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sired by the State,如果译为“由国家建立的”,按照我的理解,就是翻译得不够准确,有什么不能直接断定的呢? 如果这个断定有错误,就请指出来,不要揣测别人别有用心,自己要用点心才好。
要申明的是,这个话题是由翻译后的牧函引起的,我们讨论的时候,回到牧函,首先要明确的是,desired by the State 译成“国家建立的”正不正确,可不可以这样翻译。依照我对于desire 这个词的理解,这样翻译显然是不正确的。所以,牧函在这里并没有说AGH是国家建立的,而是说它是国家所意愿的(紧接着说,它却与教会体制不相容)。
这是就牧函的这句话的翻译而言的,至于说不限于这句话的翻译,就我们对于AGH的普遍认识而言,我们尽可以确认,AGH是政府建立的,因为,尽管教宗没在这里说是政府建立的,也许在别的地方说了,即使他从没说这句话,也不能证明“AGH是政府建立的”这句话是错的。我个人认为,那些强调AGH是政府借教内某些人建立起来的说法,也有道理,两种说法都谈不上谁是别有用心。 讨论后一种说法是不是会造成认识上裂教的误区,这种讨论很好,能够深化我们对于教会的认识,进一步“划向深处”。
学术论坛,应该提倡心平气和、有理有据地讨论问题,不要随自己的意思揣测别人的用心,发现“善”,与人为善, 对于我们的信仰比较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