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以善胜恶 于 2010-4-1 23:52 编辑
再次感谢“天主教在线”的豁达,虽然在对《牧函》 的理解上存在差异,但并不防碍我们之间的交流沟通!既然我不同意“天主教在线”的某些解释,我也有必要提供一些可操作的方式,以促进“交流”!
1、关于“上述机构” 《牧函》内容里根本没有说要“改造上述机构”,而且根本没有想“利用”、“架空”“上述机构”。 主要是它不符合教会原则。所以在当下要“加入”“利用”、“架空”“上述机构”的做法不但不符合教会信仰,而且是产生混乱的“源头”,更有可能陷圣座于“不义”。
即使站在从当局的立场上以发展的眼光来看:不论是中梵双方那方都希望对方是个“合作者”,而不是“麻烦的制造者”!而加入“上述机构”的人士不论是想“利用”、“架空”或有其它想法都是会给当局带来管理上的麻烦。另外这些人连自己的信仰核心都会出卖,反过来他们是否就值得当局完全信赖?自古以来和“两面派”合作都是相互之间的“利用”与“被利用”的关系,总有一天不是你抛弃我,就是我抛弃你,而不是长久性的合作伙伴!这样下去不但会让中梵之间一直停留在当下摆脱不了相互信任的“怪圈”中,更不是建设性的会帮助双方增进了解,促使双方制定出合乎双方利益的能解决中梵之间所有问题的长远政策,以解决双方之间停滞不前的景况!
所以,从这个层面来看待,“上述机构”并不符合当局的长远利益,反而也是当局“麻烦的制造者”。
从合作的对象来说,谁都希望对方是诚实守信的!加入“上述机构”的人士连信仰核心都能抛弃,在我看来根本就不可能成为诚实的合作者!反而地下团体,在当局看来虽由于信仰的问题不肯妥协,但至少是一个诚实的团体!若当局能体谅到有关问题涉及到“自古以来”的信仰核心问题,是无法放弃的这个前提,地下团体未尝不可不是一个很诚实受信的合作对象!也套用“天主教在线”的话:“不走出这个过于简单的逻辑,就无法找到事情解决的曙光”!
2、如何突破当下的困境展开合作?
耶稣教导我们:“恺撒的归恺撒,天主的归天主”!
为了突破当下的困境走合作之路,在“上述机构”曾面,就要改造它不要成为中梵双方共同的障碍:它的章程里的某些章节必需修改!
若不戴有色眼镜看地下团体,地下团体之所以成为地下,仅仅是不能赞同“独立自主自办教会和民主办教原则”而已,而要坚持“至一、至圣、至公、从宗徒传下来”的信仰。除此以外,仔细观察地下团体其实是一个诚实守信的团体。站在当局的角度上思考:为什么在人数上占主体地位地下团体就是专政的对象而不让她成为合作的对象呢?若变成合作的对象这不是团结了绝大多数人吗?为什么非要制造矛盾而不采取“疏导”的方式来解决问题而有利于社会的和谐进步呢?
地下团体既然无法放弃信仰核心原则,那么能放弃什么让当局认为这个团体也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合作者呢?笔者认为,若让地下团体神职们主动放弃自己作为公民的政治权利,以换取当局对于其身份的“认可”未必不是一个不可以思考的方向:
为了建立互信,地下团体的神职们主动的放弃自己作为公民的政治权利,承诺在政治上不发表言论也不参与,以取得当局对其身份上的“认可”。就像瑞士一样成为一个永久中立国。不但表明了自己是一个合作者而且也保全了信仰原则;不但有利于中梵关系的突破而且也有利于两个团体之间的共融合一!
地下团体在信仰原则上都是那么的诚实,他们所做出的承诺的可信度绝对要比选择“参与”和想“利用”、“架空”“上述机构”的人士的承诺可信!而且也是在践行主耶稣的教导:“你们的话该当是:是就说是,非就说非;其它多余的便是出于邪恶。(玛
5:37)”
在现实生活中也可以找到事证:在过去数年中地下团体的成员在履行公民义务的层面绝对比参加“上述机构”的团体要积极。如在农村交公粮和出义务工方面等等!
当政策层面找到事情解决的曙光后,其它的就是执行过程中的磨合了!也可以在某些教区先展开试点,成功之后广泛推开!
希望个人的想法对我的信仰有益,对我深爱的这片土地有益,对我们的弟兄姊妹有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