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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宗教精神之比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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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8 10:48: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刘幼民 于 2011-7-28 11:02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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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尚九玉

宗教是人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人类的任何一种文明中都占有一席之地,迄今为止,世界上尚未发现任何一个民族没有宗教。宗教(作为思想体系)和哲学一样,都处于人类文化的核心,代表着人类文化的深层结构。所以,中西文化之差异,从根本上说,导源于中西哲学和中西宗教的基本精神之不同。正是基于此,有些学者把中国文化称为“儒家文化”或“儒教文化”,把西方文化称为“基督教文化”或“两希文化”(古希腊和古希伯来)。因此,考察中西宗教精神之差异,对于认识中西文化之异同、吸取西方文化之精华、促进中国文化之发展是非常有意义的。

    提及西方宗教,无疑我们指的是基督教。因为,正是基督教文化构成了西方文化的大背景,使得中世纪以来的西方文化的任何一部分都或多或少地具有基督教的气息;而且,基督教不仅影响了西方文化,其本身也是西方文化的主要组成部分。说到中国宗教,其所指就不是那么容易确定了。众所周知,中华民族是一个具有多种宗教信仰的民族,中国佛教、道教、民间宗教是大家公认的中国宗教。问题在于,儒家思想是不是宗教?此处分歧甚大。不过,作为儒家文化主要内容之一的祖先崇拜和鬼神崇拜显然属于宗教的范围,它们在中国文化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对世世代代的中国人的生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至今不衰,提及中国宗教是无法避开中国人的祖先崇拜和鬼神崇拜的。故而,在这里我们对“儒教”的说法存而不论,但是把祖先崇拜和鬼神崇拜也包括在“中国宗教”一词的所指之中。

    中西宗教在精神、制度和物质三个层面上存在着很大的差别。这里,我们主要在精神的层面上比较中西宗教之差别,兼及其它两个层面。因为,正是中西宗教在基本思想上的不同决定了其它两个层面上的差异。

    一、人本与神本

    中国宗教具有强烈的人本主义色彩,与之相比,西方宗教则具有显著的神本主义特征。所谓宗教,简而言之,就是人对神的信仰。在这种信仰体系中,神、人、神人之间的关系是其基本构成要素。中西宗教精神人本与神本的差异集中体现在它们关于这三者的观念之不同上。

    首先,中西宗教关于神的观念有很大的不同。基督教的上帝被奉为宇宙间的唯一真神,至高无上,全知、全善、全能、全在,是宇宙自然和世界万物的创造者,是世界万物运动变化的支配者。对人来说,上帝是创造者,是生命的给予者,是人生得失成败、生死祸福的主宰者,是善恶行为的审判者,是人类苦难的拯救者。换言之,上帝是世界之根本,尤其是人之根本,一切都是从上帝出发的,也都是以上帝为最终目的的。

