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普罗旺斯骑士 于 2011-8-30 16:52 编辑
昂贵而免费的恩典 ——答网友特丽菲丝“亲手杀死自己孩子的妇人该怎么救赎?”
凯迪论坛游侠普罗旺斯骑士致信百度中世纪吧首席执政官特丽菲丝女王,愿恩惠、平安从 神我们的父并主耶稣基督归与您! 亲爱的女王陛下,我们曾谈起一个基督徒教师借钱给他的女学生以帮助她堕胎,尔后又引领她归信基督的事——这是我的小说《张力》中的内容。显然地,尽管那时我们在道德原则上有很多一致的方面,但作为准天主教徒的您和作为有十年信仰历程的新教徒的我,在一些关键的问题上有着观点的分歧,而您也还不能完全明白我的一些观点。如今您已经是天主教徒了,相信我们的交流能更为深入。 我写这封邮件给您,乃是以一个新教徒的立场,来论述罪人如何靠着昂贵而免费的恩典得救。期盼您的回应。 论到那个女孩子,您说:“那她有什么赎罪的举动吗?她有发过什么誓愿帮助别人吗?如果有,当然可以赦免,没有就免谈。” 于是我问您:“那么,您认为,一个人可以靠着自己的行为来得到救赎,是吗?” 您说:“当然可以,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圣保罗也说没有什么不能原谅,但是都是有前提的。只要悔改,只要忏悔,只要重新做好事,当然可以赦免。但是仅是一句我是主的选民主已经帮我承担罪孽了,这属于自欺欺人。如果这样的话,人类就不会日趋堕落到现在这个地步,而是在基督上了十字架后,得到了全面的救赎。” 于是我又问您:“我想问您,您是否认为,一个人只有在忏悔,并且有具体的一些好的行为以后,才能得到救赎?” 您说:是的,我是这样认为的,首先发自内心的悔改,而且必须要有所行为,她能皈依基督教已经是很好的开始,但是还远远不够,如果她今后还是要和男人睡觉,堕胎,那就实在没办法了。 女王陛下,我们的观点分歧在于:您认为,一个人要靠着忏悔,并且有了好行为以后,他(她)才能得到救赎;而我认为,一个人不能用忏悔和好行为得到救赎,救赎是人无法靠着自己的努力去换取的,一个人也无需用忏悔和好行为换取救赎,而这些都是救赎之后一种自然的表现。恩典是水,人心是种子,忏悔和好行为是得到恩典后所发的芽。 其实您也明白,忏悔是不足以洗刷罪孽的,正如您说,“一个女人冷血到为了自己的将来连自己的肚子里无辜的骨肉都不放过,几滴廉价的眼泪和肥皂剧一般狗血的情节中的向善忏悔就能洗刷罪孽了吗?” 所以我的回答是:不能。因为没有谁可以靠着自己廉价的眼泪和向善忏悔就能洗刷罪孽。洗净我们罪孽的,乃是昂贵的恩典,是耶稣基督在十字架上所流出的无价宝血。——我们藉这爱子的血得蒙救赎,过犯得以赦免,乃是照他丰富的恩典。 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 神的荣耀,没有一个人能达到无限圣洁、无限公义的 神的要求,企图用包括忏悔和善行在内的一切好行为来换取灵魂的益处,这样的观点会让人产生一种错觉:即救赎是从人自己来的,人可以靠着自己的行为换取 神的恩典。当人企图用自己的好行为来换取救赎时,他(她)实在是以为自己才是恩典的源头,这种想法的最终推论是:人可以不需要上帝而进入天国——这是一切偶像崇拜的根源。在各个教派的基督徒当中,这种想法也有市场——就有人认为:人需要用行为——譬如念经、祈祷、做好事——来换取恩典,似乎基督的受难还不足以偿还人的罪债(这实际上是贬低了基督受难的意义)。 人的行为——无论是务实行为如布施捐款、照顾贫病、修桥补路还是无虚行为如制造偶像、念经烧纸、苦待己身——都无法满足 神对人的要求。在向着火湖进发的过程中,走得慢一些和一路狂奔没有差别;在落入无底坑的过程中,打开降落伞和加速度坠落没有差别。 “人还能拿什么换生命呢?”