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冷山
发表于 2011-1-10 21:42:26
白冷山的意思是:《圣经》是“ 一些道听途说”的汇集,所以才会有了撒乌耳求问交鬼的女巫的故事,耶 ...
刘幼民 发表于 2011-1-10 06:31 http://bbs.chinacath.org/images/common/back.gif
幼民,你说的这几点我都是认同的,不认为是道听途说。你现在转帖和积累的一些话题毕竟越来越有点质量了。我是说你不必要这么表面的说法,你自己有什么更深的观点说说也无妨啊。圣经上的理论和典故,已经辩论了千年多,别藐视洋鬼子的智商。
犹太教和伊斯兰恰恰就是像你主帖说的认为耶稣是天主的使者,不是天主本身,形成了目前的不同人生观和价值观。你如果从文明的比较角度看,或者还能看到更深更合理的信仰取舍。我信耶稣是天主子,也是天主。
圣母贞女怀孕生子,我也深信不疑。
非但撒母耳,还有其它交鬼、解梦、星象之类的事情,属于灵异世界的,如果你有某些灵异体验,或者也能理解的更好点。
刘幼民
发表于 2011-1-11 01:02:28
为了信仰牺牲理性,如此形成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又有多重的分量?贞女怀孕生子,你可以深信不疑,可是你的心底却发出了嘲笑的声音,因为以赛亚说的是青年女子生子,而马太、路加却理解成了贞女生子,千百年后的今天你又何必为无知的马太、路加帮腔呢?
灵异世界的事情属于个人体验,越是了解那个世界的一些情景,你也就越不敢自欺,因为自欺比被欺更加对不起自己......
刘幼民
发表于 2011-1-11 13:00:10
你信天主或你的**神吗?如果你是有信那你应该知道是有奇迹和圣迹存在的,就是科学家甚至无神论者都承认有超自然的现象存在。...
主仆1218 发表于 2011-1-9 15:36 http://bbs.chinacath.org/images/common/back.gif
就是因为有超自然的现象存在,于是就有了宗教骗子活动的市场。小心上当啊!
醍醐
发表于 2011-1-12 19:01:56
修公爵已经输了理,到了无话可说的地步,他现在只能诬陷我是五毛,搞搞极其低级的人身攻击了。你想想看, ...
刘幼民 发表于 2011-1-10 07:20 http://bbs.chinacath.org/images/common/back.gif
看来真的是无话可说了,前面口若悬河,理据多多,突然就哑了火,反差之大让人有点不适应!
修公爵
发表于 2011-1-13 12:38:21
看来真的是无话可说了,前面口若悬河,理据多多,突然就哑了火,反差之大让人有点不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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稍安勿躁!
大家能看出来,我和刘幼民先生走的完全是两条路线。我尽可能按照学术伦理,引用正规出版社的文献,写出一些小论文,做到论点鲜明、论据翔实、论证严谨。所以要耗费大量时间、经历。
刘幼民先生完全是另一种路线,怎么样,这么多年大家应该是了解的。
我更新的够快的了,前天夜里刚在聂斯多略异端那个帖子下更新完,关键是论坛里积压刘先生的帖子过多,我一个人短时间内很难全部回复完。
别说这等智商的货色,我在关天茶舍这几年,基督新教里什么样的人我没见过!只要天主让我呼吸一天,誓将圣教维护到底。
刘幼民
发表于 2011-1-13 18:05:08
没有听说东北人有不吃大葱的。
修公爵 的回复就是乱抄一堆书,其实都没有消化,甚至连大葱的味道也夹杂在了口气之中。
修公爵
发表于 2011-1-14 09:31:58
没有听说东北人有不吃大葱的。
修公爵 的回复就是乱抄一堆书,其实都没有消化,甚至连大葱的味道也夹杂在了口气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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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急败坏,跃然纸(屏)上
醍醐
发表于 2011-1-14 19:58:40
都少说些赌气的话,谈论正题吧!