    与基督教不同,人是中国宗教关注的中心,其最终目的是人的幸福而不是神的尊严。道教以抽象、神秘的道为最高信仰,奉中国古代历史人物老子为教祖,崇拜神仙,属于多神教。它认为,神是出于天地未分之时的先天真圣,如“三清”、“天尊”、“星君”等;仙是天地开辟以后的得道仙真以及地方神灵,如“八仙”、“土地神”等。神和仙构成了道教的等级制的神灵体系。在道教教义中,神既不是世界的创造者,也不是世界的主宰者,而是抽象、神秘的道的化身;仙是人或其它自然物修炼得道而成。也就是说,道教的神仙是人可以修炼而成的。例如,在道教经典《太平经》中有一个“天心神”,就是凡人学道不止而成神仙的,“故奴婢贤者得为善人,善人好学得成贤人;贤人好学不止,成不死之事,更仙,仙不止入真,成真不止入神,神不止乃与皇天同形。故上神人告于北极紫宫中也,与天上帝同象也,名天心神,……”道教的许多神灵,特别是低级神灵往往与人有很密切的关系,具有非常浓厚的人情味和人间气息,与基督教严厉、独尊、远离人间烟火却又监视着人的一举一动的上帝有很大的不同。佛教信仰的最高神是佛陀。佛陀,意为觉者,指修习佛法,达到自觉、觉他、觉行圆满三者俱全的完满境界者,小乘佛教指释伽牟尼佛,大乘佛教除释迦牟尼佛之外还泛指一切觉行圆满者。其次是菩萨。菩萨意为“觉有情”、“道众生”、“道心众生”,以智慧上求菩提,用慈悲下救众生。中国人家喻户晓的是其中的观音菩萨,观音菩萨在中国佛教中就是大慈大悲、救苦救难、法力无边、普度众生的神。与基督教的上帝不同,佛既不是造物主,也不主宰人的吉凶祸福,只消除人的灾难,保佑人的平安;而且,佛教中的佛和菩萨都是人修习佛法可以成就的。根据佛教教义,佛陀本是人,不是神,后来被人神化成为至高无上的神。释迦牟尼佛原来是古印度一个小邦国的王太子,地藏王菩萨原来是古代新罗国的太子。中国人的祖先崇拜和鬼神崇拜是以死去的先人和天地为崇拜对象的。祖先崇拜认为,已死去的祖先能够在阴间保佑子孙后代的平安和幸福,保佑家族的兴旺和发达。鬼神崇拜以天、以及天地间的神灵为崇拜对象,鬼魂则是人敬畏、回避的对象。

    由以上所述可知,在中国宗教中,无论是佛教,还是道教,或是传统的民间信仰,神更多的是人祈求幸福和平安的对象,是人类生活的保佑者,而不是人的生活的中心和根本目的,这与基督教的神灵观是根本不同的。

    其次,中西宗教对人的看法也有很大的不同。关于人的本性,中国宗教受儒家文化性善论的影响,基本上对人性持肯定的看法。中国佛教认为人有佛性,这是人觉悟成佛的根据,“一切众生,皆有佛性,有佛性者,皆得成佛”,有些派别甚至主张即使断了一切善根的“一阐提人”也能成佛。佛教禅宗更是主张,人的自性即是佛性,觉悟即是佛,沉迷即为凡,人是尚未觉悟的佛,佛是觉悟了的人。道教认为人有道心,有先天之性,此为人修道的前提。基督教对人性基本上持否定的看法,认为人有原罪和罪性。人类始祖亚当和夏娃犯下原罪,遗传给后世子孙,绵延不绝,每个人一生下来就带有原罪。人的罪性是指人的各种违背神意、使人堕落的欲望,特别是人的贪欲。关于人在宇宙间的地位,基督教认为,人与世间万物都是上帝的创造,人虽然被称为神的子女,在万物中地位最高,可以管理和利用万物,但是与神相比,人是有罪的、卑微的、低贱的。中国宗教则不同,佛教把宇宙间的生命体分为“四圣六凡”有高下差别的十类,四圣是已经觉悟、超脱生死轮回的生命体,六凡是没有觉悟、未脱生死轮回的生命体,人与动物一样是六凡之一,处于六凡中的第二个层次,地位低下,但是,佛教认为人有修习佛法、证悟成佛的能力。道教珍视人的生命,认为“一切万物,人最为贵”〔1〕,“人是有生最灵者也”〔2〕,“万物以人为贵,人以生为宝。”〔3〕。人通过修炼道术,就能得道成仙。 祖先崇拜和鬼神崇拜是儒家文化的基本内容,儒家文化认为人是与天、地并列的三才之一,天地之间人为贵,人为万物之灵。显然,中国宗教基本上是肯定人在宇宙间的较高的地位的。

