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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教皇”的穷途末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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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8 02:31: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今天听教友说有一教会小报批我的《“纸教皇”的穷途末路》。那份小报是亲基督教、崇尚神恩运动的天主教友办的。《纸》文是我揭批“唯圣经论”的文章。我在此全文转载:
    “纸教皇”的穷途末路
    野航先生指出“无形的偶像,最该砸毁,新教徒的圣经观,就是一个文字教皇。”

“马丁路德重提因信称(成)义,是因为天主教因教会、教皇、做工(功)德而称义。可新教背弃了这个原则,把因信称义变成了因信圣经文字而称义。又立了一个“纸教皇”,某些神学家对此予以了眼里(严厉)地批判。”

野航先生的“纸教皇”一喻,可谓切中要害、直点命门、一语中的。只是新教中一部分极端自负的信徒未必能体会到其中的微言大义和“唯圣经论”背后荒唐的逻辑。

我认为,马丁.路德神父在宗教改革活动中制定的最荒唐的信条莫过于“圣经唯一”,这端信条对新教徒的戕害程度远甚于“因信成(称)义”。

“因信(称)成义” 对新教徒的损害是外在的,比如中国的传统理念强调祖先崇拜,这一观念南方地区尤为突出,并成为我国国民的一种信仰。而远志明一类的新教徒没有尊重不信教群众的这种情感,过分强调“不信的人死后是要下地狱的”这一机械教条。这就等于告诉不信教的群众,他们所敬仰的先贤圣人、列祖列宗统统进入地狱。反之,这类新教徒又过分宣传自己是亚当子孙、挪亚(天主教译为诺厄)的儿子含的后裔,这在习惯了“慎终追远”的中国人眼中属于“数典忘祖”、“大逆不道”之举。这样所谓的“基督徒”就会与其他族群格格不入,游离于主流社会之外,形成冰火之势。

但这部分“基督徒”并未感觉到自己已成为社会的另类,“因信称义”的信条告诉他们自己已是“上帝的选民”,是普天之下最最牛X的人物,所以一部分信徒成了拿着十字架的“红卫兵”和“义和团”,疯狂攻击其他文化与宗教,这种既背离了主耶稣所训诲的“爱”的精神,又有悖于中国传统文化中“和为贵”的传统,咱们“关天”的网友(王其昌)在他的帖子(也是他的硕士论文)《无人聆听的福音》中写道:

“教徒总是简单的强调“信”与“不信”的对立 ,北庄的基督徒更是如此。她们天天口口声声“末世审判”、“不信即罪”、“不信的人死后是要下地狱的” 。而在笔者所访谈到的民宗局工作人员都是异口同声的认为该县的基督徒“文化程度低的厉害” 、“愚的不行”。村支书则在2006年1月25日的访谈中直截了当的告诉笔者,她们只是他人“茶余饭后的笑料”。

这类“口含天宪”、“手持福音”的“基督徒”为何被人耻笑“愚的不行”成为“茶余饭后的笑料”,我想主要的原因还在于“圣经唯一”这一教条。如果说“因信称义”离析了一派信教人士和其他群众感情的话,“唯圣经论”则导致了这部分人智商下降,成为原教旨主义者,而这一损害是内在的、致命的!

说句心里话,作为信奉天主教的基督徒,每每看到一些新教徒洋洋自得的姿态,偏执拗凹的性格,真是为他们感到惋惜。他们希望得到真理,却被所谓的“真理”蒙蔽了双眼。我只能在主的台前为你们献上最卑微的祈祷,并用我有限的智慧,给你们分析一下最基本的道理。

愿仁慈的主降福你们!

一、圣经必须在教会的指导下阅读

在《宗徒大事录(使徒列传)》的八章26-35节记述了斐理伯与埃塞俄比亚女王的太监相遇的片段,斐理伯问那位诵读依撤意亚先知书的太监:“你明白所诵读的吗?”他答说:“若没有人指教我,怎么能够?”

我不相信今天所谓的“基督新教徒”比2000年前的埃塞俄比亚太监更懂圣经,否则就不会出现这么多的派别。你看,大多数的教派效仿我们天主教和东正教在主日天,也就是一周的第一天从事礼拜活动,而耶稣复临安息日会却在安息日礼拜。当然了,大部分新教徒会说,安息日会是异端。且慢,人家安息日会还说你们是异端呢,人家守安息日不也是有确凿的圣经根据吗。再举一例,大多数的新教教派的信徒受到外伤会要赶紧到医院输血,但耶和华见证会的信徒却拒绝输血,这也能找到圣经依据。再比如,大多数教派的入门仪式是洗礼(在天主教和东正教则是圣事),或浸洗、或注洗,而林献羔大牧师则说不必洗礼(参见《天主教原委》),说得也振振有词。

圣经是天主藉人的手写成的书,它对教会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由于圣经复杂的纸面文字背景和其背后天主启示的高深莫测的创世、救世真理,普通人很难读懂。否则就不会出现新教中成千上万个派别和“天涯”里多如牛毛的“反基人士”了。当信众团体对圣经中的文字不理解或对教理起争议的时候,就需要教会裁决信理。

《宗徒大事录(使)》第十五章不是记载这样呢一个故事吗:有从犹太下来的几个人教训弟兄们说:“若是你们不按梅瑟(摩西)的惯例行割损,不能得救”(宗:十五:1),很显然,这几人是“唯圣经论”的祖师爷,他们根据圣经的字面理解,保禄(保罗)与巴尔纳伯(巴拿巴)有悖于梅瑟法律,没有给新入教的信友行割礼。随后,保禄和巴尔纳伯同他们起了不少的争执和辩论(宗:十五:2)。争论显然没有头绪,安提约基雅城教会的神长、教友将这一信理问题提交宗徒会议解决----于是大家就指定保禄和巴尔纳伯,与他们中的几个人,上耶路撒冷去见宗徒和长老,讨论这问题(宗:十五:2)。于是耶路撒冷的宗徒和长老们就开会商讨此事(宗:十五:6)。在会议上,宗徒之长伯多禄(彼得)和耶路撒冷城的主教雅各伯宗徒做了重要的发言,最后大会形成会议喻文,发给安提约基亚的信众,成为教会的信理。

整个基督宗教的历史,就是一部在争执中凸显真理的历史。正是在一次次争执后,教会的信理被一条条地确立下来。比如尼采亚大公会议(325),确定子与父“同性”(homoousios),是父所生而非父所造,反对亚略异端(Arianism);再比如君士坦丁大公会议(381)肯定圣神(圣灵)的天主性,由此产生君士坦丁信经中“与圣父圣子同受光荣”;又比如加采当大公会议(451):反对一性论(monophysitism),肯定在耶稣内有天主性及人性,而二者合一于同一个位格(hypostasis)、同一个存在及行动的主体;

所以教会的历史又是驳斥异端,确定正确信仰的历史。在这个过程中,教会的信理被确定下来,如天主的“三位一体”、基督的“二性一位”等等。这些信理也被当今绝大多数新教徒所承认,而实际上又并未明确地写在圣经中。

众所周知,新教徒是最愿意给人戴“异端”高帽的一群人,一如被扫进历史的垃圾堆的天主教“异端裁判所”。实际上绝大多数的新教徒未必真正理解“异端”为何物,在他们的心目中“非我派系、其心必异”。实际上,早年的“异端”分子各个都是饱学之士,并在教会担任要职,他们也引经据典,阐释所谓的“信理”。如亚略、聂斯多略(Nestorius)、亚玻理纳(Apollinaris)等等。但他们的“学说”最终被教父们驳斥,并被大公会议裁定为“异端学说”。因为教会有训导的权威。

综上所述,正是由于人的有限,读圣经时难免会出现偏差,所以圣经必须在教会的指导下阅读。

二、“唯圣经论”在新教内从未被遵守过

16世纪初,马丁.路德神父贴出了《九十五条信纲》,拉开了宗教改革的序幕。针对罗马公教会的腐败、教宗制和教会制定的信理,马丁.路德祭出“唯独圣经”这一大纛,公然挑战圣教会的权威。

然而,时至今日“唯独圣经”这一信条仍是镜中月、水中花,没有切实融入到新教信徒的信仰生活当中去。如果你打开任何一个新教的网站,就会看到里面有各色牧师的讲道集,老一辈的如倪柝声、林献羔,年轻的如唐崇荣、远志明、张伯笠、范学德等。这绝对是一大奇观,按理说新教既然高举“圣经唯一”的大旗,反对教皇,就应该是每个信徒买一本圣经自己坐在家里读就可以了。可为什么“打到了教皇”又迎来了“军阀”呢?为何焚毁了“偶像”还要高举一些牧师呢?

道理很简单,因为圣经实际上是一个小型的图书馆,分为法律书、先知书,圣文等。尽管圣经的第一作者是天主圣神(圣灵),但却是由一些俗人执笔。其风格也就与作者的学识、时代背景、个人感受息息相关。不是谁都能读懂圣经的,这就必须在“权威人士”的指导下读圣经。
    天主教、东正教讲究在教会的指导下读经,教会根据教父们的著作、大公会议的训导及世界主教会议的精神知道信友读经,这种权威是普世性的,所以在天主教的网站上绝不会看到高举某主教、某神父讲道集的现象。

而新教内没有这种权威,信友们自己买本圣经又读不懂,所以只能归于某牧师、长老麾下。而这些牧师、长老又不是神祗,对圣经的解释满足了一部分人的口味难免又使另一部分人反感,所以形成了新教派系林立、互相攻伐的局面。

比如在“关天”上,有署名“谦顺”揭批唐崇荣大牧师的帖子。如果细读,就会发现除了揭露唐牧师贪墨外,更主要的是两派“更正教徒(新教对自己的称呼)”在这里打口水仗,其中一派是加尔文宗的,另一派是则反加尔文宗“预定论”的。这就使人迷惑不解,既然“圣经唯一”,为何两派人士读经读出了完全不一样的结局。

再比如海外灵恩派将刘振营牧师捧为 “天上人”,而广州的林献羔牧师却写了封公开信揭露他,说他是大骗子。而后,北美“灵恩派’领袖陈仲辉等八人,又联名为刘振营“平反”。你说,在这场混战中究竟谁坚持了圣经真理呢?
    又比如拒绝输血、服兵役的耶和华见证人自称他们的信条也来自圣经,不相信人有灵魂的耶稣复临安息日会也唯”圣经“的马首是瞻,那为何这两派信众又被其他”更正教派“视为异端呢?

所以,正如我前文所说,目前中国大陆的新教就是“军阀割据“的混乱局面,大家都高举圣经,“抢粮、抢钱、抢地盘”,只看谁更能忽悠罢了。

“唯独圣经”只是一种武器,作为攻击别人“不遵守圣经”的借口罢了。

 楼主| 发表于 2011-8-18 02:32:44 | 显示全部楼层
纸教皇”的穷途末路之同性恋问题
[不是有那句名言吗:一千个人眼里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同样,一千个人的心里,对圣经也有一千种解读。所以,教会要强调对圣经的训导权,而不是凭着个人或小团体的自命不凡来随意解释圣经。这几天,我翻阅了新浪网友“护教佛学”的博客,仅从这一个博客所收集的的资料就会看到高举“圣经唯一”的新教各教派,对同性恋这一问题的理解五花八门,形成千奇百怪的局面,最终进一步加剧教会的四分五裂。

在这里,我无意去评判同性恋的是与非,因为我是个天主教徒,对于同性恋的思、言、行为,《天主教教理》早有定断,是为全世界的圣教神长、教友共同遵守的典范。

然而,高举“圣经唯一”,号称自己是“更正教”的新教各派,对该问题的理解却五花八门,总而言之,发达国家较发展中国家发的宽松;圣公会、路德宗等传统宗派又比一些小教派更往前迈一步。

先说一下圣公会,2003年,公开的同性恋者吉恩.罗宾逊(Gene Robinson)被任命为美国圣公会新罕布什尔州教区主教,这一神职任命在拥有近八千万教众的全球圣公会引发极大争议和分歧,非洲等地的部分教会为此与美国圣公会脱离了关系。美国一些保守的圣公会神长、信徒放弃了与坎特伯雷总主教及圣公会美国主教团的共融,转而效忠非洲的尼日利亚主教团。

由于反对之声气势汹汹,在2006年召开的美国圣公会主教会议暂时停止任命更多的同性恋者担任教职。然而三年之后风水轮转,在2009年7月13日召开第76届美国圣公会全国大会上,通过了题为《上帝已经并且仍将召唤他们(同性恋者)担任美国圣公会的神职》的议案,允许同性恋者任神职,不排斥主持同性婚礼。

那位因同性恋而出名的罗宾逊主教也比较能得瑟,一则他与同性伴侣马克-安德鲁于2008年6月7日在新罕布什尔州缔结为“相当于婚姻的民事结合关系”。二则他于2008年7月14日,在伦敦出席了纪录片《因为圣经这样说》的英国首映式。《因为圣经这样说》是关于《圣经》与同性恋者的话题,这也正是罗宾逊主教所遭遇的争议所在。一部分教众以及罗宾逊主教认为,《圣经》和上帝包容同性恋者在内的不同人,这种包容才显示一种宗教的爱而不是歧视和恨。

圣公会的同性恋问题搞得这个拥有八千万信徒的教会走上了“久合必分”的道路,而坎特伯雷与梵蒂冈有关合一的对话也戛然而止。2009年,教宗本笃十六世发布命令,允许圣公会的神长、教友以个人的名义皈依天主教。

在看看路德宗,那壁厢圣公会任命男同性恋为主教,这壁厢的路德宗已任命了女同性恋为主教。2009年11月8日,瑞典教会任命艾娃·布鲁妮为斯德哥尔摩教区主教,使她也成为世界上首位担任此类神职的女同性恋者。而且该“主教”的同性伴侣古妮拉·林登也是瑞典教会的牧师,真是基督宗教历史上的一大奇观。

瑞典的邻国挪威的路德宗教会,早在2007年11月17日召开的年度大会上,放宽对于同性恋者任牧师的规定。

美国的路德宗在2009年8月21日晚通过决议,允许已公开身份并与伴侣保持专一、长久关系的同性恋者担任教会神职。在此之前,该教会已允许同性恋者就任神职,但要求任职者保持单身。

而一年前的2008年6月29日,美国长老教会已撤销同性恋者不得担任神职的禁令。

对于同性恋是否违背圣经,12月15日发行的美国《新闻周刊》的封面上赫然印着一本“彩虹版”圣经,而且发了专题文章《同性婚姻的宗教话题》,该杂志专栏主编里萨-米勒分析认为:“同性婚姻反对者的观点很多是基于圣经,但圣经却没有给出不允许同性婚姻的合理说法,在其中反而能找到不少允许同性婚姻的理由,比如圣经中关于爱的内容。”

但并非所有的新教徒都赞成里萨-米勒的观点,如2010年5月,英国牧师麦卡派因街头叫嚣同性恋是罪恶 涉嫌违法被捕。美国一家基督教会组织“呼唤”(The Call)的创办人劳-安格(Lou Engle)的反同性恋观点在美国没有市场,便到非洲的乌干达忽悠,推行他的理念。

这里有必要再说说尼日利亚的圣公会。该教会基督教徒占全世界7千7百万教徒中的四份之一。该会在接受同性恋的课题上,和其他圣公会会的严重分歧日益加深,毅然从宪章中删除所有英国教会的引述,只差没有完全决裂。

再说说中国。由于中国的大部分“更正教”并无明显宗派归属,且分裂的如同天上星汉、地上杂草一般,所以无法准确说出谁支持同性恋、谁反对。但依我观察,中国的“更正教”们大部分是拿个十字架的“红卫兵”、“义和团”,对此问题应相当保守。

几年前,著名演员孙海英老师在南京接受采访时,大呼“同性恋就是犯罪”。我认为孙老师的心情可以理解,说的话也符合圣经教义,但在在关注”实体正义”的同时,更应关注的是”程序正义”。只有这样,才能活出主耶稣的良善心谦,才能无愧于“基督徒”这三个字。所以我写了篇《由某演员的“同性恋就是犯罪”谈起》http://blog.lnjq.org/user/51/3659.html。护新浪网友“护教佛学”转载了这篇博文,没想到有“更正教徒”给予这样的留言:

你们天主教就这样没有善恶观念吗?怪不得你们信奉人的宗教,根本不信奉真神,我看你写这样的文章,是要下地狱的,你是我见过最为无知的天主教徒,你还攻击我们基督新教,我看你才是魔鬼,你们天主教都是魔鬼,你们的教宗更是魔鬼。

感谢神!我再次重申一下神的律法:男和男、女和女做逆性的事,这是神所憎恶的。所以同性恋不是小罪,而是大罪,是神眼里不可容忍的罪。

我无法想象,这些“圣徒”看到欧美国家“更正教”的同性恋们登上大雅之堂,在主的殿宇内举行“婚礼”,并且有“犯罪分子”“口含天宪、手拿王爵”当上了所谓的“主教”。会不会两眼发黑、血压上升、气串两肋呢?