修公爵,等着你对第3点的反驳!
刘幼民
发表于 2011-1-15 07:49:39
圣母贞女怀孕生子,我也深信不疑。
。 ...
白冷山 发表于 2011-1-10 21:42 http://bbs.chinacath.org/images/common/back.gif
你未必是深信不疑,只是不敢否定自己罢了。感觉中你不是一个落入迷信的人......
刘幼民
发表于 2011-1-17 11:29:33
哑牛对于圣经的理解简直令在下震惊。据我所知哑牛在天主教在线和天涯社区当搅屎棍也不是一年半载了...
修公爵 发表于 2011-1-5 07:51 http://bbs.chinacath.org/images/common/back.gif
如果你很爱发脾气,你就会认为别人常惹你生气,每一件事都可能变成你愤怒的理由。并不是说每一样东西都是错的,而是你会投射,你会把隐藏在自己内在的东西投射到别人身上。你会谴责每一个人、每一件事,因为你有太多的怒气,所以即使是一点小事也能引燃怒火。
醍醐
发表于 2011-1-17 19:17:22
对气急败坏的没什么好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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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真的是理屈词穷了,唉,真令人失望!
修公爵
发表于 2011-1-19 07:10:24
我总结刘幼民先生攻击“天主之母”信理共有四大“法宝”:郑人买履法、认贼为父法、装疯卖傻法、自鸣得意法。
一、所谓的“郑人买履”法。
“郑人买履”是我们小学时学的寓言故事,这个典故出自《韩非子•外储说左上》:“郑人有欲买履者,先自度其足,而置之其坐,至之市,而忘操之,已得履, 乃曰:‘吾忘持度’。反归取之,及反,市罢,遂不得履。” 曰:“宁信度,无自信也。”
这则寓言故事里的郑国人是个不知变通的人,很傻很天真。然而刘幼民先生不傻,他主动用一个“度量”,来否认脚的尺寸。前几日我告诉他天主教牧灵圣经将《依撒意亚》先知书第七章14节翻译成:“年轻的女子要怀孕生子,给孩子起名‘厄玛奴耳’”。刘幼民得知这消息大喜过望、如获至宝。这几日如打了鸡血般的念念有词,说什么古圣先贤没说是“贞女”怀孕,而是说“年轻的女子”生育“厄玛努尔”,可见玛窦、路加两位圣史是在这编故事,圣经不可信也。既然圣经不可信,那么“天主之母”这端信理岂不成了空中楼阁?!
二、所谓认贼为父法。这几日大家也都看到了,就是把大公会议裁定的异端分子聂斯多略找来当帮手,企图以卵击石、螳臂挡车、蚍蜉撼树,具体细节参阅这几日他的几篇帖子。
三、所谓装疯卖傻法。就是谎言被戳穿后,不思悔改,反而完全不顾及廉耻颜面,一而再、再而三地将已被揭穿的谎言往论坛里灌水,如同邪魔附体一般,妄图达到“三人成虎”的目的。
四、所谓自鸣得意法。就刘幼民先生的智商而言,他发的最有“技术含量”的帖子当属《玛利亚是名天主之母》。因为刘先生发现天主教、东正教的一个严重的“漏洞”,那就是“一个受造物怎能生育造物主”,刘幼民先生靠这个帖子在“天主教”在线忽悠了小一年的时间。可以用“叫嚣乎东西,隳突乎南北”来形容。但再完美的苍蝇终究是苍蝇,老刘在这期间犯了两个致命的错误,就是不知“受造”和“受生”的区别,混淆了“本性”和“位格”的差异,最终只能用敝乡的一句俚语来形容,光XX推磨---转圈丢人。
我们来分析这期间的 “刘氏名言”:
4.1、天主教的神职人员只要敢说:人可以生神,我就立刻停止这个辩论。不过,天主教的神职人员不会比它们的下属胆大妄为,所以这个辩论也就只好继续~~人可以生神吗?