    宗教是人对神的信仰,所以,神人关系是宗教的重要内容之一。在基督教中,神人之间是一种紧张的对立关系:神是人的创造者,人类生活的主宰者,人的善恶行为的审判者,人的祸福的掌握者;人信仰神,遵从神的旨意,向神祈祷,求神保佑。在这种神人关系中,神是人全部生活的中心,具有绝对的支配权;人一无所有,只是神意的服从者,他所能做的只是祈求和服从。在中国宗教中,人与神之间是一种比较和谐的关系。在佛教中,人为现实人生的苦难向佛、菩萨求助,佛、菩萨则以大慈大悲、救苦救难之心解救人的苦难,保佑人的平安与幸福。在道教中,以三清尊神为主的道教诸神主宰着人的祸福成败、生死寿夭;人通过信仰神仙获得它们的保佑和帮助,达到平安、健康、长生不死的目的。天地崇拜和鬼神崇拜认为,天地鬼神主宰人事、赏善罚恶,人应当敬畏鬼神,按时祭祀天地鬼神,积德行善,以求天地鬼神的佑助。在神人关系和人伦关系两者之间,基督教重神人关系,认为神人关系高于人伦关系,爱神是第一位的,爱上帝的心应过于爱人的心,爱人也应当是为上帝而爱人。《圣经》说:“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神。这是诫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仿,就是要爱人如己。”相对而言,中国宗教更重人伦关系,无论是道教,还是佛教,或祖先崇拜和鬼神崇拜,都没有主张爱神应当过于爱人,相反,却都强调人伦关系的重要,把儒家的忠孝道德作为宗教道德的基本内容,甚至认为爱人高于爱神。

    在神人关系中,人的解脱与神的救助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中西宗教人本与神本的差异在这一点上表现得尤其明显。中国宗教非常强调人自身的努力,认为人自身的努力是人解脱的根本前提,神的救助只是人解脱的辅助力量。佛教对人生基本上持蔑视和否定的态度,它认为,人生本质上是苦的,苦的原因是人对佛法的无知和对世俗欲望的贪执。人只有信仰佛教,修习佛法,体悟佛理,才能成就佛果,从人生的苦海中解脱出来。显然,对于人的解脱和成佛,佛教强调的是人自身的努力而不是佛的恩赐。所以,有人称之为“自力拯救”的宗教。这个特点在中国佛教中尤为明显。中国佛教的大多数宗派认为,人是有佛性的,凡人之所以没有成佛是因为他的佛性被世俗贪欲遮蔽了,迷失了自己的本性。只要诚信佛教,修习佛法,破除愚妄和贪执,就能成佛。禅宗更进一步,认为众生无须长期修习,一旦突然觉悟自身的清净本性,就可顿然成佛。能否成佛,关键在于自性的迷悟。禅宗南派创始人慧能说:“自性迷,佛即众生;自性悟,众生即是佛。”〔4 〕这就把能否成佛完全寄托在人自身的努力上了。道教追求的最高目标是长生不死、得道成仙,即道教所说的“形神俱妙,与道合真”的神秘境界。要达到这一目标,道教认为,主要依赖于人的自我修炼,“天道万端,在人可为”〔5〕,“我命在我不在天”〔6〕,“我命在我不属天地。”〔7 〕人如果敬奉道教神灵,努力修炼,从而理解道、贴近道、追求道,就能得道;得道之后,度人济世,广积阴功,就能成仙和长生。与中国宗教不同,基督教认为,上帝派他的独生子耶稣降生世间传播福音,拯救有罪的世人,并且以自己被钉在十字架上的死为人类赎罪。所以,人的得救本乎上帝的恩典,没有神的恩典,人单单凭藉自身的努力是无法摆脱他的罪进入天堂的。相反,只要神愿意,即使是罪大恶极之人也能得到神的赦免,被神拯救,进入天堂。基督教新教的加尔文派把这一思想推到极端,提出“预定论”,认为能否成为上帝的选民是上帝预先定好的,人的努力丝毫不能改变上帝的决定,人只能听从上帝的决定。简言之,在中国宗教中,人的解脱主要靠自身的努力;在基督教中,人的得救主要靠神的恩典。

