难,即使在礼仪庆典外,亦宜留在祭台近处。” 很明白的规定,我想不用再过多分析了。 3.
跪凳 跪凳呢?似乎可有可无,但事实上却是不可或缺。 跪凳跪凳,顾名思义就是用来跪的凳子,圣堂里为什么要有跪凳呢?那得追根溯源问问我们为什么要跪呢?无非是一为祈祷,二为朝拜。 没错,没有跪凳,我们一样可以坐着、站着祈祷。但别忘了,在教会的礼仪中(弥撒大祭、圣体朝拜等等),“跪”是一个固有的姿势,这个姿势是我们对天主的钦崇在身体动作上最极致的表达。 《弥撒经书总论》第43条中说: “信友应跪下:
——祝圣圣体圣血时;除非因健康理由,或因地方狭小,或参礼者人数众多,或有其它正当理由。……若当地信友习惯在‘圣圣圣’后跪下,直至‘感恩经’结束,并在领受共融的圣事前,主祭念:‘请看天主的羔羊……’时也跪下,是可取的并宜加保持。”
总论说的很清楚,“除非因健康理由,或因地方狭小,或参礼者人数众多,或有其它正当理由”,否则,在成圣体圣血时信友是必须跪下的,此时,就突显了跪凳的不可或缺性。不错,即使没有跪凳,我们年轻人一样可以跪在地上,但是,难道我们要让年老的教友们也跪在冷冰冰、硬邦邦的地上吗?难道他们每人到圣堂时都得自带个跪垫吗?教会在建造圣堂时,不能考虑一下教友的需求吗?难道撤去跪凳就说明我们的教堂在改革吗?或者是因为没有钱做跪凳吗?我想,哪怕只是做几个没有海绵垫子的最简单的木板跪凳,而不设一张长椅,教友们也不会有意见的。不是吗?北方很多农村里的教堂不就是这样的吗?甚至只有布垫子。在天主面前,我们缺的不是“坐”,而恰恰是愿意“跪下”的心。 梵二的改革是根植于教会传统的,没有也无意割裂传统。教宗保禄六世曾在梵二会议期间说过:“没有比这更好的注解了:[这个文件的]颁布(注:指《教会宪章》的颁布)实在没有改变以往的任何训导。基督所愿意的,我们也愿意。过去是怎样的,现在仍是那样。教会数世纪以来所教导的,我们也同样教导。简单而言,过去假设的,现在显明了;过去不确定的,现在阐明了;过去默想、探讨甚至争论过的,现在被汇总在一个清晰明白的表述里了”(在梵二大公会议第三次会议闭幕时的讲话,1964年11月21日)(私译)。若是在我们的眼中,梵二提倡的“改革”就等于“删减”,等于“放弃”,等于“妥协”的话,那实在是置与会的神长们于不义了,因为这实非他们所愿。 教会的司铎若不遵循教会的训导行事,而是随着己意,把个人的喜好强加给他的羊群,最伤心的恐怕就是把羊群托付给他的主耶稣那颗早已遍体鳞伤的圣心了吧! “……在很多地方,礼仪的举行往往并非按照新弥撒经书的守则,而且后者却被理解为容许创新,甚至要求创新,以致礼仪的形象多次遭到扭曲,使人难以忍受。这是我的经验之谈,因我亦曾生活于那为人带来希望,也带来混乱的时代。我曾见到,任意扭曲礼仪,令深深扎根于教会信仰的个别信友,极其痛苦。” ——教宗本笃十六世《历任教宗》自动手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