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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admin

念经是否是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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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18 12:46:4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77# 佳音


    对于你的回贴,我还是回上我曾在另一个讨论玫瑰经与读圣经之间的关系时所回过的内容,这个内容同样来自你所转的教宗的这篇文章之中:

教宗若望保祿二世

致各主教、神職及信友宗座牧函

(二零零二年十月十六日)

《童貞瑪利亞的玫瑰經》 Rosarium Virginis Mariae 論至聖玫瑰經


宣示玫瑰經的各端奧蹟,也符合這個具體的需要。當然,這些奧蹟既不能取代福音,也未能涵蓋其全部內容。因此玫瑰經不能取代聖言誦讀 (lectio divina),而是以聖言誦讀為前提,並推動聖言的誦讀。雖然誦念玫瑰經時所默想的奧蹟,縱使增補上光明五端(mysteria lucis),仍只限於基督生平的主要部分,但以它們作出發點,我們的心靈很容易縱橫福音的其他部分,尤其當我們以較長時間收歛心神來念玫瑰經的時候。


為了令玫瑰經默想能有聖經基礎和更具深度,在宣示各端奧蹟後,宜接着宣讀一段相關的聖經,章節的長短可視情況而定。其他任何說話絕不能媲美聖經特有的效力。聆聽聖經時應確切意識到,天主的聖言是為今天和「為我」而宣告的。

這樣聆聽天主聖言,才能配合玫瑰經的重複誦念方式,不致因重提一些耳熟能詳的事蹟而感到厭煩。絕不如此,這並非重溫一些資料訊息,而是讓天主向我們「說話」。在某些隆重和團體公念玫瑰經的機會上,可合宜地對所宣讀的聖言作簡短的闡釋。

聆聽完聖言和專注於奧蹟後,我們便會自然舉心向父。耶穌在各端有關自己的奧蹟中,常引導我們走向父,因為那憩息於父懷中的子,不斷地向父祈求(見若1:18)。他願意引導我們與父密切契合,使我們與他一起稱呼天主為:「阿爸,父呀!」(羅8:15; 迦4:6)基督把他和父的聖神通傳給我們,因着他與天父的關係,使我們成為他的兄弟姊妹,也使我們互為手足。天主經是默想基督與聖母事蹟的基礎,而這默想則以重複誦念聖母經來進行。天主經使我們在默想玫瑰經奧蹟時,即使是獨自進行,也能體驗到教會的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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