    总之,在基督教中,神是中心,是一切的出发点,人则是神的附属,人的一切都从属于神,人是为神而存在的,能否得救决定于神的意志;在中国宗教中,人是中心,仙佛是人修炼而成的,是人信仰和崇拜的对象,更是人羡慕的对象,成仙成佛是人信仰宗教的最高目标,能否成仙成佛主要取决于人自身的努力。所以,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中国宗教是从人出发来看待和设计一切的,基督教是从神出发来看待和设计一切的。

    二、重现世与重来世

    生死问题是人生的重大问题。在宗教看来,生死的界限把人的生命历程分为截然不同的两个部分:现世和来世。对于现世和来世的看法是宗教的基本内容之一。中西宗教在此区别甚大,中国宗教重现世,追求今世的满足和完满;基督教重来世,以彼岸的永生为最高目标。这种区别主要表现在中西宗教神灵体系的构成、宗教信仰的目的、对现实人生的看法、修道方式等方面。

    中西宗教在神灵的属性、功能和体系构成方面有很大的不同。在基督教中,上帝是唯一的神,耶稣基督、圣灵和上帝是三位一体。神对人的拯救主要表现为使人的灵性摆脱尘世俗欲特别是肉体欲望的束缚,死后进入天国,获得永生,享有彼岸永恒的幸福,而不是满足人的对于现世幸福的祈求。基督教认为在今世生活中,人应当忍受苦难,因为神的国度建立在天上而不是建立在地上。中国的各种宗教基本上是多神教,它们的许多神灵与人的现实生活的要求密切相关。道教的神灵分为三类:尊神、神仙和俗神。道教尊神中的三官大帝主管记录人的善恶过失,天官赐福,地官赦罪,水官解厄。道教俗神原是流传于民间的神祗,后被道教纳入神灵体系,加以供奉,有雷公、门神、财神、灶君、土地、妈祖、城隍等等。这些神灵的功能主要是满足人的现实的祈求,为人消灾解难,保佑人平安幸福。例如,财神主“迎祥纳福”,属下有招宝天尊、纳珍天尊、招财使者、利市仙官四神侍奉,专管做生意求发财之事;门神御凶镇邪,保佑家庭平安;城隍既是“剪恶除凶、护国保邦”之神,可以应人所请,旱时降雨,涝时放晴,保佑五谷丰登,又是阴间的长官,主人生死。中国佛教也是多神教,除信仰作为最高神的释迦牟尼佛以外,还信仰地位低于释迦牟尼佛的观音菩萨、地藏菩萨等。观音菩萨、地藏菩萨主要是满足人的现实的要求,解救人的现实的痛苦和灾难,保佑人的现实生活的平安和幸福,而不是提供给人来世的幸福。例如,中国佛教认为,观音菩萨能现32化身,救12种大难,他对一切人救苦救难,不分贤愚贵贱,众生有难只要念诵他的名号,就能很快得到他的拯救,脱离危难。同时,观音菩萨也满足人们的其它世俗要求,如化作送子娘娘使渴求子息的人生下儿子,化作财神保佑人发财。地藏菩萨能够祛除疾病,代众生受苦难,解救众生的一切苦难,超度一切众生,特别是超度在地狱中受煎熬的众生。中国传统的祖先崇拜和鬼神崇拜以天为最高神,其下为各种神灵和鬼魂。它们赏善罚恶,维护人间的公义;满足人对于世俗功利的祈求,为人消灾除祸,解救苦难,保佑人的平安和幸福。简言之,中国宗教的神灵的功能主要是满足人的现世的要求,保佑人的此世的平安与幸福,基督教的上帝则满足人们对于来世幸福的祈求。