总而言之,我还是那句话,越是发达的国家的“更正教会”对同性恋越是宽容。因为这些国家早已是人心不古、世风日下,教会也得与时俱进。越是经济落后的国家的“更正教会”对同性恋越是反对,只有这样,该教会才能擎起道德大旗。

最后,我有必要援引台湾基督长老教会总会研发中心张懋祯牧师的一段话,张牧师认为:在圣经的时代,大家认为地球是宇宙的中心,但随着科学进步,我们现在知道这是不正确的;同样的,在圣经的时代并没有同性恋争议,但同性恋者一样信守着圣经中所强调“爱”与“立约”的核心价值,他们有的已同居10年、20年,甚至还有相处超过30年,他们都应该受到尊重与对待。

所以,在某些新教徒眼里,圣经并非什么权威,而是诠释自己价值观念的幌子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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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8-18 02:33:33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揭批基督新教“因信称义”信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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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8-18 02:34:19 | 显示全部楼层
“因信称(成)义”还是“因信牛X”
新浪网友“护教佛学”师傅给我留言,称有位叫“李青草”基督(新)教原教旨主义者,或曰“神棍”的博客中攻击印度的德勒萨修女(Mother Teresa, the "Saint of the Gutters,"外教人通常译为“特蕾莎修女),我看了一下这位 “神棍”的博客,几乎笑抽了,原来这篇名为《特蕾莎修女之谬》(http://www.douban.com/group/topic/20322302/)的文章并不是那位“神棍”的著作,而是转载一位叫“康来昌”的台湾牧师的帖子。

正如“关天茶舍”的网友李野航先生所说的:“国内的新教徒简直愚昧的雷人,”需要说明的是,野航先生是佛教徒。我之所以感觉这对“活宝”可笑,是基于这两点原因:

其一,台湾的康来昌牧师看到德勒萨修女对各宗教信徒都是一视同仁的热爱,而不是因为帮助他们就强迫他们改宗信仰,就觉得修女“坚持的「爱的道路」、「包容的道路」,是通往地狱的路,是世人最喜欢的路” 。“这路,有学习、帮助、关怀、慈悲、同情、体恤、不抨击、不物慾、四海一家、情同手足、彼此包容、不需悔改、没有基督;这是世人最喜欢、最温柔、最和平、最美好的通往地狱之路。”

康牧师的言论实际上在挑战人类最起码的伦理底线,完全背离了吾主耶稣的圣训“你们对最小的兄弟所做的,就是为我所做的(玛:二五:45)”。 更不知道主耶稣对“近人(πλησ?ον,neighbor)”的定义。

其二,就这样一篇荒诞不羁的垃圾(台湾人所说的“勒色”)帖子竟然能被一些新教徒奉为至宝,转来转去,真是应验了我以前形容国内新教徒时所说的:“辽西地区的一个歇后语:黄鼠狼下逗(音)鼠----一窝不如一窝。黄鼠狼给人的感觉是猥琐、鬼祟、不招人待见。逗(音)鼠子则还没有黄鼠狼大气。照这种遗传趋势发展下去,这窝鼠辈绝无出头之日。(参见敝作《天主教原委之原委》)”

陈寅恪先生曾经形容中国是“上诈下愚”型社会,我觉得这句话形容国内这伙新教徒再恰当不过了。我们来分析一下康大牧师的高论:

上面提到,康牧师认为只对其他宗教的信徒行爱德,而不强制性地向他们传教,就是一条“走向地狱的路”。我不知道当天堂里的耶稣听到这番话后,会是什么一番滋味,但我们知道康牧师的此番言论恰恰与吾主耶稣的福音背道而驰。吾主耶稣在世三十三年,传教三载,对谁上天堂,谁下地狱有着明确的教诲。玛窦(马太)福音第二十五章在描述末世审判的时候是这样形容的:

那时,君王要对那些在他右边的说:我父所祝福的,你们来吧!承受自创世以来,给你们预备了的国度吧!因为我饿了,你们给了我吃的;我渴了,你们给了我喝的;我作客,你们收留了我;我赤身露体,你们给了我穿的;我患病,你们看顾了我;我在监里,你们来探望了我。那时,义人回答他说:主啊!我们什么时候见了你饥饿而供养了你,或口渴而给了你喝的?我们什么时候见了你作客,而收留了你,或赤身露体而给了你穿的?我们什么时候见你患病,或在监里而来探望过你?君王便回答他门说:我实在告诉你们:凡你们对我这些最小兄弟中的一个所做的,就是对我做的(玛:二五:34-40)。

可见,谁能上天堂,耶稣早有定断,就是那些有着恻隐之心,能够怜悯人的“义人”。耶稣最讨厌的是只说不做的人,祂曾指出:“不是凡向我说‘主啊!主啊!’的人,就能进入天国;而是那承行我在天之父旨意的人,才能进天国(玛:七:21)。”外教的朋友可能不知道天父有何旨意。玛窦福音二十二章记载了耶稣对法利赛人一篇讲道:

法利塞人听说耶稣使撒杜塞人闭口无言,就聚集在一起;他们中有一个法学士试探他,发问说 “师傅,法律中那条诫命是最大的?”耶稣对他说:“‘你应全心,全灵,全意,爱上主你的天主。这是最大也是第一条诫命。第二条与此相似:你应当爱近人如你自己。全部法律和先知,都系于这两条诫命。” (玛:二二:34-40)

也就是说:诫命的精髓是“爱天主、爱近人”,那么谁是“近人”,耶稣也有明确的训诲,路加福音十章有一个“仁慈的撒玛利亚人”的故事:

有一个法学士起来,试探耶稣说:“师傅,我应当做什么,才能获得永生?”耶稣对他说:“法律上记载了什么?你是怎样读的?”他答说:“你应当全心、全灵、全力、全意爱上主,你的天主,并爱近人如你自己。”耶稣向他说:“你答应得对。你这样做,必得生活。”但是,他愿意显示自己理直,又对耶稣说:“毕竟谁是我的近人?”耶稣答说:“有一个人从耶路撒冷下来,到耶里哥去,遭遇了强盗;他们剥去他的衣服,并加以击伤,将他半死半活的丢下走了。正巧有一个司祭在那条路上下来,看了看他,便从旁边走过去。又有一个肋未人,也是一样;他到了那里,看了看,也从旁边走过去。但有一个撒马黎雅人,路过他那里,一看见就动了怜悯的心,遂上前,在他的伤处注上油与酒,包扎好了,又扶他骑上自己的牲口,把他到带客店里,小心照料他。第二天,取出两个银钱交给店主说:请你小心看护他!不论余外花费多少,等我回来时,必要补还你。你以为这三个人中,谁是那遭遇那强盗者的近人呢?”那人答说:“是怜悯他的那人。”耶稣遂给他说:“你去,也照样做吧!” (路:十:25-37)

可见,“近人”并不一定是天主(上帝)的“选民”,犹太人最痛恨的撒玛利亚人也可以成为“近人”。实际上耶稣在传教过程中,拯救的恰是那些罗马百夫长的仆人、叙利腓尼基的外邦妇人的女儿、十城区的聋哑人之类的非“上帝选民”。德勒萨修女效法吾主耶稣的芳表,走耶稣曾走过的路,何罪之有!

至于康大牧师所指控的德勒萨修女在行善过程中 “不需悔改、没有基督”,则纯粹属于血口喷人,与大陆“红卫兵”并无二致。我没读过台湾出版的所谓的“修女自传”---《一条简单的道路》。众所周知,修女并未写过什么自传,虽然关于修女的著作汗牛充栋,但都属于别人捉刀。目前研究德勒萨修女的最权威文献是她的“语录”的收集整理。香港基道出版社曾得到修女的亲笔授权,出版她的“语录集”---《活着就是爱》,四川人民出版社在二〇〇年又得到基道出版社的授权,在大陆印发,是为大陆地区研究德勒萨修女的最权威文献。修女的一些言论可以对康大牧师之流予以最好的抨击。

纵观全书,可以发现修女三句话不离开“耶稣”,一个自幼离开祖国到世界上最贫穷国家传教的修女,发贞洁、服从、神贫三愿。作为仁爱修女会的会祖,德勒萨修女又加了一条:“为最贫穷的人服务”的誓愿。能发这四愿者,如果没有强大的宗教信仰作为支撑,是无法实现的。《活着就是爱》中收录了修女的信仰宣誓:我宁愿舍弃生命,也不背弃自己的信仰(《活着就是爱》,四川人民出版社,2000年3月第一版,P33)。

但修女的“信”,和康来昌、李青草之流的信教神棍有着本质的区别,修女说:有了信心,我们才能付出爱,爱心成就了信心,信与爱是分不开的(同上,扉页)。

至于说康牧师指控的修女救助的人“不需悔改”,则是无中生有,原书清楚地写着这样一段话:

我们问那些在善终会死去的人,他们愿不愿意在临终前接受祝福,因此罪得赦免,得见天父。若他们愿意的话,我们就给他们祝福,我们让他们在平静中与主相见,而我们每个人都知道他们死后得进天国。没有一个在这里逝世的人,临终前不与父神和好。(P173)

这里写得明明白白,修女并不强迫她救助的人改宗天主圣教,而是象照顾耶稣那样照顾他们,践行了耶稣“作盐、作光”的训诲。而这些被救助的人从修女、修士、志愿者身上看到了耶稣的良善心谦,在临终前纷纷与主和好,怀着喜悦安息主怀。

当然,修女的传播福音的模式与神棍们截然不同。修女曾讲到:

在阿的斯亚.贝巴(Addis Ababa),皇家司法部长问我一些尖锐的问题:"你期望从我们的政府里,得到些什么?”
  "没有其他,我来的目的,只为差派修女帮助一些受苦的穷人。”
  "你们的修女会做些什么?”
  "我们会全心全意地,为这些贫困中的最贫困者,提供免费服务。”
  "你们有些什么资历?”
  "我们只是将爱心和怜悯带给那些没有爱、被人弃绝的人。”
  "你会不会向那些人传道,试图改变他们的信仰呢?”
  "我们爱心的工作,会向那些受苦的穷人见证神的爱。”(p78)

也就是说,修女没有一刻忘记传播福音的使命,但她传福音是完全按照耶稣训导的“地上的盐‘世上的光”的模式,修女解释道:

这些频临绝境的穷人,无论在物质和精神上都同样匮乏,期待救赎。我们必须和他们一起分担他们的痛苦,才能将神带到他们当中,让他们来到神面前(P41)。

所以,康牧师说德勒萨修女“不需悔改、没有基督”纯粹血口喷人!

现在话说回来了,为什么康牧师能挑战天主诫命和人类良知的底线,指责一生效法耶稣的修女呢?因为他信奉了一门劣等宗教。说句心里话,马丁路德所理解的“因信称义”,我并不了解。但国内“基督徒”所说的 “因信称义”却是地地道道的违反福音的精神,在他们的信念中,“信了耶稣”就成了天下最牛B的人物,可以睥睨所有的宗教、文化,只有他们这个教派“得救”、其他的普罗众生及不信他们这个教派的列祖列宗全在地狱里。这种理念支撑他们成为拿着圣经的“红卫兵”、“义和团”,瞪眼不顾圣经上记载着魔鬼比他们还“信”天主,圣经上不是写着明明白白:

信德也是这样:若没有行为,自身便是死的。也许有人说:你有信德,我却有行为;把你没有行为的信德指给我看,我便会借我的行为,叫你看我的信德。你信只有一个天主吗!你信得对,连魔鬼也信,且怕得打颤。虚浮的人啊!你愿意知道信德没有行为是无用的吗?我们的祖宗亚巴郎,把他的儿子依撒格献在祭坛上,不是由于行为而成为义人的吗?你看,他的信德是和他的行为合作,并且这信德由于行为才得以成全,这就应验了经上所说的:‘亚巴郎相信了天主,因而这事为他便算是正义,’得被称为‘天主的朋友’。你们看,人成义是由于行为,不仅是由于信德。接待使者,从别的路上将他们放走的辣哈布妓女,不也是同样因行为而成义的吗?正如身体没有灵魂是死的,同样信德没有行为也是死的。(雅:二:17-26)

为何这些新教徒只能做些和魔鬼一样“也信,且怕得打颤”的事情呢?

