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承认雷的管理权是从其非法而来的,但不是从绝罚而来的-----------这句话很向是:我没有打你,只是我的拳 ...
PAUL.ZHANG 发表于 2011-7-5 21:10
请再仔细阅读一下声明第一段:雷世银神父无教宗任命而祝圣主教,因此是非法的,他无权管理天主教教区之信友团体,而圣座也不承认他是乐山教区的主教。他因违反《法典》第1382条而陷于之刑罚的效果是确定的。雷世银神父本人很久之前已接获通知,基于证据确凿且极其 严重的理由,圣座不接受他做主教候选人
这段的逻辑就是:因为雷无教宗任命,擅自祝圣,因此非法,也因此非法而无管理权,并且,圣座也不承认他是乐山教区的主教。1) Rev. Lei Shiyin, ordained without the Papal mandate and hence illegitimately, has no authority to govern the diocesan Catholic community, and the Holy See does not recognise him as the Bishop of the Diocese of Leshan.
所以,我坚持:不承认雷的管理权是从其非法而来的。
根据法典1331条3款"受绝罚者禁止执行教会的公职(officium) 、圣职(ministerium) 或工作(munus) 或行使治权行为",意思是说:受到自科绝罚的人,自动丧失管理权。那么,若是雷已经被宣布绝罚了,教廷声明何必强调褫夺他的管理权呢?需知一位教区主教被祝圣后,自动获得对教区的管理权,正因为雷没有被宣布绝罚,他非法而获得的管理权教廷才得以明文褫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