    在对人生的看法上,中国宗教基本上肯定人生的价值;基督教对今世生活基本上是持否定的态度。道教认为,生活在世上是一件乐事,死亡才是痛苦的,所以它乐生、重生,“仙道贵生,无量度人”〔8〕。早期道教重要经典《老子想尔注》,就把《老子》中的“天大、地大、王亦大”改为“天大、地大、生大”,认为“生”比“王”重要,“生”是“道之别体也”。所以,道教把长生不死、得道成仙作为最高目标。印度佛教原本是否定现实人生的,因为它认为人生是痛苦的,然而,佛教传入中国之后,经过与中国固有文化激烈冲撞、融合之后,其教义发生了很大变化。中国佛教虽然也认为现实人生是苦的,追求来世的幸福,但并不完全否定现实人生的价值。相反,它认为,人就是在痛若的现实人生中觉悟成佛的,“佛法在世间,不离世间觉”;佛国就在此世,不在来世,“担水砍柴,莫非妙道”。祖先崇拜和鬼神崇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现实的社会中的现实的人对于现实的福祉的祈求,显然它是肯定现世人生的。基督教与中国宗教不同,它认为人类具有原罪,罪性是人的本性,人一出生就是罪人,人类世代难逃罪恶之网。人生是痛苦的,罪恶的,现实世界是罪恶的深渊,苦难的海洋。所以,尘世生活是罪恶的,不值得留恋的。《圣经》说:“不要爱世界和世界上的事。”“你们要思念上面的事,不要思念地上的事。”

    在信仰目标上,基督教追求来世的幸福,天国的永生。基督教认为,神按照自己的形象创造了人,并赋予人以灵气,把人安置在神的乐园中,但是,人违背神的诫命,犯下原罪,被逐出乐园,到大地上受苦。所以,人所追求的目标就是得到神的宽恕和拯救,消除自己的罪性,死后进入天堂,重新回到上帝的身边。基督教教父奥古斯丁说:“永生是至善,永劫是极恶,而我的生活的目的,则在于求永生,避永劫。”〔9〕对于现世的快乐和幸福,基督教基本持否定的态度, 认为应当节制,甚至禁止。中国宗教虽然也追求来世的幸福,但是更强调在现世中追求现实需要的满足。道教认为,在现实世界中有仙境,有形体长生不死的活神仙,人得道成仙就可以形体不死,超脱自在,在仙境过仙人的生活,所以,道教追求得道成仙,长生不死,“脱胎神化,名题仙籍,位号真人,此乃大丈夫功成名遂之时也。”〔10〕道教所谓成仙,并不是人死后灵魂入仙境,而是指人的形体长生不死。人成仙之后,就是仙人,既可以和俗人生活在一起当“活神仙”,也可以到仙境去生活。例如,北天师道认为北魏太武帝就是道教神仙太平真君;民间家喻户晓的道教八仙就经常出现在老百姓的日常生活中。其实,道教的成仙之说满足的是人渴求长生、逃避死亡、永享尘世幸福的愿望。佛教本来是否定现世,追求来世的,本土化的中国佛教却把对彼岸幸福的追求转变为在此世的现实生活中追求成佛。中国佛教推崇“菩萨行”,认为学佛应当先学菩萨,在救度众生中成佛。禅宗认为,佛是觉悟了的凡人,凡人开悟即为佛,人应当努力去认识自身本有的佛性,在日常生活中成就佛果。中国老百姓则从世俗功利出发,向佛教诸神供奉祭品、烧香磕头、祈求平安、发财或生子。祖先崇拜和鬼神崇拜的主要目的是祈福免祸和报恩,求得神灵的保佑,消除灾祸,得到现实的利益,如不生病、发财、长寿、科举中榜等等。总的说来,中国宗教强调对现实功利的追求,忽视对彼岸幸福的追求;基督教则以彼岸的永生为最高追求目标。