行为上的努力,也许有一定的意义,譬如务实行为能在一定程度上有益于他人。但正如我们无法靠着用桶把水舀出去而挽救一艘正在下沉的船,我们有限的努力也无法补偿我们的罪债。“我们都像不洁净的人,所有的义都像污秽的衣服”——我们能用污秽破烂的衣服来遮羞吗?不能。然而,人往往却以污秽破烂的衣服而沾沾自喜招摇过市——妄图靠着行为来“积德”,靠着自己的想法来获得 神的赞许,这岂不是该隐的供物、埃及人的宗教、迦南人的献祭吗?用好行为来换取恩典以得到救赎,实际上既在主观上贬低了基督的受难,也在客观上建立起一种自以为义的信仰。人的“义本身就是一文不值”。 “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没有明白的,没有寻求 神的;都是偏离正路,一同变为无用。没有行善的,连一个也没有。”由于人性的全然败坏,人天性就是拒绝 神、逃避 神、反抗 神的。而人所谓的善行,也往往是在建立自己的骄傲,即以自己的行为作为救赎、以自己作为恩典的源头。从本质上来说,这是对人的崇拜。 但基督信仰的特别之处就在于,它否认人的努力——它否认人可以通过自己的好行为来换取救赎。基督是这样救赎罪人的:祂以自己受难替代我们应受的刑罚,从而清偿我们的罪债,满足 神的公义和愤怒。由此,基督受难救赎罪人,被形象地比喻为祂的血遮盖(或“洗净”)了我们的罪,我们在 神面前被算为无罪的。正如使徒保罗所言:因我们还软弱的时候,基督就按所定的日期为罪人死。为义人死,是少有的;为仁人死,或者有敢作的。惟有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 神的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现在我们既靠着他的血称义,就更要藉着他免去 神的忿怒。因为我们作仇敌的时候,且藉着 神儿子的死得与 神和好;既已和好,就更要因他的生得救了。 这也就是我在小说中借用那个基督徒老师的女友之口所总结而您觉得“太不负责任了”的“神奇的逻辑”:耶稣在十字架上担当了我们所有的罪,因为祂替我们死了,所以我们不再被看作是罪人了。 我还可以再用圣经里的话来进一步说明这个观点: “但如今在这末世显现一次,把自己献为祭,好除掉罪。” “基督既然一次被献,担当了多人的罪”; “你们从前远离 神的人,如今却在基督耶稣里,靠着他的血,已经得亲近了。” “律法既因肉体软弱,有所不能行的, 神就差遣自己的儿子成为罪身的形状,作了赎罪祭,在肉体中定了罪案,使律法的义成就在我们这不随从肉体,只随从圣灵的人身上。” 我们不能说:主啊,让我做一些好事,使我有资格得到您的救赎吧。这是妄想。 基督为他的选民而死,不是他的选民有什么资格、配得到救赎(没有一个人有这样的资格,那个堕胎的女孩子不配、那个基督徒老师不配,我普罗旺斯骑士不配、陛下您也不配)。而是基督愿意白白地为他们而死,因为祂爱他们。—— 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因为 神差他的儿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 我们不能说:主啊,让我做一些好事,使我得救赎更有保证。这是没有必要的。 基督受难,足以为所有人清偿罪债,人无需在他的恩典之外另外附加些什么,仿佛祂的恩典还不足以拯救我们。这也就是我在小说中借那个基督徒教师之口所言:“哪怕我罪恶滔天,祂的恩典也足以拯救我。”那个与基督同一天被钉十字架,求祂在天国纪念自己的犯人,他还有什么机会去做好事呢?然而主对他说:“我实在告诉你:今日你要同我在乐园里了。”我们不是因为行为而被救赎,乃是因为相信祂而被算为无罪(因信称义)。 因信称义,这是罪人得救的唯一方法。 