德勒萨修女在领取诺贝尔和平奖的致辞时曾说过这样一段话:

一天,一位先生来到我们的住处。他说:”特蕾莎嬷嬷,一个有八个孩子的家庭已经断炊好几天了,请帮帮他们。”听了他的话,我马上给这个家庭送去了一些大米。孩子们看到大米眼睛都睁得大大的,眼睛里还闪着兴奋的光。我不知道你们是否见过饥饿的人的眼睛,但是我太熟悉这些眼睛了。当那位母亲接过大米后,立即把它分成两份,然后就出去了。当她回来后,我问她:”你去了哪里?做什么去了呢?”她简单地回答说:”他们也在挨饿。”原来她的邻居是一个穆斯林家庭,这个家庭也正在受着饥饿的煎熬。所以她把我送给她的米分了一半出去。这件事深深地感动了我。但我再没有给那个穆斯林家庭送过米。这样做的原因,是我想让她们分享相互帮助的快乐和美好。

请问:康来昌牧师、李青草之流的“基督徒”和那位印度教徒母亲谁能上天堂、谁能下地狱?谁是“义人”?我相信,如果这二位还是这样毫无爱心、谎话连篇的话,在来世一定不会同那位印度教妇女同在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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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8-18 02:34:45 | 显示全部楼层
“因信称(成)义”还是“因信牛X”
新浪网友“护教佛学”师傅给我留言,称有位叫“李青草”基督(新)教原教旨主义者,或曰“神棍”的博客中攻击印度的德勒萨修女(Mother Teresa, the "Saint of the Gutters,"外教人通常译为“特蕾莎修女),我看了一下这位 “神棍”的博客,几乎笑抽了,原来这篇名为《特蕾莎修女之谬》(http://www.douban.com/group/topic/20322302/)的文章并不是那位“神棍”的著作,而是转载一位叫“康来昌”的台湾牧师的帖子。

正如“关天茶舍”的网友李野航先生所说的:“国内的新教徒简直愚昧的雷人,”需要说明的是,野航先生是佛教徒。我之所以感觉这对“活宝”可笑,是基于这两点原因:

其一,台湾的康来昌牧师看到德勒萨修女对各宗教信徒都是一视同仁的热爱,而不是因为帮助他们就强迫他们改宗信仰,就觉得修女“坚持的「爱的道路」、「包容的道路」,是通往地狱的路,是世人最喜欢的路” 。“这路,有学习、帮助、关怀、慈悲、同情、体恤、不抨击、不物慾、四海一家、情同手足、彼此包容、不需悔改、没有基督;这是世人最喜欢、最温柔、最和平、最美好的通往地狱之路。”

康牧师的言论实际上在挑战人类最起码的伦理底线,完全背离了吾主耶稣的圣训“你们对最小的兄弟所做的,就是为我所做的(玛:二五:45)”。 更不知道主耶稣对“近人(πλησ?ον,neighbor)”的定义。

其二,就这样一篇荒诞不羁的垃圾(台湾人所说的“勒色”)帖子竟然能被一些新教徒奉为至宝,转来转去,真是应验了我以前形容国内新教徒时所说的:“辽西地区的一个歇后语:黄鼠狼下逗(音)鼠----一窝不如一窝。黄鼠狼给人的感觉是猥琐、鬼祟、不招人待见。逗(音)鼠子则还没有黄鼠狼大气。照这种遗传趋势发展下去,这窝鼠辈绝无出头之日。(参见敝作《天主教原委之原委》)”

陈寅恪先生曾经形容中国是“上诈下愚”型社会,我觉得这句话形容国内这伙新教徒再恰当不过了。我们来分析一下康大牧师的高论:

上面提到,康牧师认为只对其他宗教的信徒行爱德,而不强制性地向他们传教,就是一条“走向地狱的路”。我不知道当天堂里的耶稣听到这番话后,会是什么一番滋味,但我们知道康牧师的此番言论恰恰与吾主耶稣的福音背道而驰。吾主耶稣在世三十三年,传教三载,对谁上天堂,谁下地狱有着明确的教诲。玛窦(马太)福音第二十五章在描述末世审判的时候是这样形容的:

那时,君王要对那些在他右边的说:我父所祝福的,你们来吧!承受自创世以来,给你们预备了的国度吧!因为我饿了,你们给了我吃的;我渴了,你们给了我喝的;我作客,你们收留了我;我赤身露体,你们给了我穿的;我患病,你们看顾了我;我在监里,你们来探望了我。那时,义人回答他说:主啊!我们什么时候见了你饥饿而供养了你,或口渴而给了你喝的?我们什么时候见了你作客,而收留了你,或赤身露体而给了你穿的?我们什么时候见你患病,或在监里而来探望过你?君王便回答他门说:我实在告诉你们:凡你们对我这些最小兄弟中的一个所做的,就是对我做的(玛:二五:34-40)。

可见,谁能上天堂,耶稣早有定断,就是那些有着恻隐之心,能够怜悯人的“义人”。耶稣最讨厌的是只说不做的人,祂曾指出:“不是凡向我说‘主啊!主啊!’的人,就能进入天国;而是那承行我在天之父旨意的人,才能进天国(玛:七:21)。”外教的朋友可能不知道天父有何旨意。玛窦福音二十二章记载了耶稣对法利赛人一篇讲道:

法利塞人听说耶稣使撒杜塞人闭口无言,就聚集在一起;他们中有一个法学士试探他,发问说 “师傅,法律中那条诫命是最大的?”耶稣对他说:“‘你应全心,全灵,全意,爱上主你的天主。这是最大也是第一条诫命。第二条与此相似:你应当爱近人如你自己。全部法律和先知,都系于这两条诫命。” (玛:二二:34-40)

也就是说:诫命的精髓是“爱天主、爱近人”,那么谁是“近人”,耶稣也有明确的训诲,路加福音十章有一个“仁慈的撒玛利亚人”的故事:

有一个法学士起来,试探耶稣说:“师傅,我应当做什么,才能获得永生?”耶稣对他说:“法律上记载了什么?你是怎样读的?”他答说:“你应当全心、全灵、全力、全意爱上主,你的天主,并爱近人如你自己。”耶稣向他说:“你答应得对。你这样做,必得生活。”但是,他愿意显示自己理直,又对耶稣说:“毕竟谁是我的近人?”耶稣答说:“有一个人从耶路撒冷下来,到耶里哥去,遭遇了强盗;他们剥去他的衣服,并加以击伤,将他半死半活的丢下走了。正巧有一个司祭在那条路上下来,看了看他,便从旁边走过去。又有一个肋未人,也是一样;他到了那里,看了看,也从旁边走过去。但有一个撒马黎雅人,路过他那里,一看见就动了怜悯的心,遂上前,在他的伤处注上油与酒,包扎好了,又扶他骑上自己的牲口,把他到带客店里,小心照料他。第二天,取出两个银钱交给店主说:请你小心看护他!不论余外花费多少,等我回来时,必要补还你。你以为这三个人中,谁是那遭遇那强盗者的近人呢?”那人答说:“是怜悯他的那人。”耶稣遂给他说:“你去,也照样做吧!” (路:十:25-37)

可见,“近人”并不一定是天主(上帝)的“选民”,犹太人最痛恨的撒玛利亚人也可以成为“近人”。实际上耶稣在传教过程中,拯救的恰是那些罗马百夫长的仆人、叙利腓尼基的外邦妇人的女儿、十城区的聋哑人之类的非“上帝选民”。德勒萨修女效法吾主耶稣的芳表,走耶稣曾走过的路,何罪之有!

至于康大牧师所指控的德勒萨修女在行善过程中 “不需悔改、没有基督”,则纯粹属于血口喷人,与大陆“红卫兵”并无二致。我没读过台湾出版的所谓的“修女自传”---《一条简单的道路》。众所周知,修女并未写过什么自传,虽然关于修女的著作汗牛充栋,但都属于别人捉刀。目前研究德勒萨修女的最权威文献是她的“语录”的收集整理。香港基道出版社曾得到修女的亲笔授权,出版她的“语录集”---《活着就是爱》,四川人民出版社在二〇〇年又得到基道出版社的授权,在大陆印发,是为大陆地区研究德勒萨修女的最权威文献。修女的一些言论可以对康大牧师之流予以最好的抨击。

纵观全书,可以发现修女三句话不离开“耶稣”,一个自幼离开祖国到世界上最贫穷国家传教的修女,发贞洁、服从、神贫三愿。作为仁爱修女会的会祖,德勒萨修女又加了一条:“为最贫穷的人服务”的誓愿。能发这四愿者,如果没有强大的宗教信仰作为支撑,是无法实现的。《活着就是爱》中收录了修女的信仰宣誓:我宁愿舍弃生命,也不背弃自己的信仰(《活着就是爱》,四川人民出版社,2000年3月第一版,P33)。

但修女的“信”,和康来昌、李青草之流的信教神棍有着本质的区别,修女说:有了信心,我们才能付出爱,爱心成就了信心,信与爱是分不开的(同上,扉页)。

至于说康牧师指控的修女救助的人“不需悔改”,则是无中生有,原书清楚地写着这样一段话:

我们问那些在善终会死去的人,他们愿不愿意在临终前接受祝福,因此罪得赦免,得见天父。若他们愿意的话,我们就给他们祝福,我们让他们在平静中与主相见,而我们每个人都知道他们死后得进天国。没有一个在这里逝世的人,临终前不与父神和好。(P173)

这里写得明明白白,修女并不强迫她救助的人改宗天主圣教,而是象照顾耶稣那样照顾他们,践行了耶稣“作盐、作光”的训诲。而这些被救助的人从修女、修士、志愿者身上看到了耶稣的良善心谦,在临终前纷纷与主和好,怀着喜悦安息主怀。

当然,修女的传播福音的模式与神棍们截然不同。修女曾讲到:

在阿的斯亚.贝巴(Addis Ababa),皇家司法部长问我一些尖锐的问题:"你期望从我们的政府里,得到些什么?”
  "没有其他,我来的目的,只为差派修女帮助一些受苦的穷人。”
  "你们的修女会做些什么?”
  "我们会全心全意地,为这些贫困中的最贫困者,提供免费服务。”
  "你们有些什么资历?”
  "我们只是将爱心和怜悯带给那些没有爱、被人弃绝的人。”
  "你会不会向那些人传道,试图改变他们的信仰呢?”
  "我们爱心的工作,会向那些受苦的穷人见证神的爱。”(p78)

也就是说,修女没有一刻忘记传播福音的使命,但她传福音是完全按照耶稣训导的“地上的盐‘世上的光”的模式,修女解释道:

这些频临绝境的穷人,无论在物质和精神上都同样匮乏,期待救赎。我们必须和他们一起分担他们的痛苦,才能将神带到他们当中,让他们来到神面前(P41)。

所以,康牧师说德勒萨修女“不需悔改、没有基督”纯粹血口喷人!

现在话说回来了,为什么康牧师能挑战天主诫命和人类良知的底线,指责一生效法耶稣的修女呢?因为他信奉了一门劣等宗教。说句心里话,马丁路德所理解的“因信称义”,我并不了解。但国内“基督徒”所说的 “因信称义”却是地地道道的违反福音的精神,在他们的信念中,“信了耶稣”就成了天下最牛B的人物,可以睥睨所有的宗教、文化,只有他们这个教派“得救”、其他的普罗众生及不信他们这个教派的列祖列宗全在地狱里。这种理念支撑他们成为拿着圣经的“红卫兵”、“义和团”,瞪眼不顾圣经上记载着魔鬼比他们还“信”天主,圣经上不是写着明明白白:

信德也是这样:若没有行为,自身便是死的。也许有人说:你有信德,我却有行为;把你没有行为的信德指给我看,我便会借我的行为,叫你看我的信德。你信只有一个天主吗!你信得对,连魔鬼也信,且怕得打颤。虚浮的人啊!你愿意知道信德没有行为是无用的吗?我们的祖宗亚巴郎,把他的儿子依撒格献在祭坛上,不是由于行为而成为义人的吗?你看,他的信德是和他的行为合作,并且这信德由于行为才得以成全,这就应验了经上所说的:‘亚巴郎相信了天主,因而这事为他便算是正义,’得被称为‘天主的朋友’。你们看,人成义是由于行为,不仅是由于信德。接待使者,从别的路上将他们放走的辣哈布妓女,不也是同样因行为而成义的吗?正如身体没有灵魂是死的,同样信德没有行为也是死的。(雅:二:17-26)

为何这些新教徒只能做些和魔鬼一样“也信,且怕得打颤”的事情呢?

德勒萨修女在领取诺贝尔和平奖的致辞时曾说过这样一段话:

一天,一位先生来到我们的住处。他说:”特蕾莎嬷嬷,一个有八个孩子的家庭已经断炊好几天了,请帮帮他们。”听了他的话,我马上给这个家庭送去了一些大米。孩子们看到大米眼睛都睁得大大的,眼睛里还闪着兴奋的光。我不知道你们是否见过饥饿的人的眼睛,但是我太熟悉这些眼睛了。当那位母亲接过大米后,立即把它分成两份,然后就出去了。当她回来后,我问她:”你去了哪里?做什么去了呢?”她简单地回答说:”他们也在挨饿。”原来她的邻居是一个穆斯林家庭,这个家庭也正在受着饥饿的煎熬。所以她把我送给她的米分了一半出去。这件事深深地感动了我。但我再没有给那个穆斯林家庭送过米。这样做的原因,是我想让她们分享相互帮助的快乐和美好。

请问:康来昌牧师、李青草之流的“基督徒”和那位印度教徒母亲谁能上天堂、谁能下地狱?谁是“义人”?我相信,如果这二位还是这样毫无爱心、谎话连篇的话,在来世一定不会同那位印度教妇女同在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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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8-18 02:36:04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揭批基督新教爱说谎言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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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8-18 02:36:42 | 显示全部楼层
痴人的臆想-------评某领导人接受福音的谎言
今年春季,我看了一部国产影片----《金山》,感觉如同嚼蜡,再一次鄙视国产电影。这部影片的背景是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加拿大政府为“增加GDP,拉动内需”,修建了横跨加拿大东西两岸的铁路。为了降低成本,就需要廉价劳动力,于是他们招募“物美价廉”的华工。恰逢此时广东连年大旱,颗粒无收,百姓为了活命卖猪仔一样到大洋彼岸输出劳务。铁路修健过程中,大量华工命殒他乡,铁路两旁埋葬着他们的累累白骨。

如果有好的导演、编剧、演员等人,会把这类故事拍成史诗巨片。可惜这部影片连我看着都反胃,我想也不会有什么好的票房、得什么奖项。

当然了,我并不是想写影评,这是王怡的强项。我只想分享我看完这部影片后顿悟的一个规律,那就是大部分国产的“跨国恋”的影视作品,洋恋人们一定是“高贵的”白种人,出生于名门望族,最好家财万贯。男的风度翩翩举止有礼一掷千金信守承诺身强力壮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忠于爱情作风正派;女的美丽动人举止优雅对爱情忠贞不二与夫君同甘共苦让孩子们有个洋外公(如《芬妮的微笑》)。总之,天下的好事都让中国的“灰姑娘”、“史莱克”们赶上了。洋恋人们绝不可能是北海道农民、底特律工人、印度阿三管家、菲律宾女佣一类的下层人士。象《白色马赛女人》中的瑞士女人考拉到肯尼亚丛林中,和土著勇士克里格·莱马里安成家了,简直是脑子进水!

我用一个人粗鲁的词将这个规律命名为“YY(常上网的朋友知道这两个字母的含义)规律”。这是一类社会的现象,中国的主人公怀着《非诚勿扰》中马诺的心理,发挥天马行空的思维,幻想着将外国的的白马王子、白雪公主揽入怀中。这类思想固化到影视作品中,就形成了《金山》一类的影片。这类影片之所以不招人待见是将这类“YY”的东西拍成“刻骨铭心”的爱情片,画虎不成反类犬。如果我是导演,我就拍成励志片,比如某女想嫁入外国豪门,她通过种种努力,最终修成正果。

实际上中国古人更能扯淡,杜撰出什么“牛郎织女”、“天仙配”、“ 刘海砍樵”这样的故事,农夫、樵夫、牧童等人纷纷娶了仙女。而在讲究“门当户对”的现实生活中,这类“贫下中农”连保长、里正家的女儿都很难娶上,甚至是同样“贫下中农”家的姑娘都找不到。怎么办?发挥YY的精神,思想无疆界,“村里的姑娘小芳”娶不上,我就幻想着娶个仙女!