    中西宗教重现世和重来世的差别还表现在两者修道方式之不同上,中国宗教重视在现世中修行,基督教则注重出世修行。道教认为,人努力修道,就可以得道成仙,形体长生不死,所以,修道既要重精神方面的修炼,也不可轻视肉体生命的修炼。基于此,道教各派提出了许多修炼方法,包括内丹、外丹、服气、服饵、存思、守一、导引、房中、守庚申等等,这些修炼方法可以大致分为炼养和符录两大派。无论是哪一派修炼法,都非常重视肉体生命的炼养。除此之外,对于出家修道的道教徒,还有修持功和积德功。修持功指道教徒要每日上殿诵经习符,焚香礼拜,遵守道观戒律等;积德功指道教徒要传戒授道,济度众人,办道场,做法事,为人们祈福消灾等。中国佛教主要吸取了印度大乘佛教的理论,并加以发展。大乘佛教认为,要想成就佛果,就要济世度人,没有众生的解脱,就没有个人的真正解脱,主张积极入世,把原始佛教以个人出世修习为中心的“戒、定、慧”三学扩充为具有丰富社会内容的“菩萨行”,即所谓布施、持戒、忍辱、精进、禅定、智慧等“六度”。中国佛教更进一步,提出“佛法在世间,不离世间觉”,主张发扬佛陀“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慈悲精神,走出山林,普度众生,有益社会,在现实社会生活的人伦日用中求解脱,觉悟成佛。中国佛教禅宗主张顿悟成佛,认为顿悟并不要求离开现实生活;相反,“举足下足,长在道场;是心是情,同归性海”〔11〕,正是在现实生活中顿悟佛法的。唐代禅师百丈怀海订立“百丈清规”,主张在“神通及妙用,运水与搬柴”的农禅生活中修习佛法,成就佛果。其实,无论中国佛教还是中国道教,就一般信徒而言,他们信仰的目的主要不是成佛或成仙,而祈福消灾,求得现世功利的满足,所以,他们信仰的方式主要不是遵从教义进行自身的修炼,而是祭祀神佛,希望讨神佛的欢心,得到神佛的保佑和赐福。中国人的祖先崇拜和鬼神崇拜更是为了追求世俗的功利,几乎没有来世的观念,也就谈不上为求来世的幸福而修道,所以也没有什么修道方式,只有信仰鬼神的诚心和祭祀鬼神的祭仪。而这种祭仪几乎就是现实生活中人与人之间讨价还价、礼尚往来的模式的翻版。基督教追求天国的永恒幸福,蔑视尘世的一切,出世修道是其重要的修道方式。《圣经》记载,耶稣基督要信教的人跟从他去传播福音,追求天国的永生。基督教兴起之后不久,就有在深山旷野修道的遁世派出现。公元2~3世纪时,出现了隐修院,作为基督教信徒出家修道聚居的地方;同时,一些基督教徒为了逃避世俗生活,遁迹深山旷野,专事内心修养,苦身修行,形成了隐修修会。中世纪,教堂和修道院遍布西欧各地。16世纪,宗教改革导致了基督新教的产生。新教主张“因信称义”,“平信徒皆可为祭司”,强调在宗教生活中个人内心诚信的重要性。同时,把基督教对于来世幸福的渴望和资本主义对于现实利益的追求统一起来,把今世的努力工作和取得成就当作来世幸福的兑换券。不过,对于来世幸福的追求仍然是基督教新教的最高目标。

