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以善胜恶 于 2010-9-19 23:08 编辑
“认可”是否等于“共融”?
——记忆2010已经过去的时日
(第一部分)
兼回复薛静萍神父致陈枢机的文章
教宗《牧函》里提到一个特别频繁的词语“共融”,而在年初的三月廿五日教廷新闻室在教廷中国问题研究委员会全体会议结束后发表的新闻公报中也提到:“委员会反思了促进中国教会合一、克服她处理与民政社会关系时的困难;还乐见(她)回应教宗呼吁教会真正共融方面所取得的进步。不作出个人对寻求真理与灵性修和的承担,是无法表达这种共融。”
“与会者一致希望中国的全体主教不断致力于促进全体天主教徒在合一、信德和生活的成长,避免违背与任命他们为牧者的教宗共融的行为(如举行圣事、祝圣主教、参加会议等)”
要表达有形可见的“共融”,就必需了解“共融的教会学”概念,是梵二大公会议文献的中心及基本思想。
“共融”是可见的和不可见的。其中“有形可见的幅度中表达,即指在宗徒的训诲、在圣事以及在圣统制中的共融。”(《活于感恩祭的教会》通喻35节)
“教会的共融”也是可见的,它借大公会议的教导中所列举的各种联系而表达出来:“领有基督的圣神,又接受其教会的全部组织,及教会内所设的一切得救的方法,同时在教会的有形组织内,以信仰、圣事及教会行政与共融的联系,并与借着教宗及主教们而治理教会的基督联合在一起的那些人,便是完整地参加了教会的社团”(《教会宪章》14)
那么,一直重压着我的一个问题:“认可”是否等于“共融”?就越来越明朗:“认可”并不等于“共融”,而“认可”只是通往“共融”之路上一张必不可少的门票!仅看可见的“共融”的本质,强调的是一种行为!所以,“共融”的表达不仅是只要拥有门票而已,在拥有门票后还要有“共融”的行为,才是“共融”的观念所具体要求的体现。正如教宗在《牧函》里提到的:“不断地表现出与伯多禄继承者完全共融的明显行为!”才能促进共融的发展,在共融的教会里生活!
而反观今年的祝圣狂潮,这些覆手的、公开就职的和新祝圣的主教们是否表达了“避免违背与任命他们为牧者的教宗共融的行为”?
让我们仔细观看今年已经发生的一系列事件,真是一个“另人疲惫的当下”:
一、先看对教廷中国教会问题研究委员会的公报的回应:
中国大陆几位获得梵蒂冈认可及政府承认的主教表示,要完全遵从教廷中国教会问题研究委员会的公报有困难:
若瑟主教说:良心不容许他参加非法祝圣;至于天主教代表大会,他认为虽然不符合教会精神,大部分主教将抱着不同态度参加。
保禄主教说:「无论教区和我要作出多大的牺牲,我也不会参加非法祝圣。」「由非法主教主祭的弥撒,我不会参加;但如果他只是共祭者之一,则很难避免。」
伯多禄主教:大陆的主教遵循教廷公报「有实际的困难」,他们难以抵挡政府官员以各种方式迫使他们做出违背与教宗共融的行为。他说:「我们感到很困惑,不知道该怎么做,因为教宗牧函出来以后我们已经没有退路,要不继续在夹缝中生存,就是与政府决裂。」「不参加会议是不现实的做法」 。
多好的一个借口:“夹缝生存”说!似乎忘却了公报中的指导:“不作出个人对寻求真理与灵性修和的承担,是无法表达这种共融。”
二、再看祝圣狂潮:
1、巴盟教区杜江主教四月八日举行公开就职礼,虽然经历了一些磋商,但杜江主教说:“马主教在弥撒中,坐在神父们旁边。” 话说的有些隐晦,但没有掩盖的事实是仍然“共祭”了,不论是何种原因,在法律层面被迫犯罪只要是实施了,也是主犯!遗憾的是杜江主教在考验面前没有“作出个人对寻求真理与灵性修和的承担。”
2、四月十八日接受祝圣为浩特教区的孟清禄主教,虽然所有出席的主教都是教宗任命的,但若仔细观看新闻:孟清禄早在四月八日参与巴盟教区杜江主教举行的就职礼上,已经完成了与“非法主教”的共祭,也“作出个人对寻求真理与灵性修和的承担。”
3、四月廿一日在南通市耶稣善牧主教座堂接受祝圣的海门教区沈斌主教依旧,不过是共祭的对象换成了另一位“非法主教”王仁雷。而且风闻沈斌在祝圣前表态:即使不认可,也要祝圣!若风闻是事实,那么在今后要为教会原则说话的可能性就很低!有可能是将来全力推动自选自圣的“武将”之一。
4、5月8日
厦门教区祝圣蔡炳瑞为主教,外甥打灯笼照旧(舅)。只不过共祭的对象又换成了非法的詹思禄。蔡炳瑞主教也是很勇敢地“作出个人对寻求真理与灵性修和的承担。”另人遗憾的是:台北荣修总主教也来参加!台北荣修总主教的行为具有指标性意义,让很多在共融观念上比较模糊的主内弟兄更丈二摸不着头脑!
