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公爵洋洋洒洒千言,但看了半天没有一句可以构成对哑牛第三点的反驳,而且修公爵对于位格的论述看起来严谨严密,实则毫无价值,漏洞百出!
下面慢慢论述!
位格包含五个主要的因素:分别是自立体、统一性(整体性)、个体性(独一性)、关系性(位际性)、行动主体性。(《神学中的人学》、谷寒松著,台湾光启出版社,民国八十五年三月第三版,P175)
其一、我们首先来了解一下自立体(希腊语hypostasis,拉丁语Subsistence),这个概念是圣托马斯.阿奎那提出的。
自立体是相对于依赖体(Accident,又译附体)而言,“自立体”乃存在的本质,即不依赖他物能独立存在。“依赖体”则不能自己独立存在,必须依附他 物才能存在。“依赖体”的理论始自亚里斯多德(Aristotle, 384-322)。他把所有概念分为十大范畴。除了实体一项外,其余九项都是附质(量、质、关系、位置、时间、姿态、状况、主动、被动)。一旦它所依附的 物体消失,依赖体也就不存在了。
自立体存在于自身,故首先属于完整的实体。当然,我们知道,不是所有的自立体都有位格,如马、报纸、树木等就无位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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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公爵首先向我们介绍的是位格的第一个要素:自立体。但看完上面的概念,有谁能举例告诉我哪些是自立体?修公爵引述的定义里有很多含糊不清的概念,何为“存在”?何为“依赖”,依赖到何种程度?何为“实体”?稍有哲学常识的人都知道,这些词往往出现在诡辩者的嘴中,因为他们含混不清,可以被截然相反观点者共同接受。
修公爵告诉我们马、报纸、树木是自立体,可修公爵没告诉我们为什么这些是自立体,从定义我们也看不出为什么。原因就在于定义说了很多但等于什么都没说! |