实际上这类“YY规律”充斥着方方面面作品、说辞中,但我万万没有想到的是,有人为了“传播福音”,竟然充分利用“YY规律”,杜撰出一个神话故事。

主日天的中午,和教友们吃饭,有人说某党和国家领导人信主了!我当时就说纯粹扯淡,如果他真信了,也不会公开。可晚上我上网一看,真有这个帖子。说句心里话,尽管基督新教的人敢吹,我也不敢转载,所以我给个链接,读者们自己看吧!

http://bbs.ccccn.org/thread-8224-1-1.html

这段话中最让我感到可笑的不是大领导信主的故事,而是这段话:

后来,他在北京,与一位有海外经历的姐妹一同祷告的时候,这位非常漂亮的姐妹受圣灵感动说要嫁给他,2个月后,他们结婚了。他们收养了2个孩子,并且姐妹的妈妈也和他们一同生活在一处很小的房子里。(敏感词)来看他,看他的生活环境之后,邀请他进入中南海居住。

读这段话我不能不想起《阿Q正传》中阿Q的痴人梦想:

“赵司晨的妹子真丑。邹七嫂的女儿过几年再说。假洋鬼子的老婆会和没有辫子的男人睡觉,吓,不是好东西!秀才的老婆是眼胞上有疤的。……吴妈长久不见了,不知道在那里,——可惜脚太大。”

  只不过阿Q在梦中并没找到另一半,这位仁兄却找到了“非常漂亮的”、 “有海外经历的姐妹”; 阿Q的梦中将财宝女人搬进土谷祠,而这位仁兄却进了“中南海”,并对第四代领导核心指手画脚!

  醒醒吧!别说梦话了,否则活的时候被跨省追捕扔进监狱,死活因为“妄证”被天主扔进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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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8-18 02:41:41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利玛窦神父逝世400年我写的论文,友揭批基要派脑残基督徒的成分:
                                 中国人中的中国人、基要派与福音本地化
博主按:本文是为纪念利玛窦神父逝世四百周年而作。由于本人领洗较晚、经验较浅,故第三部分较苍白。敬请神长教友读者自己反思。

     本文不为发表,故未标注结合引用文献。敬请谅解!

     利玛窦神父,为我等祈!



今年5月11日,是伟大的意大利传教士利玛窦神父逝世400周年的纪念日。1578年,利玛窦修士沿着达·伽马开辟的航线,乘风破浪前往印度,开始了他的远东传教之旅,并在印度晋铎。5年后,利玛窦神父踏上澳门土地,并开始学习汉语。1583年,31岁的利神父登陆大明王朝,开始在广东肇庆定居传教,并辗转在中国生活28年,最终安息于北京。

利神父以自然真挚的态度去尊重中国人民与中国传统文化,凭借这种态度,他被中国人所接纳。他用中国古代典籍中的语言范式来向中国人宣讲天主圣教的信理,被一部分士大夫欣然接受,我们称他的做法为“福音本地化”的行动模式。对于中国文化中欠缺的部分,利神父积极予以弥补,我们可称之为“文化福传”。他巧妙借助儒家文化,一方面开启了东西方文明的接触,另一方面促进了东西方文化的融合,并使基督的福音在中华大地上生根、发芽。他的传教模式至今仍为人津津乐道。先教宗若望保禄二世称赞他是“中国人中的中国人”。

利玛窦神父为中国人民和天主圣教留下了宝贵的精神财富,因他的到来,中国人第一次看到了机械钟表、西方油画;第一次听到西洋铁琴奏出的音乐;第一次看到了世界地图,并知道地球是圆的;第一次知道了几何学,有了几何、三角形、平行线、直角、锐角、钝角这些名词。

利玛窦神父的传教方式至今仍对我们教会的广大神长教友有着启示意义。因为中华文明历史悠久,源远流长,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有着文化优越感,质言之,中华文化具有一定的傲慢性。而基督宗教作为一种外来文明,要想在中华文明的土壤中扎根殊非不易,两种文明有着天生的排异性。

福音的传播者如何解决这种矛盾,无外乎两种模式:一是持原教旨主义的态度,视中华文明为低一等的文化,要以征服者的姿态出现。比如利玛窦神父的同会兄弟,西班牙籍耶稣会会士阿罗索.桑切斯(Alonso Sanchez)神父在致西班牙国王菲利浦二世的备忘录----《论征服中国》中,希望国王能以武力征服中国,使中国人都成为基督徒。再比如当今中国基督新教为数不少的信徒也极力诋毁中国传统文化,宣扬基督宗教至上论。这样做的结果可能发展一部分信徒,但会使信教团体与不信教的群众产生对立情绪,从而使基督宗教边缘化。

笔者认为,中国天主教在今后的发展过程中切忌走上面所列举的道路,而应沿着利玛窦神父开辟的那条“理解与宽容”的道路前进,逐渐将福音本地化。

本文共分三个部分,既当前中国迅速发展的基督宗教与反基运动之间的矛盾;利玛窦神父对我们的启示;天主教仍然要为福音本地化而努力。

    一、当前中国迅速发展的基督宗教与反基运动之间的矛盾

毋庸置疑,在宗教政策恢复后的三十年中,基督宗教在我国取得了突飞猛进地发展,其中的新教各教派发展尤快。据2009年末天主教信德社统计,中国大陆目前的天主教信友数量为5,714,853人。新教由于派系众多,且多以“家庭教会”的形式出现,故其数量难以统计。有的说有八千万,有的说达一亿,数字含糊,并没有象1922年出版的《中华归主》那样有准确详实的数据。但基督新教在中国大陆特别是北方农村发展了大量的信众是毫无疑问的。孙冶方经济科学基金会 的报告《当前中国农村的宗教概况》指出:

北方农村的传统信仰形式已接近衰靡,无法自圆其说,留存的枝节性信仰也已经形式化和去神圣化,难以满足农村对宗教的庞大需求。西方宗教的各种形态在该地区遍地开花、结果,迅速蔓延,其中基督教信众业已占其总人口的10%?15%,且呈急速增长趋势。

虽然这三十年来,基督宗教呈快速发展的态势,但信教群众良莠不齐,有的基要派的信徒没有很好地遵循吾主耶稣“作盐、作光”的圣训,在传播福音的过程中,诋毁中国传统文化、做不实的假见证、敌视其他宗教等做法引起其他不信教群众的不满,中央民族大学研究生王奇昌在其硕士论文《无人聆听的福音----河南省镇平县北庄基督教之研究》中写道:

更重要的是,目前是一部分信仰基督教的群众四处传教,影响了占人口绝大多数的不信仰基督教的群众的正常生活,甚至影响到了不信仰基督教群众特别是信仰其他宗教的群众的感情。虽然这些问题并不突出,但毕竟是基督教的发展影响到了不信仰基督教群众的利益。而随着民众维权意识的提高,来自不信仰基督教的群众的抱怨会越来越强烈。也就是说,如果我们只是强调维护基督徒的利益,就有可能忽略占人口绝大多数的不信教群众的利益,乃至造成大多数基层民众的不满。

在知识分子阶层中,这种不满情绪尤为突出,并逐渐形成一种“反基”行为。众所周知的是著名科学打假人士方舟子(方是民)创办“新语丝”网站,有一栏目就是“揭批”基督教,针对基督宗教的一些传教言论进行驳斥;再比如2006年,十位博士生联署发表《走出文化集体无意识,挺立中国文化主体性——我们对“耶诞节”问题的看法》,引起强烈反响。

福音的传播过程中,为何会与不信教的群众发生如此大的冲突,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两点原因:

1.1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与基要主义基督宗教之间的矛盾

中华民族有着4000余年无间断的文明历史,有着自己的宗教、伦理、道德、教育、行政体系;有着独特的文字、服饰、饮食、建筑、绘画、医疗文明;有着享誉世界的重大发明,如造纸术、活字印刷术、黑火药。总之,中华文明与古巴比伦、古埃及、古印度、古希腊文化一样,是世界文明的一极。并且对周边国家有着深远的影响,东及韩国、日本,南及中南半岛的泰国、越南等,形成另一种文化的共同体,称为儒教文化圈或中华文化圈。中华文明对世界文明也贡献颇多。

自古以来,中国人就有文化优越感,韩国外方传教会金秉洙神父认为:先就中国传统的对外关系而言,中国常保居整个东亚文化圈之领导地位。因而在中国人的观念中,中国对外之文化关系是“输出而非接受的”,是“领导而非模仿的”。以此为断,中华意识与排外思想是成比之关系。林语堂先生曾云:中华民族是天生的堂堂大族。自文艺复兴运动,欧洲的产业技术方面有非凡的成就,中国却停滞,才丧失了它在世界中世纪史上的领先地位。但在思想上的惰性,却使它仍然死抱着自高自大的心态不放。这种文化从本质上就会排斥外来的基督宗教文明。

面对这样一个“天朝大国”,“文化大族”,基督的福音分别在七世纪、十三世纪、十六世纪末三次叩关渗入。但只有明末清初,福音才开始在中国生根、发芽、并逐渐成长起来。天主教从利玛窦神父这样“一粒麦子”,结出今天的六百余万信众的“籽粒”;新教则从十九世纪中期来华传教的“一粒粒小小的芥子”,成长为“一颗颗比各种蔬菜都大,疑似成了树的作物”。笔者之所以要用“疑似”一词来形容基督新教,并非因为笔者与基督新教信仰不同而产生的派系攻讦,实在是因为基督新教“麦子与莠子混杂”,立了许多不良的恶表。

比如基督新教派系林立,各派之间互相攻击、互扣“异端”高帽。孙冶方经济科学基金会的报告《当前中国农村的宗教概况》中有这样的描述:“基督教本身是极度排外的宗教,其内部各种派别在农村争夺信众而相互攻讦、拆台,拉拢对方成员。…正规基督教由于是“政府允许”而为人们所接受,并接受其对其他宗教的评论,乃至污蔑。”

这种做法实际上违背了主耶稣“你们要彼此相爱,使人们认出你们是基督徒”的圣训。同时,也有悖于中华民族传统的“和为贵”的理念。

更为严重的是当前基要派基督徒的语言范式与中国传统文化格格不入,形成冰火之势,使信众团体游离于主流社会之外。

何谓基要派?世界基要大会(The World Congress of Fundamentalists)是这样定义的:“一个基要信仰份子是一个重生得救,相信主耶稣基督的人。他绝对忠心于完全正确,无可谬误,由神默示的圣经。相信圣经一切的内容。用圣经去作一切分析和决定,并接受圣经的批判。……”至于现代社会的基要派,乔治·马斯登是这样描述的:“基要派就是对某些事情怒气冲冲的福音派信徒。这似乎简单,却极为准确。”

由于基督新教在中国的发展速度较快,高素养的神职人员极为匮乏,信教群众只能自己阅读圣经,按照自己的学识理解圣经的字面意思。就形成了一族庞大的“相信圣经一切的内容”的“基要派”。而圣经的字面意思与中国传统典籍势必有冲突的地方,“好战的”原教旨主义基要派基督徒与不信教群众之间的矛盾就会凸现出来。

比如中国的传统理念强调祖先崇拜,认为自己家族已亡的祖先已登入仙界,正在泽被后世、荫蒙子孙,这一观念南方地区尤为突出,并成为我国国民的一种信仰。而基要派基督徒没有尊重不信教群众的这种情感,过分强调“不信的人死后是要下地狱的”这一机械教条。这就等于告诉不信教的群众,他们所敬仰的先贤圣人、列祖列宗已进入地狱。反之,基要派基督徒又过分宣传自己是亚当子孙、挪亚(天主教译为诺厄)的儿子含的后裔,这在习惯了“慎终追远”的中国人眼中属于“数典忘祖”、“大逆不道”的行为。

当然,上述所举的事例只是表象,这种矛盾的根源是两种文明都具有傲慢性、排他性,矛盾很难调和。

1.2、一些基督徒的行为模式与中国人的传统理念产生了严重的矛盾。

其一,是一些基督徒过分地传教,使不信教的群众能产生反感情绪。比如中央民族大学研究生王奇昌在其硕士论文《无人聆听的福音----河南省镇平县北庄基督教之研究》中描述道:

教徒总是简单的强调“信”与“不信”的对立,北庄的基督徒更是如此。她们天天口口声声“末世审判”、“不信即罪”、“不信的人死后是要下地狱的” 。而在笔者所访谈到的民宗局工作人员都是异口同声的认为该县的基督徒“文化程度低的厉害” 、“愚的不行”。村支书则在2006年1月25日的访谈中直截了当的告诉笔者,她们只是他人“茶余饭后的笑料”。

福音的传播者与不信教群众的对立态势跃然纸上。

其二,是一些基督徒在传教过程中用不实的言语“妄证”,造成恶劣影响。为了拉拢信徒,一些福音的传播者在传教过程中说了大量缺乏逻辑和实证的言语,甚至是谎言。比如“达尔文临终时忏悔了”、 “美国就是信基督教才那么发达的”、“某地的人因为不信教才招致地震”、 “牛顿、爱因斯坦都是信主的”等等 。

有些语言属于明显的谎言,这样传教既违背了“毋妄证”的诫命,又使反基人士极为反感,比如著名学术打假人士方舟子就著有《达尔文忏悔了吗?》一文来驳斥“达尔文临终时忏悔了”的说法。

其三,是一些新教的原教旨主义基督徒过份攻击其他文化与宗教,给人感觉是拿着十字架的“红卫兵”和“义和团”,背离了主耶稣所训诲的“爱”的精神。这一点任何天主教的神长教友都不会陌生,我在这里就不再赘述。

综上所述,一些教派虽然在过去三十年中发展较快,但由于其信众不注意尊重中国传统文化和不信教群众的感情,造成不信教团体的反感甚至形成“反基”情绪。这一点,在天主教今后的发展过程中一定要汲取教训。

二、利玛窦神父的传教生涯对我们的启示

实际上,利玛窦神父来华时,传播福音的环境是极其恶劣的,生活在今天的人是很难理解的。

首先在于当时中国人对外国人的态度,当时的中国人认为西洋人是“西夷”、“番夷”,如同走兽。利玛窦神父曾在书信中写道:

“就国家伟大、政治制度和学术名气而论,他们不仅把别的民族看成野蛮人,而且看成是没有理性的动物。”

  “关于外国的事情,他们所知极少,又不正确……外国人都是愚人和野人。在他们的书中或文章里提到外国时,常假定那里的人连禽兽不如;为指外国人他们用的名词,常与各种动物有关……有少数人且用魔鬼之字样指外国人。”

   当时的中国人根本没有把外国人当人,还能指望他们听外国人的道理吗?