实际上何须“天主教的神职人员”来回复你的歪理邪说,有一本圣经足矣。你刘幼民和个别不学无术之辈犯了一个极其低级的错误,就是将“受造”和“受生”混为一谈,人当然不能创造神,这是任何一个基督徒都明白的。但天主竟这样爱了世人,以致“道成肉身”或曰“圣言成了血肉”,成了血肉之躯的神必须由女人生下。所以保禄宗徒说:时期一满,天主就派遣了自己的儿子来,生于女人,生于法律之下的(迦:四:4)。
现任教宗本笃十六世在担任德国杜宾根大学教授时,在所著的《基督教导论》中写道:“支持所有存在的意义已经取得了肉身;也就是说,他已进入历史并且成了历史中的一个个体;它已经不再是那仅涵容、支持历史的背景,而成了历史中的一个点(约瑟夫.拉辛格《基督教导论》上海三联书店2002年6月第一版在这里, P154)。
所以,成了血肉之躯的神由童真女玛利亚诞生,这在圣经上写得明明白白:
玛利亚,不要害怕,因为你在天主前获得了宠幸。看,你将怀孕生子,并要给祂起名叫耶稣。祂将是伟大的,并被称为至高者的儿子,上主天主要把祂祖先达味的御座赐给祂。(路:一:30-32)
这还用神职人员跟你解释吗?有圣经,足矣!
以你的智商和论坛里个别不学无识之辈的学识,不理解这端道理实属正常。因为这端道理背后有一层更深层次的道理,那就是天主对人的爱。至高者天主怎么会成为卑微的人?这就好比我宣称自己是玉皇大帝,这已经够不靠谱的吧。几天后我被官府以妖言惑众的罪名枪毙,死得很惨,你说会有人相信我是玉皇大帝吗?不信我是玉皇大帝还有人相信我妈妈是玉帝之母吗?
(未完)待续
修公爵
发表于 2011-1-19 07:33:51
希望诸位教友理解吾人的难处:才疏学浅、资质愚钝,且领洗只有五年。刘幼民曾说:“修公爵 的回复就是乱抄一堆书,其实都没有消化,甚至连大葱的味道也夹杂在了口气之中。”,前半句正确,确实我要读大量参考书,所以更新较慢。中间半句不确,如果读书不理解,写出的东西便无章法,做不到逻辑自洽。所以要消化一段时间。后补充一句“甚至连大葱的味道也夹杂在了口气之中”也正确。因为我的灵修较差,并非圣贤。
但我基本遵循学术伦理,引用的文献全部是正规出版社的出版物,基本不引用天主教人士的著作,免得刘先生说我们天主教自说自语。
当然了,即便文章如花似锦,刘幼民先生也不会为之打动,正如伟大领袖毛主席在《丢掉幻想,准备斗争》一文中说:“捣乱,失败,再捣乱,再失败,直至灭亡“。
近日我会陆续更新本本频道的帖子,如有错谬之处,还望各位教友斧正。
刘幼民
发表于 2011-1-19 08:28:21
修公爵 这个小孩,搞了几天宗教,现就学会了自欺欺人。比如他说:“前几日我告诉他天主教牧灵圣经将《依撒意亚》先知书第七章14节翻译成:'年轻的女子要怀孕生子,给孩子起名‘厄玛奴耳’”。请问玛窦、路加编玛利亚贞女生子的故事,与天主教牧灵圣经改了没改译文错误有什么关系?玛窦、路加即便是翻译错误,可是他们的作品已经把这个翻译错误变成了神话玛利亚的根据。
又例如他坚持地说:“大公会议裁定的异端分子聂斯多略......”难道他不知道1994年11月11日教宗若望保禄二世与东方教会签署了“共同声明”,天主教放弃在第三次大公会议──以弗所会议上对于聂斯脱里的裁定,转而接受其提出对于马利亚的称呼“基督之母”或“我们上帝救主基督之母(the Mother of Christ our God and Savior)”。他当然知道教宗若望保禄二世与东方教会签署了“共同声明”已经纠正了天主教在历史上曾经犯过的错误,只是修公爵 这个小孩以为自己比保罗二世更有权威,所以他说谁是异端,谁就是异端。