那种认为在基督受难之外还需要付出自己的努力去进天国的观点,实在是一种贬值的恩典观。在我们对话的时候,我引用一位网名为“信徒”的网友的话说: 有三个通奸的女人,被带到三位恩典先生的面前。第一位恩典先生说:“我不定你的罪,平安地回去吧”——这是廉价的恩典。这个女人回去过后,依然过着淫乱的生活。 第二位恩典先生说:“我却要定你的罪,除非你向我发誓,从此不再犯罪,否则你决不能平平安安地离去。”于是第二位妇人回去,穿上粗羊毛织的内衣,蒙头赤脚,斋戒禁食。 我问:您觉得,这是她赎罪的表现吗? 您回答说:是的,这个已经是在赎罪了。(后来您还说,至少要每天祷告,虔诚地做功课、布施财物、帮助他人、简朴地生活,云云。) 我继续引用说:然而,每当她又去和人行淫之后,当日一定把自己关进一个小黑屋,用鞭子抽打自己赤裸的后背,然后就又心安理得了,这并不妨碍她第二天再去行淫、自虐。因为,在她看来,她的罪恶可以通过她的行为得到赦免。 您说:有道理的呢。 第一位恩典先生所提供的,是廉价的恩典。它的后果是,接受这样恩典的人,只是挂了一个基督徒的名,照样生活在堕落罪恶当中,罪人不称义、罪恶被淡化,而这样的信徒还具有高度的自信:反正我的罪已经被赦免了,我得救了,那就随便怎么都可以了。我敢说,今天有很多的基督徒秉持着这样的恩典观,这就是为什么我们会看到,为什么有人自称基督徒,却依然过着动物般的生活。 第二位恩典先生所提供的,是一种贬值的恩典。它造成的后果就是:罪人没有真正地悔改,而把良心的安慰建立在自己的行为之上——或者是苦待己身、或者是念经祈祷、或者是其他的善行。他(她)把善行作为自己恶行的补救、作为换取恩典的财产,而至于自己是否与耶稣基督建立了真实的信仰关系,却变成了次要的。同样地,这样的恩典在基督徒当中很是吃香,因为人只需付出自己能付出的代价,就得到内心的平安。所以也有很多这样的基督徒:他们生活在一种矛盾的状态当中:行恶-行善、痛苦-自慰,在犯罪后流泪、在流泪后犯罪。 所幸,基督是这样的一位恩典先生,祂对我们说:“我也不定你的罪;平平安安地去吧!从此不要再犯罪了。”不定罪、予以安慰、更有所要求——这是昂贵的恩典。这昂贵的恩典所带来的,是真实的基督徒的新生命。所以,那一个犯罪的女人,“换上正派大方的衣服,从此痛改前非,老老实实做人”。 恩典是昂贵的,它无法被换取。因为这恩典是耶稣基督用自己受难的生命付出的。——他为我们的过犯受害,为我们的罪孽压伤。因他受的刑罚,我们得平安;因他受的鞭伤,我们得医治。 恩典是昂贵的,它无法被换取。因为这恩典的代价太高——当基督呼召一个人去跟随祂时,祂实在是在叫这人去死。“岂不知我们这受洗归入基督耶稣的人,是受洗归入他的死吗?”“凡属基督耶稣的人,是已经把肉体连肉体的邪情私欲同钉在十字架上了。” 恩典的昂贵在于:它是以天父独生爱子为代价,一次为我们献上作为赎罪的祭品,没有任何的行为可以替代这一代价; 恩典的昂贵在于:它定了所有人的罪,叫一切人的一切行为在圣洁公义的 神面前都不足为道,并把一切人自以为义的骄傲统统扫入火湖; 恩典的昂贵在于:它绝不免除善行的必须,但它同时宣告,一切的善行都不足以换取恩典; 恩典的昂贵在于:它要求我们背起十字架、灭绝里内的邪情私欲、做时刻顺从天父旨意的子民。 一个属于耶稣基督的人,乃是从这个世界中死掉。这也就意味着,从前他所看重的,如今因为耶稣基督的缘故而轻视;从前追求的是罪中之乐,如今因为耶稣基督的缘故而看为粪土;从前看为放不下的,如今甘为耶稣基督而舍弃。这是做耶稣基督门徒的代价。但我还是要说,这不是换取救赎的条件,而是在成为祂的门徒后自然的改变。 正是这一个昂贵的恩典,使本来只当落入硫磺火湖的罪人竟然也能够进入无限圣洁的 神的国。但这样昂贵的恩典,人如何得到呢?这个恩典不是靠着人的努力换取的,而是 神免费地赐予的。 