其次是天主教的教理、教义、礼仪与中国传统的伦理观念冲突。如天主教反对祭祖、反对蓄妾、神父僭越皇帝祭天的特权、神父和贞女不结婚违背“不孝以无后为大”的传统等等。

在这种背景下,如果利玛窦神父机械地效仿圣保禄宗徒和圣方济各.亚西西、圣依纳爵.罗耀拉,扛着十字架到到街头宣讲基督的福音,轻则被驱逐出境、重则性命难保。

当然我们知道,利玛窦神父靠着天主的助佑和圣母的代祷,靠着自己的天分和一套行之有效的传教模式,不但在中国生存下来,还播撒了福音的种子。

利玛窦神父作为中西交流的先驱者,历来是学术界的显学,历代学者们对利神父的研究可谓汗牛充栋。当然,这些学术成果大部分从中西文化交流的角度展开的。在这里,笔者尝试分析利玛窦神父的传教生涯对我们的启示。

2.1利玛窦神父的信德和良善心谦的品质是其成功的基础

当人们关注利玛窦神父身上的种种光环,很容易忽视他是一个基督徒、耶稣会士、天主教神父。
利玛窦生于1552年10月6日,意大利马尔凯省马切拉塔城。父亲是一个药店老板,后担任市长(一说担任省长)。利玛窦自小就不顾父亲的反对,决心献身基督,并远渡重洋,奔赴远东传教,其间所克服的困难是常人无法想象的。如果没有坚确的信德,利神父是无法完成自己圣召使命的。

作为基督徒,利神父处处效法耶稣,具有良善心谦的高贵品质。1580年,利神父晋铎后,又到卧亚修院攻读神学两年。当时的教区修院,拒绝教授印度修生神哲学,只让他们学习拉丁文或简单要理,使他们晋铎后,学识不足,而只能成为欧洲传教士的助手。年轻的利神父对此深感不安,曾就这事向总会报告。

利神父来华后的第一个落脚点是广东肇庆。第一个领洗的教友是一个得了某种不治之症而被家人抛弃在大街上的底层人。神父找到这个被抛弃的可怜人,告诉他:他们也无力治疗他的肉体,但却有办法照顾他的灵魂。垂死者自然愿意抓住任何一根可以抓住的稻草,神父们获得病人的同意,把他带回了家,并为他授洗。

利神父在南昌期间写了第一部中文著作《交友论》,展现出的较高道德水准。中国的士大夫争相阅读,一时洛阳纸贵。利神父写道:“我机械制造方面的才能已经受到了人们的赞扬,而这篇文章给我带来的是有天分的学者、有道德的人的声誉。这篇文章非常受欢迎,已经在两个地方出版了。”

当然,利神父并不是只做纸面上的功夫,他本人的言语、行为也确实堪称楷模。陈垣在《从教外典籍见明末清初之天主教》一文中,引用明代李月华的一段话“玛窦紫髯碧眼,面色如桃花,见人膜拜如礼,人亦爱之,信其为善人也。……玛窦年已五十余,如二三十岁人,盖远夷之得道者。”徐光启在跋《二十五言》中,对利玛窦有以下的评述:“诸凡情感诱慕,即无论不涉其躬,不挂其口,亦绝不萌诸其心。务期扫除净洁,以求所谓体受归全者。间尝反复送难,以至杂语燕谭,百千万言中,求一语不合忠孝大旨,求一语无益于人心世道者,竟不可得。”

利神父之所以能够在中国生活28年,并播撒下了福音的种子,并不仅仅是因为欧洲的三棱镜和世界地图,也不光是利神父的博闻强记,而是与利神父的良善心谦密不可分的。这正如保禄宗徒所说的:我若能说人间的语言,和能说天使的语言;但我若没有爱,我就成了个发声的锣,或发响的钹(格前:十三:1)。

前台湾辅仁大学校长罗光总主教为利神父做了最精确的评价,他在序其所著的《利玛窦传》时说:“利玛窦的伟大,不在于灌输西学,不在于精通中文,乃在于他能克己,能勇进,能识时,另外是在于他爱主心切,不求荣己,只求荣主。”

2.2、尊重中国传统文化与福音本地化

早在澳门时,利玛窦神父已与罗明坚神父开始了研读中国经书的工作。先有圣方济•沙勿略的启发,后有范礼安神父的督导,使利玛窦神父和罗明坚神父已深知,欲在中国传基督福音,必须熟悉中国文化和思想。

于斌枢机在一次演讲中说:“……远的不谈,明末清初像利玛窦到了中国,研究线装书九年才开始传教讲道……”。作为一个外国人,枯灯苦坐,皓首穷经是极其不易的事情。但正是由于利神父经年累月的寒窗苦读,使他成为“泰西硕儒”。他本人也由衷地热爱中国文化,他在《交友论》的序言中表达了这种情感:

“窦也,自大西航海入中华,仰大明天子之文德,古先王之遗教,卜室岭表,星霜亦屡易矣。今年春时,度岭浮江,抵于金陵,观上国之光,沾沾自喜,以为庶几不负此游也。远览未周,返棹至豫章,停舟南浦,纵目西山,玩奇挹秀,计此地为至人渊薮也。…”

利神父从不排斥中国传统文化,以谦虚心态去尊重中国人与中国文化。在生活方式上,利玛窦和他的继承者们接受了中国人的举止态度、饮食习惯、衣着打扮,比如改穿士大夫丝质长袍服装,头带方中,自称道人,见客时以秀才礼应对;蓄胡须、雇仆人、乘轿子,并学会向有影响的人物赠送厚礼。在语言范式上,利玛窦采用中国古籍中频繁出现的“天”或“上帝”指代拉丁文中Deus。在教理方面,利玛窦神父等开始了神学本地化的工作。他的《天主实义》是“引六经之语,以证其实。” 利神父用中国古代典籍中的语言来编写要理书,藉此可以强调基督的福音在本质上与中华民族祖先的教义一致,不是新鲜和外来的事物,也因此不是野蛮的文化。这种做法甚得士大夫的心,象徐光启、李之藻这样的大知识分子都先后领洗。学者是社会风气的带动者,上行下效,基督福音边扎下跟来。

利玛窦神父就是凭借这种态度,通过长期摸索而逐渐发展出一套行动模式---既尊重中国文化并将基督的福音本地化。

先教宗若望.保禄二世在2001年10月24-25日召开的“利玛窦来北京四百周年之际国际学术研讨会”的致词上盛赞道:他把天主教神学和礼仪术语译成中国语言,创造了中国人认识天主的条件,并为福音喜讯和教会“在中国文化土壤的植根”开辟了园地。依“汉学家”一词在文化和精神上最深邃的意义说来,利玛窦神父“做中国人中间的中国人”,一做就做到真正的“汉学家”的地步,因为他把司铎和学者,天主教徒和东方学家,意大利人和中国人,如此不同的身份,出奇地融合在他一人的身上了。

2.3、开展文化福传工作

明朝晚期,中国已不再是世界上最先进文化的代表。历史学家黄仁宇写道:“当时的士绅官僚,习于一切维持原状,而在这种永恒不变的环境中,形成注重内思的宇宙观,使今人看来,晚明时期显得停滞而无生气”。

尽管利玛窦神父热爱中国文化,但作为一个欧洲的知识分子,他还是发现了中国文化与西方文化的差距,他在书信中写道:“我们可以说,只有数学才得以研究,而中国所知有限的数学还没有基础,因为他们是得之于阿拉伯人的,而且只有皇帝的数学家才传之子孙;他们勉强才懂得预报日月蚀,预报还有许多错误。他们都致力于观测星象,其实根本不可靠,甚至完全谬误。他们不知物理学和形而上学,也不知辩证法;至于医学,那主要还是采集草药和经验处方;民法极不发达,司法全凭法庭一时的兴致。所以,他们的学术无非是写一篇典雅华丽的文章,勉强相当于我们的人文科学或修辞学,甚至不等于使用论证或以辩证法为前提的修辞学。”

     利神父看出了当时中国文化中的弱势所在,既缺乏科学知识和逻辑思辨能力。于是他将西方的先进文化引进中国:他介绍数学、地理、医药、钟表、音乐等先进科技知识和异域文化,吸引士大夫,让他更易于被国人理解和接受,比如他与明末着名科学家徐光启联合翻译《几何原理》。无论在肇庆还是在韶州,利神父的居处都成为当地文人关注的中间,常有人来参观他的科学书籍和仪器。到了北京后,位于宣武门的南堂更是士大夫们学习西方文化的场所。利神父一生写了十多部科学著作。

     当然,利玛窦神父不仅仅是科普作家,他更是一位天主教神父,一个传教士,他想通过文化这个载体,传播基督的福音,他在写给澳门的耶稣会副会长的信中谈到:“… 第二;因为在这里,文章和学问很被看重,说话有理,人们绝不轻视。而且在中国可称为贵族的,只有文人和学者。因此似乎容易使中国士大夫相信我们的信仰,因为我们的信仰,理由充足,士大夫既相信我们,其余的人更容易劝化了。第三,由以上一条我们看出:易于宣传福音的方法,就是用书籍宣传圣教,书籍可以在中国各处畅行无阻。第四,中国人的天资聪敏。书籍、言语和服装以及朝廷的组织,东方人无不景仰。因此,若是我们能给他们教授科学,他们不单可以变成学者,而且因着科学他们也容易进入我们的圣教。他们后来也不会忘记受教的大恩。如今我们已经顺利地开始了。…”

     事实证明,利玛窦神父的这种福传模式是行之有效的,他的继任者们如汤若望、南怀仁也继续沿着这条道路前行。“百年禁教”以前,中国的基督徒已达30万人。

三、福音本地化的建议

天主圣教至一、至圣、至公、从宗徒传下来的教会。吾主耶稣在升天前曾嘱咐门徒:你们往普天下去,向一切受造物宣传福音(谷:十六:15),福传工作自始至终都是天主教会的头等大事。

但如何福传非常值得我们深思。在利玛窦神父逝世400周年之际,笔者倡议广大神长教友效法利玛窦神父尊重中国文化,并将福音本地化的做法。并根据天主圣教的文化特色,开展文化福传。

3.1将福音本地化继续开展下去。

在福音本地化方面,吾主耶稣给我们开了先河。他身为天主圣子却降生为人,取得肉身,成为可触及的具体的“福音”。就如在历史中,降生成人的天主圣子在纳匝肋成长,学习本地的阿拉美方言,适应犹太当时的社会风俗、经济、政治环境,用渔夫农妇、贩夫走卒能听懂的语言向大家讲天国的大道理。同样,地方教会也该如同耶稣基督一样整个地、密切地降生到当地文化中;也像基督一样,把救赎的福音以属当地文化的方式带给属于这个文化中的人。

中国是一个文明古国,四千年来,中华民族始终有“敬天”的传统,正如徐锦尧神父指出:远在公元前二千年的时代,我们已有“至上神”的观念,虽然名字有许多,例如干、帝、上帝、天等等。“上帝临汝,无贰尔心”,“天生烝民,有物有则”,“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获罪于天,无所祷也”等等,都是指的对一个有位格的神的信仰。

中华民族的传统道德、伦理价值要求人们忠孝仁爱、礼义廉耻,这与耶稣要求我们的真善美圣有太多的共同点。正如一九七八年亚洲主教协会第二届全体代表大会声明第11号所指出: “那些在福音尚未传给我们人民之前,天主亲手种植在我们古老文化之中”。

天主启示的是最完美的真理,中国的传统文化也展现出了部分真理。福音传播者的任务就是用中国的语言,向我们的同胞讲述他们所没有听到的那部分真理。

福音本地化并非仅仅将圣经翻译成中文、用中文行圣事,更要认识到中国文化的博大精深,将来能运用中国文化的精髓、特点去将基督文化发扬光大。

3.2发挥天主圣教特色,开展文化福传

徐锦尧神父评价天主教会时说“她有恢宏的气魄,远大的视野、历史的高度和包容的胸襟”。圣教会有近2000年的历史,在创立之初,就汲取古希伯来、古希腊文化的精华,传到欧洲后,更是与古罗马的文化结合。“文艺复兴”以后,欧洲的音乐、绘画、雕塑、建筑等文明领域的最高成果逐一被教会吸收,形成了天主教会厚重的文化。可以说,千百年来,天主教会的文化一直具有强大的凝聚力。

当前,中国的经济飞速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日益提高。“仓廪实而知礼仪”,当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提高以后,自然会产生精神需求。而天主教会古朴凝重的大教堂、庄严神圣的礼仪、互敬互爱的氛围及其背后的福音真理,将会使更多的非基督徒产生兴趣。

去年5月12日,广州市的主教座堂----石室大教堂为2008年的“汶川大地震”中死难的同胞演奏威尔第的《安魂曲》,广东省副省长雷于蓝莅临现场,包括《南方周末》在内的多家新闻媒体报道这一盛况,成为文化福传工作的一件盛事。

在今后的福传过程中,我们应更多地将天主教会的文化展现给非基督徒,通过文化这一载体,传播基督的福音。

结  语

四百年前,中国作为曾经的天朝大国逐渐褪去光环,而西欧的文艺复兴已经发端,科学技术逐渐萌芽。利玛窦神父带来中国的新知识,是当时西欧科学的顶尖部分。利神父欲通过文化福传及福音本地化的渠道使中国人都成为基督徒。他的科技著作不但读书人竞相研习,而且皇上也极重视。满清入主中原,亦很信任西洋教士的新学,甚至将钦天监监正汤若望神父委为一品大员。像监制大炮的新工程,康熙皇帝也放心的托给南怀仁。

此时是福音传播的最好时机,一方面中国学者心折服于利玛窦神父以六经之语讲天主的道理;另一方面,满清皇帝又信任西洋教士带来的新科技,朝野一致推崇。几十年的功夫,中国的基督徒达到30余万人。

可惜这个机会被“礼仪之争”和“百年禁教”摧毁了。基督福音再度公开的在中国传行,是鸦片战争之后的事。现代的中国人不仅以基督福音为洋教,而且认为随着西方大炮传入中国的。这实在与利玛窦神父以中国经书介绍天主道理,以西方科技协助传福音的精神大相违背。

近三十年来,基督新教在我国发展很快,但一些教派缺乏包容性,视其他所有文化为异端,自然与不信教的群众形成矛盾态势。这也与利玛窦神父“宽容与理解”的道路背道而驰。

笔者衷心希望福音本地化与文化福传的事业,经我们大家的努力,赖天主圣神的推动,能在梵二大公会议后的今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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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8-18 02:42:13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利玛窦神父逝世400年我写的论文,友揭批基要派脑残基督徒的成分:
                                 中国人中的中国人、基要派与福音本地化
博主按:本文是为纪念利玛窦神父逝世四百周年而作。由于本人领洗较晚、经验较浅,故第三部分较苍白。敬请神长教友读者自己反思。

     本文不为发表,故未标注结合引用文献。敬请谅解!

     利玛窦神父,为我等祈!