其实,他的这种行为在今年度的教会新闻里并不少见:蔡炳瑞在还没有成为主教之前,信德网络在4月3日就刊登:“3月31日,厦门教区教区长蔡炳瑞神父在厦门天主堂主持了祝圣圣油弥撒”,当时蔡炳瑞还是神父得身份,如何能祝圣圣油?当时就纳闷:选择连天主教基本道理都不遵守的人,在教会核心原则上会不出事故?
果然好景不长,蔡炳瑞成为主教后不久,就在7月17日“隆重祝圣两教区三位执事”,其中有两位是闽东教区的(吴东碧、阮希鹉)。我们都知道:闽东教区也是非常特殊的教区之一:不但有教宗认可的正权主教黄守诚主教,而且也有非法祝圣的詹思禄!从蔡炳瑞主教的祝圣典礼上有詹思禄参加可以分析:祝圣的两位闽东教区的执事绝非来自黄守诚主教的批准!没有经过正权主教的批准就私自替闽东教区祝圣执事,蔡炳瑞主教可真会推动“共融合一”!就用上述不同事例来“回应教宗呼吁教会真正共融方面所取得的进步”?
说到主教们替别的教区祝圣执事或神父的事,也是“精彩连连看”,仅举一个教区的例子:
早在去年12月6日北京主教李山祝圣的6位神父里,为天水教区祝圣的傅奋军就没有得到天水教区圣座认可的署理的批准!
让人叫绝的祝圣是平凉教区的韩纪德主教的行为:在教宗《牧函》颁布后,信德网络2007年7月27日的新闻显示:“韩纪德主教主礼,教区长赵建章神父襄礼,授给毕业于西安神哲学院的蒲伟军执事司铎圣职”。但赵建章神父并非是合法的教区长。天水教区圣座认可的署理是王若翰神父。所以韩纪德主教成了公然违背教宗《牧函》的第一人。
既然说到了韩纪德主教,不免从网络上多看几眼,不看不知道,一看看到了更叫绝的事情:早在2006年,在信德网络《中国西部教会喜获丰收》的文章里,韩纪德主教也帮忙替天水教区祝圣了两位神父,分别是李晓鳞和卢安尼!但韩纪德主教担心天水教区的当家人王若翰署理就此事提出上诉,所以在信德社出版的《中国天主教手册》里,将李晓鳞、卢安尼二人记录在了平凉教区的神职班中。真会欺上瞒下!但此二人到现在一直都在天水教区工作,无形中让天水教区的“合一”事业带来了伤害!
这还不是最精彩的,最精彩的的是通过网络搜索:平凉市博爱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法人也叫韩纪德,地址是平凉市东大街103号 ,刚好是主教府所在地!没有想到主教还可以做生意!开先河了,与时俱进啊!
5、六月二十四日三原教区韩英进主教的晋牧虽然没有了“非法主教”的参与,都是教宗认可的主教参与。但韩英进主教自己是否也干了“非”《天主教法典》的事情呢?
6、7月10日上午林海(台州)教区徐吉伟主教晋牧虽然也没有了“非法主教”的参与。参与的都是教宗认可的主教,但一位非常显著的人物就是才成为主教半个月的韩英进主教。他是否有教宗同意他来襄礼的批文?我们不得而知。若没有襄礼的批文,同样是触犯教会规章制度。
7、虽然7月15日延安(榆林)教区祝圣杨晓亭神父为助理主教和九月十六日太原教区祝圣孟宁友神父为助理主教暂时没有了非法主教德身影,但是:上述参与的一系列祝圣中的主教大人们,哪一个主教不是身在爱国会?到底他们上演的是和教宗“共融”的大戏,还是和爱国会“共融”的闹剧?
不免也引起以下两个问题:
A、这些新任主教在祝圣前通过万民福音部呈报给教宗的时候,是否说明他们现在还是爱国会的当然成员的身份?这里面负责主教候选人调查的人员和负责呈报的万民福音部的官员们是否存在着严重的渎职现象?
B、既然是爱国会的当然成员,不退出与教义相违背的机构,如何“共融”?我们需要一个解释!当然也有可能会得到万民福音部秘书回答保定教区的原话:不用解释!因为教宗的《牧函》已经说的很清楚了!教宗在今年的5月12日说:“对教会的最大迫害不是来自外面的敌对者,而是由教会内的罪恶所滋生。因此教会极需要再学习忏悔,接纳净化,需要学习宽恕,但也需要有公义。因为宽恕不能取代公义。”若宽恕变成了对“不义”行为的纵容,就改变了爱的真谛!
据听说韩德力神父也是教廷中国问题研究委员会成员之一。以上事例都是从网络上公开找到的,对于上述这些事实存在的现象的发生,韩德力神父您如果还忠于您的信仰原则的话,请相互对照,如何理解您宣讲的“先知论”?这些您眼中的“先知们”将把在中国的天主教会引向何方???
(未完待续)(admin:修改了几个错字,请见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