    三、宽容和独断

    中国宗教具有一种宽容精神;基督教则是一种独断的宗教,缺少宽容精神。

    首先,就神灵观念和神灵体系来说,中国宗教基本上是多神教,崇拜不止一个神灵;基督教则是典型的一神教,只崇拜一个神灵。中国佛教是以佛陀为主神的多神宗教,除了对于最高神佛陀的信仰之外,佛教还有对于菩萨、罗汉和地狱、阎王恶鬼的信仰。小乘佛教认为只有释迦牟尼一人是佛,作为中国佛教主流的大乘佛教则认为大千世界有无数佛,所以中国的寺庙有供一尊佛像的,也有供三尊的,还有供五尊或七尊的。菩萨是地位仅次于佛的佛教神灵,在中国佛教中,主要是观音、文殊、地藏、普贤四大菩萨和弥勒菩萨,其中观音菩萨影响最大。佛、菩萨、罗汉、地狱、阎王、恶鬼以及其它一些神灵构成了中国佛教的神灵体系。中国道教是以作为道的化身的三清尊神为主神的多神教。其主神就有三位:原始天尊、灵宝天尊、道德天尊。主神之下,是天帝、星君、仙人、俗神。中国宗教的祖先崇拜和鬼神崇拜更是一种多神的宗教信仰,它祭拜天地之神以及天地之间的所有神灵和死去的祖先的鬼魂。中国宗教认为,这些神灵以其主神为核心,组成了一个有高低尊卑之分的等级体系,它们和睦相处,各安其位,各司其职,共同影响和支配着人的生活。所以,在中国宗教的各个教派内部,对一个神灵的信仰并不排斥对其它神灵的信仰,更不会把对其它神灵的信仰视为异端,加以迫害。基督教认为,上帝是唯一的真神,除此之外没有任何神灵。基督教《旧约圣经》中摩西十诫的第一条就是:“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任何对于其它事物的崇拜都是对于上帝的亵渎,都会遭到上帝的惩罚,“也不可作什么形像仿佛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侍奉它,因为我耶和华你的神,是忌邪的神。恨我的,我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旧约圣经》记载,上帝因为以色列人信奉别的神灵,曾经多次降下灾祸惩罚以色列人。在基督教中,作为圣子的耶稣基督、圣灵和作为圣父的上帝是三位一体,是上帝的三个位格,而不是三个神灵。上帝作为唯一的真神主宰着人的生活。所以,对上帝的信仰意味着对其它宗教信仰的摒弃,对上帝之外的任何神灵的信仰都是异端。

    其次,中国宗教的宽容精神还表现在各派宗教的协调共处上。道教、佛教、祖先崇拜和鬼神崇拜是中国传统社会中的主要宗教信仰。综观中国社会的历史,协调共处,共图生存和发展是各大宗教之间关系的主流,排斥和争斗是次要的一面。与基督教宗教迫害和圣战的传统不同,在中国历史上,从来没有发生过由于宗教信仰的不同而导致的宗教战争,各宗教之间的争斗主要表现为争取封建王权的支持而互相诋毁和贬低;也没有发生过因为宗教信仰原因而导致的大规模的宗教迫害,各宗教所受的迫害和打击往往来自于信奉儒家思想的封建统治者而不是其它宗教,其目的主要是维护和巩固封建王权而不是建立其它宗教的神权统治。例如,中国历史上“三武一宗”的灭佛事件就主要是由于政治的和经济的原因,而不是宗教的原因。在中国各宗教的内部,由于对于教义经典的理解不同,也产生了为数众多的派别,各派之间各执己见,争论不休,但是,观点的不同导致的是宗教林立,并没有造成宗派之间的宗教迫害,更没有导致互相之间肉体上的残杀。在中国人的现实生活中,起支配作用的是只问生前不问死后、敬鬼神而远之的儒家思想,它的不足之处在于缺乏对彼岸幸福的关注。中国宗教之间协调共处,互相渗透,弥补儒家思想之不足,最终与儒家文化形成三教合流的局面,共同支配和影响着中国人的生活。所以,绝大多数的中国人,既信佛陀、菩萨,又信玉皇大帝、灶君、财神,也信皇天上帝祖宗之灵,没有叛教之说,也无所谓异端;中国人的寺庙里,往往既供奉道教的神仙,也供奉佛教的菩萨。与中国宗教相比,基督教是不宽容的,强调唯我独尊,唯我为真。它认为,除了基督教,其它任何宗教都是假宗教、异教;只有基督教的上帝是唯一的真神,其它宗教信仰的神灵都是魔鬼和邪灵。所以,在11~13世纪之间,基督教曾经以“反对异教徒”、“夺回圣墓和圣地”为口号,发动了八次对伊斯兰教的圣战——“十字军东征”,屠杀所谓的异教徒——信仰伊斯兰教的穆斯林。在基督教内部,持正统教义、占统治地位的派别视与自己观点不同的派别为异端,加以残酷迫害,焚毁其典籍、文献,迫使其领导人承认错误、放弃自己的神学观点,强迫其信徒改宗。最典型的例子莫过于中世纪的宗教裁判所对异端的迫害和天主教对新教的迫害。宗教裁判所作为天主教会侦察和审判“异端分子”的机构,用没收财产、监禁、流放和火刑等手段,残酷迫害“异端分子”和“异端嫌疑者”。仅西班牙的异端裁判所在1483年至1820年之间就迫害了30多万人,其中以火刑烧死者达10多万人。15世纪初,马丁·路德等人反对罗马天主教会,对传统基督教教义进行改革,形成了基督新教。信奉罗马天主教的教徒排斥、迫害新教教徒,在西欧许多国家引起了宗教屠杀和宗教战争。在德国有信奉天主教的诸侯与路德派诸侯之间的战争,在英国有女王玛利一世对新教信徒的残酷迫害,在法国有历时30多年的胡格诺战争,在西班牙有国王查理一世镇压新教的“血腥诏令”。这些宗教迫害和宗教战争充分体现了基督教的不宽容精神。所以,对于基督教徒来说,他绝不可能同时又信仰犹太教或伊斯兰教,具有双重或多重教籍;不仅如此,在基督教内部,一个人只能属于一个教派,而不能同时参加两个或多个教派。