今年5月11日,是伟大的意大利传教士利玛窦神父逝世400周年的纪念日。1578年,利玛窦修士沿着达·伽马开辟的航线,乘风破浪前往印度,开始了他的远东传教之旅,并在印度晋铎。5年后,利玛窦神父踏上澳门土地,并开始学习汉语。1583年,31岁的利神父登陆大明王朝,开始在广东肇庆定居传教,并辗转在中国生活28年,最终安息于北京。

利神父以自然真挚的态度去尊重中国人民与中国传统文化,凭借这种态度,他被中国人所接纳。他用中国古代典籍中的语言范式来向中国人宣讲天主圣教的信理,被一部分士大夫欣然接受,我们称他的做法为“福音本地化”的行动模式。对于中国文化中欠缺的部分,利神父积极予以弥补,我们可称之为“文化福传”。他巧妙借助儒家文化,一方面开启了东西方文明的接触,另一方面促进了东西方文化的融合,并使基督的福音在中华大地上生根、发芽。他的传教模式至今仍为人津津乐道。先教宗若望保禄二世称赞他是“中国人中的中国人”。

利玛窦神父为中国人民和天主圣教留下了宝贵的精神财富,因他的到来,中国人第一次看到了机械钟表、西方油画;第一次听到西洋铁琴奏出的音乐;第一次看到了世界地图,并知道地球是圆的;第一次知道了几何学,有了几何、三角形、平行线、直角、锐角、钝角这些名词。

利玛窦神父的传教方式至今仍对我们教会的广大神长教友有着启示意义。因为中华文明历史悠久,源远流长,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有着文化优越感,质言之,中华文化具有一定的傲慢性。而基督宗教作为一种外来文明,要想在中华文明的土壤中扎根殊非不易,两种文明有着天生的排异性。

福音的传播者如何解决这种矛盾,无外乎两种模式:一是持原教旨主义的态度,视中华文明为低一等的文化,要以征服者的姿态出现。比如利玛窦神父的同会兄弟,西班牙籍耶稣会会士阿罗索.桑切斯(Alonso Sanchez)神父在致西班牙国王菲利浦二世的备忘录----《论征服中国》中,希望国王能以武力征服中国,使中国人都成为基督徒。再比如当今中国基督新教为数不少的信徒也极力诋毁中国传统文化,宣扬基督宗教至上论。这样做的结果可能发展一部分信徒,但会使信教团体与不信教的群众产生对立情绪,从而使基督宗教边缘化。

笔者认为,中国天主教在今后的发展过程中切忌走上面所列举的道路,而应沿着利玛窦神父开辟的那条“理解与宽容”的道路前进,逐渐将福音本地化。

本文共分三个部分,既当前中国迅速发展的基督宗教与反基运动之间的矛盾;利玛窦神父对我们的启示;天主教仍然要为福音本地化而努力。

    一、当前中国迅速发展的基督宗教与反基运动之间的矛盾

毋庸置疑,在宗教政策恢复后的三十年中,基督宗教在我国取得了突飞猛进地发展,其中的新教各教派发展尤快。据2009年末天主教信德社统计,中国大陆目前的天主教信友数量为5,714,853人。新教由于派系众多,且多以“家庭教会”的形式出现,故其数量难以统计。有的说有八千万,有的说达一亿,数字含糊,并没有象1922年出版的《中华归主》那样有准确详实的数据。但基督新教在中国大陆特别是北方农村发展了大量的信众是毫无疑问的。孙冶方经济科学基金会 的报告《当前中国农村的宗教概况》指出:

北方农村的传统信仰形式已接近衰靡,无法自圆其说,留存的枝节性信仰也已经形式化和去神圣化,难以满足农村对宗教的庞大需求。西方宗教的各种形态在该地区遍地开花、结果,迅速蔓延,其中基督教信众业已占其总人口的10%?15%,且呈急速增长趋势。

虽然这三十年来,基督宗教呈快速发展的态势,但信教群众良莠不齐,有的基要派的信徒没有很好地遵循吾主耶稣“作盐、作光”的圣训,在传播福音的过程中,诋毁中国传统文化、做不实的假见证、敌视其他宗教等做法引起其他不信教群众的不满,中央民族大学研究生王奇昌在其硕士论文《无人聆听的福音----河南省镇平县北庄基督教之研究》中写道:

更重要的是,目前是一部分信仰基督教的群众四处传教,影响了占人口绝大多数的不信仰基督教的群众的正常生活,甚至影响到了不信仰基督教群众特别是信仰其他宗教的群众的感情。虽然这些问题并不突出,但毕竟是基督教的发展影响到了不信仰基督教群众的利益。而随着民众维权意识的提高,来自不信仰基督教的群众的抱怨会越来越强烈。也就是说,如果我们只是强调维护基督徒的利益,就有可能忽略占人口绝大多数的不信教群众的利益,乃至造成大多数基层民众的不满。

在知识分子阶层中,这种不满情绪尤为突出,并逐渐形成一种“反基”行为。众所周知的是著名科学打假人士方舟子(方是民)创办“新语丝”网站,有一栏目就是“揭批”基督教,针对基督宗教的一些传教言论进行驳斥;再比如2006年,十位博士生联署发表《走出文化集体无意识,挺立中国文化主体性——我们对“耶诞节”问题的看法》,引起强烈反响。

福音的传播过程中,为何会与不信教的群众发生如此大的冲突,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两点原因:

1.1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与基要主义基督宗教之间的矛盾

中华民族有着4000余年无间断的文明历史,有着自己的宗教、伦理、道德、教育、行政体系;有着独特的文字、服饰、饮食、建筑、绘画、医疗文明;有着享誉世界的重大发明,如造纸术、活字印刷术、黑火药。总之,中华文明与古巴比伦、古埃及、古印度、古希腊文化一样,是世界文明的一极。并且对周边国家有着深远的影响,东及韩国、日本,南及中南半岛的泰国、越南等,形成另一种文化的共同体,称为儒教文化圈或中华文化圈。中华文明对世界文明也贡献颇多。

自古以来,中国人就有文化优越感,韩国外方传教会金秉洙神父认为:先就中国传统的对外关系而言,中国常保居整个东亚文化圈之领导地位。因而在中国人的观念中,中国对外之文化关系是“输出而非接受的”,是“领导而非模仿的”。以此为断,中华意识与排外思想是成比之关系。林语堂先生曾云:中华民族是天生的堂堂大族。自文艺复兴运动,欧洲的产业技术方面有非凡的成就,中国却停滞,才丧失了它在世界中世纪史上的领先地位。但在思想上的惰性,却使它仍然死抱着自高自大的心态不放。这种文化从本质上就会排斥外来的基督宗教文明。

面对这样一个“天朝大国”,“文化大族”,基督的福音分别在七世纪、十三世纪、十六世纪末三次叩关渗入。但只有明末清初,福音才开始在中国生根、发芽、并逐渐成长起来。天主教从利玛窦神父这样“一粒麦子”,结出今天的六百余万信众的“籽粒”;新教则从十九世纪中期来华传教的“一粒粒小小的芥子”,成长为“一颗颗比各种蔬菜都大,疑似成了树的作物”。笔者之所以要用“疑似”一词来形容基督新教,并非因为笔者与基督新教信仰不同而产生的派系攻讦,实在是因为基督新教“麦子与莠子混杂”,立了许多不良的恶表。

比如基督新教派系林立,各派之间互相攻击、互扣“异端”高帽。孙冶方经济科学基金会的报告《当前中国农村的宗教概况》中有这样的描述:“基督教本身是极度排外的宗教,其内部各种派别在农村争夺信众而相互攻讦、拆台,拉拢对方成员。…正规基督教由于是“政府允许”而为人们所接受,并接受其对其他宗教的评论,乃至污蔑。”

这种做法实际上违背了主耶稣“你们要彼此相爱,使人们认出你们是基督徒”的圣训。同时,也有悖于中华民族传统的“和为贵”的理念。

更为严重的是当前基要派基督徒的语言范式与中国传统文化格格不入,形成冰火之势,使信众团体游离于主流社会之外。

何谓基要派?世界基要大会(The World Congress of Fundamentalists)是这样定义的:“一个基要信仰份子是一个重生得救,相信主耶稣基督的人。他绝对忠心于完全正确,无可谬误,由神默示的圣经。相信圣经一切的内容。用圣经去作一切分析和决定,并接受圣经的批判。……”至于现代社会的基要派,乔治·马斯登是这样描述的:“基要派就是对某些事情怒气冲冲的福音派信徒。这似乎简单,却极为准确。”

由于基督新教在中国的发展速度较快,高素养的神职人员极为匮乏,信教群众只能自己阅读圣经,按照自己的学识理解圣经的字面意思。就形成了一族庞大的“相信圣经一切的内容”的“基要派”。而圣经的字面意思与中国传统典籍势必有冲突的地方,“好战的”原教旨主义基要派基督徒与不信教群众之间的矛盾就会凸现出来。

比如中国的传统理念强调祖先崇拜,认为自己家族已亡的祖先已登入仙界,正在泽被后世、荫蒙子孙,这一观念南方地区尤为突出,并成为我国国民的一种信仰。而基要派基督徒没有尊重不信教群众的这种情感,过分强调“不信的人死后是要下地狱的”这一机械教条。这就等于告诉不信教的群众,他们所敬仰的先贤圣人、列祖列宗已进入地狱。反之,基要派基督徒又过分宣传自己是亚当子孙、挪亚(天主教译为诺厄)的儿子含的后裔,这在习惯了“慎终追远”的中国人眼中属于“数典忘祖”、“大逆不道”的行为。

当然,上述所举的事例只是表象,这种矛盾的根源是两种文明都具有傲慢性、排他性,矛盾很难调和。

1.2、一些基督徒的行为模式与中国人的传统理念产生了严重的矛盾。

其一,是一些基督徒过分地传教,使不信教的群众能产生反感情绪。比如中央民族大学研究生王奇昌在其硕士论文《无人聆听的福音----河南省镇平县北庄基督教之研究》中描述道:

教徒总是简单的强调“信”与“不信”的对立,北庄的基督徒更是如此。她们天天口口声声“末世审判”、“不信即罪”、“不信的人死后是要下地狱的” 。而在笔者所访谈到的民宗局工作人员都是异口同声的认为该县的基督徒“文化程度低的厉害” 、“愚的不行”。村支书则在2006年1月25日的访谈中直截了当的告诉笔者,她们只是他人“茶余饭后的笑料”。

福音的传播者与不信教群众的对立态势跃然纸上。

其二,是一些基督徒在传教过程中用不实的言语“妄证”,造成恶劣影响。为了拉拢信徒,一些福音的传播者在传教过程中说了大量缺乏逻辑和实证的言语,甚至是谎言。比如“达尔文临终时忏悔了”、 “美国就是信基督教才那么发达的”、“某地的人因为不信教才招致地震”、 “牛顿、爱因斯坦都是信主的”等等 。

有些语言属于明显的谎言,这样传教既违背了“毋妄证”的诫命,又使反基人士极为反感,比如著名学术打假人士方舟子就著有《达尔文忏悔了吗?》一文来驳斥“达尔文临终时忏悔了”的说法。

其三,是一些新教的原教旨主义基督徒过份攻击其他文化与宗教,给人感觉是拿着十字架的“红卫兵”和“义和团”,背离了主耶稣所训诲的“爱”的精神。这一点任何天主教的神长教友都不会陌生,我在这里就不再赘述。

综上所述,一些教派虽然在过去三十年中发展较快,但由于其信众不注意尊重中国传统文化和不信教群众的感情,造成不信教团体的反感甚至形成“反基”情绪。这一点,在天主教今后的发展过程中一定要汲取教训。

二、利玛窦神父的传教生涯对我们的启示

实际上,利玛窦神父来华时,传播福音的环境是极其恶劣的,生活在今天的人是很难理解的。

首先在于当时中国人对外国人的态度,当时的中国人认为西洋人是“西夷”、“番夷”,如同走兽。利玛窦神父曾在书信中写道:

“就国家伟大、政治制度和学术名气而论,他们不仅把别的民族看成野蛮人,而且看成是没有理性的动物。”

  “关于外国的事情,他们所知极少,又不正确……外国人都是愚人和野人。在他们的书中或文章里提到外国时,常假定那里的人连禽兽不如;为指外国人他们用的名词,常与各种动物有关……有少数人且用魔鬼之字样指外国人。”

   当时的中国人根本没有把外国人当人,还能指望他们听外国人的道理吗?

其次是天主教的教理、教义、礼仪与中国传统的伦理观念冲突。如天主教反对祭祖、反对蓄妾、神父僭越皇帝祭天的特权、神父和贞女不结婚违背“不孝以无后为大”的传统等等。

在这种背景下,如果利玛窦神父机械地效仿圣保禄宗徒和圣方济各.亚西西、圣依纳爵.罗耀拉,扛着十字架到到街头宣讲基督的福音,轻则被驱逐出境、重则性命难保。

当然我们知道,利玛窦神父靠着天主的助佑和圣母的代祷,靠着自己的天分和一套行之有效的传教模式,不但在中国生存下来,还播撒了福音的种子。

利玛窦神父作为中西交流的先驱者,历来是学术界的显学,历代学者们对利神父的研究可谓汗牛充栋。当然,这些学术成果大部分从中西文化交流的角度展开的。在这里,笔者尝试分析利玛窦神父的传教生涯对我们的启示。

2.1利玛窦神父的信德和良善心谦的品质是其成功的基础

当人们关注利玛窦神父身上的种种光环,很容易忽视他是一个基督徒、耶稣会士、天主教神父。
利玛窦生于1552年10月6日,意大利马尔凯省马切拉塔城。父亲是一个药店老板,后担任市长(一说担任省长)。利玛窦自小就不顾父亲的反对,决心献身基督,并远渡重洋,奔赴远东传教,其间所克服的困难是常人无法想象的。如果没有坚确的信德,利神父是无法完成自己圣召使命的。

作为基督徒,利神父处处效法耶稣,具有良善心谦的高贵品质。1580年,利神父晋铎后,又到卧亚修院攻读神学两年。当时的教区修院,拒绝教授印度修生神哲学,只让他们学习拉丁文或简单要理,使他们晋铎后,学识不足,而只能成为欧洲传教士的助手。年轻的利神父对此深感不安,曾就这事向总会报告。

利神父来华后的第一个落脚点是广东肇庆。第一个领洗的教友是一个得了某种不治之症而被家人抛弃在大街上的底层人。神父找到这个被抛弃的可怜人,告诉他:他们也无力治疗他的肉体,但却有办法照顾他的灵魂。垂死者自然愿意抓住任何一根可以抓住的稻草,神父们获得病人的同意,把他带回了家,并为他授洗。

利神父在南昌期间写了第一部中文著作《交友论》,展现出的较高道德水准。中国的士大夫争相阅读,一时洛阳纸贵。利神父写道:“我机械制造方面的才能已经受到了人们的赞扬,而这篇文章给我带来的是有天分的学者、有道德的人的声誉。这篇文章非常受欢迎,已经在两个地方出版了。”

当然,利神父并不是只做纸面上的功夫,他本人的言语、行为也确实堪称楷模。陈垣在《从教外典籍见明末清初之天主教》一文中,引用明代李月华的一段话“玛窦紫髯碧眼,面色如桃花,见人膜拜如礼,人亦爱之,信其为善人也。……玛窦年已五十余,如二三十岁人,盖远夷之得道者。”徐光启在跋《二十五言》中,对利玛窦有以下的评述:“诸凡情感诱慕,即无论不涉其躬,不挂其口,亦绝不萌诸其心。务期扫除净洁,以求所谓体受归全者。间尝反复送难,以至杂语燕谭,百千万言中,求一语不合忠孝大旨,求一语无益于人心世道者,竟不可得。”

利神父之所以能够在中国生活28年,并播撒下了福音的种子,并不仅仅是因为欧洲的三棱镜和世界地图,也不光是利神父的博闻强记,而是与利神父的良善心谦密不可分的。这正如保禄宗徒所说的:我若能说人间的语言,和能说天使的语言;但我若没有爱,我就成了个发声的锣,或发响的钹(格前:十三:1)。

前台湾辅仁大学校长罗光总主教为利神父做了最精确的评价,他在序其所著的《利玛窦传》时说:“利玛窦的伟大,不在于灌输西学,不在于精通中文,乃在于他能克己,能勇进,能识时,另外是在于他爱主心切,不求荣己,只求荣主。”