我们无需预先知道它究竟是怎么回事,似乎要在神学知识上有所积累才能得到这恩典;得到救恩,只是相信,因此,即便是目不识丁的乡下老太婆也能因信称义; 我们无需为了得到这恩典而刻意地去做什么事,似乎要积累一定的功德才有资格得到这恩典;得到救恩,只是相信,因此,即便是已经上了十字架的犯人、即便是一生罪行累累如今病入膏肓对任何善行都无能为力的人也能因信称义。 恩典是免费的,因为天父没有让我们用知识、品德、善行去换取祂的爱子,倒是白白地为我们舍了祂; 恩典是免费的,因为它不是要把不可忍受的重担强加在我们身上,仿佛要刻意地表现出某种宗教的戒律,倒是用圣灵不断地带领我们,使我们日益更像耶稣; 恩典是免费的,因为它不是要我们事先有悔改而后才赦免我们的罪,倒是让我们因为得到赦免而自然地、持续地忏悔,并借出悔改的果子; 恩典是免费的,因为它不是要我们付出功德以换取 神的赦免,倒是让我们因为耶稣基督在十字架上灭了冤仇,使我们与 神和好,被算为天父的儿女。 那么,回到我们所谈到的主题,“亲手杀死自己孩子的妇人该怎么救赎?”她只要相信就可以得救,而无需“每天祷告,虔诚地做功课、布施财物、帮助他人、简朴地生活”。因为这恩典是免费的,白白得来。 但是,相信以后又当如何呢?我在前面说过,这昂贵的恩典要求我们背起十字架、不免除善行的必须。她因为相信,也就能够“每天祷告,虔诚地做功课、布施财物、帮助他人、简朴地生活”,因为这是从耶稣基督获得一个新生命后必然而自然的流露。 女王陛下,以上就是基督新教的恩典观。对于一个天主教徒来说,新教的教义不圆满,这我完全理解。但对一个新教徒来说,我们只能靠着从主而来的恩典得救。 也许对于一个天主教徒来说,新教的教训有偏颇的方面,仿佛新教徒不注重好行为,正如您回应我所说的“我们都像不洁净的人,所有的义都像污秽的衣服。我们的义在上帝的眼里一钱不值。”——“按照你的说法,我去继续杀人又怎么样 真杀人又怎么样 反正我已经不义到如此程度了 你这样教导人,只有把人教导得更坏 因为我们的义一文不值 恨兄弟的,已经杀了人 已经充满污秽 真干点坏事又何妨而且我保证以后不犯就好 总之,稍微做错点事也没什么 反正我以后是基督徒 保证不犯即可 义本身就是一文不值 再加已经恨过人,杀过人了 罪恶已经滔天 ” 对此,我的回答是: 任何一种偏颇的教训都会叫人误入歧途,无论是认为“反正主会赦免我”的反律法主义也好,还是认为“只有严守律法才能得救”的律法主义也好,都没有准确地把握基督信仰的真谛。对于我,一个认为只有《圣经》才是唯一信仰文本的新教徒来说,《圣经》已经给予了我们明确的教训: 我们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显多吗?断乎不可!我们在罪上死了的人岂可仍在罪中活着呢? 倘若有人自信是属基督的,他要再想想,他如何属基督,我们也是如何属基督的。 弟兄们,你们蒙召是要得自由,只是不可将你们的自由当作放纵情欲的机会,总要用爱心互相服侍。 信心若没有行为就是死的。必有人说:“你有信心,我有行为。”你将你没有行为的信心指给我看,我便藉着我的行为,将我的信心指给你看。 你愿意知道没有行为的信心是死的吗?我们的祖宗亚伯拉罕把他儿子以撒献在坛上,岂不是因行为称义吗?可见信心是与他的行为并行,而且信心因着行为才得成全。 身体没有灵魂是死的,信心没有行为也是死的。 你们虽是自由的,却不可藉着自由遮盖恶毒(或作“阴毒”),总要作 神的仆人。 亲爱的女王陛下,若要用一句话来说明我的观点,那就是:因信称义,因行证信。 愿天主的恩宠常与您及王公同在! 普罗旺斯骑士 2011-7-24 惠州郁金香书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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