    造成中国宗教的宽容精神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最主要的两个方面是中国文化注重现实功利的基本精神和中国传统社会王权至上的政治结构。儒家思想注重现世,对来世存而不论、漠然置之;追求现实功利,鄙视玄想,对事物采取现实的、功利的态度,不去追求事物的根底。表现在对宗教的态度上,就是既敬鬼神而远之,不允许宗教过多地干预社会,特别是社会政治和经济;同时,又允许各派宗教存在,以便教化百姓。所以,在中国传统社会的意识形态中,任何宗教都不可能取得一家独尊的地位,不可能在对社会生活的影响方面对其它宗教占绝对的优势,而只能共同处于儒家思想的从属地位,起一种补充作用。王权是中国传统社会的最高权威,它受儒家思想的支配,对宗教采取务实的、功利的态度。从维护和巩固王权的角度来看,各种宗教皆有可取之处,所以,统治者对各派宗教就兼收并蓄,加以扶植,但是绝不允许任何一种宗教的发展危害王权的稳固,更不允许哪种宗教建立自己的神权统治。一种宗教能否存在和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统治者的态度是支持还是禁止。因而,中国的各种宗教都必须为谋求自身的生存和发展而竭尽全力,根本没有能力去排挤其它宗教的存在。基督教则不同,西欧奴隶社会在蛮族的入侵下分崩离析,原有的古希腊罗马文化丧失殆尽,根本无法继续维系人们的信仰,维护思想的统一。基督教成了唯一能够统一和控制人们思想的意识形态,基督教会是当时西欧最大的社会势力,没有任何世俗政权不是处于基督教的影响之下,这使得基督教能够在西欧的精神生活和政治生活中一统天下,一教独尊,排斥其它宗教。同时,上帝是唯一真神的神灵观,也是基督教不宽容的重要神学根源。

    中西宗教之精神具有很大的差异,这是学界的共识,但是,具体论到差异是什么,却各有所见。本文不揣浅陋,述一己之见,不当之处,祈方家教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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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2〕《道藏要籍选刊》第10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版,第14页,第16页。
〔3〕陆静修:《洞玄灵宝斋说光烛戒罚灯祝愿仪》。
〔4〕敦煌本《坛经》。
〔5〕《太平经》。
〔6〕《抱朴子内篇》。
〔7〕《西升经》。
〔8〕《度人经》。
〔9〕周辅成编:《西方伦理学名著选辑》(上卷), 商务印书馆1964年版,第355页。
〔10〕张伯端:《悟真篇》。
〔11〕王维:《六祖能禅师碑铭》,转引自方立天著:《中国佛教与传统文化》,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408页。


发表于 2011-9-13 20:20:22 | 显示全部楼层
从这篇文章我得知你是业余的,思想浅,没有专业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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