2.2、尊重中国传统文化与福音本地化

早在澳门时,利玛窦神父已与罗明坚神父开始了研读中国经书的工作。先有圣方济•沙勿略的启发,后有范礼安神父的督导,使利玛窦神父和罗明坚神父已深知,欲在中国传基督福音,必须熟悉中国文化和思想。

于斌枢机在一次演讲中说:“……远的不谈,明末清初像利玛窦到了中国,研究线装书九年才开始传教讲道……”。作为一个外国人,枯灯苦坐,皓首穷经是极其不易的事情。但正是由于利神父经年累月的寒窗苦读,使他成为“泰西硕儒”。他本人也由衷地热爱中国文化,他在《交友论》的序言中表达了这种情感:

“窦也,自大西航海入中华,仰大明天子之文德,古先王之遗教,卜室岭表,星霜亦屡易矣。今年春时,度岭浮江,抵于金陵,观上国之光,沾沾自喜,以为庶几不负此游也。远览未周,返棹至豫章,停舟南浦,纵目西山,玩奇挹秀,计此地为至人渊薮也。…”

利神父从不排斥中国传统文化,以谦虚心态去尊重中国人与中国文化。在生活方式上,利玛窦和他的继承者们接受了中国人的举止态度、饮食习惯、衣着打扮,比如改穿士大夫丝质长袍服装,头带方中,自称道人,见客时以秀才礼应对;蓄胡须、雇仆人、乘轿子,并学会向有影响的人物赠送厚礼。在语言范式上,利玛窦采用中国古籍中频繁出现的“天”或“上帝”指代拉丁文中Deus。在教理方面,利玛窦神父等开始了神学本地化的工作。他的《天主实义》是“引六经之语,以证其实。” 利神父用中国古代典籍中的语言来编写要理书,藉此可以强调基督的福音在本质上与中华民族祖先的教义一致,不是新鲜和外来的事物,也因此不是野蛮的文化。这种做法甚得士大夫的心,象徐光启、李之藻这样的大知识分子都先后领洗。学者是社会风气的带动者,上行下效,基督福音边扎下跟来。

利玛窦神父就是凭借这种态度,通过长期摸索而逐渐发展出一套行动模式---既尊重中国文化并将基督的福音本地化。

先教宗若望.保禄二世在2001年10月24-25日召开的“利玛窦来北京四百周年之际国际学术研讨会”的致词上盛赞道:他把天主教神学和礼仪术语译成中国语言,创造了中国人认识天主的条件,并为福音喜讯和教会“在中国文化土壤的植根”开辟了园地。依“汉学家”一词在文化和精神上最深邃的意义说来,利玛窦神父“做中国人中间的中国人”,一做就做到真正的“汉学家”的地步,因为他把司铎和学者,天主教徒和东方学家,意大利人和中国人,如此不同的身份,出奇地融合在他一人的身上了。

2.3、开展文化福传工作

明朝晚期,中国已不再是世界上最先进文化的代表。历史学家黄仁宇写道:“当时的士绅官僚,习于一切维持原状,而在这种永恒不变的环境中,形成注重内思的宇宙观,使今人看来,晚明时期显得停滞而无生气”。

尽管利玛窦神父热爱中国文化,但作为一个欧洲的知识分子,他还是发现了中国文化与西方文化的差距,他在书信中写道:“我们可以说,只有数学才得以研究,而中国所知有限的数学还没有基础,因为他们是得之于阿拉伯人的,而且只有皇帝的数学家才传之子孙;他们勉强才懂得预报日月蚀,预报还有许多错误。他们都致力于观测星象,其实根本不可靠,甚至完全谬误。他们不知物理学和形而上学,也不知辩证法;至于医学,那主要还是采集草药和经验处方;民法极不发达,司法全凭法庭一时的兴致。所以,他们的学术无非是写一篇典雅华丽的文章,勉强相当于我们的人文科学或修辞学,甚至不等于使用论证或以辩证法为前提的修辞学。”

     利神父看出了当时中国文化中的弱势所在,既缺乏科学知识和逻辑思辨能力。于是他将西方的先进文化引进中国:他介绍数学、地理、医药、钟表、音乐等先进科技知识和异域文化,吸引士大夫,让他更易于被国人理解和接受,比如他与明末着名科学家徐光启联合翻译《几何原理》。无论在肇庆还是在韶州,利神父的居处都成为当地文人关注的中间,常有人来参观他的科学书籍和仪器。到了北京后,位于宣武门的南堂更是士大夫们学习西方文化的场所。利神父一生写了十多部科学著作。

     当然,利玛窦神父不仅仅是科普作家,他更是一位天主教神父,一个传教士,他想通过文化这个载体,传播基督的福音,他在写给澳门的耶稣会副会长的信中谈到:“… 第二;因为在这里,文章和学问很被看重,说话有理,人们绝不轻视。而且在中国可称为贵族的,只有文人和学者。因此似乎容易使中国士大夫相信我们的信仰,因为我们的信仰,理由充足,士大夫既相信我们,其余的人更容易劝化了。第三,由以上一条我们看出:易于宣传福音的方法,就是用书籍宣传圣教,书籍可以在中国各处畅行无阻。第四,中国人的天资聪敏。书籍、言语和服装以及朝廷的组织,东方人无不景仰。因此,若是我们能给他们教授科学,他们不单可以变成学者,而且因着科学他们也容易进入我们的圣教。他们后来也不会忘记受教的大恩。如今我们已经顺利地开始了。…”

     事实证明,利玛窦神父的这种福传模式是行之有效的,他的继任者们如汤若望、南怀仁也继续沿着这条道路前行。“百年禁教”以前,中国的基督徒已达30万人。

三、福音本地化的建议

天主圣教至一、至圣、至公、从宗徒传下来的教会。吾主耶稣在升天前曾嘱咐门徒:你们往普天下去,向一切受造物宣传福音(谷:十六:15),福传工作自始至终都是天主教会的头等大事。

但如何福传非常值得我们深思。在利玛窦神父逝世400周年之际,笔者倡议广大神长教友效法利玛窦神父尊重中国文化,并将福音本地化的做法。并根据天主圣教的文化特色,开展文化福传。

3.1将福音本地化继续开展下去。

在福音本地化方面,吾主耶稣给我们开了先河。他身为天主圣子却降生为人,取得肉身,成为可触及的具体的“福音”。就如在历史中,降生成人的天主圣子在纳匝肋成长,学习本地的阿拉美方言,适应犹太当时的社会风俗、经济、政治环境,用渔夫农妇、贩夫走卒能听懂的语言向大家讲天国的大道理。同样,地方教会也该如同耶稣基督一样整个地、密切地降生到当地文化中;也像基督一样,把救赎的福音以属当地文化的方式带给属于这个文化中的人。

中国是一个文明古国,四千年来,中华民族始终有“敬天”的传统,正如徐锦尧神父指出:远在公元前二千年的时代,我们已有“至上神”的观念,虽然名字有许多,例如干、帝、上帝、天等等。“上帝临汝,无贰尔心”,“天生烝民,有物有则”,“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获罪于天,无所祷也”等等,都是指的对一个有位格的神的信仰。

中华民族的传统道德、伦理价值要求人们忠孝仁爱、礼义廉耻,这与耶稣要求我们的真善美圣有太多的共同点。正如一九七八年亚洲主教协会第二届全体代表大会声明第11号所指出: “那些在福音尚未传给我们人民之前,天主亲手种植在我们古老文化之中”。

天主启示的是最完美的真理,中国的传统文化也展现出了部分真理。福音传播者的任务就是用中国的语言,向我们的同胞讲述他们所没有听到的那部分真理。

福音本地化并非仅仅将圣经翻译成中文、用中文行圣事,更要认识到中国文化的博大精深,将来能运用中国文化的精髓、特点去将基督文化发扬光大。

3.2发挥天主圣教特色,开展文化福传

徐锦尧神父评价天主教会时说“她有恢宏的气魄,远大的视野、历史的高度和包容的胸襟”。圣教会有近2000年的历史,在创立之初,就汲取古希伯来、古希腊文化的精华,传到欧洲后,更是与古罗马的文化结合。“文艺复兴”以后,欧洲的音乐、绘画、雕塑、建筑等文明领域的最高成果逐一被教会吸收,形成了天主教会厚重的文化。可以说,千百年来,天主教会的文化一直具有强大的凝聚力。

当前,中国的经济飞速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日益提高。“仓廪实而知礼仪”,当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提高以后,自然会产生精神需求。而天主教会古朴凝重的大教堂、庄严神圣的礼仪、互敬互爱的氛围及其背后的福音真理,将会使更多的非基督徒产生兴趣。

去年5月12日,广州市的主教座堂----石室大教堂为2008年的“汶川大地震”中死难的同胞演奏威尔第的《安魂曲》,广东省副省长雷于蓝莅临现场,包括《南方周末》在内的多家新闻媒体报道这一盛况,成为文化福传工作的一件盛事。

在今后的福传过程中,我们应更多地将天主教会的文化展现给非基督徒,通过文化这一载体,传播基督的福音。

结  语

四百年前,中国作为曾经的天朝大国逐渐褪去光环,而西欧的文艺复兴已经发端,科学技术逐渐萌芽。利玛窦神父带来中国的新知识,是当时西欧科学的顶尖部分。利神父欲通过文化福传及福音本地化的渠道使中国人都成为基督徒。他的科技著作不但读书人竞相研习,而且皇上也极重视。满清入主中原,亦很信任西洋教士的新学,甚至将钦天监监正汤若望神父委为一品大员。像监制大炮的新工程,康熙皇帝也放心的托给南怀仁。

此时是福音传播的最好时机,一方面中国学者心折服于利玛窦神父以六经之语讲天主的道理;另一方面,满清皇帝又信任西洋教士带来的新科技,朝野一致推崇。几十年的功夫,中国的基督徒达到30余万人。

可惜这个机会被“礼仪之争”和“百年禁教”摧毁了。基督福音再度公开的在中国传行,是鸦片战争之后的事。现代的中国人不仅以基督福音为洋教,而且认为随着西方大炮传入中国的。这实在与利玛窦神父以中国经书介绍天主道理,以西方科技协助传福音的精神大相违背。

近三十年来,基督新教在我国发展很快,但一些教派缺乏包容性,视其他所有文化为异端,自然与不信教的群众形成矛盾态势。这也与利玛窦神父“宽容与理解”的道路背道而驰。

笔者衷心希望福音本地化与文化福传的事业,经我们大家的努力,赖天主圣神的推动,能在梵二大公会议后的今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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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8-18 02:46:53 | 显示全部楼层
2007年,天主教会内有股歪风邪气,那就是唯基督教马首是瞻,有人甚至说基督教是神恩满溢的“初期教会”,那时,我虽刚领洗两年,但已逐渐成长为“非常保守”的天主教徒,所以写了一篇文章:
    基督(新)教不是“初期教会
   前年,广州市有一人闹了一个大笑话。此公留起了大辫子,穿上了黄马褂及长袍,对外宣称自己是是多尔衮的第十世孙,爱新觉罗家族的的帝王之胄。但他又多说了一句话,露了馅。他说自己和溥仪、溥杰是一辈的。他大概是看到从多尔衮的哥哥皇太极到溥仪共经历了十一任皇帝,就以为溥仪是皇太极的十世孙。殊不知他们之间确实经历了九任皇帝,但同治和光绪是一辈的,溥仪实际上是皇太极的第九世孙。稍微有点历史常识的人就会发现其中的破绽,多么可笑。

真的假不了,假的怎么辩解也真不了。启功先生在世的时候一直没用爱新觉罗作为自己的姓氏;溥杰先生在参加政协会议的时候从未穿长袍马褂(少数民族参加“两会”穿本民族服装是一种惯例);辽宁足球队的肇俊哲队长没有留长辫子。但了解内情的人都知道他们都是货真价实的爱新觉罗.布库里雍顺之后(爱新觉罗家族始祖,肇俊哲不是努尔哈赤的后裔)。广州那位先生想攀龙附凤,却怡笑天下。

天主圣教、东正教及一些古老礼仪的教会从不会说自己是“初期教会”,因为那是我们教会发展史上的初期阶段,在圣神的推动下,我们早已发展到了更高的阶段。

基督(新)教的一些教派为了掩盖自己裂教的本质,对自己进行了“包装”,把自己打扮成“初期教会”。就如同古董贩子制作假古董一样,将新鲜的东西加上“人造年轮”,制成“年代久远”的赝品。明初名臣刘伯温的一篇文章中记载了一位造琴师制假的过程:

…谋诸漆工,作断纹焉;又谋诸篆工,作古窾焉。匣而埋诸土,期年出之…

基督(新)教的一些教派的做法和那位琴工极为相似,我所了解他们的手段基本如下:

一、遵守几条旧约时代的法律,把自己打扮成“原教旨主义”者,比如沈阳的大部分教派要奉献“什一奉”, 对不准吃血(制品)有严格要求, 还有一教派守“安息日”,就差一点行割损礼了。

他们难道不知道《宗徒大事录》第十五章中记载耶路撒冷宗徒会议,已经调整了旧约时代约束犹太人的法律:

因为圣神和我们决定,不再加给你们什么重担,除了这几项重要的事:即戒食祭邪神之物、血和窒死之物,并戒避奸淫;若你们戒绝了这一切,那就好了。祝你们安好!宗15:15-16

二、取消圣经中的希腊文圣卷。他们说这七卷书(多、友、巴、智、德、加上、加下)不是用神圣的希伯来文写成的,而且书中充斥了希腊文化特色。

希伯来人在历史上是一个流离颠沛的民族,在与其他民族的交往中,吸收了不同民族的文化,这些文化也对各卷圣经的写作也造成影响。如梅瑟五经中有的地方称造物之主为Elohim,这个词就是从客纳罕方言发展而来的,她的词根Elo是“最大”,“至高”的意思,整个词就有“最大的神”之意,明显带有多神主义的色彩。如果按照基督(新)教的观点,是否应该从圣经中删除带有Elohim的章节。

三、强调不崇拜偶像,甚至将苦像中的耶稣取下,仅留下一个空十字架。

我想说的是,在圣所中有塑像和崇拜偶像是风马牛不相关的两件事。希伯来民族坚决反对崇拜偶像,但圣殿中的约柜旁还有二个“革鲁宾”。但谁都知道革鲁宾不是天主,谁也不会去拜它。

四、也是最可笑的,基督(新)教宣称他们的教会才是正统的,是由基督亲自建立的教会。以下是他们的论断:

从耶稣降世一直到使徒时代,基督教便己经存在。天主教是使徒以后基督教日趋腐化的产物。事实上,在第四世纪罗马王君士坦丁统治之前,在基督教里绝对没有教皇这一种位分。并且在第七世纪的初叶各教会才同意教皇作为教会中看得见的元首。所以我们纵使按最保守的讲法,「在第四世纪初叶以前根本就没有天主教」,因为天主教最大的特点是有教皇,基督教乃是早在基督时代便开始存在的了。

依他们的说法,他们传承了初期教会,后来由“窃国大盗”—天主教会窃取了教会的统治权,在马丁.路德神父的领导下又获得了独立。这种说法何其可笑,因为他们根本不具备初期教会的特征:

一、初期教会是圣统制的教会。

从马丁路德神父裂教至今,基督(新)教仅在美国已发展出来2000多个教派,为什么如此之多,因为这些教会不存在圣统制。比如说,今天,我在这里听某牧师讲道,听着听着觉得不对劲,明天我可以另起炉灶,再创立一个教会。如果当年格林多教会的争论发生在某一基督(新)教教派内,这个教派就会继续分裂成保禄派、刻法派、阿颇罗牧师也会单独成立一派,还有一派一定宣称我们是真正属于基督的,我们是“神的教会”。

而圣经记载初期教会却是在圣神的护慰下,形成了圣统体制。信友在信仰方面服从宗徒们的教诲,所以格林多教会没有分裂。宗徒,即使其知识水平如保禄者,也要服从宗徒团。如当涉及外邦人是否需要割损时,保禄到耶路撒冷请示宗徒团,伯多禄作为主席主持了宗徒和长老会议,颁布了有关谕令,作为信友们关于割损礼的法律依据。正是由于圣统制的建立,才使早期教会没形成一片散砂的局面。

二、初期教会是靠圣事滋养的教会。有人认为我们的教会圣事过繁,殊不知圣事是基督留给人的神圣礼物,使人透过它而能够与天主相遇,分享恩宠。

而且,除了基督(新)教的一些教派不注重圣事外,早期的分散于世界各地的教会,无论是讲希腊语的东方教会,还是讲拉丁语的西方教会,无论是地中海南岸的坎普特教会,还是黑海附近的亚美尼亚教会,无论是亚巴郎老家的加色丁教会,还是离默西亚家乡不远的马尼龙教会,都把圣事当作信仰的基础,因为这是基督留给世人的神圣标记。

早期教会的一切活动都离不开圣事

如:信友们通过圣体圣事与主结合

他们专心听取宗徒的训诲,时常团聚,擘饼,祈祷。宗2:42

宗徒们因天主圣三之名为信友施洗

于是,凡接受他的话的人,都受了洗;在那一天约增添了三千人。宗2:41

靠圣神的德能为教友坚振

保禄给他们覆手,圣神便降在他们身上,他们就讲各种语言,也说先知话。宗19:6

选派德高望重的信友,授予圣秩圣事:

圣神既在全群中立你们为监督,牧养天主用自己的血所取得的教会,所以你们要对你们自己和整个羊群留心。宗:20:28

可以说,正是圣事是将天主恩宠显示出来,广及众人,使人接触到不可见的基督,通过圣事,早期教会的到迅猛发展。

三、早期教会是建立在宗徒基础之上的教会

      熟读《宗徒大事录》的信友都会知道,宗徒们是早期教会的核心人物。他们宣讲福音、为人授洗、建立新的教区、主持选立宗徒、监督、执事等圣职人员,召开宗教会议讨论信理等等。并未记载某个人宣称我通过信德而成为义人,将来能上天堂。

宗徒们的接班人是普世教会各教区的主教,他们将天主的圣事代代相传,只至今日,可以说“哪里有主教,哪里就有教会。”

综上所述,早期教会已具备至一、至圣、至公、以宗徒为基础的特点,她由天主圣教会传承至今。基督(新)教根本挂不上边。

作为一个拥有极大福传热情的教会,我非常尊重基督(新)教。但如果他们说他们的教会是“早期教会”,我绝不苟同。



(当时的一则网友评论)不错。支持...现在有些新教的朋友不知道是怎么回事,给人介绍福音就像低级的跑业务一样,好像就只有贬低了别人他才是高大的一样,当初我不明白天主教和基督教的区别的时候,第一次去了天主教堂后,我去过新教,当时我还以为都是一起的,去之后就有人问我,我说去那边来的,当时卖东西的一个大姨就说,“你去那边干嘛呀,那边不好,还听不懂,这边才是正宗的。那边是后有的。”当时我的第一印象就是,这是教会吗?教会怎么还带侮辱别人的?这是教徒吗?教徒怎么能说出这些话来?她怎么连初中的历史课都没学过吗?我一听,拉倒,这里边肯定有事,后来才知道,原来天主教与基督教是有区别的。
    不过新教的朋友也不完全都是这样,只不过这样的人多一些而已。在苏家屯我在网上认识个新教的朋友,他人就很好,我们一起聊天的时候只谈对我们双方都有益的事,从来不争论谁是正派,谁怎么怎么样,那是好几年前的事了,现在都联系不上他了,不知道他现在怎么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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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8 04:28:37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第一篇,只想强调一点:天主教严厉反对病并禁止同性恋同性婚姻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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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8 04:29:06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第一篇,只想强调一点:天主教严厉反对病并禁止同性恋同性婚姻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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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8-18 09:41:34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第一篇,只想强调一点:天主教严厉反对病并禁止同性恋同性婚姻合法化
++++++++++++++++++++++++++++++++++++++++++++++++++++++再发一篇,
                        写给基督新教的“活圣人”
新浪网友“护教佛学”给我留言,说有新教徒在我的旧作《由某演员的“同性恋就是犯罪”谈起》http://blog.lnjq.org/user/51/3659.html下留言:

你们天主教就这样没有善恶观念吗?怪不得你们信奉人的宗教,根本不信奉真神,我看你写这样的文章,是要下地狱的,你是我见过最为无知的天主教徒,你还攻击我们基督新教,我看你才是魔鬼,你们天主教都是魔鬼,你们的教宗更是魔鬼。

感谢神!我再次重申一下神的律法:男和男、女和女做逆性的事,这是神所憎恶的。所以同性恋不是小罪,而是大罪,是神眼里不可容忍的罪。   

本来,我犯不上跟一位泼妇一样的“神棍”理论,但如果我不说上两句,非基督徒朋友会以为基督宗教的信仰就是这样。鉴于这几年国内知识分子的“反基”情绪日益高涨,我也想为吾主耶稣说几句公道话。

1、我虽说不上熟读圣经,但天主的圣言和耶稣的福音还是略知一二,我岂不知“逆性”之事有悖于圣教伦理。对于同性恋,《天主教教理》第2357号有这样的阐述:

同性恋是指在男人间,或女人间,对同一性别的人,体验着一种独占的或占优势的性吸引力。历经各世代及不同文化,它具有不同的形式。其心理方面的起因大部分仍不可解释。根据圣经,同性恋的行为显示严重的腐败,圣传常声明「同性恋的行为是本质的错乱」,是违反自然律的行为,排除生命的赐予,不是来自一种感情上及性方面的真正互补。在任何情形下同性恋行为是不许可的。

实际上,天主圣教会自古以来对同性恋的态度始终如一,不随时代的发展而改变。不光是对同性恋,对离婚、安乐死、堕胎等等任何违背天主所启示的伦理行为都极力反对,所以天主教给人的印象是保守甚至顽固。

倒是一些所谓的基督新教,一手拿着圣经声称自己“圣经唯一”,一手做有悖于圣经的事情。比如美国圣公会祝圣同性恋主教、北欧国家的教堂为同性恋祝福婚礼,美国有专门的同性恋教堂。

2、虽然,圣经中对“逆性”的行为定义为“罪(Sin)”,但作为一个基督徒,我们怎样对待这种罪的行为?套用一句法律术语,在维护 “实体正义”的同时,我们怎样做到 “程序正义”。

既然新教朋友把圣经把信仰的唯一依据,我们就不妨分享一段圣经,这是若望福音(约翰福音)第八章“耶稣怜悯淫妇的故事”。

耶稣上了橄榄山。清晨他又来到圣殿,众百姓都到他跟前来,他便坐下教训他们。那时,经师和法利塞人带来了一个犯奸淫时被捉住的妇人,叫她站在中间,便向耶稣说:「师傅!这妇人是正在犯奸淫时被捉住的,在法律上,梅瑟命令我们该用石头砸死这样的妇人;可是,你说什么呢?」他们说这话,是要试探耶稣,好能控告他;耶稣却弯下身去,用指头在地上画字。因为他们不断地追问,他便直起身来,向他们说:「你们中间谁没有罪,先向她投石罢!」他又弯下身去,在地上写字。他们一听这话,就从年老的开始到年幼的,一个一个地都溜走了,只留下耶稣一人和站在那里的妇人。耶稣遂直起身来向她说:「妇人!他们在那里呢?没有人定你的罪吗?」 她说:「主!没有人。」耶稣向她说:「我也不定你的罪;去罢!从今以后,不要再犯罪了!」(若:八:1-11)

耶稣完全可以说上一句“奸夫淫妇、乱石砸死”。但耶稣知道,让一个人悔改比处死一个人更重要。耶稣曾说:对于一个罪人悔改,在天上所有的欢乐,甚于对那九十九个无须悔改的义人(路:十五:7)。可见,天国里住的不是一些“卫道士”,而是我们的至亲亲人。

历史上,嫉恶如仇、大义凛然的信徒多去了。像什么耶稣时代的犹太人、中世纪的天主教会、霍梅尼以后的伊朗人。2009年,一组苏丹原教旨主义伊斯兰信徒用乱世砸死一对“奸夫淫妇”的图片流传于世界各大通讯社,让世人揪心。试想,如果中国让一群原教旨主义“基督徒”掌权,也一定是血雨腥风,流血千里、尸横遍野,因为他们没有一颗宽容的心,尽管他们天天也把“爱”挂在嘴边。

既然是信奉耶稣,为何不效法耶稣,将祈祷和爱心当做武器,非要做拿着圣经的 “义和团”、“红卫兵”、“塔利班”呢?

3、对于同性恋的成因,目前科学界的说法莫衷一是,但主流的说法是他们的DNA中有一种导致他们成为同性恋的基因。如果真是这样,我们更应该为他们祈祷、做克苦、善功(好像基督新教大部分教派不认可克苦和善功,在他们眼里只要信了就可以了),而不是给他们定罪,因为他们从出生伊始就背负着沉重的十字架。

为此,《天主教教理》第2358号有这样说:

有为数不少的男女,呈现着天生的同性恋倾向。同性恋并非他们刻意的选择;正是这事实为他们大多数人构成了一种考验。对他们应该以尊重、同情和体贴相待。应该避免对他们有任何不公平的歧视。这些人被召在他们身上实行天主的旨意,如果他们是基督徒,应把他们由於此种情形可能遭遇的困难,与基督十字架上的牺牲结合在一起。

我记得08年还是09年,伊朗公开绞死几十位同性恋者,世界舆论为之哗然。实际上,消灭一个人的肉体很容易,但仁慈的主所希望的乃是人的悔改,所以耶稣对淫妇说:我也不定你的罪;去罢!从今以后,不要再犯罪了!淫妇并非无罪,但耶稣给她时间,让她悔改。当然了,如她死不悔改,不还有地狱吗?

《天主教教理》第2359号也号召同性恋者走修德成圣的道路:

同性恋者被召守贞洁。藉着训练人内心自由的自制诸德行,有时藉着无私友情的支持,藉着祈祷和圣事的恩宠,他们可以,也应该,渐次地并决心地,走向基督徒的成全。

4、耶稣对那些将淫妇缉拿归案的人说:你们中间谁没有罪,先向她投石罢!这些人很有自知之明,一个个羞赧地走开了。人,都是有罪的,一个罪人怎好意思向别人挥舞“道德大棒”。几年前,香港明星钟欣桐(阿娇)红极一时,据说她也是一个基督徒,她也同样祭起道德这杆大旗,但“艳照门”曝光后名声扫地。

作为一个基督徒,切忌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叫嚣乎东西、隳突乎南北。主耶稣早有教导:

你们不要判断人,免得你们受判断, 因为你们用什么判断来判断,你们也要受什么判断;你们用什么尺度量给人,也要用什么尺度量给你们。为什么你只看见你兄弟眼中的木屑,而对自己眼中的大梁竟不理会呢﹖或者,你怎么能对你的兄弟说:让我把你眼中的木屑取出来,而你眼中却有一根大梁呢﹖假善人哪!先从你眼中取出大梁,然后你才看得清楚,取出你兄弟眼中的木屑(玛:七:1—5)。

5、最后我仍想重申我在《由某演员的“同性恋就是犯罪”谈起》的观点:

5.1我并未到”善恶不分”的地步, 我在该文的最后一段说:

如果“孙XX”在公众面前能心平气和地给大家讲一讲同性恋是天主不喜悦的逆性行为,如果全人类都成了"同性恋"人类就会毁灭,规劝一下青少年同志多背十字架,岂不更好吗?

我想规劝”孙海英”们的是,在关注”实体正义”的同时,更应关注的是”程序正义”。只有这样,才能活出主耶稣的良善心谦,才能无愧于“基督徒”这三个字。

5.2李杜韩先生在“关天茶舍”里抨击天主教会的“封圣制度”,认为教会怎能“册封圣人”。

我倒是非常拥护这项古老的传统,一个基督徒活的时候效法耶稣,具有信、望、爱三德。他(她)死后若干年后,有圣迹表明他(她)上了天堂,教会经过缜密的调查后,确认圣迹属实,于是宣布这人成为圣人,让旅居在尘世的罪人们学习。天主圣教、东正教都保留了这项传统。

一些基督新教的教派显然不需要“圣人”,因为他们都是“活圣人”,他们已经坐上了天堂的直通车,只等“2012”,直达天堂。

愿主降福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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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8 14:09:13 | 显示全部楼层
纸教皇是可笑的,人肉教皇就不可笑吗?任何凌驾于信仰之上的强制性力量,都会因为它对信仰生活的扭曲而变得荒诞可笑。人肉教皇嘲笑纸教皇已是穷途末路,纸教皇则反讥人肉教皇是末路途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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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8 18:33:1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刘幼民 于 2011-8-18 18:35 编辑

小陶律师,纸教皇荒唐在字句中间,人肉教皇荒唐在历史中间。翻开西方历史和教会史,人肉教皇的龌龊之处还需要特特拿出来展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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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8 22:29:40 | 显示全部楼层
       当代国家的普遍原则是政教分离,有史为鉴。当教会试图依附、利用、掌控世俗权利时,恰是其虚弱之时。而当她脱离政权时,则显勃勃生机。当她受政权压制迫害时,更显刚强不屈。教会是罪人组成的信仰团体,教会也是主耶稣基督亲立的,天主圣神居于其内,推动教会日趋圆满。转瞬2000年,世俗政权过眼云烟,基督的教会依然屹立全球各地。教会是旅途中的,耶稣基督的神国不在这个世界。人的生命也是旅途中的,终点那是天上的耶路撒冷。
     天主教的信理:教宗是教会元首,耶稣基督现世的代表,更是信徒的父亲。刘先生如愿与公教平等交往,眼光不妨放远,何必辱人父亲。

补充内容 (2011-8-19 02:29):
情感上,教宗、主教、神父都视若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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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8 22:32:50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你对梵蒂冈的政教合一有何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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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8 22:35:21 | 显示全部楼层
天主的归天主,凯撒的归凯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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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8 22:37:20 | 显示全部楼层
小陶律师 发表于 2011-8-18 22:35
天主的归天主,凯撒的归凯撒

你的意思是:梵蒂冈归凯撒,基督教归天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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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8 22:57:2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的理解:教廷属于普世教会这一信仰团体,在信仰上应当是自由的、独立的。教宗牧函也提到,并不排斥与政权就教会财产、神职人员等各项民事问题进行协商以妥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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