还有他说:“老刘在这期间犯了两个致命的错误,就是不知受造和受生的区别,混淆了本性和位格的差异”。修公爵 这个小孩可以举证老刘在何处混淆了受造和受生的区别?“一个受造物怎能生育造物主”这句话把受造和受生分的很清楚,玛利亚是受造物,天主子造物主,为什么受造物不能生育造物主道理很清楚:天主没有母亲。天主有三个位格,天主子是其中之一。可是天主有三个位格,不是说天主是三个神,天主没有母亲,天主子却可以有母亲。玛利亚生的不是天主,而是耶稣的肉身。耶稣有神人二性,而他的位格则是天主子。耶稣是天主子的位格,所以他只称呼玛利亚是女子,而不称呼玛利亚母亲。其实修公爵自己犯了两个致命的错误,就是不知受造和受生的区别,混淆了本性和位格的差异。不然他怎么一定要称呼玛利亚是天主之母,还生育了天主子呢?
修公爵 这个小孩不知受造和受生的区别,混淆了本性和位格的差异的证据就在这里,他说:“天主竟这样爱了世人,以致道成肉身或曰圣言成了血肉,成了血肉之躯的神必须由女人生下。”玛利亚不能生神,她连所谓的“血肉之躯的神”也不能生,一是世上就没有“血肉之躯的神”,二是玛利亚生的是耶稣的肉身,而不是耶稣的神性。
有圣经,足矣,可是圣经何时称呼玛利亚是天主之母?何时说有个“血肉之躯的神”?修公爵 这个小孩还是不要自欺欺人了,那样只能自毁前程。
修公爵
发表于 2011-1-20 06:24:28
玛利亚不能生神,她连所谓的“血肉之躯的神”也不能生,一是世上就没有“血肉之躯的神”,二是玛利亚生的是耶稣的肉身,而不是耶稣的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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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稣不是神?圣经上没写“圣言与天主同在,圣言就是天主。”“圣言成了血肉”?这点逻辑关系你总得厘清吧。玛利亚怀胎十月生的小耶稣,如果不是天主而仅仅是犹太婴儿的话,那么他长大后被钉在十字架上,死而安葬。就仅仅是个英雄故事,跟我们国家的黄继光、董存瑞、邱少云没有丝毫差别,根本谈不上作为人类的首生者,救赎人类。
修公爵
发表于 2011-1-20 06:28:44
可是圣经何时称呼玛利亚是天主之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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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前已经明白无误回复过你:
实际上,如果老牛细读圣经的话,就会发现圣经明白无误地写着玛利亚是天主之母。话还得从旧约的犹太人说起,由于古代希伯来人只记录辅音,天主的名讳“雅威”,被记录成四个希伯来辅音字母(י ,yod)(ה,heh) (ו ,waw) (ה,heh)组成,换成拉丁字母大概是YHWH。这四个希伯来字母被称为“四字圣名(Tetragrammaton)”,也被称为“不可言喻之名”。以色列民众不敢读这个单词,因为法律规定:不可妄呼上主你天主的名;因为凡妄呼他名的人,上主决不让他们免受惩罚(出20:7)。时间长了,普通百姓已不知道天主的“四字圣名”怎么发音,只有每年犹太历七月初十日的赎罪节大祭司进入至圣所时,才能在约柜前说出这个单词的正确发音。
当色列人需要读主的圣名时,他们通常用另一个单词Adonai(אדני)代替,Adonai在希伯来语中的原义为“主”、“阁下”,“大人”。它是Adon的加强语气形式,Adon来源于古乌加略语,原意是“主人”、“父亲”。当希伯来文圣经翻译成希腊文时,七十贤士尊重了希伯来民族的传统,将四字圣名直接译成“主(κυριου,Kyrios)”。
当身怀六甲的玛利亚去见她的表姐依撒伯尔时,依撒伯尔大声呼喊说:“吾主的母亲驾临我这里,这是我那里得来的呢(και ποθεν μοι τουτο ινα ελθη η μητηρ του κυριου μου προς με)?
犹太史学家约瑟夫曾记载,由于罗马皇帝坚持自称为Kyrios,而在罗马国土生活的犹太人拒绝使用这个词来称呼罗马王。在这种历史背景下,新约的作者用 Kyrios来称呼耶稣是将耶稣的身份等同于上帝的身份(《基督教神学思想导论》,许志伟著,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10版,P172)。
依撒伯尔是一个犹太人,一个祭司的夫人,应该是深知犹太教的法律、常识。当她喊出“μήτηρ τοῦ Κυρίου”时,清楚地表明玛利亚是实实在在的天主之母。
感谢天主,降生人间,使我们每个人都可以直呼其名,向其祈祷。他出现于肉身,受证于圣神,发显于天使,被传于异民,见信于普世,被接于光荣。保罗这两段话的意义在于,他体会到,道成肉身之前、之后及再回到天上的耶稣基督是同一主体。而玛利亚是他的母亲。
刘幼民
发表于 2011-1-20 18:19:56
耶稣不是神?圣经上没写“圣言与天主同在,圣言就是天主。”“圣言成了血肉”?这点逻辑关系你总得厘清吧。玛利亚怀胎十月生的小耶稣,如果不是天主而仅仅是犹太婴儿的话,那么他长大后被钉在十字架上,死而安葬。就仅仅是个英雄故事,跟我们国家的黄继光、董存瑞、邱少...
修公爵 发表于 2011-1-20 06:24 http://bbs.chinacath.org/images/common/back.gif
耶稣还真的不是神,他是上帝的“脸谱”,上帝在他的“脸谱”里与人相遇了......这里面没有逻辑关系,有的则是神与人的关系。
刘幼民
发表于 2011-1-20 18:28:51
圣经何时称呼玛利亚是天主之母?
你说:“身怀六甲的玛利亚去见她的表姐依撒伯尔时,依撒伯尔大声呼喊说:吾主的母亲驾临我这里,这是我那里得来的呢(και ποθεν μοι τουτο ινα ελθη η μητηρ του κυριου μου προς με)?”其实这是蒙人的说法,因为希伯来语中的“主”字,可以指泛“天主”、“阁下”,“大人”等等。依撒伯尔大声呼喊说:“吾主的母亲驾临我这里,这是我那里得来的呢?”是指什么呢?熟悉犹太人传统的人,当然不会说依撒伯尔说“吾主的母亲”是指“天主之母”,那在犹太人看来与渎神何异!依撒伯尔大声呼喊的:“吾主的母亲”,“吾主”是指犹太人期待中负有特殊使命的以色列君王弥赛亚,玛利亚是弥赛亚的母亲。
弥赛亚也就是我们说的基督,玛利亚是基督之母没有争议。在犹太教传统里,弥赛亚只是天主的使者,而非天主。请你熟悉一下犹太传统,在犹太人那里天主就是天主,弥赛亚是天主的使者,是人而不是神。犹太人完全可以把弥赛亚称之为主。
醍醐
发表于 2011-1-20 19:29:46
我还是想听修公爵对第3点的反驳!
看来是避而不谈了!
醍醐
发表于 2011-1-21 20:28:42
醍醐兄对第3点这种无稽之谈兴致勃勃啊,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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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稽之谈?学术兄也这么认为吗?
兴致勃勃不在于是否是无稽之谈,而在于有评判标准的就这点,我想看输赢,就得看这点上的成败。其他点上根本没有输赢的标准,辩了也白辩,我自然不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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